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23
2009/1/8 05:30 
http://gdottv.com/p_hksalvation.shtml#10

堅將集: 家暴條例修訂特輯


《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擬保障同居同性伴侶,近日引起不少爭議,有立法會議員及一些宗教團體故意曲解法律,誤導公眾人士及信眾,鼓動群眾反對有關修訂。1月 4日(星期日),民間人權陣線主辦公開論壇,邀請了泛民主派三大政黨,參與有關討論。G點電視現場報導,並剪輯多個片段,幫助大家認識有關條例內容及爭論重點。


請支持聯署聲明:
勞福局立即兌現承諾 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保障同性同居伴侶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dvo2009/petition.html




擔憂家庭變家居 拖延立法草菅人命
勞福局立即兌現承諾 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保障同性同居伴侶



To: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

缺乏《家暴條例》保障 同居同性伴侶淪為次等公民
早於1986年,《家庭暴力條例》已經保障沒有婚姻基礎的異性同居男女,同性伴侶卻因為性傾向不同而得到次等的對待、人身安全一直得不到保障,正如平機會在上屆立法年度提出的法律意見,這是顯然基於性傾向的歧視。

根據「同性伴侶家庭暴力研究問卷調查」,高達33%同性伴侶曾遇到不同程度的家暴,遠比異性伴侶10%高出三倍。家庭暴力同樣發生在同居之同性伴侶之間、發生家暴時同性同居伴侶的人身安全嚴重受到威脅。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可惜面對這個人身安全問題,同性同居伴侶到現時為止仍未得到任何法例的保障,令到大家於發生家暴時淪為了「十分抵打的」次等公民!


擔憂易名 拖延家暴
有議員提出將《家庭暴力條例》改名為《家居暴力條例》,混淆視聽。我們十分憂慮條例改名後,保守團體將進一步要求加入保障「二房東」、「室友」、「家傭」等同住關係,籍此等社會上更富爭議性的訴求,拖延家暴條例的修訂,令同性同居者得到保障之日遙遙無期。

將《家庭暴力》易名為《家居暴力》,將家庭暴力簡化為屋簷下的問題,等於將家暴條例的精神倒退22年,把剛剛受到保障的前異性同居伴侶及其子女、單親及再婚家庭、祖孫等延伸家庭關係的成員之非婚姻關係組成的家庭組合,簡化為「同住難」的問題,無疑將家暴問題單一化!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曾於電台節目中表示,家暴條例不應該擴闊至多元家庭關係,對於單親、離婚、異性同居及同性同居伴侶,均不應受到保障!顯然,有關人士多次強調其宗教信仰或道德價值,以《家庭暴力條例》修訂為踏腳石,推薦「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之所謂宗教家庭觀。


我們非常擔心:
* 拖延立法、家暴無保障:擔心將《家庭暴力條例》易名為《家居暴力條例》,引至社會上更爭議性的討論,拖延立法程序,迫使家暴受害人的生命遲遲不獲保障;

* 投票意向毫亦無保障:至今仍未有議員清楚表明易名後,必然同意通過修訂保障同性同居伴侶。回顧過去兩年在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保障範圍時,獲全體立法會議員一致通過在本立法年度納入同性同居伴侶,現在卻有議員忽然轉變立場,無視家庭暴力的嚴重性!


張建宗立即兌現承諾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在 2008年5月27日之《2007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承諾,在今個立法年度的9-10月間在立法會上提出草案,修訂家暴保障伸延至「同性同居者」,並得到張超雄、劉慧卿、梁國雄、吳靄儀、劉健儀、楊森及余若薇之同意,以換來《2008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得以趕及在08年8月1 日生效。

今年是《國際人權宣言》60周年,66個國家剛於08年12月18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簽署一份突破性的聲明,簽署國重申《國際人權宣言》所載之人權普適原則,人權平等適用於每一個人,不論其性傾向或性別認同,並呼籲各國消除因性傾向及性別身份相關的歧視與法律。性傾向平等已是聯合國關注的基本人權的重要項目之一,為此,我們要求香港政府兌現承諾,立即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保障同性同居伴侶公民。


我們要求:
* 勞福局立即兌現承諾修例,保障內容不可少於《2007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並且必須保障同性同居伴侶。

* 停止爭辯「家庭」易名「家居」,此舉對處理家暴問題毫無寸進,立法會議員應停止等無謂的辯論,盡快立法。拖延立法,等於草菅人命,無視每天發生的家庭暴力。

* 全體立法會議員遵守承諾,盡快一致通過家暴條例修訂擴闊保障範圍至同性同居伴侶,使受害人盡早得到同等適切的保障。


發起團體(排名不分先後):
香港女同盟會、香港十分一會、午夜藍、還我本色、香港彩虹、彩虹行動
2009年1月7日

歡迎團體及個人聯署。
有關本聯署之查詢,請電郵4mycolours@gmail.com,謝謝。

參考資訊
1) 《家庭暴力條例》修訂的謊言與真相 : http://sites.google.com/site/dov4hk/
2) 同性伴侶家庭暴力研究報告摘要及其他相關資訊 : http://wchk.org/dvo2008/
prussianz
2009/1/8 08:23 
原帖由 M23 於 2009-1-8 05:30 發表
http://gdottv.com/p_hksalvation.shtml#10

堅將集: 家暴條例修訂特輯


《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擬保障同居同性伴侶,近日引起不少爭議,有立法會議員 ...


firstly ThANK ye





morning good morning



[img]http://tbn1.google.com/images?q=tbn:bpZZF8F2ri5Z2M:
[/img]

[img]http://tbn1.google.com/images?q=tbn:y9OtxRzkydyyLM:
[/img]
prussianz
2009/1/8 08:28 
原帖由 M23 於 2009-1-8 05:30 發表
http://gdottv.com/p_hksalvation.shtml#10

堅將集: 家暴條例修訂特輯


《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擬保障同居同性伴侶,近日引起不少爭議,有立法會議員 ...


again



i 支持 保障同性同居伴侶
i 支持 保障同性同居
i 支持 保障同性love

by the way , sorry can not type-write u in Chinese , sorry

[img]http://tbn2.google.com/images?q=tbn:HrUqLTp834LQZM:
[/img]
[img]http://tbn3.google.com/images?q=tbn:z-BDr6z35I_FNM:
[/img]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9-1-8 08:29 編輯 ]
M23
2009/1/9 16:08 
haha, no need to say sorry...

Thanks for your support!
只是普通人
2009/1/9 16:20 
Support!
匿名
2009/1/9 18:14 
讓我首先表明立場,
由民主黨由94年10月創黨至今,
我已經是民主黨的支持者!!!
自從我擁有投票權以來,
每當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
我都不會猶疑,
把選票投給民主黨的候選人!!!
但是在<家庭暴力條例>修訂一役中,
除了新界東的黃成智議員表明會反對修訂外,
其他無論是否有宗教信仰的立法會議員,
皆支持修訂,
故此民主黨的表現實在令人失望!!!
在此,
我再次促請作為泛民主派的領導者,
民主黨一定要堅持反對修訂!!!
一旦以民主黨為首的泛民主派支持修訂,
等同向下一代傳遞一個錯誤的家庭觀念及價值觀,
也即是等同支持同性同居,
開了一個極壞的先例!!!
請民主黨高層看看,
即使一向支持政府以民建聯、工聯會為首的建制派
今次也倒戈,
反對政府的修訂!!!
難道其餘22位(除了黃成智反對外)會膽敢逆民意,
支持修訂嗎?
假若泛民主派是堅持支持修訂的話,
我深信泛民主派的支持者會進一步流失的可能性!!!
泛民主派甘冒這個風險嗎?

p.s.我不是排斥同性戀,
但是請你們爭取你們權利的同時,
低調一點吧!!!
HTBROKE1
2009/1/9 20:23 
法律保護的是人而不是宗教的偽道德

還有你的文句已經充分顯示出你排斥同性戀。
weakest
2009/1/9 20:50 
同性戀便不用保護, 任人打都無所謂啦...
Nomad
2009/1/9 23:00 
>p.s.我不是排斥同性戀,

>等同向下一代傳遞一個錯誤的家庭觀念及價值觀

「我不排斥同性戀!不過我拒絕立法承認這門子事存在而已嘛!」
.....
只是普通人
2009/1/10 20:20 
p.s.我不是排斥同性戀,
但是請你們爭取你們權利的同時,
低調一點吧!!!<---請問一下 為何要低調???????
匿名
2009/1/11 01:28 
原帖由 HTBROKE1 於 2009-1-9 20:23 發表
法律保護的是人而不是宗教的偽道德

還有你的文句已經充分顯示出你排斥同性戀。


請你不要誤解我的意思,
我只是反對把同性同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屬於保障的範圍!!!
以免破壞傳統家庭男女同婚的婚姻價值觀!!!
至於保障同性同居,
我是絕對支持訂立<居所暴力條例>、<家居暴力條例>或<同住暴力條例>!!!
prussianz
2009/1/11 01:42 
原帖由 只是普通人 於 2009-1-10 20:20 發表
p.s.我不是排斥同性戀,
但是請你們爭取你們權利的同時,
低調一點吧!!! <---請問一下 為何要低調???????


the good ask !!!

the better answer !!!

ThANKs

[img]http://tbn0.google.com/images?q=tbn:Y4dcuFBRonnMFM:
[/img]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9-1-11 01:45 編輯 ]
prussianz
2009/1/11 01:45 
原帖由 Guest from 116.48.12.x 於 2009-1-11 01:28 發表


請你不要誤解我的意思,
我只是反對把同性同居納入屬於保障的範圍!!!
以免破壞傳統家庭男女同婚的婚姻價值觀!!!
至於保障同性同居,
我是絕對支持訂立、或!!! ...

我只是反對把同性同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屬於保障的範圍!!!
以免 破壞傳統家庭男女同婚的婚姻價值觀!!!


有 什麼 證據 證明 `````把同性同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屬於保障的範圍"""" 會 `````破壞傳統家庭男女同婚的婚姻價值觀"""" ??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