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你的離教見證 ※

阿東的離教思考日記

日期: 2006-01-13
作者: 阿東 來源: 心語‧靈思

(本網註:文章輯錄自心語‧靈思(東東網頁)內的思考及生活日記)

靈命成長(連結

注意:阿東已改變成為非教徒。這是從前寫的,但仍值得保留。

甚麼事感動阿東決志?

其實自踏入七、八月,阿東已經常常禱告,並把一切交託給他。但為甚麼阿東仍然不是基督徒呢?因為阿東受一直以來思考累積的種種問題困擾,不能百分百相信主。

不過,宏銘的比喻打破了這個困局。

我固然可以把所有問題釐清,百分百肯定才信,但這些問題,可能一生一世都未能全部解決,甚至只能解決一小部分……

比喻是:我上一輛小巴,我不知道小巴是否安全。

我固然可以把整輛小巴拆了,逐個零件檢查清楚才上。但這樣可能就一生一世都不用坐了。

倒不如嘗試另一個更好的方法:真的上去坐坐,就知道是否安全了。

現在的道理一樣。我只要真的去信,就知道是否可信了。

除了這個比喻,還有一些事情促成我信:

第一是福音。福音記載了耶穌的事情,我無可抵賴。這些事情既是真確,又怎可以不信呢?除非我說福音是假的,但我認為不可能。

第二是基督徒的表現,這是很重要的證據。他們比較喜樂,比較親和,在困厄時充滿信心,這已是主的見證。不然他們為何能夠有這種表現呢?其中又以杏林子為表表者。

有些人可能以不能感覺神來決定不信。但這個論據有點問題。一件事如果自己不努力,又怎會有得著?如果我不看書,我自然沒有知識。主也一樣,如果你不上教會,自然不會認識。世上任何事要有得著,都必須盡心付出,不能只祈求不勞而獲啊。要認識主,就要去團契、去崇拜、讀聖經,而且要盡心。

返回主題,甚麼事令阿東在昨日決志呢?原因就是宏銘昨日小巴的比喻打破了那個心結。(1/9/2002)

阿東是不是基督徒?

是。阿東已於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決志信主。

阿東願意把生命交託給主,由他指引。相信福音所載乃真確的,耶穌從死裡復活。亦願意接受聖靈和永生的賞賜。(1/9/2002)

(以下是零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的版本,保留之來記錄成長過程。)

與其跟你說我是不是基督徒,不如具體跟你說我的想法和作為,你再行判斷,阿東偏向由讀者自行決定,多於自己聲稱。

阿東經常禱告。並把一切都交託予主。但阿東卻不會在飯前禱告。

阿東勤讀聖經,連靈修版一起讀。

阿東偶爾參加團契、細胞小組、佈道會和崇拜等活動,但並不經常參與。

阿東承認自己的罪,會努力克己,遵從福音的教誨。

阿東並不百分之一百肯定神的存在。尤其是每次地震空難都讓我質疑世上是否有位仁愛的主宰。

最後,阿東無須稱自己是不是基督徒,我不會避忌這個稱呼,也不會以這個稱呼為榮。阿東並不肯定自己是否基督徒,每人有不同的定義,我自己也未有確切的定義。不過,由於阿東並不完全肯定主的存在,所以阿東應該不是基督徒,我只是有部分基督徒的特質。(但關於這一點阿東自己有另一套想法,遲些再和大家分享。)也許「不可知論者」這稱號仍比較適合我。無論如何,一切仍以良心為上。包容心思親和尋優亦是目前的人生原則。阿東亦會繼續讀經,尋求主。(24/8/2002)

甚麼事情促使阿東由非教徒甚或反基督徒變成半個基督徒?

二零零二年三月,我和一位好好朋友關係突然大疏。阿東很焦急,很徬徨。那時候,阿東覺得已毫無辦法,唯有寄望憑著閱讀聖經,可以拉近彼此距離。這也許是上帝的安排,也許如果我們的關係不是突然大變,我也不會燃起求主之心。

於是我買了兩本聖經。一本是和合本的中英對照版,一本是靈修版。阿東為了親近基督,選讀最易為人接受的福音書,而非像從前般為了批判基督教而選讀創世記和啟示錄。一讀之下,深愛之。福音書實在有太多太多感人的地方,令阿東心悅誠服。讀者也可以從網頁的「心語篇」的「福音心語」裡體察到阿東的心情。

TraCell也功不可沒。每次教友為我開聲禱告,我都深受感動。

六月末,我應Janet之邀,參加了福音營。宏銘在營裡誠懇地跟我說,他深深知道他所信的是「堅」的。我被他的誠懇打動。擎中和德智的話也讓我感動。

七月初,阿東前往台灣墾丁旅行,旅途中遇有一些困難,阿東都懇切祈禱,把一切交予主。最後也順利完成旅程,感恩。

七月末,我越來越覺得我的問題,實非自己所能解決。因此,阿東常常祈禱 ,把生命交託給主,祈求祂為我指引開路。基本上阿東已不止是半個教徒了。

此外,杏林子的見證也對我幫助很大。杏林子雖然不良於行,常常困於斗室,卻能對生命充滿喜悅。她的文章深深打動了我。

值得一提的是,阿東翻譯研究的研究對象是林語堂,而林語堂就碰巧是一個基督徒,可能冥冥中都註定我和基督有緣。(30/7/2002)

現時信主的最大障礙是甚麼?

有些人未能信主,是因為不想困身,遵守嚴格的道德教條。但對阿東來說,這些教條不難遵守,當阿東連不買翻版軟件這條最難守的道德教條也守得著,相信再沒有其他教條可以難倒我。

思想上的衝突才是大障礙。素知阿東恪守「包容、心思、親和」等原則,但基督教其實是排他的,和我的包容思想衝突很大。阿東也重視人道主義、愛護動物等原則,但上帝的永火之刑卻一點也不人道,上帝也一向不太理會動物的生死痛苦,這些都在我思想裡造成很大的衝突,很大的障礙。

還有,每次見到有空難、地震,都會令阿東懷疑冥冥中是否真的有一個仁愛的主宰。不要輕視這個障礙,這個障礙頻頻發生,每次都會令阿東很震撼。我會為死難者的家屬祈禱,也祈求不再有地震空難等災難。(30/7/2002)

靈命得以成長,可有要感謝的人?

除了要感謝主,也的確有很多人值得感謝。

首先要感謝阿晶。她誠意邀請大家看她受洗,讓我感受到信主是何等的喜悅。她亦見證了做一個基督徒是何等幸福,何等親和,何等有心思,何等有光芒,令我深切覺得做基督徒是有福的,是值得的。

其次要感謝TraCell的發起人阿晶、Janet和Feli,為我提供了一個很方便的途徑接觸主。我相信若沒有經過Cell這個階段,我是很難會考慮突然去上教會的。Cell比教會易接觸很多,而且教會裡的人我都不相識,總會讓人有點心怯,Cell就沒有這問題。

然後要感謝Janet。她讓我體驗了第一次開聲禱告。我第一次聽到這類禱告,就深深受感動了。她也經常不厭其煩解答我那些甚難解決的宗教難題,衷心謝謝。Janet更邀請我去福音營,為我的靈命奠下堅固的基礎。我又要感謝Feli。Feli推薦我看《反對基督的論證》,讀後大大加強了我對主的信心。Feli也和Janet一樣,願意解答我的宗教難題。

我亦要感謝二千年翻譯系迎新營小組輔導員Alice、Becky和Ellen。她們都很親和,為基督教樹立了良好的形象,大大減低了我對基督教的成見,是她們讓我開始喜歡基督教的。Becky一直以來都很支持阿東,是我最好的朋友,深深多謝她。

小扔、麥金、嘉欣、Gemeni、逍遙子等朋友也對我的靈命成長有幫助。福音營裡的宏銘、德智、擎中等都對我很有幫助,,一併感謝!擎中更鼓勵我作了第一次的開聲祈禱。我也要感謝阿濃、杏林子、戴佩妮等作家和突破出版社,他們的書、詞對我也很有幫助。

如果有一天我受了洗,要多謝的仍是他們。 (31/7/2002)

阿東的生活日記 2004(節錄)(連結

2004/8/21

瀕臨離教邊緣

這幾天都在重新審視信仰。以下和見晴的一段談話,值得記錄:

東: 為甚麼耶穌要來釘十架?
見晴: 為洗去我們的罪
東 : 但祂只要說一句:「我洗去你們的罪」就是了,為何要在公元零年派耶穌來?
見晴: 以人的身份,打破上帝高高在上的隔膜
東 : 說得也是
東 : 問題是,我不肯接受耶穌來的解釋是「為洗去我們的罪」,並且把此說得非常神聖
見晴: 為甚麼呢?
東 : 為甚麼祂要釘十架才能洗罪呢?就是源自「罪的工價乃是死」的東西,而我認為這是一條惡法,不能接受。
見晴: 嗯,那麼你憑甚麼相信?
東 : 嗯,我要審慎考慮是否退教
東 : 我不認同此教的其中一項核心價值「罪的工價乃是死」;不認同另一項核心「耶穌釘十架乃必須,且是無上恩典」。我沒法子做基督徒
見晴: 或者人無法好好表達神的心意,所以才說得那麼差
東 : 我現在看出來的是:上帝立了一條不合情理和不公平的惡法「罪的工價乃是死」。後來發現出錯了,於是找耶穌釘十架來抵銷這條惡法,基本上整個行動是自己要補鑊,而非甚麼恩典
東 : 而這和基督教的想法完全相反,故我不應該屬於這個宗教,也無法宣揚這個宗教
見晴: 或者你應該找些比較”高級”(屬靈)的人討論,也許他能解答你的問題
東 : 而另一方面,我們卻常常把此說成無上恩典,又極之認同我們都該死之類,我認為是虛偽
東 : yes, i will if i have a chance to meet some “senior” christians
東 : 為甚麼我們都該死?傻既
東 : 而當這個問題縮小至我們身邊的人,則更荒謬。
東 : 例如說父親該死、母親該死、哥哥該死、舅父該死、祖母該死。How can I support and agree with such ridiculous idea?
見晴: 嗯,你也有道理的
見晴: 因為我們犯罪(?)
東 : 我同時發現,現時宣教效果差的原因之一,是宣教方式虛偽。我那《信仰不在恩典》就說了其中一個易犯的虛偽。虛偽最令人反感
東 : 所以我就是說「罪的工價乃是死」這個問題。這是一條惡法。哪有理由犯甚麼罪都是罰死?
東 : 而且當犯(上帝標準裡的)罪還可能是inevitable的,那是否不合情理和苛求?
東 : 而且我覺得,信仰是一件人生大事!我覺得我太馬虎了
見晴: 嗯...我也不知說甚麼才好,我亦處於摸索階段。或者你多看看一些評論宗教的書,或者轉轉教會
東 : 是的

2004/8/25

我最近懷疑我教會都沒有人來看我的網頁,不然我提出了這麼多信仰疑問,怎麼會沒有人說一句話。引伸出來就是教會都沒有人理我,所以我轉會的可能性更大了。但今天收到宏銘的回覆,要謝謝他。

剛看了《創世記》第三章,其實這個以前也看過,今次再看同樣是災難性。上帝懲罰夏娃和阿當吃禁果,上帝跟蛇說:[創 3: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上帝跟夏娃說:[創 3:16]
「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上帝跟阿當說:[創 3:17-19]
「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災難性在於很難說服上帝是慈愛。基督徒很易反駁說:「有懲罰不是沒有慈愛。因為慈愛之餘也要有公義。」但問題是,有沒有必要這樣罰法?這樣罰法是不見慈愛了,但犧牲了慈愛,又彰顯了甚麼公義?懲罰未必有問題,問題在於懲罰的形式不見慈愛,只見其相反詞。

時至今日,人為何會被蛇咬,為何產子十級痛楚,為何天天考三項鐵人,直至歸於塵土?那是上帝要的。你不能說這是因為始祖犯罪,因為上帝可以選擇別的懲罰方法。而且,始祖犯罪,為何兒孫受罰?你估誅九族咩。

有人又以「上帝原諒人」來說上帝慈愛。這點非常值得爭議。首先,祂就沒有原諒阿當夏娃,一次機會也沒有給予。老實說,《聖經》都說蛇是最狡猾的,但你無論怎樣看,兩位始祖受蛇引誘的過程,都只證明這兩個始祖是相當愚蠢的,我甚至懷疑他們沒有接受教育。於是,他們敵不過蛇的誘惑,也不是不能原諒。正如如果一個沒有人生經驗又沒有獲得教育的小朋友犯錯,甚至是因為敵不過最奸狡的人而犯錯,你是否要給他一些機會?

我並不想為蛇講說話,但若單看《創世記》第三章,客觀地說,蛇其實沒有說謊。我再次重申我並不是要為蛇講說話,我只是說客觀地說有這個情況。

有人亦把始祖食禁果嚴重化,說成是背叛行為。但看來看去都是沒有遵守一條命令。我想問大家,有沒有試過不遵守你家人的命令?你朋友的命令?那你是不是背叛了他們?即使你爸爸指著這粒糖說這粒糖是禁糖,吃了必死,但你不信還是拿來吃了,那你是不是背叛了你的爸爸?這也引申出千古定律——信任是要建立的,例如如果你爸爸是從事醫藥衛生的,你可能會相信。信任也是要靠講解的,例如爸爸要講解為何這糖吃了會死,而上帝卻沒有講解,自然較難建立信任,不明所以的東西最難令人去信。而且,信任通常都是要經時間長期建立的。至於你又要追問我為何他們寧願信蛇?《聖經》不是說了嗎?蛇是最狡猾,最會誘惑人嘛。

但無論如何,不信任不等於背叛。我不信任的人也有一堆,我相信諸位讀者都是,但我們不會說這就是背叛。

另外,上帝又是不是原諒人或愛人呢?祂好像只是愛順服祂的人。若然是「你不順服我,我就送你去死。」那這是不是愛呢?還是似一些兇殘的丈夫?

我不要也來自欺欺人,說這些全是慈愛,我不想容許自己指鹿為馬。

上帝的愛是有條件的,那是「完全順服」。(我希望我理解有誤,但我見教會常常說要「完全順服」)我恐怕這個條件,比一般人還要嚴苛得多,一般人愛人,也不會要對方「完全順服」,這是不是說,上帝的愛反而不及一般人的愛呢?

而部分基督徒也像上帝那樣,愛得很狹窄,表現得讓人覺得沒有愛。有些基督徒只顧著自己能夠上天堂,對於非教徒將來的死活並不太關心,認為非教徒最後因為沒有信教而死是不關他的事(所以他們也不會質疑「罪的工價就是死」或非教徒都要死的問題)。麻木正是沒有愛心的表現。我欣賞摩西,他關心非教徒的死活,如果非教徒不能活,他寧願自己也不能活:「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32:32)這才是我們期待的愛,這才是愛。

實在有太多宗教問題,只可惜我沒有足夠時間一一寫下,我要寫這麼多已經感到很有壓力,工作還在堆積如山呢。

2004/8/28

有位網友就我的信仰問題電郵給我,建議我看“Why I am not a Christian” by Russell。我首先要謝謝他的好意和關心,但我以下的回應頗能反映我的心態,故引錄在此:

「嗯,謝謝你。
不過,羅素應該不是基督徒吧......其實因為我心裡還是想做基督徒,所以想找多些正面的論據來釋除我的疑慮,而不是再加重自己的疑慮......只是若然基督徒未能給我正面的論據,那我也就唯有重新考慮我的信仰了。我想這也是一個較可取的做法,因為既然我是提出了質疑,那我應該是給別人一個機會去辯解的,若然他們辯解不了,才能證明我的質疑成立。相反,我再看多些質疑,卻不等同於可以證明我的質疑成立。」

2004/8/31

決志兩年

晚上和婉菁導師到旺角的素食一家晚膳,傾訴近來的信仰問題。要謝謝她的相約和關心。

雖然今天是決志兩周年,但我現在覺得,當天的決志實在過於草率。再次強調信仰是人生大事。如果可以這麼容易去決志,那你今天可以接受這個宗教/救主/經/椅子,明天也可以接受另一個宗教/救主/經/椅子。也許我還是不太明白,甚麼叫決志。是否決志,只是表示「我願意一試」?所以只要你願意試「這張椅子」,你就可以決志?無論如何,我覺得太容易接受一個信仰,可能是危險的事。我們基督徒,也不希望其他人太容易接受別的信仰。如何才算不是太容易接受一個信仰?我想就是要經過理性、謹慎的思考,我想這可能是迷信和信仰的差異所在。

2004/9/22

今天寫了一篇特別的思考日記《你為何不能信(一):愛護動物的人不能信基督教》。

早兩天,我跟朋友說:

「我想我可能會退教,但繼續返崇拜。
因為我無法advocate聖經所言的沒信的人就要死。
不只無法advocate,甚至是against。
但基於崇敬造物主的偉大及感恩,所以會返崇拜。

in the medium to long run,我亦會寫書去講這方面的問題。
這就是我宣揚的:不用做基督徒,不用跟自己的良心過不去。
我會去衝擊教會現時這套不合理的邏輯。」

這也許就是書中的其中一章。這是一個系列,未來還會探討其他問題。

我想寫這本書,並不是要倒教會的米,只是依良心說話。我亦希望藉著這些文章,引發教徒關注和重視這些問題,希望他們能夠為大家提供解答,讓大家不用再違背良心或違背理性地信教。

但我更重視的是,我怕「信了基督教反而會變成更壞的人」。我怕基督徒信了教後,越來越覺得不信者永遠被火燒是沒有問題,甚至認同、提倡和支持這種做法(即是advocate),這就變成一個麻木不仁、沒有愛心和提倡殘暴的人,變成了壞人。我要防止這種情況,希望教徒反省自己的立場。

有時有信仰問題,但看見icq list,卻沒有基督徒(有也是大忙人)時,也感到有點失落,問題無法宣諸於口,只有啞吞下去。

2004/9/24

放棄基督徒的稱號

今日亦決定不再稱基督徒。最大的問題是「基督徒」這個詞詞義不明,何謂基督徒人人定義不同,每一家教會的定義也不同。如果連基督徒代表甚麼都不知道,那說自己是或不是基督徒又有甚麼意義?

再者,現時的基督徒很多都是advocate evil,說不信的人就要死。有位朋友舉了個搞笑的例子,即使你是基督徒,只要你不返教會,就久不久有人打電話問你「是否仍是基督徒?」,你答了是之後,他又會說「那希望在天家見到你。」想像一下你正在忙於做其他事情,有人突然跟你這樣說!扯遠了。香港很多基督徒都說不信的人要死(甚麼罪都罰死本身就是不公平,是evil law惡法,奇怪的是若上帝因此而殺人卻不算犯了法,有甚麼比殺人更惡?),甚至竟然對把人放在火湖中永燒也予以同意(這是殘酷無良心),他們根本已變成evil,並且在advocate evil。(留意未來的「你為何不能信」系列) 而現在說起基督徒,很容易就聯想到是這樣一群advocate evil的人,我自然無意去join。

要留意,「你為何不能信」系列中的「信」,是指不能信「現時某些教會的主張」及「很多基督徒的主張」,因為信了你可能反而變成了惡人,become to advocate evil,有這個危險。

即使我不說自己是基督徒,但肯定的是我有一套信念/理念。每個人都一樣,有自己的信念和理念。有機會再作分享。

另外,現時仍會繼續返沙浸的崇拜。

2004/10/30

今天寫了封信給朋友,寫著寫著寫出了一點心聲:

「如果你有留意(應該沒有的了),最近我也raise了一些對宗教的質疑,尤其討論得多的是肉食是對動物殘忍及不可接受的事。Anyway,不管這是否要和宗教扯上關係,我想吃素是比較好的。如果我們見到熊掌被切下來上菜感到殘忍,那麼雞翼從雞的身上切下來又有甚麼本質上的分別呢?君子遠庖廚是否一種虛偽呢?

也許這才是我的追求,我寧願去追求一些善的理念,而非去追求一個宗教。」

既然如此,我為甚麼還在浪費這麼多時間在宗教上?

其實我需要一些指引,究竟其他人是怎樣看宗教問題的呢?他們為甚麼選擇或不選擇宗教?由於周兆祥深信環保及愛護動物不吃肉(環保和素食其實息息相關,肉食是破壞環境的元兇之一,畜牧業本身污染強勁),我想他的選擇可以作為一部分的指引。當然,我亦認為可能可以作為其他人的指引,所以在東東字典系網頁新一輪的廣告宣傳他的網頁。

隨著未來更多《你為何不能信》系列的文章推出,那核心思想—「善而不宗教」比「宗教而不善」重要—會更明顯,這亦是阿東多年的信念。當然,部分教徒會說沒有矛盾,因為是沒有「宗教而不善」的,他們認為自己那教的「真正」教徒都是善的,所以一定是「又宗教又善」。但恐怕這未必一定是真的,可能只是他們「自以為善」,當然我也要有證據證明那是「自以為善」,而《你為何不能信》系列的文章就能serve this purpose。

最簡單,我們還是問一問良心:假如宗教和善有衝突,你選哪一項?我會選善。因此,「善而不宗教」比「宗教而不善」重要。如果你在有衝突時,是寧選宗教而不選善,那我會感到擔心。

2004/11/6

思想上的paradigm shift

昨天晚上和教徒朋友的一段icq對話,令我失眠。即使是今天前往參加會議,我的腦裡也在常常想著這件事。

教徒朋友認為把所有接觸過福音的非教徒通通送死是合理的做法,並且支持。我覺得,Christianity幾乎變成terrorism,感到很不安。

當然,我知道普羅教會早就有這樣的說法。比如我以前的團契都是這樣說的。關於其他人都要死的問題,更有人說「我不理他們,我只要知道自己有永生就夠。」但為甚麼我早知教會有此情況,現在還會感到震憾?那是因為今次這番opinion,是出自大學生的,這意味我相信她是有獨立思考過,並非對教堂的「教導」照單全收。然而她也一樣有這種結論,故今晚還是給了我新的衝擊。

基本上,我是一定要退出之前的救世軍路加團契,因為我根本完全反對他們的主張(即把所有非教徒送死)。而我亦不一定會加入沙田浸信會,因為恐怕他們會有同樣的主張。

學術上有個詞語,叫做paradigm shift。我想我這兩三個月的思考,也可算是經歷了paradigm shift。第一個shift是意識到「君子遠庖廚」的虛偽,不忍以動物的痛苦來換取自己的果腹,改為素食主義。第二個shift是意識到「信仰不在恩典」(八月尾重要思考日記),並不是像以前般因為有神又或者神能給你恩典,你就要信神。更重要是價值觀的認同,因為問題是你做教徒就等同支持和提倡它的價值觀。而我亦因此就價值觀問題來重新審視信仰究竟是否善良,是否可以提倡。

而今晚這段對話的意識,亦是我思想上的paradigm shift的重要一步,再次驗證了教會的想法。晚上我為教會的想法感到憂心難過,難以入眠。

* * *

有基督徒舉行集會,反對布殊出兵攻伊。

但彼岸,又說布殊得到大比例的基督徒支持,所以成功連任。

Then, what are the ideals of Christianity? I am confused.

2004/11/7

早上返崇拜……宗教問題,或信仰問題,已帶給我莫大的困擾。我多麼渴望,和其他人一樣,也是開開心心上崇拜,無須有這麼多問題……

但我想大家明白……我是出於一份愛心,而必須執著這些問題。縱然我對一些人有諸多不滿,常常批評他們這樣他們那樣,但即使如此,當說到要把人殺死,我不但無法贊同,更要反對。我亦絕對不能容許自己去贊同這樣的事……

對於上崇拜,我有點不開心。我想到集會裡面充滿著支持殺死非教徒的人,我不想參與這個集會。而我更不想做鴕鳥,迴避這個問題……向來我想他們也反思,究竟這樣做是否正確。希望他們不再這樣想,於是這就不再是恐怖的集會。但我有這個想法,並不等同我說我自己會做到,不然就太過狂妄自大了……但我也有,想盡一分力的時候。

我早到了十五分鐘,坐在禮堂裡。上面播著哥林多前書的「愛是」,及一些背景音樂。裡面播到「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我哭起上來。這和「你犯了一條罪都要死」或「你不犯罪都要死,因為我計算你的原罪!」的想法,是何其相反……

所以我摸不清甚麼是基督教。正如有教徒說因為基督教所以反對布殊,而美國的教徒則因為基督教所以支持布殊。如果我摸不清甚麼是基督教,為甚麼也要說自己信這個宗教呢……

這是十一月八日晚上寫的日記。我的語氣柔和多了,因為剛和教會的朋友討論過。

我想近期的文字可能會造成一些傷害或誤解,或者我澄清一下也是好的。

我並不是要攻擊教徒或其他人吃肉。基本上我現時只是提倡素食,提倡一些我認為好的事,但並不是要把吃肉列成是要懲罰的罪惡。我沒有到這個程度。如果我太偏激寫成這樣,請提醒我。

我把素食和宗教扯上關係,並不是針對教徒,而是針對上帝,因為是上帝製造了食物鏈(不同意者可以反駁),繼而造成了動物的痛苦。我深知即使所有人類都吃素,固然是對動物的殺害減少了許多,但老虎還是會令動物痛苦,而如果我不容許老虎吃肉,我又會令老虎痛苦,有這個兩難只能歸咎於上帝了。痛苦之因,還是在於此。

另外,有些文字可能太尖刻,令人感到不舒服,要先說抱歉……這一來是我缺乏技巧,二來是我缺乏時間去潤飾。

但其實有些文字原本是更尖刻的,我是已經潤飾了一點。之所以我寫得尖刻,是我希望可以把事實赤裸裸地擺在眼前,我希望直接,不希望潤飾。我怕潤飾了,會令其他人容易接受了,反而沒有去面對赤裸裸的事實。

縱然這可能會造成友誼的損失,但如果能夠達致引發反思的效果,我可能願意付這個代價。

(雖然阿東的情緒已經出現很大問題,極需友誼的扶持……)

另外,關於信仰問題,我傾向和基督徒傾談。因為我現在的問題是,我有一些不信的原因。我跟非教徒談,他們很容易就會認同我所說,並且非教徒還可以順道證明「英雄所見略同」。但我希望的不是這樣,即使經歷了思想上的paradigm shift,但這一點我並沒有shift:我是希望可以從教徒的言論中,印證自己的思考錯誤,甚至從而可以樂於接受基督教,樂於返崇拜。而非從非教徒身上,去印證自己應該不上教會。事實上後者很容易做到,有人認同是多麼舒服,而不上教會又是舒服。

亦因此,我的文章較為針對教徒,一來我想引起他們的關注,二來我是以教徒的身份,自己去看這些問題,發現接受不了,所以也想知道其他教徒以他們教徒的身份,又怎樣看。

我遇到種種信仰的困惑,我想做的是克服它們,而非順從了它們。我很想知道,其他教徒,是怎樣克服的。這對我會有很大的幫助。亦因此我把文章針對教徒,想知道他們有沒有克服的方法。

然而,就尖刻發言一事,我要補充一點:教會中人的言論其實更尖。「所有非教徒都要死」、「你不信就要死」、「我都希望在天家見到你既」……我想我的意見並沒有比教會更尖,亦沒有比教會更偏激……

我自己要時刻反思,但其實我也期望教會也時刻反思啊!他們是否也是言論太尖,甚至我覺得是太邪呢?尤其是他們也有一句名言:「我們永遠不能了解上帝的心意。」而當教徒引經據典時,我也希望他們了解到,沒有經文是可靠的,因為所有經文都是譯本。翻譯是不可靠的。如果教徒以經文來把某些事物說死,把某些事物說為「義」,很可能會犯上「自以為義」的毛病。(這同樣apply於「罪的工價乃是死」的問題。老實說,不要說翻譯可能出錯,就是字面上甚麼是「罪」,甚麼是「工價」(至少以我不算太差的中文程度也不認識這個詞),甚麼是「死」都可能引起爭議) 。所以我們必須以包容的態度去保留其他可能性。

然而這並不等同我要去以包容的態度去支持「所有非教徒都要死」這個可能性。因為這牽涉的是殺人的問題。我們可以以包容的態度去「保留」這個可能性,但不能以包容的態度去「支持」這個可能性。重複:因為這牽涉的是殺人的問題, including your loved ones。若是有這個可能性,我的反應就是反對。而教會現在的說法,就是這一個,所以我要反對,亦所以我不能加入。(為甚麼「殺人是不對的」則要另外討論,又是那句話,留意《你為何不能信》系列,那些文章會反映我為何現在不能信這個宗教,是我自身思想的反映。)

其實這些話,我更想留在思考日記說,因為思考日記有附帶的討論區,可以讓大家討論,尤其是會想和教徒討論,及希望他們反駁。(原因前面說了)但要寫思考日記,要組織,要有開頭,要有結尾,要有大綱,花時多很多。反而寫生活日記,我可以想到哪裡說到哪裡。今天(十一月八日)我的工作也相當相當多,要寫這個生活日記,已經相當不容易了。

(各位如想討論生活日記的內容,仍可以在留言簿或討論區留言,或者給我電郵。)

最後,老實說,我這許多問題都難以找人傾訴。網頁,也變成一個宣洩的渠道了。

2004/11/21

早上返沙浸崇拜。這是連續第十二次返沙浸崇拜,但下周可能會因私事「斷纜」了。

為甚麼不信這個宗教、為甚麼在害怕信教是advocate evil之際還要返崇拜?這點我也難以解釋。但我還是覺得,不返崇拜可能會錯失了一些東西。當然,返崇拜也可能會錯失了時間,因而錯失了其他東西,但我似乎沒有想得太深入。

今天我照樣不領聖餐,因為不想浪費膠杯,及不理解聖餐的意義。

2004/11/25

有很多之前積壓了的東西未做,我趁這幾天較空閒,先做了第一樣:寫思考日記。

其實我已積累了不少想寫的東西未寫,最後我寫了這五篇。我還有材料多寫幾篇,但我的顧慮是一次過推出太多篇,尾後幾篇會沒有人看,那就有點浪費了。

藉著這五篇文章,我寫了一些我關注的事情。尤其是《麥當勞與煙》和《永生和乳豬皮》兩篇。我並不是如某些人般說要高舉自己的想法,我是真心想講出我的看法,和大家分享而已。有時,當你坦誠地、清楚地把你的說法分享出來,並且設有多個渠道讓大家交流,那還是要被人指責,你看做人幾艱難。這件事本來根本不是錯事。

另外,我決定不再返沙浸崇拜,暫時完全脫離教會。因為我深怕自己會變成了鼓吹永死的一分子。我認為教會裡面有邪說,我沒有需要自己栽個頭進去聽邪說。

事實上,以前我會覺得基督徒比較友善親切,我想加入這個群體。但我現在覺得基督徒其實可能比一般人更不友善親切,因為他們(大多數,不是全部)主張把非教徒都殺死。而且,只要你一說和他們不同的看法,他們(有些,不是全部)就說你高舉自己或自我中心,那究竟誰是自我中心呢?這些都可能是宗教導人向惡的惡果,亦可能犯了《麥當勞與煙》一文的雙重標準毛病。

慘了,好像真是太多東西要寫。我想我一定要寫一篇文去批評那些「上帝把非教徒燒死是公義的事」的論據。

當然,我知道有些基督徒真的是很好人。但anyway,我已找到很明確的理由要離開這個宗教。

另外三篇也值得看看的,不花你很多時間啦。我知道我寫得不太好,寫作技巧有待磨練,但思考日記裡面總有些想法,我真心想和大家分享。我亦覺得思考性的日記的地位不會比生活性的日記低,兩者同樣重要的。

* * *

由於寫得不好,我怕我未有傳遞清楚我的訊息。《永生和乳豬皮》其實是想探討以下幾點:第一、為甚麼要有永生?第二、即使不想要有永生,為何還要關注宗教?(目的是避免火刑/變乳豬皮)第三、我認為教徒面對永生和乳豬皮這問題時可採取的做法。

現時的佈道會是怎樣的呢?他們說你不信教就會死。只要你信(舉手),那你就有永生了。(可以說不少佈道會都是毫無新意。大致上都可以總結成這句話。)但其實這句話非常含糊。第一、為甚麼要有永生?甚麼是永生?第二、為甚麼不要死?甚麼是死?第三、是否只要信就有永生?何謂信?基本上,佈道會的這個核心理念充斥著含糊的概念,既然如此含糊,我為何還要信?

而阿東更核心的問題是:「你不信教就會死。只要你信(舉手),那你就有永生了。」這是不是真理?是不是有道理?是不是公平?是不是正直善良?我至少要先證明它有道理,才應該信,甚至提倡(傳道)。這才是負責任的行為吧。

《永生和乳豬皮》也是嘗試分享我對上述佈道會的頭兩個問題的看法。

你為何不能信(一):愛護動物的人不能信基督教(連結

2004-09-22

大自然是弱肉強食的世界,肉食動物如獅子老虎,尖牙利爪,撕裂其他動物的身軀以果腹。愛護動物的人自然禁不住要問,世界為何是如此殘酷?愛護動物的人不禁要憤怒地責備這些惡果的元兇。

元兇是肉食動物嗎?不是。牠們的生理結構生來就是吃肉,元兇是製造這個生理結構的造物主。造物主不但製造了這種吃肉的生理結構,還製造了背後的肉食定律。信奉上帝的人說只要看看大自然和宇宙這麼有規律就知道背後有造物主的存在,那當然也少不了這條大自然的肉食定律。

有人辯稱是因為阿當犯罪,大地受咒詛才會出現此等殘酷的惡果。但兩件事根本沒有關連。阿當犯罪,又何苦動物也要受罰?如果因為阿當犯罪而動物受罰,如果這兩件事竟然有關連,那就是法官不公正,故罪在上帝這個法官的胡亂罰法,而非阿當。這就等同有一天你的鄰居犯法,結果法官連你一起罰,他說因為鄰居犯法,你也要受咒詛。很明顯造成你受苦的是法官的歪理,而非你的鄰居,因為那位法官是無須使用此等罰法的,這種痛苦的罰法是由那位法官initiate(發起)的 - 就正如動物要受苦這一咒詛也是上帝initiate的。雖然罰法如此不公正,但那位法官還要自稱做得很公正,簡直是insane(瘋狂)。

又有人辯稱動物沒有靈性,所以受到兇殘的對待並沒有問題。那的確沒有問題,因為他這樣說法根本就代表他不愛護動物,他認為動物無須愛護,故基本上和我的題旨「愛護動物的人不能信基督教」並沒有衝突,我也得承認冷血的人有時是較接近上帝的,正如他們常常說不信的人要下地獄,並且不覺得有問題。但我還是想質疑一下他的說法。何謂有靈性?導盲犬小Q有沒有靈性?我們又見到大象會為同伴死亡哀傷,牛臨屠宰前會落淚,鳥類餵飼嗷嗷待哺的雛雀及聰明的猴子使用工具。那牠們是否有靈性?如果這樣都叫做沒有靈性,我們也至少知道牠們有感情、感覺和腦袋。接下來的問題是,為何沒有靈性但有感情和感覺的動物就可以受到兇殘的對待?那個justification(理據)在哪裡?這令我想起希特拉,他也可以安置一個原因說某個民族沒有甚麼,然後加以兇殘對待。

上帝簡直是愛護動物的人的最大宿敵。All the pains are initiated by Him.

永生和乳豬皮(連結

2004-11-25

普羅教會在佈道會中常常以永生招徠。但我們其實是不是應該先問一個問題——為甚麼要有永生呢?我想,那是因為你很享受你的生活,你不希望這生活會完結;又或者你有些未完的心願,你需要有永生的時間來去完成;又或者你不想和你的最愛分離。(這三個都是阿東的原因,有其他原因也歡迎提出。)

可是,究竟永生的生活,是不是就是如你所願,會可以繼續你現今的生活,或可繼續完成你未完的心願,及可以和你的最愛相會?這一切都是沒有保證。你的生活方式或你追求的心願,和「祂的國和祂的義」並不一定相符,有可能永生的生活就是天天唱聖詩歌頌上帝而已。至於和你的最愛相會,若你是因為教會斬釘截鐵的那句「信才有永生」所以信教,那你也會如教會般斬釘截鐵的相信香港95%的人口,亦即非教徒,是沒有永生的。大抵你有很多最愛都會住在地獄或永死,那裡才是你們相會的地方。

一句話:永生不一定值得你追求。你根本不知道永生是怎樣的,又怎會確定這是值得你追求的?既然如此,你又何謂費煞思量去追求永生,而忽略了現今的生活?那不是自尋煩惱嗎?

但費煞思量仍是有原因的。那原因不一定在於追求無以名狀的永生,卻更在於避免恐怖絕倫的永死。根據某些教徒或《聖經》的說法,非教徒死後不只不能上天堂,還要扔進火湖中永受火刑的虐待。為避免自己渾身的皮膚燒成和乳豬皮一樣的觸感,為免受到烈火的烤灼,你可能還是要為宗教而煩惱——不為追求永生,但求避免乳豬皮。到頭來,宗教帶來的竟不是希望,而是恐懼,實在「冇好過有」,可謂一件惡物,認真可惜可憾。

當然阿東認為此種刑罰是邪惡的,但我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性。邪惡的事你可以選擇不去面對,但當邪惡的事施加在你的身上,你就無法逃避了。平時,我們受到法律保障,不會有人無端對你施以火刑,你可以安心不理,但他日,你不再受保障了,保障你的,變成了上帝的法律,包括火燒非教徒之法律——我認為是邪法。可是,就如同二十三條這條邪法,倘若一旦施行,你就要有所選擇:是甘於受邪法的掣肘而噤若寒蟬,還是挺身而出而先受其害?很遺憾沒有第三個選擇。除非你能夠在邪法施行之前,先去反對這個邪法。這亦是我認為市民應做的事。

在永火的邪法中,你要麼有永生但眼白白看著其他人被烤成乳豬,又或者自己也和其他人一樣被烤成乳豬,很遺憾沒有第三個選擇。要有選擇,教徒只有在此邪法實施前,反對這條邪法。這是我認為教徒應做的事。教徒比非教徒更要做這件事,因為教徒比非教徒更清楚和知道這件事。

從燕窩說起愛護動物(連結

2004-12-24

九月號的《信報月刊》中,管仲連和涂方祥一篇文章,介紹了自然界的建築師。其中講及燕窩,讓我學會了甚麼是「官燕」、「毛燕」和「血燕」。作者表示人類吃燕窩殘忍,令牠們流離失所,他們說要「喚醒一些人的良知」。我也認同。但同時我很希望這兩位作者是吃素的,你想想看,究竟拆毀家園殘忍還是奪去生命更殘忍呢?我很奇怪這個世界的人總是做著非常矛盾的事。當然我不排除這兩位作者真是吃素的,但若然不是,那他們其實是明顯地採納了雙重標準。

還有,要批判一下基督教的倫理觀。基督教認為肉類可吃,普遍的理由是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而造,和動物不同,有「人禽之別」,所以動物可吃。牧者還批判佛教,說佛教倡眾生平等,是重視了愛動物而忽略了愛人。這些對別的宗教無根無據的批評,實在令人感慨。為甚麼愛動物的人就會忽略了愛人?難道愛動物的人就比不愛動物的人不愛人?事實上是,連動物都愛的人,通常較有愛心,更能愛人。是不是為了護教,就可以作出誹謗,並且歪曲邏輯呢?別人又可不可以指責,基督徒愛上帝多過愛人(或既愛上帝又愛人),是忽略了愛人?

而且,基督教也很難自居有愛心。杜葉錫恩就是看破了教會沒有愛心(不知道她是看破了全部或部分),「只管人來世上天堂、不管在世入地獄的做法」,毅然退教。依我的看法,普羅教會「你不信就要死」的核心概念實在很難稱得上有愛心......我對這種信法從來都無法苟同。有人說正因為教徒有愛心,所以四出傳教以防人要死。但他們忽略的是問題出在那「你不信就要死」的前提,正如拉登若在美國發動恐怖襲擊,明智的做法並非叫所有美國人撤離美國以防受死,而是除去拉登這個恐怖襲擊的源頭。依我之見,有愛心的應該反對此一「你不信就要死」的前提。這不是溺愛,我並不認為若人有罪不殺死他就是溺愛。否則,你要一槍打爆你四周圍的人的頭,否則你是對他們溺愛!!!原來有罪就是要這樣的,否則就是溺愛。我並不認為這種做法是公正,並不認為這種做法是有愛。殺人是非常手段,不是甚麼罪都要以殺人為罰。我必須依照我的良心說出這一番話。

言歸正傳,以我的見解,我認為人能夠愛其他動物,正正才更能彰顯出「人禽之別」。

而且,不說基督教批判佛教不殺生,基督教那一套倫理觀本身也站不住腳。為何形象不像上帝就可以吃呢?歸根究底,還是良心問責制:究竟causing others’ suffering是否合乎良心。而不是看對方像不像上帝然後去吃,或看對方有多少部分、多少程度像上帝然後去吃、越像上帝就越不能吃等等,這些是沒有道理的。要有道理,要麼就說明causing others’ suffering是合乎良心,要麼就說明那些動物根本沒有suffer。中國人就最能奉行基督教這方面的倫理觀,他們甚麼動物都吃呢!事實上,若然基督教那套行得通,那管仲連等人其實也無須說要喚起人的良知,無須說吃燕窩殘忍,反正基督教是不理會動物的suffering的。

海嘯要有人問責(連結

2004-12-27

印尼發生巨型海嘯,殺人超過二萬,令人既怒且悲。是次屠殺,是否有人要問責?

我認為上帝要負責。

東南亞諸國面臨突然的海嘯,上帝未有出手相救,等於是見死不救。若然我們無法原諒他人見死不救,那麼上帝也無二致。

又或者讓我們坦承一點,其實上帝不只不是全能,更不是高能。祂是無法控制海嘯,並無法拯救海嘯的受害者。也許這樣想會比較好一點,我寧願上帝有其限制,好過上帝是全能但見死不救。

當然,有人可能要說,上帝不救他們,是為了他們好。上帝每做一樣事,都有祂的美意云云,正如有人曾在討論區表示「少女被人先姦後殺」可能是好事。當然,個人認為這樣的說法是非常heartless(無情)。其實,他們根本沒有理由去證明見死不救、或在是次海嘯中見死不救是好事。依此邏輯,下次有人見死不救,大也可以說這對受害者是好事,即使這個人沒有提供理由。

我不得不說,依我的良心,這件事is very very BAD.

海嘯的三個當然(連結

2004-12-31

經過這次海嘯的巨型恐怖襲擊,我與宗教的距離頓時扯得更遠。我無法容許上帝發動恐怖襲擊或坐視恐怖襲擊的發生,我認為如果我們支持祂這樣做,那根本是支持邪惡,並且接近麻木不仁。

我亦不會為這件事做任何祈禱。我不認為我們要對發動恐怖襲擊或坐視恐怖襲擊的個體,亦即殺人兇手作出祈求,我們應做的是譴責。反對恐怖襲擊!反對海嘯!

另外,我亦奉勸大家不要捐助教會。因為那可能是支持了邪惡。大家應該把錢捐助給有需要的人,例如海嘯災民。

當然,有人會說上帝這樣做,總有祂的美意。但正如邪教教主強姦女信眾後,也稱他是有一番美意,是的,你總不能排除他可能真是有美意,但在我未能發掘和意識該美意之下,我只有先行譴責。

當然,亦有人說上帝事後會彌補,例如賜予永生。但在我未親眼看到殺人兇手作出該等彌補前,面對殺人兇手我只能先行譴責,直至該等彌補獲得證實為止。而且有彌補是否就能證明殺人的合理性,也是令人懷疑。

當然,亦有人會說這是上帝對世人作出的懲罰,是公正的。但這樣的懲罰程度,對於那廣大的、非常貧窮的平民而言,在我看來絕對是unreasonable的懲罰量和懲罰方式,其帶來的無窮災禍、極度痛苦和不幸絕對和他們所犯的罪不成比例,亦因此是不公正。若有任何人和神使用海嘯或地震作為對普通平民的懲罰方式,我必須提出譴責,指出它的不公正、不乎人道及沒有血性。很多基督徒和教會認為甚麼罪惡都應該罰死,比如有人去賭馬(此是否罪惡在常人眼中還能爭論),那麼他被罰承受海嘯而死也算是公正的,而忽視了因此而inflict了死亡、因此而殺人、因此而製造分離本身也是一宗殺人和麻木不仁的罪。

海嘯並不是信心的考驗,更相像的是這是對你究竟有多麻木不仁的考驗,若然你成功pass了,恭喜你,你的麻木不仁已到達頂級了。你已達到了不論別人受到甚麼痛苦,你也能夠無動於衷甚至衷誠讚美的境界。與此同時,你的同理心則反方向地,創下一個新低。

在有許多人仍然歌頌上帝凡事都美好(包括這個海嘯)之時,我們更應加強譴責的力度,以抗衡麻木不仁的心靈和聲音。反對恐怖襲擊!反對海嘯!

海嘯和拉登(連結

2005-01-16

有些教徒認為海嘯乃是上帝發怒,對世人作出懲罰。其實,這種想法和拉登何其相似。拉登發動九一一,豈不是也一樣是向美國發怒,對美國人作出懲罰?你說世貿有無辜的人,那亞齊和布吉又沒有無辜的人嗎?若你說人人都是罪人,所以去死是公正的懲罰(本地普羅基督教會的著名邪說),那依此邏輯,世貿裡的人也全都是罪人,全都該死啊,殺死他們也很「公義」,也同樣值得支持。也許,九一一和南亞海嘯唯一不同之處,是後者的規模大得多,殺人威力遍及多個國家,而非限於一兩個城市,而殺死的人數也是不可比擬。九一一相對南亞海嘯,只是小巫見大巫。當然,還有一個抗辯之處是,兩者的執行行動雖然一樣,但執行者不同。但是如果九一一是由上帝發動,執行者換了做上帝,教徒就會支持這種做法?

若然教徒相信此乃上帝發怒,並且不提出反對,那麼其實就是支持「可以發怒並藉此發出恐怖襲擊」的這種做法,而這正是拉登做的事。教徒在採取此等立場之前,請務必三思而行,以免成為恐怖分子之一員。我相信這個恐怖分子的角色並不會為你贏來天堂的入場券,因為你這樣恐怖的想法已經在當下把你置身於地獄當中了。

有些教徒因為上帝給他的恩典,就不問一切,支持上帝的一切做法。我真懷疑,如果這樣的邏輯也行得通,那是不是只要拉登給他一些好處,他會支持拉登的一切做法。信仰不在恩典啊,因乎恩典而不問一切地投以信任一票,只是一種賄賂而已。

信仰的基礎(連結

2005-03-30

近一年,我在信仰最大的轉變,是我發現信仰的基礎並不在「有沒有神」,也不在於「信了能上天堂」,而在於信仰的「道德、倫理和價值觀」。

首先,你不斷告訴我有神,向我證明有神是不足夠的。世上也有拉登,但我不會信拉登教。

第二,「信了能上天堂」也是不足夠的。且莫說伊斯蘭激進組織也說死士能上天堂,即使真正能上天堂,但如果代價是四處宣揚邪說,宣揚「不信者就要被殺」的恐怖思想,那我只等同受賄,因為天堂的禮物而去做一些埋沒良心的事。如果我只看「天堂的保證」,而不看信仰的道德倫理,那是不是只要拉登能保證我上天堂(假設這是真的),那我就去信拉登教,並且發動恐怖襲擊?

於是,說到底,最重要還是該信仰的道德、倫理和價值觀。我要判斷該宗教是否符合道德,才能決定是否去信。不然我就可能變成宣揚邪惡了。但基督徒就會質疑,若然我自己去判斷那信仰是否符合道德,豈不就是高舉自己(以自己為中心),而不是高舉神(以神為中心)嗎?但這是無可避免的,說到底,選哪個宗教一定是自己決定的,而不是由神決定的(不然就變成了預定論或變成了「命中注定」),所以一定會出現以自己為中心的情形,不會有其他可能。宗教人士若要求教友不自己去思考,其實也是自打嘴巴,若不思考,根本就不會出現信教的決定,故從一開始信仰根本就是要思考的。而一個人若然沒有經過思考就去選擇信仰,其實很危險,難保會選擇錯誤、信上邪教。畢竟,邪教也一樣鼓勵你以它的神或神怪為中心,而不作思考。若然在你考慮信甚麼宗教時,教友責備你思考,是以自己為中心,你大可以回應:若我不思考,怎知道會不會誤信邪教?

給受浸朋友的一封信(連結

2005-12-30

xxx,

你即將受浸了,這是你的大喜日子,也感謝你邀請我見證這個你人生最重要的時刻。

恰巧,這事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和朋友討論過後,也覺得是有點意思的,希望和你分享一下。

最近和兩位教友去玩,期間也被問起為甚麼我不是基督徒。
對於這個問題,我終於有一個比較簡潔的答法——因為我不是祂的follower。上帝在舊約和新約展示了種種暴力,我是不可能follow祂的行為的,那是不道德的。

教友說,其實她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當初她信,是因為覺得基督教最能解釋世界的由來。我說,這是信仰層次的問題,她的層次在於,祂造物,她就信這個教。但我的層次不在於此,我的層次在於祂做的事合乎道德,我才會follow祂。

教友聽後,提出了一個很好的比喻:那即是你可以當祂是父親(因為造物),但你不是你父親的信徒。我說正是。

你加入的那家教會其實素來也主張把非教徒送死,我對這種事情是否合乎道德實在是非常質疑。而我也想你三思,如果你選擇了follow這一套,選擇了接納和支持《舊約》和《新約》裡的種種暴力,那也意味了你從此選擇了不follow另一套——非暴力、不把非教徒殺死的主張。因為這套和你正要follow的剛好完全相反。

其實,也許我常常都浪費了太多時間在基督教上。其他人要每個星期天歌頌屢施暴力及揚言把他們的朋友殺死的上帝,是其他人的自由。不過,我還是不吝唇舌,要多說幾句。因為,我認為基督教的思想,是有一個危機,會造成如同中世紀的黑暗時代,令一些惡行合理化,諸如異端裁判所把非教徒燒死,又或是那位提倡地球環繞太陽而轉的人會被燒死。

最近,布殊總統說他受到上帝的感召,要打伊拉克,實在讓人覺得可怕。如果有一天,他受到上帝的感召,要打非教徒,或把非教徒拉去坐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而在《啟示錄》也列出了種種暴力行為,各教徒屆時follow上帝,一起對非教徒施以暴力,也並非不可能的事。

為免這種暴力事情發生,為免黑暗的年代復辟,我不得不說之以理,表示follow上帝所造成的問題。只有從根本上力證這種follow上帝的方法是錯誤的,才能防止有朝一日教徒會follow上帝做這些事情。

事實上,《聖經》早已是不合時宜。在現今的文明社會,還有誰能夠支持暴力,還有誰能夠接納施以此等的暴力?還有誰會接受把非教徒都殺死的做法?還有誰會接納阿當犯罪故要罰後人這種荒謬邏輯?恐怕除了基督徒以外,實在再無幾人了。也許《聖經》對古老時代民智未開的人來說,還有其合理性,但以今時今日人們的成熟程度和道德標準,暴力,兼且是如斯嚴重的暴力,只會遭人譴責和唾棄。

這種暴力不只是physical上的暴力,也包括mental的暴力。比如《創世記》中敘述了亞伯拉罕的故事:耶和華指示亞伯拉罕要以年老得來的兒子作活祭,亞伯拉罕沒有任何異議便遵照耶和華行事,亞伯拉罕的信心得到《聖經》的歌頌。但上帝提出此等試探方法,我只能說是卑鄙。而亞伯拉罕真的伸手拿刀,要殺兒子,那是比暴力更暴力,比卑鄙更卑鄙。所謂「信心之父」只是個會殺人的人。如果問我為何不是基督徒,很明顯的一個原因也是我實在太容不下暴力。若我信了這教,只代表我接受這嚴重的暴力,我恐怕那是代表我已失去愛心。而我亦恐怕基督徒也已經因為他們的信心,和亞伯拉罕一樣,對殺人已經沒有感覺。這亦見於海嘯發生時,會有教徒無視數百萬人的生靈塗炭,而認為上帝發怒是對的。因為他們對殺人已經沒有感覺。

加入教會後,也許你會做十一奉獻。又或者你現在已在做十一。誠然,教會有不少輔導工作,對社會很有助益,但如果教會以這筆資源,來宣揚各種排他和暴力的內容,那我認為這筆錢用來助養數名非洲飢童,還來得對世界有益得多。

我知道受浸對你來說是一件天大喜事,我也撫心自問,我是否可以來祝賀你,即使你正在主張把我殺了或把我打進地獄之類?我想我真是可以做得出來,真是可以為你這起人生大事而替你高興。雖然我也在想,如果反過來,我加入了一個宗教,恰恰主張的和你相反——包容非教徒並禁用暴力,我不知道你會否反過來前來祝賀我。但經深思熟慮,兼且和朋友討論後,我認為我應該給你一個較strong的message——這是有問題的,這是不符道德的。我要以不來這個行動,來給你這個message。我相信在你身邊的好友中,除了我,沒有人會給你這個message了。而我也擔心,你每星期都在聽教會(正方)暴力的一套,漸漸會忽略了反方的非暴力取態。

雖然我不會來,但我預祝你當天有非常愉快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