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你的離教見證 ※

由成為魔族到後來反抗魔族的故事

日期: 2012-08-08
作者: hellboy 來源: 本網見證

目錄

歸納反基督教的原因


前言

信基督教這件事對於我來講,一點也不凄美,相反,如今的我認為那是我人生裏最大的其中一個恥辱,我永遠也不能忘記,我當初身心所經歷的一切,是我人生裏永恆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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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是如何闖入我的生命

小學的時候,班主任可能是一個基督徒吧,所以當選擇中學志願時,學校裏甚疼惜我的她,建議了我就讀那一間可恨的中學,不幸的故事就是那麼樣開始。

我少年時是就讀教會中學的,由於那時候就讀教會學校,所以對於基督教,我少年的時候就有所接觸,由於好奇的關係,在升中學的那個暑假,我便由頭到尾看過一次那一本被當作課本的聖經,但那時候我腦海中只有一些聖經的印象,如啟示錄的末世災難,那時我根本不了解基督教,反正,學校早晨時會唱動聽的詩歌,放學時會有好玩的團契,在裏面,我彷彿感受到接納和愉悅,沒有對基督教有任何不滿意的地方。但那時候宗教課裏有一個家課要做,我隱約記得,宗教課基督徒老師們要我們寫下對神的觀感,那時候,我告訴她們,如果神要摧毀人類的世界,我會竭力與他對抗。雖然她們沒有說出口,但我在團契中遇上她們的時候,我感受到是有點不同的,至少不會像以前那樣歡迎我。

這種在旁聽耶穌的日子,我持續了三年,每個星期我也去,我還記得他們有一次談及聖經,基督徒老師讓我們玩一個傳話遊戲,從而帶出一個道理,指出因為聖經是經過很長很長的時間,經過很多手翻譯再翻譯才到達我手上的,所以當中一定有誤差。我那時也不了解這個問題,但後來才見過一些基督徒,用聖經翻譯未必準確來為聖經解話,引致任何引用聖經的一方偶然在引經據典時,要提出多版本聖經互相引證。那時候,每一年都有一個福音週,那個週末如果去參加該學校的教會--中華基督教會的崇拜,會有優點記,這些優點,我當時當然也有攞。但我那時對基督教也並不抗拒,甚至有一點好感,偶然也會祈禱。老實講,那時的我甚至稱呼我夢中的情人為「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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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與惡魔交往

經過三年基督教團契的日子洗刷過後,有一次我被一個現在無論如何也擺脫不了仇恨的人騙到那一所教會,起初的時候,他表示約會我和另一個同學去溫習,但要先回到教會,我的心裏持著遷就朋友的心態,便跟著他去到那一間可恨的教會--香港神的教會。那時是一間在該區有三個聚會地點的地方,現在則似乎縮減到二個,教會中沒有常見的敲擊樂器,也沒有鋼琴,只有結他,但崇拜(他們口中的擘餅)的時候也沒有奉獻時段。我還記得第一天去那間教會,那個姓黎的人便與我玩一個遊戲,明顯地,他是有所預備的,他拿出了一些卡紙,上面寫著一些常見的人生目標,例如家庭、學業、知識、金錢、工作等等,他那時候大概是說,人的一生所有事物也不大重要,因為人只是客旅,最重要的是「神」和「永生」。而那個害我的同學則說,當想到這個世界如此偉大的時候,背後一定有一個主宰,而那個就是耶穌。這一點,當然也是我最後經過不斷思想後離教的導火線:「綜觀宇宙的偉大,以光的速度還要走數億年才能到達另一個對比起來相近的星球,可見認為宇宙是由一個個體用『叮』一聲創造出來,簡直低能幼稚弱智白痴。」總之,那時的我基於朋輩影響、羊群心理、好奇、好感,最終不知所謂地選擇了決志,而如今我知道,不知所謂、跟風,便是很多人第一次決志祈禱那一刻所謂奇妙神感動的真正原因。就此,我成為了一個基督徒,因為口裏承認、心中相信,這個人便成為基督徒了。那時候的我,除了我唯一一個朋友,那個沒有變成基督徒的他之外,我極度痛恨我班的同學,因此我班的同學也痛恨我,原因是他們每天每時每刻也在吵鬧,是瘋狂的吵鬧,你所想像不到的吵鬧,當然他們當中也有不少是基督徒,而我卻因此而極不合群,為此我嘗試多次向校方投訴,但那個害我的基督徒同學,反而批評我犯眾憎,又責備及取笑於我,那些基督徒老師,不但不付出他們應有的責任(制止那種地獄的叫聲),相反從他們的行為和說話可以告訴給我,他們只在乎我活得像不像一個合群的基督徒,根本從來沒有注意過那對我如斯殘酷的痛苦,因此我的學業由暑假前的上等垂直下滑,上課的時候根本沒有可能聽得到老師所說的一切,每天除了食飯之外七個小時也像活在地獄裏面,源源不絕的是那些殘酷的叫聲和折磨,然後當每天下課後,當地獄之旅完結,伴隨著我的是殘酷過後的傷痕,就像繞樑三日,由於那些地獄的叫聲每天伴隨我七個小時,所以就算回家後一整天,那些嘈音仍在我腦海中運行。為此,我哭過,我也不停的祈禱,是跪在地上祈禱,祈求耶穌會把這個殘酷的折磨從我生命中拿走,我也每天也花大量的時間去讀經,祈求找到一絲的幫助。由於基督教的各種薰陶,尤其是「不要去思考問題,把它們交托給耶穌」,以及相信聖經說的「你的家人就是魔鬼」,我變得不懂向家人描述我的苦況。由於懦弱的原因,我也不敢嘗試尋找轉校的途徑,只懂每天纏著耶穌和輔導主任,但你要知道,一所基督教學校的輔導主任,只會跟你說一些無關痛癢的安慰說話,或者叫你不要痛恨那些基督徒老師,而不會認真為你解決問題的。慢慢地,我連回到教會時的人際關係也受到影響,我開始覺得教會的人也在取笑我,笑我不合群,笑我各種各樣,縱使我內心是多麼的依靠耶穌,但我的生命沒有半點的平安和慰藉。我極虔誠地返教會,極虔誠地祈禱,但一切也沒有改變,沒有半點改變,沒有任何人願意體諒那對我如此殘酷的痛苦。就在那時候,有一個女教友利用我來追求一個富有的男教友,而且做得實在太明顯,完全沒有想過我的感受,就當我也仁慈地助了她一把,然後只希望她在原本會經過文化中心時幫我拿取一張免費隨便索取的基督教詩歌演奏入場券,她也不願意,還要向我所屬的長老投訴我,「自我」是那個長老對我的最後批評,而現在成熟的我卻知道,他徹底地錯了,我不是自我中心,相反,我常常為人著想,我真正做錯的,是我不懂去保護自己,才受到那群原教旨主義的怪胎所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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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離開基督魔教

但那時候的我,只對這個世界感到極度灰暗,我對那個一直只有害我,卻從來沒有幫助過我的耶穌,那個大魔頭,還沒有反叛之心,但就像真正的這個世界的真理在引領著我,我不知不覺地在網上接觸到反基督教的知識,無意中找到「反基督帝國」、「離教者之家」、「基版FAQ」、「審判基督教(本網註:已離線)」等等的網站。可是,三年又二年後的暑假我還是選擇找另一間教會--神召會,在這之前,我已經離開教會大概兩個月,冷靜了兩個月,但我尚未使我察覺到惡魔的真面目,因此,如今當我去帶領我的服務對像離開基督魔教時,也恆常保持著熱誠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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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魔教的懷抱

由於身處在地獄的關係,我的第一次會考成績極不理想,經過一年的自修後,我升讀了另一所中學,而在這期間,我每星期一兩天也到神召會教會,並參加他們崇拜員的結他課程,但可能是資質和「廉價無好野」的關係,我根本學不懂,而我的自卑心也無限量地擴大,常為了一些很微小的事感到被取笑,我時常質問上帝,為何要造我這一個廢人,而從聖經,我找到了答案,令人震怒的答案: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羅馬書第9章第21-22節)

當然,如今我知道自己並不是一個廢人,相反只是誤入歧途,我也不是什麼器皿,他們相信的神也不是造物主,牠只是一頭可恨的惡魔。在這期間,我讀了陳特著作的倫理學釋論,那對於我後來的人生,帶來了很大的鼓勵,我體會到基督教倫理的不知所謂,我對基督教找到越來越多的問題,起初,我找到是耶和華真面目是一個暴君這個事實;為此,我編寫了兩篇文章,名為〈暴君之皇〉和〈明天會更好?〉;後來,當我每一次回到教會,我也發覺過去我盲目跟隨的道理充滿了各種反常理或反邏輯的問題,我開始與我那些基督徒朋友和網上的基督徒爭辯,我的詞鋒銳利,再加上過去各反基督大師所著作文章的威力,我開始體會到那些基督徒是如何的毫無招架之力,我亦從他們身上,體會到我過去的愚蠢和懦弱,我體會到我各種的不幸,我必須要負上責任,而我做得最錯的一件事,就是曾經做過基督徒,相信過耶穌,我對不起所有曾經在我身上聽過基督教的福音兩字的人,我對不起所有聽過我傳福音的人,我最對不起的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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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在心中離開基督教

終於有一天,在我不斷思索基督教的問題時,我想到了那個首先帶我入神的教會的基督徒賤種怪胎,我還記得自己獨自站在滾軸溜冰場旁的欄河,那是一個很多星的晚上;我在思索,宇宙是多麼的偉大;我又想到光以億年計的距離是多麼的浩瀚,以至根本沒有可能由一個單獨的個體創造出來,也不可能在「叮」一聲之下被創造出來,基督徒的想法太荒謬太幼稚太不合邏輯了。就這樣,我正式在心中拋棄了基督教,並且開始了我的反基督生涯,初時,由於長期人際關係被低能教會蠶食,我有一段很長的日子也頭頭碰壁,與其他網民很容易就爭吵起來,所以得罪了很多人,這種情況持續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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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臥底的日子

由於體會到自己對基督教特別是天主教的認識不足,人際關係也有待磨練,我花了差不多八年潛伏在天主教當中,甚至領他們的洗和堅振,假扮成他們的教徒,一方面試探軍情,一方面接近他們,學習他們比較富有的那一批的做人技巧,我不能否認,他們是可愛的一群,我也深深地愛著他們其中的一個。在這期間,我一次又一次的體會到耶穌的醜惡,尤其是有一些信牠的人最終走上絕症至死之路,而我卻一帆風順。

我也時常會假扮成教友到其他的教會試探軍情,例如基督教禮賢會、基督教聖約教會、聖公會、浸信會、宣道會、宣教會、信義會、以及其他的天主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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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人生的轉捩點)

由於中學時期受到殘酷的對待,那種傷害持續在我內心和精神造成不滅的影響,我被確診甲亢,但這個反而是我人生最大的祝福,我不但在這期間重新體會到親情的可貴,又在醫院裏面認識了一批與我患難與共的朋友,我的人際技巧改進了極多,又得以把我的反基督精神傳開去,如今我得到了愉快的人生和大量誠懇的友誼,並且已經完全康復,我會一生一世地祝福我的家人和朋友,並且把反基督的和平與愛宣揚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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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關於基督徒的控訴)

那個教會長老曾經斥責我一生人「太自我」,這當然是對我的詆毀和誤解,事實上我由細到大都很渴望結識朋友,奈何由於缺乏那些知識和遊戲機以至欠缺共通話題,再加上害羞及缺乏勇氣以及溝通技巧的緣故,我很多時只能默默地看著別人建立起快樂的友誼,而由於欠缺成功經驗,我越漸變得畏縮。再者,我被斥責的時候正經歷人生的低潮,內心充滿的並不是「自我」,而是仇恨,我也沒有可能會和那些人渣結交。可想而知,當一個被基督教薰陶的人,尤其是一個長老、牧師、傳道人、神父,當他們依靠神而自以為是的時候,可以對其他人的內心的傷害是多麼之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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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反基督教的原因

常常有朋友跟我說,你沒有需要反基督教,你們可以河水不犯井水,但是我心裏常常都有掙扎,原因不是我沒有理由去反基督,也不是我反基督的理由不充份,也不是我從來無認真想過這個問題,而只是我未曾把反基督的理由歸納出來,把零散的資料整理好再寫下來並記入腦,由於今天又有朋友問我這個問題,而我只能提出一個雖然有力但不詳盡的論據,所以我想今天是時候開始反省並記錄自己反基督的理由,並且把持好正確態度的好時機了,希望這個帖子能夠永久保留下去,甚至成為自己和後人的反基人生參考準則。

我反基督教的原因:

一、耶穌和耶和華根本就是魔鬼

綜觀古今中外歷史、聖經和現代世界國情,耶穌無疑就是魔鬼(以賽14:12;啟示22:16;馬太10:34;馬太10:21-22;馬可15:2及啟示錄3:9),攻敗列國,耶和華也是魔鬼(撒母下24:1;歷代上21:1),耶和華也是偽冒的創世神(年輕地球創造論;創世紀4:17;創世紀4:14),聖經說基督徒是羊(約翰10:14;馬太9:36;馬太10:16;馬太15:24;馬太18:12-13),羊當然會被牧羊人屠宰被吃,剩下的羊毛也被用來做衣服,而且從古至今所有惡魔妖怪之說皆道,惡魔會吞食人類生魂,在那裡會永不超生,而耶穌在聖經說會與基督徒一同作王一千年(啟示20:4),暗示要吞吃他們基督徒的靈魂一千年,直到灰飛煙滅。為了拯救身邊基督徒朋友脫離面前的危難,反基督是必須,而且是在拯救人類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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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督教是世間人禍的最大根源之一

嚴格來講,我是反一切耶和華一神宗教,包括伊斯蘭教,它們是世界上大量戰爭人禍、暴政、恐怖主義、反科學、反智(歌前1:19)和宗教迫害的原凶(宗教戰爭宗教迫害),耶和華宗教過去實在為人類帶來太多太多的極度慘烈的痛苦,太多殺人太多酷刑,這些痛苦的事到今天仍然在延續下去,是沒有可能彌補的,而聖經卻竟然說神愛世人,基督徒也會因為聖靈充滿而不會犯罪或做壞事(約翰一書3:6),並且內心充滿了愛心,我們當然知道都是不真確的,那些有愛心的基督徒全都是那些對聖經斷章取義的人,而那些把聖經奉為金科玉律的人,沒有一個不是變態虐待狂,極端痛恨這個世界真美善的一切(約一5:19,啟示錄11:6,約一2:15,約福15:19,歌前1:19),因為這是聖經的教導(路加福音19:27、啟示錄9章-22章),即是耶穌的教導。而我卻愛這世界上的人、愛這個世界的事、愛這個世界的物,這些人事物,是我生命的一部份,而耶和華卻要毀滅這個世界,即是我所珍重的一切,更想拆散眾人的家園(馬太福音10:21、馬可13:12),我無可奈何,要站起來參與抵抗這股毀滅世界的邪惡勢力,這都是因為愛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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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i) 亞當夏娃不是人類始祖
  (ii) 人類根本沒有罪

基督徒常說我們人類全部都是罪人,虧損他們的神的榮耀,我可以肯定,他們的神只是一個虛假的上帝,偽冒的上帝,人類完全沒有欠牠什麼的,也根本沒有什麼原罪。其實這一點,聖經已經明確地證明了,話說創世記指出,耶和華一生只做過兩個人類,一個是亞當、另一個是夏娃,亞當和夏娃開始時只有兩個兒子,該隱和亞伯,後來該隱殺了亞伯,然後被驅逐出他父母所居住的地方。後來該隱與「妻子」同房……問題便在這裡了,該隱有一個妻子,即是話在所謂的人類始祖外面,還有其他的人類,亦即是,所謂的人類始祖亞當夏娃根本就不是人類始祖,耶和華不是人類的創造神,所以人類也根本沒有原罪,耶和華也沒有資格去審判人類,人類是無辜的,為何還要耶穌的救恩?人類由原本無辜的一群,被惡魔誹謗成罪該萬死的奴隸,我豈能夠任由惡魔無止盡地詛咒人類,無止盡安插眾多的罪名?我要奮起,我要撥亂反正,我要把耶和華和耶穌和撒旦,通通趕回地獄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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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創世紀4章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RSV) Behold, thou hast driven me this day away from the ground; and from thy face I shall be hidden; and I shall be a fugitive and a wanderer on the earth, and whoever finds me will slay me.”

創世紀4章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RSV) Cain knew his wife, and she conceived and bore Enoch; and he built a city, and called the name of the city after the name of his son, Enoch.

(a)事實證明聖經已講亞當夏娃以外有其他人,所以亞當夏娃不是人類始祖,不是亞當夏娃後裔的人原則上也繼承不了原罪。

另外《便西拉的字母》(The Alphabet of Ben-Sira),又譯本司拉的知識,是中世紀時期一份佚名文獻,講述到《舊約聖經》次經裡的《便西拉智訓》的作者、希伯來先知便西拉的生平,由受孕、出生、受教育到長大成人。10世紀成書的聖經外典《便西拉的字母》(The Alphabet of Ben-Sira),(又譯本司拉的知識)中記載,亞當不滿於和自己的牲口性交,因此上帝創造了莉莉斯作為他的妻子。與人以外的動物性交在《聖經》正典中被作為罪惡,見《舊約》申命記第27章:「跟動物性交的,要受上帝詛咒。」 上帝用泥土創造了一個女人,就是亞當的第一個妻子莉莉斯。由於莉莉斯不滿男女不平等,女子比男子柔弱,而離開上帝。因莉莉斯沒有回心轉意回去,亞當向神訴苦,神決定放棄莉莉斯,趁著亞當睡著時遂拆了亞當一根肋骨造了另造夏娃。

莉莉斯的後裔,原則上也繼承不了原罪。

耶穌的救恩是多餘,用來操縱人心的。

(b)
申命記6:14  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何西阿書13:4 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對於Eternal丁所說的,我當然耿耿於懷,但就像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當我拿出日記簿去用筆寫下來做研究的時候,很快就找到箇中破綻。因為以他的說法,耶經沒有提及神做人當中,隨了做了亞當夏娃之外,有沒有做其他人。如果該隱的妻子是耶和華做出來的,這樣便證明了人類的所有後代是可能繼承了原罪。可是他的這種說法只是未知數,即無人能從聖經證明神造人就只有三個,也無人能證明人類若然有多於兩個始祖,這些始祖是由什麼神造出來的,可能是玉皇大帝、女媧、盤古、梵天,閻羅王……就算有相關除我之外別無別神的經文,但由於類似申命記6:14或何西阿書13:4以及啟示錄諸如此類的經文卻證明別神是存在的,再加上Eternal丁所說的第七項題目「聖經幾千年都無譯經學家可以註釋得到」,即已翻譯的聖經亳無公信力,所以不能排除玉皇大帝、女媧、盤古、梵天,閻羅王是創世神的可能性……,亦即人類無需要耶穌的虛情假意。至於相關典故,有傳河北涉縣是女媧之都,位於河北省西南部太行山麓,相傳就是神話中女媧氏「煉石補天、摶土造人」的地方。古中皇山上的「媧皇宮」為奉祀始祖女媧聖地,是中國規模最大、時間最早的祀奉女媧古建築群,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女媧皇宮古建價值最為珍貴的當推摩崖刻經,好比聖經,它始鑿于北齊天保年間(55O—559年),距今已有145O餘年的歷史。在媧皇宮,有五處摩崖刻經。總面積為165平方米,共刻經文137400餘字。是我國現存摩崖刻經中時代最早、字數最多的一處。

以下的「神」字全部指耶和華,並奠基在人類近親雜交是不可以繁殖後代這事實基礎之上:

  1. 如果,耶和華做人在基督教的立場是只得亞當夏娃兩個,則由於基於亂倫不能成功開枝散葉的事實上,該隱妻子的存在證明了除了耶和華做的人之外,世界上還有其他不是耶和華做的人,亦即耶和華不是獨一真神,甚至只是一個被神化了的人。宇宙也不是耶和華所創造。另外,由於亂倫畸型死亡的關係,造人只得亞當夏娃兩個,也無可能繁殖到整個地球的人類。
  2. 如果耶和華做人在基督教的立場是不只得兩人,並且做的是與亞當夏娃同輩且不只該隱妻子,則人有大部份由於不是亞當夏娃的後裔而沒有罪,卻被耶穌白白地冤枉為罪人,死後要落地獄,何其殘忍不公不義。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只做多一些女人,但亦由於亂倫的關係,後代不能繁殖。
  3. 如果神做人的數目在基督教的立場是三個,即是亞當夏娃和該隱的妻子。則由於該隱和妻子的後代必亂倫,而不可能。另外對於那些則證明神是一個不義的傢伙,因為他既使無辜的該隱妻子因生育而受苦,又令該隱的妻子的立場下的後裔子孫承受原罪的責罰。這個說法也因此證明耶和華是不信實的。除此之外,第3點這個說法也是有其他破綻的,因為該隱未有妻子的時候,曾經說怕會有其他人去殺他。

創世紀4章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RSV) Behold, thou hast driven me this day away from the ground; and from thy face I shall be hidden; and I shall be a fugitive and a wanderer on the earth, and whoever finds me will slay me.”

這些人的存在,證明在該隱殺了亞伯後,他們亞當夏娃一家三口之外,還有「其他人」的存在。如果這些人是亞當夏娃生的(點解有咁嘅可能?照提問者的觀點,是因為聖經無講過不是),則由於所有「其他人」都是亞當夏娃的後代,回歸第1點,如果這些人不是亞當夏娃生的,則人類還有一大部份人由於不是亞當夏娃的後裔而沒有罪,卻被耶穌白白地冤枉為罪人,死後要落地獄,何其殘忍不公不義。

基於上述的觀點,我有道理向人宣告,耶穌呀,你使所有人的一生都蒙在你的邪惡陰影之下,然而從你的聖經我們得知,絕大部份人類由一出生到死亡原本都與你亳不相干,也未曾有一刻歸屬於你,也未曾犯過什麼罪,我們是因你而受冤枉的,求你現在便立刻永遠離開我們的生命,不要再成為我們的咀咒,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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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耶和華不是世界的創造者

講完耶和華不是人類創造者,接著便是說耶和華不是地球和宇宙的創造者。話說聖經學家指出根據聖經的年曆來計算,耶和華創世至今至多只有一萬年歷史,但莫講話恐龍,就算是對人類的考古學證據也指出,人類已經超過幾十萬年歷史,耶和華豈不比人類還要年輕?而且宇宙的科學也指出宇宙已經有百幾億萬年歷史。對著耶和華創世這個天大的謊言,我豈能忍心多麼的人被矇在鼓裏,甘心做一世的耶和華奴隸,被邪魔當成傻子一生一世?我不忍心,我有惻隱之心,這個謊言太殘忍,足以毀滅人的一生一世,我不可以任由那惡魔毀滅我心愛的人和我所屬的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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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督教扭曲人類價值觀,摧毀人性

很多人以為基督教信仰是一個導人向善的宗教,這當然是一種誤解,事實上基督教信仰根本沒有任何道德價值觀可言,因為基督教的整個中心思想,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22:37-38)、而其次的那一句「愛人如己」,卻是完全建基於第一句的中心思想。亦即是,盡心、盡性、盡意去使其他人去盡心、盡性、盡意愛主。所以當基督徒遇上任何在他們自己的泛道德中與「盡性愛主」相衝的問題的時候,若然他們是處於宗教狂熱的狀態,他們是真的會去殺人放火(1)(2)(見超連結),雖然我本身由於生處於香港這個法治之區,未曾經歷過基督徒真的殺人放火這情況,只是從歷史和新聞中見過。可是,我本人卻曾經經歷過由於我作基督徒時活得不像基督徒,而加害於我的情況(見我的離教見證)。有些人會說,那聖經不是明明有一些好的教訓嗎?例如孝敬父母。但作為一個昔日的基督徒,我很清楚這些教訓只在一般與信仰無抵觸之下生效,相反,聖經卻有一些經文表示,如果基督徒的親朋戚友勸他們去拜祭別的神明,就要把那些親朋戚友殺死(申命記13章)。至於那一句,「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也不是鼓勵人去思索「好心得好報」,而是信仰是否堅定,對耶穌始終如一,否則便是上天堂或下地獄的後果。《論理學釋論》的序言裏面也解釋了基督教的價值觀是什麼一回事,它說:「對於許多基督教徒或佛教徒或回教徒來說,他們之所以接受這些道德教訓,並不是因為這些論據使他們信服,而是因為他們信仰了這些宗教。」有一個故事可以幫助了解上面所說的意思:(基督教世上最大的義人)亞伯拉罕聽從耶和華殺子,亞伯拉罕沒有質疑自己聽錯、有幻覺或者那個是撒旦,又或者問上帝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命令,哀求撤回這命令,或與上帝爭辯這命令不合理,甚至不道德。相反,他卻做了一個平常有理性有感情的人不可能做的事,讓我們設想自己是亞伯拉罕。當耶和華剛剛給了自己一個兒子,可以替自己傳宗接代的時侯,忽然之間要將這兒子取回去,這是第一個不合情理的事;同時,耶和華要亞伯拉罕親手殺死自己至愛的兒子,要忠心耿耿的僕人骨肉相殘,這不但不合情理,而且殘忍至極……但亞伯拉罕卻這樣做(他沒有因為道德和愛而有意違背耶和華旨意的保護自己兒子的行為),他完全接受了這命令,依命令行事,這是不可用理性解釋的事,這就是基督教信仰。對著如此荒謬的基督教信仰,我豈能容許他傳承下去,基督教它正在毒害人類的靈魂,扭曲人類應有的價值觀,為了人類未來的福祉,任何一個有理性的人也應該站起來與它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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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然而,我認為「人性」,除了建基於惻隱之心,也可以建基於理性的倫理學,「倫理學是一門知識而不是一堆獨斷的教條,它必須有充分的論據指出這些原則何以是人應該遵守的原則,這些原則的根據是什麼。」這裡我要加插《論理學釋論》對「風俗習慣」與倫理學比較這一環,因為「風俗」它有時會被視為社會的做人道理,如果做人道理是最後根據於風俗習慣,那除了風俗習慣,例如基督教的風俗習慣,便沒有其他的道德根據或標準嗎?可是,我們明明不斷聽到有人說「世風日下」,或者以一個社會風俗另一個社會風俗比較高低,人們遵循的風俗也未經反省和挑戰,當環境稍有轉變,或者當習俗與個人利益稍有衝突時,人就可能不知所措,而無所適從。「他或是一天到晚怨天尤人,埋怨這個世界不公;或者就完全拋棄過去的誠實習慣,一轉而為自私奸詐小人。」以風俗習慣作為做人道理的根基,結果常使人拋棄做人道理。有些風俗是建基於理性,也有些是不理性的,例如留長頭髮和裹足,我可以問,我何以應該裹足?換句話說,我儘可以懷疑社會風俗習慣的絕對權威性,我可以問:「我何以非道德不可?」風俗習慣不是道德的最後根據,風俗習慣的來源也是多頭的,沒有統一性,許多時候互相衝突。完全依賴習俗作為行動的指標,結果常常動輒得咎,寸步難行。倫理學的對象是行為,它是想了解行為應該遵守的原則。但倫理學中所說的行為是有道德意義的,即可以用道德或不道德這些字眼來形容或判斷的。凡是有道德意義的行為都是可以自主,是可以自己選擇或不選擇的行為,不能自主或無可選擇的行動無所謂道德或不道德,也無所謂是非善惡。當一個行為牽涉及自己品格或牽涉及他人時,這行為才有道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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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類比耶神偉大

的確,愛情最終極的犧牲,就是為愛人的存活或終極願望而死,這種犧牲,我以往在那段我被暗地裏的迷戀所充滿的時光很嚮往,常常想像,如果我最心愛的人是「她」,如果「她」也願意,我願意在災難降臨的時候為「她」的存活或終極願望而犧牲,可以為了「她」這樣而死,我感到很自豪和很幸福。對於死亡,我明白,死亡很可能只是一個使生命改變的過程,分別可能只是,由受希格斯玻粒子所影響變成不再受希格斯玻色子粒子所影響,如果靈魂是存在的話。而當人以靈體的方式存活時,也得以被稱為「神」,安放他們的家的地方,叫做「神位」。對於中國人的慎終追遠,我明白,我們人類的親情、愛情和友情,早就已經可以超越生死,以至我們人類的愛,可以永遠留在所愛而又活著的人的當中。就算那些已過世的人,永遠不會再擁有一個真實的肉體,但他們的愛,他們的精神,會永遠存活在我們的內心當中,以致我們對於生存的難題再也一無畏懼。

根據聖經亞伯拉罕為耶神殺子卻被稱為義人的道理,我們明白耶神所有對善的教訓都是虛假而沒有根基,只要是耶神的教訓,就算殺家人和朋友都沒有問題,自此,我們明白憑耶教信仰來導人向善,根本是痴心妄想。

正所謂一樣米養百樣人,人人皆異稟,世界這麼大,總有好人壞人,但我們一生中,無論從人類的世界,還是自然界所體會過的親情和好像親情一樣的友誼的可貴,明明是確確實在在我們眼前呈現的,就算是中國歷史故事,也有代表住兄弟情的【孔融讓梨】,也有代表愛父母的【孝感動天】【刻木事親】【親嘗湯藥】【為母賣兒】【囓齒心痛】【搤虎救父】【單衣順母】【拾椹供親】【為親負米】【懷橘遺親】【戲綵娛親】【聞雷泣墓】【鹿乳奉親】【哭竹生筍】【賣身葬父】【臥冰求鯉】【行傭供母】【恣蚊飽血】【扇枕溫衾】【嘗糞憂心】 ,而關於父母愛子女的故事,也有【望子成龍】【舐犢情深】【老牛舐犢】【父母恩勤】【寸草春暉】【昊天罔極】【任勞任怨】【含辛茹苦】【孟母三遷】【舐犢之愛】【義重恩深】,可見原本人類屬世界屬血氣的愛,早就超越生死。

所以我說,隨便找個人都可能比耶穌和耶和華偉大,耶穌自命是神,死不掉,定必不怕高度傳染病傳染,但我們的醫生屬血肉之驅,屬血氣,會被傳染,病了也會死,但醫生就算怕傳染病傳染,也不會畏縮去醫治病人,我覺得這種犧牲,早就已經超越了耶魔的作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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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愛的含意

之前已提及過,基督教的整個中心思想,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22:37-38)、而其次的那一句「愛人如己」,卻是完全建基於第一句的中心思想。亦即是,盡心、盡性、盡意去使其他人去盡心、盡性、盡意愛主。那對自己的愛又是如何呢?

現在,我們知道對於殺人放火,那些基督徒依從的命令是實實在在的聖經--他們的神的命令,基督教認為神有權取走一個人的生命,所以基督徒也有權因為神的緣故取走別人的性命,或者令人永久殘廢,這也是他們基督教所謂的愛的緣故,完全合乎「愛人如己」的準則,對於基督教來講是無罪的,甚至乎,他們的聖經也早為了從中帶來的復仇做了準備(馬太10:28,路加12:4)。至於對自己,基督徒也可以為了耶穌教訓的緣故使自己殘疾(馬太5:30),當然(馬太5:30)也可以當是指著教會這耶穌身體而講的,雖然它的主題是對女人動淫念,但為了不落地獄什麼也可做才是重點,為教會砍掉不屬神的肢體,以免落地獄,對於基督徒來講,是完全合乎聖經的,而為了「不落地獄」,砍掉自己的身體,就是基督教所謂愛自己的含意了。

他們的宗教本質就是一個如此邪惡的宗教,這一種人間的極盡歪邪的毒物,誰還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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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末世預言破產

聖經馬太福音16章27-28節這樣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而根據啟示錄和部份經文如(約翰一書2:17)(希伯來書9:11),我們知道,所謂天國是不屬於我們的世界,而是屬於滅世後的世界的。因為所謂的天國不在我們的世界當中,所以「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定必不是指登山變像(馬太17章),而是直指末世。而沒嘗死味,之所以被強調,很明顯是指人類肉體的死亡,而不是靈魂的永死,因為按聖經的意思,靈魂的永死,是永遠的,不能補救的,永遠也再不能見到耶神的面,如果「沒嘗死味」是指靈魂未死,而肉體死亡,便喪失了它死味的意思,因為死味在這裡的用法,很明顯是指有些人嘗了死味,有些人未嘗死味,如果有些人嘗了死味是指永死,即指落入永恆地獄,是不合理的解釋。再者,未嘗死味的前一句是「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很明顯那些未嘗死味和嘗了死味的人,是未經耶神審判的,既然未經耶神審判,又豈會是指永死呢?所以說未嘗死味是指未嘗永死,根本是荒謬而不合邏輯的。

基督徒常引用(太 24:36)來指出末日到來的日子是沒有人知道的,但其實它只是指出沒有肯定的日子,而並非沒有肯定的範圍,他們總是有意無意漏掉了對上兩節的經文:「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太 24:34)」很明顯〔太 24:36〕只是對〔太 24:34〕的補充說明,意思是沒人知道世界末日在耶穌的世代裡的哪天、哪時辰到來,而事實上是在耶穌時代的那個範圍之內,是有固定範圍的。類似的經文還有(啟 1:7)(帖前 4:15-17)(約一2:18)(馬太福音24:34)。

可見,末日預言已經破產,但這又與我何干呢?末日預言既然是指耶穌的年代,那即是,要不所有可以上天堂的教徒已經走了,剩下的是沒有份兒的人,要不其實根本由頭到尾就沒有人可以上天堂,救恩也沒有任何人的份兒,所有事情說穿了都是耶穌一個瘋子的瘋言瘋語,或者根本就是一個騙局,根本便沒有救恩,既然如此,試問我又豈能容許人類被一直蒙在鼓裏,糊塗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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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本論點的原作者:誠惶誠恐
《新約聖經》預言公元一世紀世界末日
新約預言世界末日在耶穌或其門徒年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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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長壽燈

的確,人的一生,信念是很重要,它直接驅使人類有沒有機會在一些路途上走下去。在一次山藝活動裏,我嘗試到遊繩的滋味,那時候,在大概十多米的峭壁,我全身的重量就是靠那條安全繩來承擔,我必須相信石頭上的支點是堅固的,也必須相信繩的堅韌力是足夠的,也必須相信拿着繩另外一邊的人能夠保護着我,否則我根本不能夠有膽量嘗試遊繩到下方。甚至乎,我可能中途就要走回頭路。人類漫長的一生,常常要遇到很多的挑戰,他們都必須去面對,去相信個人或群體有能力去戰勝挑戰,當我們確立了一件事情是可信的,我們便應該勇敢走下去,勇敢去使用那些資源。你可能會問,這豈不替耶穌說了一番說話嗎?認識了牠,便應該勇敢地信下去?盡用牠的「恩典」?當然不是!請看下文分解。

對於世界上大部份的工業,做足安全準備才是首要條件,例如在樓廠地盤裏,必須時刻穿著合規格的安全鞋和安全帽;在高空工作,要有穩固的工作台,也要穿著防墜安全帶及使安全帶利用合規格的安全扣繫在穩固的獨立救生繩上。然而,安全的設備或措施,往往是會過期,會損壞的,例如安全帽,便會因為膠質隨時間硬化而失去保護作用,安全繩會因為老化而缺損韌力,穩固高空工作台也會因棚架老化而失去承托力,密閉空間會因為時間久了而變得危險。我們人類賴以維生保命的條件,我們的信念的憑藉,往往是不長久,會缺損,會過期,要更換的。對於過期,破損,卻賴以維生的保命工具,我們懂得定期棄掉更換,換上新簇的,何況是足以建立或毀滅人類一生的信仰?

如今我們已經知道,基督教的本質憑藉--聖經,就是一本反科學反邏輯反歷史的書籍(註一),而根據上面八點原因,我也已經解釋了基督教的千瘡百孔,耶穌是惡魔這些事實,然而地球仍然有這麼多人依賴耶教作為他們人生的支柱,就像把全身的重量繫在破損的獨立救生繩上,命懸一線。我要說的是,信念原本是驅使人向前行的品德,然而信念卻有先決條件,就是所信的可信,否則便是死路一條,後果不堪設想。既然事實上基督教是不可信,甚至乎在眾多情況之下,對人類的個體或群體造成不能磨滅的傷痕,也對未來造成可見的重大威脅,我們有必要拋棄基督教因為過去殘暴歷史而在本世代有條件做出的小恩小惠,就如我們不應穿戴看似安全的過期安全帽入工場一樣,慎重地拋棄耶教於我們的一生,當你做到這一點,便是你的長壽燈。

註一:Skeptic’s Annotated B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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