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自由的殘殺者——宗教裁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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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同你做朋友架哩 | |||||
咁快就鬆毛鬆翼?鬆起你隻妖孽的狗毛做乜啫? 「宗教裁判所」身冇屎又會有咁多人出来指責和揭穿嗎? 用下你隻基督教+中東鬼雜種妖孽個猪腦思考下咧! 国外有关宗教裁判所的研究浩如烟海,其中大多数从客观的角度对宗教裁判所的历史进行了梳理和评价。1567年,原西班牙塞维利亚宗教裁判所的囚犯雷蒙德·冈萨雷斯·蒙特纳斯(Reginaldus Gonsalvius Monanus)用拉丁文在海德堡出版的《关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各种活动的发现和宣言》一书是最早的关于宗教裁判所的著作。在一年之内,该书被翻译成荷兰语、英语、法语和德语。[8]直到19世纪初期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裁判员略伦特(Llorente)发表四卷本《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批判史》之前,没有一个人掌握着有关宗教裁判所的真实详尽的资料。[9]该书至今仍是研究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基本史料之一。亨利·查尔斯·李也是宗教裁判所研究的开拓者,其作品《中世纪宗教裁判所》对宗教裁判所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但是他的结论依然是教会要对在镇压异端中使用的残酷手段负主要责任,是教会引导甚至强迫世俗当局以死刑和其他刑罚清洗异端分子。最新、最有代表的、较为深入的研究是英国学者彼得斯(E.Peters)的《宗教裁判所》,[10]该书详细介绍了宗教裁判所在各主要国家的产生、发展、演变的历史和具体运作;基督教及中世纪社会经济状况如何影响其产生;宗教裁判所后期启蒙运动领袖对它的抨击,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对它的刻画。此外,还有不少研究宗教裁判所的重要文献。[11] . | |||||
千其咪同基督教徒做朋友,分分鐘會被基督教徒出賣架! 宗教裁判所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E%97%E6%95%99%E8%A3%81%E5%88%A4%E6%89%80 宗教裁判所的发展主要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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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去斂財和滿足基督教徒的淫慾: 例如去中國賣鴉片,狂掠中國人的錢! 在中國搶土地開教堂,殺人姦淫,教案事件敗露又利用來引八國聯軍打中國! 你估基督教唔想在中國開番幾間「宗教裁判所」咩? 一旦基督教在中國得勢,教徒夠疊馬(徒多勢眾), 到時佛道儒,甚至中國共產黨都被你們基督教的「宗教裁判所」審判囉! . | |||||
你貼嚟既文, 精粹既重點就係講出: 長久以來,宗教裁判所被視為黑暗、愚昧、不寬容和思想禁錮的象徵。但近年來,隨著研究的深入,......報告的結論證明了宗教裁判所並不像人們想的那麼惡劣 | |||||
呢條搬字奴真係無銀用, 成日都搬石砸自己腳....甩甩漏漏 又一例 上邊就實牙實齒咁講有幾多人被審, 準到個位數字.... 然後下邊又話: 哦..原來無哂記錄架哩... (咁咪即係一味靠9翕....), 狗翕當秘笈 | |||||
唔知旁觀9 幾時又會彈撲出嚟, 講番句: 「死靚仔, 字都未識就學人反基..」 | |||||
宗教裁判所神圣办公室的法庭(西班牙语:Tribunal del Santo Oficio de la Inquisición),常称作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西班牙语:Inquisición española)。它是于1478年由西班牙卡斯提尔伊莎贝拉女王(Isabella I)及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国王(Fernando II)要求教宗思道四世准许成立的异端裁判所。用以维护天主教的正统性, 上邊 呢啲就係典型既半桶水屎料! Spanish Inquisition 開始時, 的確是獲得教宗受命來成立,但之後的審裁官, 審裁委員都不是教庭的任命。 是西班牙皇任命委派, 法庭由西班牙政府出錢, 充公的財產也全歸入西班牙。 基本上, Spanish Inquisition 變了是西班政府用來打擊異見的機構, 羅馬教廷完全無控制權。 即係中國三自教會既醜事, 都歸到梵帝崗頭上??? | |||||
葡萄牙人當時全面統治果牙, 要向民間收地, 有需要屈一條罪(異端)才可以達到目的? 正如大陸建高鐵, 沿線要涉及不少收地, 但從來都没有聽過如香港般有居民會反對, 抗議, 拒遷既 | |||||
审判的对象是新天主教徒:刚从印度教、犹太教和穆斯林改宗的天主教徒及其他基督教教派信徒。果阿的宗教裁判所将注意力集中在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他们虽然已改教但被怀疑暗中保持原来信仰。 又打個比喻, 正如有立法會議員宣誓咗效忠特區政府, 一國兩制 但背後又搞港獨, 勾結外國勢力, ...咁要唔要審一審? 唔通, 咁又係邪惡既事??? | |||||
這是1890年在中國的傳教士,正是「教案」盛行的時間, 他們雖不至低下草根般衣衫襤褸, 亦不是穿金戴銀。 可見他們的「斂財」手段頗差勁,連個暴發土豪也不如 | |||||
大紀元都成日「指責揭穿」大陸既醜事 咁大陸北京政府真係身有好多屎!? | |||||
咁你貼既呢篇野: 一定唔係「客觀」勒。 咁你貼嚟。。。。托咩! | |||||
如果睇黎睇去都只係睇到唔能夠證實準確翻譯既原文譯本,而你又要堅持睇咗原文先可以發表意見的話,咁講黎有咩意思? | |||||
你講嚟講去都係嗰句, 更加無意思 無新意見可以反駁, 不如收聲哩...... | |||||
仲以為你識拉丁文睇原文咁巴閉添,好啦我收聲啦。 | |||||
咁中英聯合聲明, 英方楂住嗰份又唔係原文, 中方楂住嗰份, 又唔係原文。。。。。?? 你真係收聲好啲 | |||||
講起合約條文既用不同語言就把幾火,《中法北京條約》內,傳教士私下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文,真係十分賤格。 中法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第二次鴉片戰爭[英法聯軍]後) 「第六款 應如道光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上諭,即曉示天下黎民,任各處軍民人等傳習天主教、會合講道、建堂禮拜,且將濫行查拿者,予以應得處分。又將前謀害奉天主教者之時所充之天主堂、學堂、塋墳、田土、房廊等件應賠還,交法國駐紮京師之欽差大臣,轉交該處奉教之人 ,並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 (粗體句子為負責傳譯的法籍傳教士狄拉瑪 DeLamarre 私自添加,原文法文版本條約並無此句) | |||||
係喎,聖經原文你睇哂未? | |||||
講起合約條文既用不同語言就把幾火,《中法北京條約》內,傳教士私下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文,真係十分賤格。 基督教和黑暴曾經宣傳「官迫民反」來分化香港人? 但「教迫民反」呢?更何況是有企圖的外教?條數點計先? 中國和人民真是無時無刻都在被基督教陷害中! 傳教士在別人國家內蝦蝦霸霸,指手畫腳,把妖教堂建在別人家裡了? 二鴉後籤的中法條約,中文譯本多18個字,自此義和團的反抗不可免 經過兩三篇文章的渲染,許多人還是不能理解我的核心論點:儘管義和團反抗的過程中造成了普遍的人道主義災難,但義和團的反抗絕對合理、絕對正義。 今天我們試圖來尋找一下義和團反抗的法理根源,其中我在《中法條約》的中文譯本中找到了這樣17個字: 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 這17個字是災難的直接源頭,我們必須要共情的理解當時老百姓遇到的真實生存狀況的。 https://www.sohu.com/a/418605277_552814 1860年,27歲的恭親王奕䜣和法國侵入者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中法北京條約》,作為第二次鴉片戰爭屈辱的結果。圓明園在侵略者和愚昧的北京市民的掠奪下毀滅一空,皇家尊嚴蕩盡,剩下大禍臨頭的就是老百姓。 在簽訂《中法北京條約》的時候,法帝國主義做了一個狡猾的改動。在中文譯本中,憑空的多出了這麼18個字: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這個喪權辱國的條約帶給中國的負面影響有很多,但光是這一點就可以視為義和團興起的直接原因。 藉由此,中國的土地上興起了一個新的人群,這就是被持有革命史觀的史學家稱為“神權地主”的新型地主。這些傳教士見基督教文化無法形成對中國文化的壓倒性優勢,就選擇通過利誘的方式招攬教民。 傳教士通過不平等條約授予的購地權利在地方圈地,按理說其實問題不大,自由買賣嗎。不過傳教士又通過司法上的優勢(治外法權、地方官對洋人的主觀偏袒等)肆意欺辱老百姓,強買強賣屢見不鮮。 然後他們把地以一個優惠的分成分給教民耕種,這些教民實際上就是新的佃農,他們對基督教教義並不純粹是主觀上信仰,而是有各種複雜的利益關係。而後,這些教民仗勢欺人,對當地的治安造成極大的破壞。 太長,請看網頁內容 https://www.sohu.com/a/418605277_552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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