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樂樂自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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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則來,不合則去」,要享受友誼,也要捨得放手。 | |||||
有些人努力保守自己的往事 只因背負實在太多 未可隨意顯露出來 有些人努力創作自己的往事 只因內外實一無所有 要營造溝女本錢 [ 本帖最後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8-11-7 01:47 編輯 ] | |||||
不過他如此傷害我,我沒有理由要原諒他。 試問一開口就告訴別人自己是很出名的人,叫人如何接受? 第一次聊天談性的人,叫人如何接受? 他在鬧翻之後故意說謊,讓朋友以為我精神病發作,我如何接受? 沒禮貌地去質問人家學歷,叫我如何接受? 完全不聽人解釋而去責怪人的人,叫我如何去接受? 在吵架之前,我也有嘗試去解釋,但他一個機會也沒有給我。最後就叫我自我檢討我跟男朋友的問題。 他有什麼資格? 一個犯眾憎的人叫人去檢討人際關係?真是可笑。 一個長年溝女唔成的人,叫人檢討男女關係?痴線! 他侮辱我、冤枉我,不是一句「合則來,不合則去」就可以了結。 之後由朋友口中,知道他覺得世界對男人不公平,做女人就好。 為什麼? 1.女人懷孕可以墮胎(so it is not a big deal) 2.女人生仔唔痛 這裡還沒認識他的人,當然會同情他。當他們真正了解到他的為人時,一定是後悔認識他、同情他。無論一個人受過什麼傷害,以這樣的態度去待人接物,根本是有問題。 你估我真的想認識他嗎?是星女介紹我的....我真的感謝她介紹了這個賤人給我認識!讓我受到不必要的侮辱! | |||||
因為凡是不認同他的,都被認為「不正常」。 HTBROKE1兄,你身邊有朋友、女朋友,證明了你跟他是不同的。若一個人完全沒有朋友時,那就是他自己有問題了。可是有些人卻完全沒有檢討,就算你做過他的事,但現在你已經不是了,就是因為你會自省。如果他可以改變的話,我一定可以接受他!不過現在人家擺明把我當「發神經」,我又怎樣去接受? 你可不要在他面前說太多自己的事,他日吵架時,人家不但不會感謝你幫口,反而會用你心中最痛的東西去攻擊你。 明哲保身,才是最好。 | |||||
原帖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1-6 23:08 發表 此外,酒井明對我或其他網友都有提出性要求。 酒井明愛SM是大家也知道的事,因為我所認識的網友,也沒有不被他性騷擾過。 o下 !!! ???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8-11-7 11:35 編輯 ] | |||||
原帖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1-6 23:08 發表 明兄 其實是 基徒護教者 or 基教護教者 nae -------------------------------------------------------------------------------------------------------------------------------- ````````` 引用: 酒井明愛SM是大家也知道的事,因為我所認識的網友,也沒有不被他性騷擾過。 引用: 此外,酒井明對我或其他網友都有提出性要求。 o下 !!! ???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8-11-7 07:08 編輯 ] /////////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8-11-8 04:25 編輯 ] | |||||
ThANKs for your instant mediation , u'r so bright + right ThANKs | |||||
原帖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1-7 02:25 發表 (假定他的經歷是真的) 這也因為是太絕望做成的價值觀偏差。 那暴走時代的我是自己一個人。 朋友就有很多,女朋友就沒有。反正我這種怪人有女朋友的話,會為她添麻煩吧,所以沒有好過有。 但是檢討了又怎樣,做了就是做了(先聲明一下我做的錯事和他的性質完全不一樣)。錯了就是錯了。那不是可以挽回的事。 當然不會說太多。 放心,性質不一樣,他跟本傷不到我的 但也感謝好心囉。 (剛才留意了~難道伊莎貝拉小姐你年紀和我一樣大?? 太好了,經常擔心自己是這裡最小的人 |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8-11-7 01:18 發表 男人的友情是由「佔便宜」、「惡搞對方」和「拳頭」交織而成的 請女生們繼續補充女人的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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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做的事,你想意想不到的!!還是小心為妙!! (剛才留意了~難道伊莎貝拉小姐你年紀和我一樣大?? 太好了,經常擔心自己是這裡最小的人) 你也是19嗎?好朋友!!XD 這裡很好的,你最小也沒有人會「哈」你(除了某人)! Humble是男仔頭,對於男生的友誼我很欣賞,不過只是跟些性格惡劣的人處相處不來罷了! 以後在這裡,請多多指教了^^ | |||||
大話?他儘管說吧,反正日久見人心,我也不用急著一時去揭穿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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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 整天喊著自殺自殺的人 你知道多可悲嗎!? 再說 每次都說自己已經想好 要吞藥 要跳樓 要割腕 要幹麻要幹麻的 結果隔天還是看你活的好好的 我還是可以看到你上即時.MSN 你是想引起別人注意!? 還是想要別人關心妳!? 真的想自殺的人 不會在那邊喊我要自殺 或者是在頂樓站個2.3小時 然後警察來了救護車來了消防車來了 才再那邊說 你不要過來 你在過來我就跳下去囉 你怎麼不直接下去 然後還在那邊跟警察玩遊戲 到最後 大部分的人還是被架著去心理輔導吧 或許你是壓力太大 想不開這一定會有 這我還可以體諒一下 可是對於每天很樂觀的人來說 你們是白痴 一次 兩次 那也就算了 如果你每天都喊著我想自殺 我會覺得 你怎麼好煩阿 ------------------------------------------------------------------------------------ http://www.wretch.cc/blog/abcd7410yo/27442033 | |||||
要解釋的都說過了,我覺得毋需要為自己解釋那麼多。[明就明,唔明唔駛明],正如聖經,正如神學理論,讀得入腦就讀下去,讀不了就將這些書丟到垃圾桶去;有神就有神,無神就無神,接受就留在教會,不接受就走出去,各走各路。既然不相信耶穌復活,不相信救恩,不相信上帝存在,那麼你走進教會幹嗎? 有沒有女友,首先,不是每個女生我都會將她qualified為[女友]類別,因為我也有我的尊嚴所在;第二,我從來就不大想在任何地方說自己的戀愛事。我不是那些會到處吹噓自己有女朋友的人。 另外,我既然跟你聊關於性的話題,至少代表我放下跟你聊天的介心,並相信你個人是理智的、清醒的,可以接受這種話題而聊。不接受,一句就好了,沒問題;你要反口說我性騷擾,fine!更沒問題。香港這彈丸之地,也有專門為喜好SM的人而設的論壇區;SM的大前提,講求的是兩個人絕對的、無私的相信對方,才能進行的行為。我喜歡這種性樂趣,有什麼問題?你對SM這種性趣先行下道德判斷,認為這就是變態、醜惡,更沒問題。這種說話,在耶教世界,我聽得太多。 非常感激抽水兄的提點,你讓我知道寫文章時的輕重、取捨。 | |||||
還是那一句吧:[明就明,唔明唔駛明],實在沒必要為自己解釋太多。 | |||||
小弟弟~(摸頭 原帖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1-7 19:30 發表 這裡的人都很友善呀。 男仔頭嗎??那我叫你「兄弟」好了 伊莎貝拉兄~!! | |||||
HTBROKE1姐姐 | |||||
男人要做到放下「身段」,可真是不容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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