沙文
2007/6/9 20:11 
本篇是「正確態度」的第三集。在前兩篇
正確態度看人獸交
正確態度看姨媽交

跟各位教友分享了「人獸交」及「婊媽交」,大家都明白到以上兩項都是直接犯罪了。由於將來的天國不像相對於物業買賣而言,為各位預備了更高層次的substitution,所以我們可以斷定新約時代聖經是反對「人獸交」及「姨媽交」的。前者由瀝明兄親自講述確認,後者由他不作澄清確認。

此外,今天要告誡各位姊妹有關「貞潔」的証據保存手續,分享經文如下:

Deu 22:13 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他同房、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他、信口說他、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他。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因為他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請注意,妳的丈夫若然在初夜時對妳的處女之身有懷疑,可在三朝回門時興訟,令尊有舉証的責任,"presumed innocent"的法律原則並不適用於這種案件。所以,初夜的魚水之歡不要玩得太忘形,事後搞衛生時請務必記緊將毛巾(律法規定規定用布的,但相信隨著時代巨輪的運轉下,紙巾也是可以接受的)謹慎收藏,交給令尊保管,若然屆時交不出來,就是直接犯罪了。雖然在新約時代,像犯了人獸交一樣不會將妳治死,但不治死不代表不反對吧?

另外,我知道有部份姊妹是在婚前處女膜因性交以外的原因已破身、或即使是處女但初夜時卻沒有落紅的:
http://www.famplan.org.hk/fpahk/ ... qbyid.asp&id=63  
http://hk.geocities.com/pmcps6b/qa.htm

在以上兩種情況下,由於妳仍屬「不能提供貞潔的憑據」,妳仍是直接犯罪了。如何化解嗎?那是妳命苦,我想不出辦法,今日貼文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集思廣益,希望各位網友能提出一些建議,解決這些姊妹們的直接犯罪。

[ 本帖最後由 沙文 於 2007-6-9 04:1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