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or13dior13
2014/3/13 16:48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4/3/26 02:56 編輯

基督教惡史

(1096年-1291年)是一系列在羅馬天主教教宗的准許下,由西歐的封建領主和騎士對他們認為是異教徒的國家(地中海東岸)發動了持續近200年的宗教性戰爭,東正教徒也參加了其中幾次十字軍。參加這場戰爭的士兵佩有十字標誌,因此稱為十字軍。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D%81%E5%AD%97%E8%BB%8D%E6%9D%B1%E5%BE%81
http://wtfm.exblog.jp/8197606/
http://cmi.hku.hk/Teaching/Crusade/interest.htm

公元1231年教宗格列高利九世 (Gregory IX, 1227-1241在位)建立了異端審判所,從1252年教宗英諾森四世(Innocent IV,1243-1254位)起,開始對犯人用刑,一直到1917年才停止。
基督教自從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以後,開始對持不同意見的學者進行迫害。任何人與基督教教意不同都可處死。
托馬斯‧阿奎那 Thomas Aquinas (c. 1225 - 1274)
基督教哲學家和神學家,著有《神學大全》和《反異教大全》。1323年被封為聖人,1567年被封為聖師,1879年其哲學和神學體系被教皇利奧十三世定為天主教正統思想。
托馬斯‧阿奎那認為,異端是一種罪,不僅要以絕罰把他們逐出教會,而且也應該將他們處死使他們與世界隔絕。(Summa Theologica II:II 11:3)

約翰‧羅傑斯 John Rogers (c. 1500 - 1555)
約翰‧羅傑斯,英格蘭新教徒。他支持以火刑處死異端教徒,聲稱對於異端這樣嚴重的罪行,火刑是「足夠溫和」的刑罰。其後,信奉天主教的女王瑪麗一世即位,羅傑斯發表反對天主教的言論,終以異端罪被處火刑而死。

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 (1509 - 1564)
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主要領袖,新教加爾文宗創始人。
約翰‧加爾文統治下的日內瓦,迫害是家常便飯。教師受學生們的監視,父母受到子女的監視。四年之中,在日內瓦這座兩萬人的城市裡有五十八次處決,七十六次 放逐。由於瘟疫而捉拿、審訊女巫,使完全無辜的婦女被處死。誰批評這種做法,就是目無真神,煸動叛亂,就應處以酷刑以至處死。

聖巴托羅繆日大屠殺 Massacre of Saint Bartholomew's Day (1572)
聖巴托羅繆日大屠殺,一五七二年八月廿四日,天主教徒在巴黎屠殺新教徒的血腥事件。隨後,魯昂、里昂、布爾日、奧爾良、波爾多等地的新教徒也遭到了屠殺,暴亂一直持續到十月初。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命人為此事鑄造紀念章,並在羅馬大唱讚美頌以示慶祝。

馬格德堡戰役 Sack of Magdeburg (1630 - 1631)
一六三一年,天主教聯盟攻破新教城市馬格德堡。全城三萬居民中被屠殺者達二萬,城市為大火所焚。

果阿宗教裁判所(果阿,印度) Goa Inquisition (1560 - 1812)
在方濟各‧沙勿略的請求下,果阿宗教裁判所於一五六零年成立。所有印度教儀式都被禁止,廟宇被摧毀,居民被強迫改信天主教。凡是宣揚異端邪說、背信叛教、 分裂教會、同情異教徒、閱讀非正統的書籍、褻瀆上帝、對聖事和聖像不敬等,都會招致嚴厲的懲罰。每逢舉行火刑儀式時,圖中果阿主教座堂的大鐘都會敲響。

希帕夏(Hypatia, 約公元370-415) 哲學家,數學家
http://zh.wikipedia.org/wiki/Hypatia
在基督徒中便有謗言流傳,說就是她在阻擋歐瑞斯提斯與總主教和好。也因此,有些基督徒就受到怒火與執迷的熱血驅使,由一個名叫彼得(Peter)的禮拜朗 誦士為首,埋伏在希帕提婭返家的路上,將她拖出馬車,帶到一所叫做西賽隆(Caesarion)的教堂中脫個精光,以磚瓦殺死了她並將她分屍。她傷痕累累 的四肢則被帶到一個叫做辛那隆(Cinaron)的地方焚燒。二零零九年,電影《穹蒼下的女神》Agora 對事件有詳盡的描述。

塞爾維特(Michael Servetus, 1511-1553) 天文學、氣象學、地理學和法學,醫生
http://zh.wikipedia.org/zh-hk/%E5%A1%9E%E7%88%BE%E7%B6%AD%E7%89%B9
他參與了新教改革,後期又發展了反對三位一體論。因為同時被天主教和新教宣布有異端罪,他被新教加爾文派的日內瓦市理事會以異端的名義火刑燒死。

布魯諾(Giordano Bruno, 1548-1600) 思想家、自然科學家、哲學家和文學家
http://big5.chinabroadcast.cn/gate/big5/gb.cri.cn/3821/2006/06/09/242@1082612.htm
他勇敢的捍衛和發展了哥白尼的太陽中心說,並把它傳遍歐洲,被世人譽為是反教會、布魯諾的言行觸怒了教廷,他被革除教籍。宗教裁判所指控他?quot;異端"。
布魯諾被綁在廣場中央的火刑柱上,英勇就義。笛卡兒,法國數學家、物理學家、哲學家。一六三三年,正當笛卡兒準備發表《論世界》時,伽利略被羅馬教廷判罪,笛卡兒害怕落得和伽利略同樣的下場,使他不敢發表《論世界》,直到他死後十多年該書才被出版。

加利略(1564-1642) 物理學家、天文學家、和數學家
http://fungchiwood.com/Galileo.htm
當時羅馬教廷不能接受加利略關於聖經的看法。審判異端的法庭為要對付加利略,於1616年宣佈高白尼的學說是異端,把他的科學著作列入禁書目錄,並警告加利略不許再宣傳地球環繞太陽的理論。且判他終身軟禁。

公元1492年,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強迫美洲印地安人改信基督教,大量的奴役和迫害印地安人,如果不願意信就像異端一樣被燒死。教會支持奴隸制Lev 25:44 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
Lev 25:45 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Lev 25:46 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嚴嚴的轄管。
公元476年羅馬帝國,到公元1500年文藝復興時,西方國家完全毛籠罩在基督教的控制之下,禁錮了所有思想活動,在歐美國家批評基督教,輕則失去工作,重則失去生命。

天主教會靠著偽造的《君士坦丁贈禮》,聲稱四世紀時君士坦丁大帝把西歐的統治權贈與教皇,又利用《偽伊西多爾教令集》偽造一系列文件,替教皇的權力披上亙古而神聖的外衣。十五世紀,意大利人文學者瓦拉等揭穿了這一騙局。

基督教在歐洲造成了長達一千多年的黑暗時代。到了二十世紀,在知名的物理學家真正信基督教的鳳毛麟角,舉例,物理學家居里(Pierre Curie, 1859-1906)和居里夫人(Marie Sklodowska Curie, 1867-1934), 玻爾(Niels Bohr, 1885-1962),薛丁格(Erwin Schrodinger, 1887-1961), 狄拉克(Paul Dirac, 1902-1984), 泡利(Wolfgang Pauli, 1900-1958), 費米(Enrico Fermi, 1901-1954), 勞倫斯(Eunest Lawrence, 1901-1958), 西格里(Emilio Segre, 1905-1989), 費曼(Richard Feynman, 1918-1988),貝特(Hans Bethe, 1906-2005), 蓋曼(Murray Gell-Mann, 1929-), 溫伯格(Steven Weinberg, 1933-), 霍金(Stephen Hawking, 1942-), 化學家尤利(Harold Urey, 1893-1981), 鮑林(Linus Pauling, 1901-1994), 生物學家達爾文(Charles Darwin, 1809-1882), 貝爾納(Claude Bernard, 1813-1878), 維爾和(Rudolf Virchow, 1821-1902), 德爾布魯克(Max Delbruck, 1906-1981), 克理克(Francis Crick, 1916-2004), 這些著名的科學家都不願意參加傳統基督教的活動。

梁智楓
2014/3/17 14:33 
基督殘忍呀,
匿名
2014/5/14 23:25 
每個人剛出生時都是純真無知的嬰兒,這些天主教,基督新教徒怎麼會搞到信一個教就變得比禽獸還不如呢??
人性都沒有了,動物界還沒看過這麼殘忍的?!!
dior13dior13
2026/4/18 23:07 
  羅節用火焰洗手

  英國著名的殉道者羅節約翰(John Rogers)是英文聖經欽定本的第一個譯者。他活活被火燒死。將被焚時,主教吳律(Sheriff Woodrofe)問他是否改變他的信仰。他回答說:“我所信所傳的,我也要我的血來證實。”吳律說:“你是異端。”羅節說:“誰是異端,到基督審判臺前,就要顯明。”吳律說:“我不替你禱告。”羅節說:“我卻要替你禱告。”即在那天,主後一五五五年二月四日,羅節被吳律帶到西密埠(Smith field)。他的口里念著詩篇五十一篇。眾信徒為著他的堅強大大歡喜,贊美感謝神。於是當著皇室的代表們,主教們和大眾的面前,把羅節放在火上。火焰漸起,燒到他的兩腳,又燒到他的兩臂。他非常安靜,好象不覺得痛苦,反用火焰洗手,如同用水洗手一樣。最後他舉目望天,向天伸起兩手,直到火焰把他燒盡。


   搜毀聖經


  當歐洲大逼迫的時候,聖經每頁皆要被搜出來,送去燒毀。那時在法國,有一個愛慕聖經的家庭,他們什麽都沒有也可以,但是不能沒有聖經。可是聖經若是保存不夠嚴密,就會被人搜去,還要定罪。若是把它埋在地下,又怕受潮,藏在墻內,又嫌拿出不方便。他想了一個頂好的方法,把聖經放在凳子板底下,再用一塊抽板蓋住。這樣,若把凳子翻過來,拉開抽板,便可閱讀,抽板蓋好,將凳子再翻過來,便可當作座位,如此既查不出,又可天天閱讀。他把凳子隨便放在房子里面,聽人隨便來坐在其上,看來如同平常凳子一樣。有一天,天主教的神甫,來到他家搜查,各處找遍,沒有找到。找的時間長了,神甫就毫不介意的坐在那張神秘的凳子上,揣想聖經到底藏在何處,他始終沒有找到。後來這家人聽說美國可以自由讀經敬拜神,便帶那本聖經和妻子搬到美國去了。聖經與福音就這樣傳到美國去了。

  在美國有一本聖經是在面包爐中和面包一同烤過的。這本聖經現在斯克博先生手中,是他的祖母遺留下來的。當他祖母在歐洲時,羅馬教皇頒布一條命令,凡人民所有聖經都須交給神甫,一齊燒毀。如不照辦,全家性命難保。神甫挨家搜查,一天查到斯克博祖母的家中,可巧是烘面包的日子,祖母一聽神甫來了,連忙把她寶貴的聖經用面糊包裹起來,和其他面包一起放在爐中烘烤。神甫找得滿頭大汗,都未找到。神甫走了,她把聖經從爐中取出,一點也沒有損壞。後來遷居美洲,便把這本聖經帶到美國去了。

其他資料
聖經編成相關科目:

基督教歷史年代表C
(1225 - 1994)

1225-1274 多馬‧阿奎那(Thomas Aquinas)神學家、哲學家
1260
1988年梵諦岡科學檢驗認為「杜林殮布(the Shroud of Turin 耶穌裹屍布)」於此年出土。
1321? 但丁(Dante Alighieri)著作「神曲 The Divine Comedy」  
1328 反教皇尼古拉五世(Nicholas V)
1342-1352 教皇格利免六世(Clement VI)
1350? 英文逐漸成為英國的國語
1350? 文藝復興運動在義大利開始
1352-1362 教皇印諾深六世
1354 最早文件提及「杜林殮布(the Shroud of Turin 耶穌裹屍布)」的存在。
1380-1517 第一本完整英文聖經譯本至馬丁路德九十五條之間
1380-1382 約翰威克理夫(John Wycliffe),牛津著名神學家,在希律弗得的尼古拉(Nicholas of Hereford)協助下,將新舊約聖經翻譯成英文,是第一本完整的英文聖經,包括非正典的旁經。
1384 波貝(John Purvey)威克理夫追隨者修訂威克理夫聖經譯本。
1389-1404 教皇波尼法修九世(Boniface IX)
1390? 威克理夫教導在英國再三遭攻擊。
1406-1417 教皇貴格利十二(Gregory XII)
1408 由於約翰威克理夫聖經引起的紛爭,導致牛津議會明令除非獲得教會完全同意,不得將聖經翻譯本國語文。私自翻譯聖經者處死。多馬摩爾聲明:「此項禁令之目的不 在禁止閱讀威克理夫之前的舊聖經譯本,亦非定新譯本的罪,而是因為它有錯謬之處。不是禁止新的譯本,而是待其獲得正確的修正之後,才能讓人閱讀。」 ("A Dialogue against Heresies")
1412-1431 聖女貞德,法國女英雄。
1415 佛羅倫斯議會定罪所有威克理夫的著作。不過所譯聖經在刪除異教意味的導論部分,並規定只有宗教場所及獲得大公教會許可者才能閱讀。
1453 拜占庭歸與奧圖曼帝國。
1466-1536 伊拉斯姆(Desiderius Erasmus)丹麥學者,編譯希臘文新約,該希臘文新約多獲十六世紀聖經譯者參考翻譯。
1473-1481 西斯汀教堂(Sistine Chapel)竣工,由Giovanni de Dolci監工。
1478 教皇希克斯都四世(Sixtus IV)建立異教裁判所。
1483-1546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更正教領袖。傳講不需透過善工、聖職人員,唯獨「因信稱義」,攻擊教皇權威,拒絕神職人員獨身制、鼓勵個人閱讀聖經。
1488-1569 科威對勒(Miles Coverdale),奧古斯丁會修士,宣布與天主教斷絕關係。第一位更正教愛希特主教。
1491-1556 伊格那丟羅耀拉,耶穌會創辦人。
1492 哥倫布首航,發現薩爾瓦多,開始西班牙在新大陸的殖民史。
1503-1513 教皇猶流二世(Julius II)
1505-1572 約翰諾克斯,蘇格蘭的更正教改教者。
1506 教皇猶流二世諭令拆毀舊的聖彼得大教堂,授權布拉曼帖(Donato Bramante)計畫興建新的教堂,迄1606年方全部拆毀。
1508-1512 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為彼得大教堂繪壁畫。
1509-1547 亨利八世(Henry VIII)統治英國。
1509-1564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宣講預定論,好行為、成功是揀選的記號。
1513-1522 教皇利歐十世(Leo X)
1517-1994 基督教的新紀元 - 路德、加爾文種下現代更正教的種子。英國脫離天主教會。
1517 馬丁路德九十五條論綱(95 Theses)
1520 馬丁路德遭天主教開除。
1522-1523 教皇亞得良六世(Adrian VI)
1522 路德的新約聖經德文譯本。
1523-1534 教皇格利免七世(Clement VII)
1524 德國南方農民暴動,遭遇路德支持的壓制力量,啟開長達一個半世紀的宗教戰爭。
1525-1534 丁道爾新約聖經譯本,由伊拉斯姆希臘文譯本(1466) 翻譯,並比較拉丁文通俗版聖經( Vulgate)與希伯來文摩西五經,比較拉丁文通俗版聖經與馬丁路德所譯德文聖經。丁道爾使用所譯聖經針貶天主教的錯謬之處,這反映出馬丁路德新約譯本的影響。
1530 奧斯堡信條(Augsburg Confession)馬丁路德建立信義宗教會。
1531 傳說墨西哥瓜達盧佩聖母(Mary at Guadalupe)顯靈,天主教認為是值得相信的。
1534 亨利八世帶領英國脫離天主教會,將修道院財產充公,開始聖公會。
1534-1550 教皇保祿三世
1534 羅耀拉創辦耶穌會(1491-1556)協助收回波蘭、匈牙利、德國南部,並差派宣教師到新大陸、印度與中國。
1535-1537 科威達爾譯本(Coverdale's Bible)使用丁道爾譯本,並參考拉丁文、德文譯本。與馬丁路德一樣,將次經置於舊約之後。1537年獲得批准發行,卻於1546年遭取締。
1536 丁道爾遭處死,留下舊約譯本手稿。英國教會諭令焚燬其聖經,因為帶有路德改革意味。
1537-1551 約翰羅傑斯(John Rogers)基礎於丁道爾譯本及科威達爾譯本,翻譯馬太聖經(Matthew Bible)該聖經譯本獲得許可,但不得用於公眾崇拜。
1536-1541 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油繪「最後的審判  the Last Judgement」
1539-1552 理查塔弗諾(Richard Taverner)修訂馬太聖經譯本,由於不諳希伯來文,該譯本多為新約修訂本。
1539-1569 克倫威爾的大聖經(Great Bible)第一本被批准在英國教會公開場合使用的聖經。該譯本基礎於丁道爾聖經譯本,並根據拉丁版本的希伯來文舊約、伊拉斯姆的拉丁聖經以及做許多修正。該譯本從未在英國遭棄絕。
1543 英國國會公告丁道爾聖經為「奸詐、錯謬、不確實的翻譯」,雖然這譯本內容的百分之八十包含於修訂本聖經之內。
1545-1563 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天主教的改革,面對更正教的挑戰,清楚明訂官方的神學立場。
1546 英皇亨利八世諭令禁止任何人擁有丁道爾譯本或科威達爾譯本。
1547-1553 愛德華六世統治英國。
1549 聖公會出版公禱書(Book of Common Prayer)
1550-1555 教皇猶流三世
1550? 多馬摩爾(St. Thomas More)、克藍麥(Cranmer)以及弗克斯(Foxe)確認聖經中英文譯本部分的地位,包括四福音、保羅書信及啟示書。
1553-1558 瑪利一世統治英國,停止出版英文聖經,許多神職人員離開英國。
1553 貴格利大學(Pontifical Gregorian University)設立於梵諦岡。
1555-1559 教皇保祿四世(Paul IV)
1556 伯撒(Beza)新約拉丁譯本
1558-1603 以利沙伯一世統治英國。
1559-1566 教皇比約四世(Pius IV)
1560 日內瓦聖經(Geneva Bible)新約部分修訂自丁道爾的馬太聖經及伯撒(Beza)新約拉丁譯本。舊約部分則是大聖經(Great Bible)的徹底修改。限制在蘇格蘭使用,而非英國全部。至少出版140版。
1560 由於不同意信義宗的聖禮及教會統治觀念,約翰諾克斯(John Knox)建立蘇格蘭長老教會(Scotch Presbyterian Church) 。
1563 聖公會的三十九條教義(39 Articles, Episcopal Church)
1566-1572 教皇比約五世(Pius V)
1571 強大的土耳其人意圖征服基督教歐洲,據說是被呼求玫瑰聖母(Our Lady of the Rosary)之名的基督徒水手徹底擊潰。
1572-1585 教皇貴格利十三(Gregory XIII)
1572-1606 主教聖經(Bishop's Bible),未盡理想的大聖經(the Great Bible)修訂本,由英國聖公會出版。
1582 海姆斯新約聖經(Rheims NT)基礎於科威達爾譯本、主教、日內瓦聖經。
1590-1591 教皇烏耳班七世(Urban VII)
1590 西斯汀版本之拉丁文通俗版聖經(Vulgate)
1590 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完成聖彼得教堂壁畫。
1592-1605 教皇格利免八世(Clement VIII)
1596 由於烏克蘭隸屬的波蘭國王與羅馬復和,烏克蘭天主教會成立,是最大的拜占庭天主教會。
1603-1625 詹姆士一世統治英國,第一位自稱不列顛國王。這頭銜在1707「合併法 Act of Union」實施後,成為正式頭銜。
1605-1621 教皇保祿五世(Paul V)
1606 卡羅‧馬德諾(Carlo Maderno)將聖彼得大教堂修改成拉丁十字架形狀。
1609 約翰史密特(John Smyth)建立浸信會。歸因於反對嬰兒洗禮及強調政教分離。
1609-1610 天主教第一本英文聖經譯本(Rheims-Douay Bible)舊約分成兩部,基礎於非官方的魯汶文件,以西斯汀版本之拉丁文通俗版聖經修訂,新約則根據海姆斯新約聖經。
1611-1800 英王欽定本聖經(King James Version)根據主教聖經及海姆斯新約聖經,包括次經。修改此欽定本聖經者被控訴為「敗壞上帝話語該受咒詛者」
1623-1644 教皇烏耳班八世(Urban VIII)
1625-1649 查理一世統治英國
1633 欽定本聖經(AV)在蘇格蘭出版。
1644 長期國會(Long Parliament)指示只有希伯來正典許可在英國教會誦讀。(有效除去次經)
1644-1655 教皇印諾深十世(Innocent X)
1644-1655 教皇印諾深十世(Innocent X)
1653-1658 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治理英國
1655-1667 教皇亞歷山大七(Alexander VII)
1658-1712 理查克倫威爾(Richard Cromwell)治理英國
1660-1685 英王查理二世(Charles II king of England)恢復君主立憲,推翻長期國會1644年決議,恢復次經的位置。這項修正引不起非改革宗者之注意。
1676-1689 教皇印諾深十一(Innocent XI)
1685-1688 英王詹姆士二世(James II king of England)遭罷除。
1689-1702 英王威廉三世與女王瑪利二世統治英國。
1700-1721 教皇格利免十一(Clement XI)
1702-1714 英女王安妮(Anne queen of England)
1714-1727 英王喬治一世(George I king of England)
1714 欽定本聖經(AV)在愛爾蘭出版。
1718 天主教那利(Dr. Nary)版聖經,不若杜埃-海姆斯版聖經(Reims-Douay)之龐大。
1727-1760 英王喬治二世(George II king of England)
1730-1740 教皇格利免十二(Clement XII)
1730 天主教魏森(Dr. Robert Witham)版新約聖經,修訂自海姆斯新約聖經。
1738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建立循理會(Methodist Church)
1738-1816 新版天主教新約聖經,由 Dr. Richard Challoner and Francis Blyth O.D.C., Bernard MacMahon, Dr. Troy合力完成。
1740-1758 教皇本尼狄克十四(Benedict XIV)
1752 欽定本聖經(AV)在新大陸殖民地出版。
1758-1769 教皇格利免十三(Clement XIII)
1760-1820 英王喬治三世(George III king of England)
1775-1800 教皇比約六世(Pius VI)
1776 在亞美利加的英國殖民地宣布脫離英國獨立,引發美國獨立戰爭。
dior13dior13
2026/4/18 23:09 
1800-1823 教皇比約七世(Pius VII)
1801-1877 楊百翰(Brigham Young)摩門教領袖移民猶他州。
1811 天主教卡隆納聖經修訂本(Challoner's version)
1820-1830 英王喬治四世(George IV king of England)
1815 天主教聖經公會根據卡隆納聖經修訂本,出版新約聖經。
1816-1829 卡隆納聖經第三修訂本(Challoner's 3rd revision), 林格(Dr. John Lingard)參照希臘文聖經及拉丁通俗本聖經翻譯而成。
1823-1829 教皇利歐十二(Leo XII)
1827 約瑟史密斯建立摩門教會。
1829-1831 教皇比約八世(Pius VIII)
1830-1837 英王威廉四世(William IV king of England)
1830 據報聖母在法國巴黎顯現,天主教會稱之為值得相信的。
1831-1846 教皇貴格利十六(Gregory XVI)
1832 憂心更正教教派之爭及失去起初熱心,長老會信徒在美洲成立基督的教會(Church of Christ)。
1837-1901 英女王維多利亞
1846-1878 教皇比約九世(Pius IX)
1852-1922 如瑟立(Charles Taze Russell)1870年代建立耶和華見證人運動。
1859-1959 這一百年間,天主教共有90個新約譯本,56個整本聖經譯本。
1869-1870 第一次梵諦岡會議(Vatican Council)第廿次大公會議,確定教皇無誤論(教宗有關道德及信仰所做的宣布絕對無誤 《ex cathedra》)
1878-1903 教皇利歐十三(Leo XIII)
1878 尼加拉聖經研討會(Niagara Bible Conference)的十四點信條(14-point creed)被基要派採用。
1881-1894 英國教會提出修正版聖經(Revised Version)之需要,修正版聖經言及其新約參考欽定版新約以及海姆斯版新約;舊約方面,修正版聖經參考希伯來文聖經與希臘文舊約或七十士譯本。比欽定本正確,其學術性從未被質疑。
1898-1904 廿世紀新約聖經(Twentieth Century NT),依照年代重編新約書卷排列順序。
1901-1910 英王愛德華七世(Edward VII king of England)
1901 美國標準版聖經(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是修正版聖經的附產品,美國聖經學者將未被修正版聖經採用的研究成果帶回美國,並於一九○一年出版美國標準版聖經。
1901 針對循理會及其他教會失去傳福音的火熱,五旬節教會(Pentecostal Church)在堪薩斯州首府托貝卡成立。
1902 偉蒙特(Richard Weymouth)新約聖經,十分仔細的逐字翻譯聖經譯本。
1903-1914 教皇比約十世,最近一位被封聖的教皇。
1910-1936 英王喬治五世(George V king of England)
1910 長老會代表大會(Presbyterian General Assembly)五點聲明,同樣被基要主要者採用。
1910-1915 64位英美學者、牧師所著基要主要的十二冊合集,成為基要主義的基礎。
1913-1924 摩法特聖經(James Moffat Bible),四百年來第一本個人獨力完成的聖經。
1914-1922 教皇本尼狄克十五(Benedict XV)
1919 全球基督徒基要主義協會(World's Christian Fundamentals Association)建立。
1922-1939 教皇比約十一(Pius XI)
1925 斯科普斯案(Scopes Trial)導致基要派內部分歧。
1936 英王愛德華八世(Edward VIII king of England)主動退位的英王,溫莎公爵。
1936-1952 英王喬治六世(George VI king of England)
1936 西敏寺版新約聖經(Westminster NT),非由主教團(Hierarchy)授權翻譯的天主教聖經。
1939-1958 教皇比約十二(Pius XII)
1945-1955 諾克斯聖經(Knox Version)譯自通俗本拉丁文聖經,由英格蘭及威爾斯兩地之大主教與主教們授權。
1946-1952 修正標準版聖經(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1949 基礎英文聖經(Basic English Bible),只用一千個簡單、直接的英文單字。
1949 發現昆蘭書卷(Qumran),又稱死海書卷(Dead Sea scrolls)
1952-Present 英女王伊利沙白二世(Elizabeth II queen of England)
1957 代表加爾文宗、信義宗的公理宗、福音派、改革宗教會合一運動成立聯合基督教會(United Church of Christ)
1958-1963 教皇若望廿三(John XXIII)
1958 菲利浦斯新約聖經(J. B. Phillip's NT)使用口語化語文。
1959 聯合基督教會(United Church of Christ)信仰告白。
1961 新英文聖經(New English Bible), 取代基礎英文聖經(Basic English Bible)供個人閱讀之用。
1962-1965 第二次梵諦岡會議,第廿一次大公會議。教皇無誤論更為變本加厲,通過教友要服從教皇的教訓,即使教皇在非正式場合說的話,也要服從。
1963-1978 教皇保祿六世(Paul VI)
1966 天主教版的修正標準版聖經,天主教與英國教會合作結果,天主教與更正教共用一本聖經的一大進步。
1966 耶路撒冷聖經(Jerusalem Bible)基礎於法文版的耶路撒冷聖經(Bible de Jerusalem)
1970 天主教兄弟之誼聖經譯本(Confraternity Version)新天主教聖經譯本,原本以通俗拉丁文聖經為基礎,後以希伯來文舊約、希臘文新約為基礎的譯本。
1971 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參考新近發現的希伯來文、希臘文聖經修訂自美國標準版聖經(ASV)。
1978 教皇若望保祿一世(John Paul I)
1978 新國際版聖經(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使用現代英文格式。
1978-? 教皇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再次確定保守道德傳統,禁止女性按立祭司職。
1979-1982? 新詹姆斯王版聖經(New King James Bible)欽定本完整修訂本。維持欽定本的風格。
1994 宣布福音派與天主教之合作。
基督教歷史年代表-基督教簡史
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1/special/historyofchristianity9.htm
江茂松 編譯
這個年代表目的在幫助任何宗派基督徒認識基督信仰的歷史發展。這份年代表參考 Paul Harvey, The World Almanac and Book of Facts, the Academic American Encyclopedia (on Compuserve), 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 and The English Versions of the Bible by John Berchmans Dockery O.F.M. 在年代部分的問號表示大約的年代,在內文的問號則表示這是具爭議性、未被廣泛接納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