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無愛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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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睇咁啦,其實這個問題都好易解决。 喂,你叫我做野之前,係咪應該比返D手續費我咁呢? | |||||
常識和判斷?如果那位員工用了自己判斷(不一定對),先自行安排了醫人,他可能要下崗。香港人有沒有為他準備好安全網? 今天新聞見到應變得當令飛機安全着陸的機師也快要吃綜緩了! ------------------- 當然,他也可以自己代付$700元了事(反正可以拿回的)。同事們湊合一下也可!這也不違反任何指引!問題是有指引嗎?還是在口上好人的何其多,在行動上的何其少?還是一星期工作65小時後使其急才麻木? 指引的目的似乎是要分戶藉,而不是核對身份。手冊可以證明是香港人嗎?(我真的不知,只知內地人也可在港讀書,也可以有手冊) 请注意,男童看的是眼科門診,是瑪嘉烈醫院急症室轉送,瑪嘉烈醫生没有认为他会死,更没有什么急。(后来明爱醫生也证明真的没什么急的。) ---------------- 至於那心臟病的男人,如果你是那文員,又該怎辦?救護車上才有適合的工具,茂茂然衝出去拉人回來出了人命他能負上責任嗎(他沒有流動DEFIBRATOR,也沒有用此機的技能,用錯的話會壞機死人兼傷到自己)? 病人到時會不會體諒事急馬行田的舉動而不告醫院? 指引叫他去召救護車,到底有何不妥?有不妥便改了?取消所有指引自行判斷是否便更好? "馬學章解釋,根據醫院指引,職員會為明愛醫院範圍內的病人提供協助,而那位病人並非在範圍內,而且職員當時最先想到的是打九九九,希望很快有救傷車到場,但當她發現過了幾分鐘救傷車仍未出現,她就想到可以向醫院長駐的救護組聯絡主任求助,所以她也是出於對病人的關懷。他說,該名職員入職明愛多年,之前沒有遇到類似情況,所以處事方法有不足之處。" Common sense is not so common. Voltaire | |||||
睇唔過兩間醫院見死不救的人又不止我,你挖苦我是無意思的。 | |||||
但係,「本版版主」好似唔係您喎? | |||||
23# hellboy 我無挖苦你。 只是千里之行始於腳下。你帶領一下,展展香港人的善心。 例如那劑制別止血藥,才2萬多一劑。那10萬8萬也只能醫4、5個人咋。 至於一些癌病藥,由20萬一年。10萬也只是6個月咋。 —————— 至於抽水一向為善不甘後人,他說的收費我相信只是刀子口,豆腐心。 | |||||
做唔做treatment就係由您决定。 但係,不能好似撒旦係明星、耶穌又係明星,故推論耶穌=撒旦 又照辦煮碗推論,既然做唔做treatment就係由您决定,則有冇意思都係由您决定喎。 | |||||
常識和判斷?如果那位員工用了自己判斷(不一定對),先自行安排了醫人,他可能要下崗。香港人有沒有為他準備好安全網? 你說那個文員,按本子辦事,好,那醫院長駐的救護組呢?他們知道有人在醫院門外心臟病發以後,有做過什麼嗎? | |||||
23# hellboy CPR是唔駛用藥的,擔架床用完可以再用。 | |||||
23# hellboy 你完全搞錯晒,醫院做唔做救護由醫院決定,只不過醫院唔做救護見死不救就會比全世界抽插,而我只是說插得好啫! | |||||
29# hellboy 醫院做唔做救護有醫管局指引。 醫管局有特首和立法局監察。 立法局有你的代表。 | |||||
27# hellboy 明愛醫院急症室主管吳奎解釋,當時急症室沒派員前往救援,是因為當時已知道消防處先遣急救員已到達,在急症室為接收該病人作準備會更合適。他強調,消防處先遣隊有輕便的「心臟除顫機」,可盡快救治病人,醫院大堂並沒有這類儀器,將來有可能加裝。 「【明報專訊】明愛醫院 失救事件突顯公立醫院,目前無論是員工「院外」救人指引,又或急救器材也不足,當局決定斥資 400萬元 添置200部可攜式自助心外除顫機應急,並會發出一份「醫院及診所處理鄰近範圍緊急醫療求助事件的基本原則」,要求每間醫院因應其本身環境,自行制訂以「救人為第一原則」的應變計劃,並教導員工基本維生技能訓練。 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強調,當局會在公立醫院、診所和主要詢問處,添置可攜式自助心外除顫機,目前當局共有1600部心臟除顫機,但不方便攜帶,非亦一般人懂得使用,可攜式除顫機則只有25部。 要求各院訂「救人第一」應變計劃 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梁栢賢說,由於保安人員是最前線的巡邏員工,故他們會是首批接受基本維生技能訓練的員工,包括使用心臟除顫機,醫護人員亦必須懂得進行這急救,各醫院也須自行決定為哪些員工接受為期3至6個月的培訓。 至於針對明愛醫院的改善措施,由於今次事件有關員工未有即時向局方通報,令事後調查過程變得困難重重及延滯,報告建議明愛院內設突發事件通報機制,但由於明愛醫院院舍分散於不同高度的山坡上,由數條斜路相連,報告醫院建議訂立處理院外緊急求助事件的指引,若有人在非臨牀範圍昏迷,員工應致電999,因可能需要由救護車協助送往急症室。地理上明愛附近的集輝街與青山道交界行人指示牌,可能會誤導欲前往明愛醫院的駕車者,報告建議明愛急症室應設置清晰路牌指示駕車者。 ■調查報告講述事件過程(見圖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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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hellboy 搞清楚,消防處喺正在趕往途中,還是已經到達? 如果消防救援早已到,為何病人的親人要跑到醫院門口求救? 那名文員知道有事故發生又為何不立刻通知救護主任,而要拖幾分鐘,任由那名心臟病發的病人缺氧幾分鐘? 還有,消防處近,還是急症室近? 還有,醫院大堂會無人懂得做CPR嗎? 急症室會無AED嗎? | |||||
何以見得醫院提供應有救護服務需要額外開支? 醫療協助隊豈不要擺工了? | |||||
是否需額外開支,都話條數由您揸,只有您清楚。 您公開份balance sheet來研究研究 | |||||
33# hellboy 你是說,明愛醫院急症室主管吳奎撤謊?「當時急症室沒派員前往救援,是因為當時已知道消防處先遣急救員已到達,在急症室為接收該病人作準備會更合適。」 醬院沒有輕便「心臟除顫機」,CPR也有工具才行? —————— 急症室花了4分鐘也派不到車上來………消防處反而先到 ———————— 急症室「心臟除顫機」不輕便,拿不出來用 | |||||
咦?又係喎。 | |||||
我唔講喇,你喺咪有幻覺呀? | |||||
「失救事件突顯公立醫院,目前無論是員工「院外」救人指引,又或急救器材也不足,當局決定斥資 400萬元 添置200部可攜式自助心外除顫機應急」 「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梁栢賢說,由於保安人員是最前線的巡邏員工,故他們會是首批接受基本維生技能訓練的員工,包括使用心臟除顫機,醫護人員亦必須懂得進行這急救,各醫院也須自行決定為哪些員工接受為期3至6個月的培訓。」 | |||||
抽刀就有 係咪您負責treatment啫?要錢顧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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