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你的離教見證 ※

想與基督徒長相廝守?

日期: 2005-04-16
作者: Terrence 來源: 本網見證

這是我從前的經歷。

我曾經返過三間教會,第二間教會則是前男友介紹的。當時我也認為這個世界並無明確的指標和規律,所以我對返教會都有些興趣。

我慢慢融入教會,返團契、返崇拜、做事奉、上傳教課程等(而且當時我受洗了)。我覺得可以和一大班弟兄姊妹一齊團契,一齊交心,令我最開心了!最高紀錄是在週六下班後立即趕到教會服事直到深夜,而週日就一早返崇拜和上課,又是直到夜深……

然而媽媽很多次向我投訴,點解我成日出去不回家?我也不勝其煩,所以那時我和媽媽的關係比較淡薄……

當時我心想,如果我一直維持這種生活習慣永遠不變,那麼我的靈命不會低到那裡吧,而且我也可以這樣簡簡單單過一生,而男友也會滿意吧(因為當時我返教會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取悅他)。因為我真的很愛他,很想和他一直走完人生的路。不過,我完全錯了……

基督與靈恩

我和男友不是返同一間教會(因為我們住的地方不同),所以大家都會各自返比較近自己住處的教會。而之後由於某位牧師改變往靈恩派的路向發展,而該牧師曾稱讚他有該方面的恩賜(例如發方言*等),所以他也跟隨該名牧師轉返靈恩教會。

靈恩教會的崇拜方式其實和基督教大同小異,有唱詩,有講道,不過他們最熱中的反而是祈禱和敬拜:他們會按手祈禱*和作聖靈擊倒*等等。我想,方向不同是自己的事,所以我也很包容他。

但是他並不是這樣想。轉教會之後,他開始嫌我不夠熱心,因為我太安於現狀,不求上進。上進的意思是不和他一樣返靈恩教會,所以他開始千方百計帶我去靈恩教會的大型崇拜,甚至每次出街他都迫我去做按手祈禱……(當街當巷,我真係好反感,但係好無奈……)

而且,他的性格也有很大轉變。他開始減少和非教徒、甚至是傳統基督徒朋友來往,原因是他們不明白何謂靈恩,只知要反對。他除了返靈恩教會以外,一切都提不起興趣……

姊妹的「熱情」參興

之後,事情發展得一發不可收拾。他教會內的某些姊妹,好多都有洞悉人心的恩賜,故此不時有一些姊妹會插手管我和前男友的感情關係,因為她們認為我的靈命不夠好,和他繼續發展的話,神是不會祝福我們(她們甚至用上咒詛和擊殺的字眼),而每次前男友只解釋,自己一句也沒向姊妹提過,但她們也全部知道了。當時我愛前男友也愛得太麻木了,所以我沒責怪他,我只是很難過……

枷鎖的結束

我們的情侶關係,完結的一日終於到了。在我週六出差的時候,他突然打電話給我,內容如下:

「是我啊,我好愛你啊………你愛不愛我?」
「我都好愛你啊……」
「不過,我要和你分手。」

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之後我只聽到他的解釋:又是姊妹阻撓、神會擊殺我們等等……和他提出要分開半年。當日,我一整個下午都在哭……因為我好心痛……

之後他也會找我,但不敢行近我兩步的範圍。而且他每次都是偷偷見我,因為他怕姊妹們又會知道……

愚蠢的我,在分手後兩個月,終於醒了。

我發覺獨自一個的日子,竟然比起和他一起,快樂太多了!所以我就打電話給他,作個了斷。他知道後很傷心,又極力挽留我……但這時我只發現一個問題:既然你又怕俾神擊殺,咁點解又要留我?

真相大白

原來真正原因是他想做牧師,但做牧師的頭一年可能會毫無收入,所以他想我投身他的教會,並且維持他的生計……我真難以相信,這簡直令我太失望,所以我斷然拒絕。最後他表示自己會守那半年承諾,還悻悻然地說「終有一日你會多謝我」。

無錯,我想在此多謝你!多謝你和我講分手,否則我不會有現在那麼好的人生哩!

P.S. 之後過了一個月後,先後有兩個朋友見到他新交了個漂亮的靈恩女朋友,雖然此是數年前的事,但在此我祝福你啦(我係指個女仔呀)!


*註:
方言:據我所知,方言是聖經提及過有的,作用是當你去到別的國家傳教的話,聖靈會在你身上作工,令你可以說當地的語言。 然而凡是恩賜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但我所聽到的,好似並不屬於外國的語言。(讀音係:啊啦shit巴巴……)

按手祈禱:一般的按手祈禱是指弟兄姊妹和你一起祈禱時,會一隻手搭著你的肩膀以作支持,但上文是指當教徒帶領你祈禱,隨著其抑揚頓挫(即係七情上面啦)的聲線,一隻手用陰力按著你肩膀令你全身搖晃,佢地話咁樣會令聖靈在你身上作工喎。

聖靈擊倒:幫你祈禱的牧師會面向著你祈禱,而你要閉目和心情盡量保持輕散(即係輕鬆),之後牧師會一手推你肩膀,令你無力倒地。當然你身後會有一位信徒扶著你啦,大多數信徒會起唔到身,甚至會間歇大笑……佢話咁樣,聖靈又會充滿你喎,不過呢種儀式,傳統基督教是不會承認。(我未試過有咁的反應,我只覺得好恐怖……),而且每次係會由一大班人搶住去做這個儀式,試想想一大群人「打直入去,打橫出來」的情形……你驚唔驚?

(而且以我所見,靈恩教徒甚至會排擠基督徒)

由於有關經歷太多,所以關於我去過的三間形式不同的教會,和有關靈恩教會的詳情,容後再談。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