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你的離教見證 ※

我的見證 (2)

日期: 2008-01-31
作者: 愛眾生 來源: 愛眾生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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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信耶穌之前,我已經對基督教文化十分地感興趣。又由於當時接觸到的基督徒張口閉口都是「愛」,讓我錯誤地以為基督教是一個以愛為中心的、提倡仁愛的宗教。

我的母親拜民間的神靈(如灶公灶婆、地主之類的),但也拜觀音。小時候我生了一場大病,痊癒之後我媽便帶我去一個地方(民間搞迷信的地方),叫我在眾多紅色的神像面前坐下,一個人手裡拿把劍,在我旁邊舞來舞去,嘴裡還哼哼踢踢地說些聽不懂的話,最後,那人竟然喝了一口水,吐在我的臉上!由於這件事,讓我對民間迷信產生極大的厭惡。又因為我媽同時也拜觀音,讓我誤以為我媽所信的民間迷信就是佛教。當時我所接觸到的只有民間迷信和基督教,於是那時候起我開始厭惡想像中的佛教(其實是民間迷信),而偏愛基督教。(後來宗教知識增長了,才知道佛教與民間迷信毫無瓜葛。)

以上是我信耶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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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決志信耶穌之前,已經深深陶醉於基督教這個當時在我看來充滿愛的宗教。但對於真正的基督教是甚麼樣的、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甚麼,我一無所知。

我樓下住著一個基督徒,他在他家房門的上方掛了個十字架,於是我每次經過他家都抱以十分景仰的心情,再後來發展到每次經過他家門口都要鞠躬一次。如果因為當時他家門口有人而沒有鞠躬,我還會再等沒人時再回到他家門口補鞠一次躬!

我還經常在本子上、牆壁上瘋狂地畫十字架(畫十字架在我心裡具體有甚麼含義和目的,我現在也忘了。不過可以肯定裡面包含一種對神的畏懼)。著了魔似的,一本又一本的筆記本被我畫滿了十字,牆壁上也是。為了心裡的那個意義,無法控制、無法停止地畫!而且我做這些怪事,都很怕被家裡人發現,經常都是等他們睡了之後再摸黑畫十字架,久而久之把自己的眼睛都搞壞了(僅高一高二兩年,近視由100多度上升至375度)。

除上述兩個之外,當時的我還有很多強迫症的現象,但都跟基督教有關係,這裡不一一列舉了。這些狀況持續了約有兩年!

後來我決志信耶穌之後,真正成為了一個基督徒,閱讀了聖經、接受了正統基督教教義,這些行為就自然沒有了。這就是為甚麼我信耶穌之後,強迫症症狀基本消失的原因。請注意我的用詞:是基本消失。由於真正信耶穌之後仍然保持著對神的畏懼,所以症狀還仍然有那麼一點點。現在我徹底脫離基督教了,強迫症也就完全消失了。

至於以前內向不善言辭,信耶穌後變得開朗健談的原因,是因為(1)年齡增長了,接觸的人更多了,自然而然地就外向了。(2)由於強迫症症狀的消失,人變得正常了,朋友自然也就變多了。

至於以前很會逃避事情,經常上不健康的網站,經常暴跳如雷,張嘴十句話五句髒,思想怪異不合常理,非常傲慢……決志信耶穌之後,這些為甚麼就基本改觀了呢?那是因為聖經上有很多關於這方面的教訓,比如不可犯姦淫、說造就人的話、叫人安靜等等。--這是基督教帶給我的唯一好處。(不過別的宗教同樣也能帶來這類好處,佛教給我帶來的這類好處更多。)

至於《我的見證》中所說的別的事,不過是倒霉的巧遇而已,並非甚麼「神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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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志後開始算起,我僅僅信耶穌兩年左右,就放棄了基督信仰。為甚麼呢?原因如下(從大到小):

(1)「因信稱義」缺乏道德和理性的支持,難以讓人接受。

     
  1. 基督徒說:世人都有罪,惟有信主才能免罪。但是大家有目共睹:信耶穌的人全都仍然犯著罪,和不信的人並無本質的區別。相反,很多不信耶穌的人,他們的道德水平和人格魅力遠超於大部分基督徒--如果僅僅因為「信」,就讓後者上天堂,而讓相對於後者來說更善良的前者下地獄,算甚麼「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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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督徒常說「神愛世人」,理由是神赦免了信他的人的罪。如果神真的愛世人,他為何只赦免信他的人的罪?為何要把一個甚麼道德都不是的「信」作為赦罪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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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通讀完聖經之後,我才深深地認識到:基督教的神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要讓人臣服、尊敬自己(也就是信自己),根本沒有絲毫「愛」的成分。舊約裡,神是怎樣對待不信他的人的?殺戮、瘟疫、災禍……而且他的懲罰往往都是帶有「族誅」「連坐」的性質:一人不信他,他的家人、後代都要遭殃;城中幾人不信他,整城人都要被殺死(如:申13:12-16)。而到了新約時代,神顯然改變了策略和風格,把強硬的威脅改換成甜美的引誘、變相的威脅,即:信我者,上天堂;不信我者,因為你的罪未被赦免,沒辦法,你只能下地獄了。

(2)本來我雖然心裡反對「因信稱義」,但仍然對基督教還有一點感情。但是正好這時候我開始看舊約,這一看,終於讓我義無返顧地逃離了基督教這個魔窟。舊約見證了基督教神的本質--殘忍、邪惡、偽善、虛榮的獨裁者:

     
  1. 耶和華為信服於他的人們制定了一堆煩瑣的禮節,而觸犯這些禮節的人,哪怕是無意的觸犯,都會被他認為是觸犯了自己的「榮耀」而殺死(如:利10:1-3;民15:32-36;撒下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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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耶和華命令自己的選民去滅絕所謂有「罪」的民族,連婦女、孩子都不放過,而那些民族所謂的「罪」,大多只是信別的神而不信耶和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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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罵了耶和華的人,更是死路一條(如:利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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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耶和華殺人總是有個特點:如果有人冒犯了耶和華,或者犯了罪,耶和華不但會懲罰這個人,而且還要懲罰這個人的全家及後代;如果君王犯了罪或冒犯了耶和華,耶和華還會把殘忍的懲罰降在全國人民身上(如:出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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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基督教上帝自稱自有永有的、全能萬能,卻竟然會要求人類來「敬拜讚美」自己,甚至還特地創造天使專門用來讚美自己,小兒科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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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耶和華經常出爾反爾,收回自己所說的話(如:出32:10,14;撒上2:30),卻還自稱「不撒謊」「不後悔」(撒上 15:29),無恥到極點。
  12.  
  13. 耶和華一心想讓自己得「榮耀」(耶13:11),於是當人民不投靠自己,而去投靠其他神或其他人的時候(耶17:5-8),耶和華就惱羞成怒,舉起屠刀大肆屠殺人民。(耶21:5-6;耶22:8-9)。

(3)我是非常憐恤動物的,可惜基督教不支持動物保護主義。我當時想不支持也就算了,我反對非取食性的殺戮,這總沒意見吧?可是當我翻開利未記,我明白了一個事實:基督信仰與動物保護之間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耶和華為了讓舊約信徒更敬重自己,竟然讓他們這樣踐踏生命--宰了牛羊而不吃,整只整只拿去焚燒!甚至還讓他們虐殺動物(利1:15;利5:8)!基督教認為:動物沒有靈魂,唯一的作用就是被人類當作食物或工具。聖經中難得出現的支持動物權利的經文,其本質也並非出於對動物的愛,而是出於對動物這種工具的愛惜(林前9:9-10)。我很慶幸我及時脫離了基督教,並且它還沒有讓我喪失對動物的愛心。

(4)我在讀了聖經之後發現:神就如同奴隸社會的奴隸主、封建社會的皇帝,而基督徒則必須是神的奴隸(這正是基督徒稱呼神「主」的原因)。我不可能讓自己做奴隸,所以基督教不可能被我接受。我想任何一個熱愛平等自由的人,都會起來反對基督教--這個教人做奴隸的宗教!

(5)原以為基督徒都是充滿愛、提倡愛的人。等到自己也成為一個基督徒的時候才知道:其實不然。基督徒的本質都是自私--都是為了天堂而信耶穌。而基督徒所謂的「愛人」,其實是指傳教。對此他們的解釋是:不信耶穌的人結局是永死(永死就是下地獄),所以我們要讓更多人信主,讓更多人脫離「死亡」。

(6)聖經中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和明顯的錯誤,然而基督教卻強迫信徒相信「聖經無錯誤」,讓理性之人難以接受。

(7)我是一個中國人,我很愛我祖國的文化。而基督教與我中華文化水火不容。

     
  1. 基督教靠著槍炮和屠刀才得以成功傳入中國。近代列強用武力打開了中國大門,並強迫當時中國政府簽定不平等條約--允許外國傳教士在中國境內任意傳教,這才使得基督教在中國有了立足之地。
  2.  
  3. 基督教有很強的排他性,會排斥並損害我中華的傳統文化。許多傳統文化的元素,如生肖、易經、祭灶、中秋、七夕、祭祖……都為基督教所不能容忍,並經常受到基督徒的譭謗。
  4.  
  5. 基督教由於其教義的排他性,無法與其他宗教和平共處。並且基督徒總是很狂熱地傳「福音」,經常對其他宗教學說進行譭謗。釋、道、儒是我國三大傳統宗教,卻經常受到基督徒的褻瀆和侮辱。

(8)家裡人反對我信耶穌。現在我脫離了基督教,和家裡人的關係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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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真實見證。


附:《我的見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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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有很嚴重的強迫症,導致我高一高二兩年無法正常學習。一年多前,我信主了,之後強迫症的症狀慢慢消失,現已基本康健。

我曾經十分內向,不善言辭,不善與人溝通,朋友也很少。一年多前,我信主了,之後我慢慢變得善於交談了。現在我非常容易與人親和,說話能力也是一流。

我曾經很會逃避事情,經常上不健康的網站,經常暴跳如雷,張嘴十句話五句髒,思想怪異不合常理,非常傲慢……現在,這些病症也都基本被消除了。

以上對我來說非常重大的人生轉變,在一年時間內全部完成。也許你們體會不到我的感受,但我可以以我的切實經歷告訴你:神是存在的,是大能的,是慈愛的!

感謝主!

2

在信主之前,我已經對基督教文化十分感興趣,這點我的父母也是知道的,於是他們把我因強迫症而表現出來的怪異行為跟基督教聯繫在了一起(他們之所以會把二者聯繫在一起,還有別的原因,比如他們原來就有的偏見等,這裡不多說),以為是基督教把我變成那樣,誤解非常深。

而在我信主之後,怪異的舉止慢慢消失,他們卻還以為是我擺脫基督教影響的結果(因為我信主之前,經常在父母面前流露出對基督教的喜愛;信主之後,倒是再也沒跟他們提起)。

我一直想告訴父母真正的情況,但又怕得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在高考溫書假的一天晚上,我媽看我很煩亂,就來安慰我。我那時不知為何沒有了一切顧慮,全跟她明明白白地講了。我的大意是:我若高考考砸,不是我的錯,是你們的錯。我之所以學習不好,是因為前兩年嚴重的心理疾病,導致我高中等於只學了一年。而這些心理疾病的形成,你們的教育方式功不可沒;這些心理疾病的消失,我的信仰功不可沒。

當時我媽聽完後,沒有反省一下自己,而是對我說「你不能信這個,我們家有觀音菩薩了」……最後她這麼講:「先高考完,其他事以後再說」

介紹一下我媽:

她即不懂佛教,也不懂道教,卻有一種混合了道教佛教的民間迷信的背景。我家裡到處都是偶像,有觀音、有灶公灶婆、有符紙、有土地神。而如果我考她這些偶像的來歷,她一點兒都說不上,她只管拜。

我媽迷信是因為我外婆--一個連字都不識的文盲女人。我媽雖有文化,可是思想上卻認為對待鬼神之類的東西還是要聽從長輩,於是她繼承了文盲女人的一切愚昧。(我外婆是文盲,我外公卻是大學生,我因此明白了一個道理:無知與否,跟知識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第二天,我爸也來找我談話,很顯然我媽把我說的都複述給了我爸。我爸不迷信,但卻有另外一種擔憂,他認為宗教是精神慰藉,而年輕人應該做的事很多,沒有多餘的精力信仰宗教。他怕我抽上了這口「精神鴉片」而喪失了志向,從此「走火入魔」。

介紹一下我爸:

他不信仰宗教,偶爾跟著我媽或我奶奶做一些燒香之類的事情(我奶奶是信佛的,我媽是迷信,不一樣。觀音是她們都供奉的,其他偶像都只有我媽去供)。他的頭腦充斥著馬列無神論的一套東西,而且對基督教有偏見,因為曾經有基督徒向他傳福音,可能是因為方法不對還是怎麼滴,竟然起到了適得其反的效果,讓他對基督教非常反感(當然還有別的原因)。

當然,對於我爸還挺好辦的,畢竟他講理。在講完見證、申以利弊、告訴他那些擔憂是多餘的之後,我爸口裡告訴我:他不反對也不支持我信主,其實我知道他心裡還是不贊成的,他認為:精神慰藉是醫治心理疾病的一個方法,但醫治心理疾病還有別的許多路可走。

之後直到今天,我都一直在用自己的行為做見證。現在,我爸已經口裡明確說不反對了,我媽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她那天對我說:她其實都知道我每天上網做什麼、出門去哪裡)。

要是我那天沒把見證說出來,現在情況肯定要糟得多。

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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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最初的對基督教文化感興趣,到信主,再到現在生命的成長和豐盛,是一個連貫的、非常奇妙的過程。

從感興趣到信主:

信主前,已經對基督教文化感興趣的我,經常在書裡查看關於基督教的東西,不過那些書不是使我後來信主的主要幫助(因為那些書基本上都是非基督徒的學者寫的)。在有一次上網的時候,我偶然間點進了一個基督教網站,從此我才發現:原來我可以用網絡來瞭解基督教的東西,於是我就開始了在網上大量查閱基督教知識的過程(現在回想起來,在這個過程中,我無時無刻沒有受到神的帶領:幾乎是一有問題,電腦裡馬上就能查到)。

在網絡上的學習,奠定我信仰的基礎。有一天(大概是我首次發現基督教網站的半年之後),我在車站等車,看見有些人在發傳單,其中有個中年婦女把傳單給我,說了些勸我信主的話,我看著傳單微微點了點頭,她還說:「嗯,很好。」後來我回到家,把傳單看完,傳單最下面有教人決志禱告的文字,我做了決志禱告,也就是從此信主了。

從信主到參加聚會:

我在信主後的一大段時間內,仍然只利用網絡靈修,沒有去教會。因為我並不知道教堂的確切位置,還有就是怕。

高三寒假,我媽為我在某網校報了名,那網校在福州有一個分校(分校的作用其實就是提供只能上那網校網站的電腦,怕學生在家以上課的名義用電腦幹其他事的家長,可以把學生扔那去)。

高三下學期,因為學校和網校兩邊無法兼顧,我就在學校那邊請假了,除非有質檢考試或要填一些重要的表格就基本沒去學校了,天天跑分校用電腦學習(在分校那裡非常輕鬆,因為那裡學習沒有時間限制,什麼時候來、什麼時候走都隨便,值班老師也是輪換的,多半不認識我,噢……爽啊!)。

而傳說中的花巷教堂,就在分校所在地的周邊附近,當然最終被我發現咯。從此我便有去教堂聚會了。

又一個對我生命成長的重要幫助:

在網絡上的靈修、教堂裡的聚會,加起來都還是不夠的。於是神為我安排了一次奇遇:

我去學校參加高考前的最後一次質檢,那天理綜考完,我和同學出了學校,走向車站。學校到車站的路我走了三年,平時基本不會去留意路旁的店,可是那一天我走過那家路過了N次的精品店,眼睛卻瞄到了裡面擺著的一本書--《聖地家書》,我下意識地覺得這書可能與我的信仰有關係,於是打發同學先走,自己去那家店裡看個究竟,並和店主交談。

那姓葉的店主果然是個弟兄,而且還是花巷教堂青少契的一個老師。葉弟兄的店裡擺著大量屬靈讀物(其中對我幫助最大的是聖經串珠和聖經啟導本)。之後我就經常去店裡找他(基本上都是跟父母說去分校上課),我們一起禱告,查考聖經,探討真理,我有疑惑的時候都找他……在弟兄的店裡得到的幫助是非常大的。我第一次和他交通,就把我關於強迫症的見證和家裡的難題告訴了他,之前我沒有跟任何人說過,我想我後來之所以有勇氣豁出去全跟父母講了,也是由於得到了他的鼓勵。

當時,葉弟兄接手那個店也不過才一個多月而已,也就是說,我認識他完全不晚。他的店還經常有不少兄弟姐妹來訪,大家一起禱告、交通,收穫非常大。

說些題外話:

葉弟兄開店根本就不是為了做生意,可以說完全是在傳福音:有客人一來,他就指著那些有關生活和心理的屬靈書籍說「這些書可以免費借閱」,來者聽了多半很驚訝,然後就朝那些書看去。這時他就問「對基督教感興趣嗎?」……而有的客人來買東西,要打折,我看他基本上都會同意。

葉弟兄主要傳福音的對象是學生,偶爾也有老師,因為他的店附近有三所學校:二中(我的學校),幼兒師範,藝校。他傳福音的效果也十分不錯,按他自己說,平均每天有兩個人在他這裡接受主。

信仰上的每一點成長,都是神親自帶領的。

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