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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72# 抽刀斷水 即係其實你都係從來冇明過我講乜。 占:存在解釋,有的是正解,有的是誤解,有的是曲解,有的是天馬行空解。 你只係不停強調有咁多個「解釋」,要睇不同聖經版本,仲可以拎希伯來文研究。 1. 有咁多個「解釋」,就基本上係癈話,任何文字我都可以對其作出無限多款詮釋,從來不保證所有詮釋都是正確的,並且多半是錯的,否則,謬誤列表邊有咁多條? SAB用左謬誤列表-一詞多義,去進行錯誤的詮譯,我只不過指出該為謬誤,你也還認為這是一種值得探討的現象? 法庭日日就係按照各樣"承認事實"控辯雙方去進行各種解讀之嘛。 Felicia Tang案,根據各"承認事實",包括法醫證詞,旁人證詞,現場搜證,死者身上320處鈍傷,身體中含高劑量GHB,證人指死者濫藥多年。 控方話死者死於被強行窒息,辯方稱死者死於GHB 過量。 法官同陪審團有冇出黎問:"有幾個解釋,應該跟哪個?" 梗係自行用常理同邏輯判斷信邊個跟邊個啦!! 存在解釋,有的是正解,有的是誤解,有的是曲解,有的是天馬行空解吖嘛。 日常生活中簡簡單單日日做嘅"用腦",黎到讀聖經解聖經時又唔可以用? 就講第一題,就算只講佢用嘅KJV版本,heaven and earth都可以詮譯做唔係"天空"啦,邊洗睇其他版本? 有懷疑,去揾其他版本,其實即係睇多幾個人對"原文"嘅理解,啫係聽多幾個人嘅意見,就話"又話""又要"。少少查究精神都冇,唔好要我認為比基督徒求真嘅程度更認真啦。 你咪自證自己道聽塗說不求甚解囉,洗乜人話啫。 叫你舉例聖經邊一度嘅所謂矛盾係可以指向"唔係同一個神",你就求9其篤一個出黎。問你點理解其中一啲內容,就諱莫如深無可奉告。自己提出黎嘅野自己都無法闡釋,唔叫道聽塗說不求甚解,叫直白呀? 做平台就做平台,落場就落場,一時就揾資料黎主張一啲事反駁我論點,一時就話自己局外人唔出聲,連自己身份角色都搞唔清楚,你回應人黎做乜?俾人問起答唔到咪認左佢,好冇面咩?定係你都只能像某啲信徒一樣,堅持己見,對自己不同意的結論無法認同? 一啲進步都冇,叫你俾討論原則,俾唔到,道兒劃不下,日日就攞東牆砸西牆,BE WATER喎。 全帖都係同你圍繞"道聽塗說不求甚解"作討論,每問你"解"及"證"你就冇聲出,同你自己講嘅定義複合率高得出奇。 | |||||
陪審團就話被迫要表態啫,即使係四對三罪名成立判刑,或者一致通過好未?係咪代表犯人係絕對肯定曾經違法? 你選擇自行用常理同邏輯判斷信邊個跟邊個,又如何可以確保你既選擇一定絕對正確? 咁多個「解釋」,你選擇「揀一個嚟信(住先)」,我選擇「唔理住先」,都係個人選擇,你又如何得出你既選擇會比較正確/好? 我尊重你既求真精神,亦希望你尊重我對事物既存疑精神,我覺得無話誰比誰更優勝,你要take side咪take囉,然後就要努力捍衛自己既選擇了。 所以我有問過你:「晌你接納/解決某啲矛盾,而拒絕/確定另一啲矛盾既期間,你會否懷疑你正在塑造你心目中神的形象呢?」 你明唔明我點解咁問你架? | |||||
咁法庭係咪永世都唔應該判出裁決, 只能「懷疑」被告有殺人, 犯罪啫。所有擺咗出嚟既証供都唔係可以「絕對肯定曾經違法」!! 道聽塗信係唔好時, 成世都只係懷疑唔肯, 唔敢做出決定....亦係另一端的走火入魔嚟 | |||||
呢樣你又講得岩岩哋喎 無錯, 有啲新教教會, 例如耶和華見証人, 東方閃電, 的確係先嚟教義, 後在經句中找合適的, 剪裁一啲章節來支持。唔岩心意章句就跳過, 睇唔到! 一, 至四世紀時既教會, 係由章節中摸出神的形象, 屬性。才定出教義… | |||||
法庭既角色就係要作出裁決,陪審團亦都要被迫表態。但佢地既裁決並唔代表涉案者100%肯定有犯罪,所以才會有上訴機制。咁你話終審咪就係確定咗囉,其實唔係,呢個只不過係防止無止境上訴既機制,仍有機會有冤枉既情況出現。 參考: 紐西蘭最長冤案 男子坐冤獄37年 母親死不瞑目 | 國際 | 2024-10-17 – 光明日报 (guangming.com.my) 「當時在700公里外」 男子涉殺2人坐冤獄22年 提國家賠償3772萬 (hk01.com) 等待58年的無罪判決:前死囚袴田巖冤獄案,看日本刑事再審制度問題 | 政經角力 |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 |||||
大家唔同立場,你都算客觀同有器量喎。我講得咁抽象,其實都幾難明架。 一至四世紀時既教會,其實多少有啲似中共執政初期,大家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所以亦都有異見聲音既出現,到後來舉行既會議,排除所謂異端,咁就剩返所謂「主流」思想,又似反右運動既時代。 | |||||
一至四世紀時既教會,其實多少有啲似中共執政初期,大家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所以亦都有異見聲音既出現,到後來舉行既會議,排除所謂異端,咁就剩返所謂「主流」思想,又似反右運動既時代。 天主教你識的少, 天主教的教會史你識更少。 你講到1-4世紀教會係靠惡來推行教義。 不服者就鏟!? 如教會靠君士旦丁撐腰通過三位一體論。 不服的就流放, 下獄咩? 君士旦丁個繼承人Constantius II卻又係亞流派, 優西比烏主教的支持者。登位後恢復優西比烏主教的權力。這時又輪到支持三位一體的主教被流放喎。 打後的羅馬皇 Julian 仲係反基, 要恢復羅馬人拜的神。 天主教唔係以「大佬」, 「亞叔惡哂」既姿態嚟傳教既 | |||||
少... 你成日都識講, 天主係全能全知啫...其他神, 人唔係嘛。 所以天主應可以做出啲其他人, 神做唔到既野。 咁依家我話天主係全能, 全知...比人的判斷勁, 唔會出錯有冤獄既。 (你又好似唔多會認同勒) | |||||
你跳咗掣了,占版友係用陪審團黎比喻我們要決定揀選聖經不同解釋當中其中一個,我就用返呢個比喻話陪審團定罪都唔係100%啱,同埋面對聖經的不同解釋,一般人又不像陪審團般必須要作出選擇和決定。 | |||||
你想表達天主教主流觀點唔係一帆風順嘛,咪又係搞黎搞去互指異端咁囉,如果都係根據聖經,都可以搞到咁多野,出現咁多不同流派,咁晌「聖經」正典形成之前,咪又更加混亂囉。 天主教同新教既聖經除咗版本之外,「正典」都唔同添(第二正典 ~~ 次經),新教徒覺得舊教既野關佢叉事,都有啲道理既。 參考:基督教聖經舊約正典歷史問題(基版FAQ) (horace.org) | |||||
你哋啲做慣IT既, 有職業病 腦中只有 0 或 1。 聖經經句不同解釋, 不同領會....係正常既, 只能取其一, 排斥其他才是唔好。(大前提是「不是9up當演繹」)) | |||||
睇唔出「新教徒覺得舊教既野關佢叉事」與 「天主教同新教既聖經除咗版本之外,「正典」都唔同添(第二正典 ~~ 次經)」有甚麼相關 新教好多教會都讀同一本和合本, 無正典, 次典之爭這回事, 一樣係有你的教會「關我叉事」既現象啵 | |||||
係咪9up又係邊個決定?你又想搬啲由教會供養既「權威」出黎,排斥其他見解? 自己選擇當中其中一個解釋,往往會有以下危險: - 覺得經過自己用常理同邏輯判斷後的解釋,就特別有信心,不會改變。 - 當再發現有其他新解釋,但又與自己所選的解釋不符時,會偏袒於自己的選擇,抗拒新解釋,即使新解釋看來比較合理。 - 當自己選擇了一系列解釋時,就相當於塑造了自己版本的宗教/神。 - 當其他人與自己版本的宗教/神不一樣或產生衝突時,就會覺得對方是假教徒,別人就會成為自己所敵視的對象。 | |||||
咁又要用番個成日用既比喻 「風雨同路」呢隻歌, 唔同歌手唱, 梅艷芳, sola , 林子祥...都好聽。各有各風格。唔一定要小鳳姐唱先係正宗。 唔通好似呢位人兄都可以叫歌手咩。一開聲就可以叮走喇。 呢條友係唔識唱歌,又唔需要好識音樂唱歌,係權威先可以分辨到。 你拎嚟嗰網頁: https://www.skepticsannotatedbible.com/christian.html 嗰條網主Steve wells 就係上邊條參賽者既貨色嚟。 | |||||
你都係睇分析聖經的人是否來自乜乜神學院、有咩資格評論聖經咁啫。作為一個唔信既人,花咁多年咁多心機去研究聖經(以及可蘭經、摩門經),點都值得respect,正如大家都respect William Hung既"I already gave my best, and I have no regrets at all." 你都係無正面回應資格/權威既問題,其實就好似William Hung參加歌唱比賽,如果評判都係來自陳蜂蜂歌唱學院既導師,參賽門檻原來都是要陳蜂蜂歌唱學院的學生,William Hung就真係連出場既機會都無。咁就算係呢個比賽既冠軍,佢既歌唱技巧又有幾多認受性?都只不過係陳蜂蜂歌唱學院既院長、導師、職員、學生及家長連同親戚朋友自吹自擂既啫。 | |||||
都係,但如果連聖經既組成都不同,「關我叉事」既程度應該會高好多。人家奉行唯獨「聖經」,但原來你本聖經同佢本聖經又唔同既,佢認為既十隻手指,你就有十一隻,咁仲點同你「唯獨」?點同你「十指緊扣」呢? | |||||
你可以睇下以下片段: 女主持給了兩個答案給男主持,男主持諗完都係揀唔到,女主持就話「果然係科學主任呀,無亂咁答」,然後話兩個答案都係錯既。 真正既科學,唔係好似你話既IT人一定係揀0或1,而係唔會亂咁揀,對聖經某章節既解釋有A、B兩個,但其實仲可能有C,官方解釋都無提及,又或者被人話無資格評論聖經而被「下架」(又係權威/資格問題)。 「有幾個解釋,應該跟哪個?」既狀態,比起「亂咁揀一個解釋/答案」,可能更接近科學呢。 | |||||
女主持給了兩個答案給男主持,男主持諗完都係揀唔到,女主持就話「果然係科學主任呀,無亂咁答」,然後話兩個答案都係錯既。 你呢啲叫打予波! 特登收埋個岩既C, 只係拎A 同B 俾人揀。 (而問者, 答者..當時亦知有C 選項既) 如在未有C存在前, 在已知的A 同B....亦可以選既。 明顯A 比B 合理。 所以, 在擺在檯上的A 或B, 便應選A。 | |||||
B按: 正如現在要說宇宙萬物何生成, 只有2個選: (A) 神創 (B) everything came from nothing (C)仲未知係乜..... 你都係要從A, B 揀。 | |||||
都係,但如果連聖經既組成都不同,「關我叉事」既程度應該會高好多。人家奉行唯獨「聖經」,但原來你本聖經同佢本聖經又唔同既,佢認為既十隻手指,你就有十一隻,咁仲點同你「唯獨」?點同你「十指緊扣」呢? 你呢個講法, 又係早灌滿咗新教既宣傳。 會唔會咁先係真相?: 一本雜誌, 有73頁既, 但俾人撕走7頁, 得番66頁。 (你仲會唔會買?) B按: 聖經正典, (A) 本來有73本, 給人刪走7本 (B) 本來只有66本, 給人添加了7本 你現在兩個揀一個... 係咪又要「「果然係科學主任呀,無亂咁答」」,, 等多一千幾百年, 睇下仲有無新發現先揀呀? B再按: 咁放到法庭上, (A)被告有殺人 (B)被告無殺人 又係咪等多50年, 睇下有無新証據先好裁決, 被告返屋企等喇...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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