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文
2010/2/9 13:02 
焗豬扒飯貴d,叉雞飯平d,你會用「地位」去鄧叉雞唔底嘛?

可能我天生人格係較為偉大啦,我會咖。
weakest
2010/2/10 01:34 
回復 11# RyanChan

用"天性"解釋, 似乎又不夠清楚 (甚麼是 "天性"?? "人性"就聽過...). 不過羅公子和龍井樹都有講就是了...
kyo_028168
2010/2/10 09:06 
本帖最後由 kyo_028168 於 2010/2/10 09:15 編輯

回復 19# RyanChan


很抱歉我不是以生物學的角度去看,更不曾運用「地位」去解釋。

我文中(參照上文)交代的主要是「關係倫理」,事實上聖經裡的邏輯確實是指出「只要是被造出來就是孩子」的意思——

1.耶蘇<-----
2.聖經中說人是上帝的孩子

關係倫理上,我並不是參照現實生物的關係,而是參照聖經裡的事物,再用聯立的方法構想得出的結論。

事實上,我想指出同階級的是「飛禽」﹑「走獸」,聖經裡詳述了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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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假設你說的「人有神的特性」成立,
但是人有神的特性的論點上,由於聖經沒有交代說「人稱神為父」是因為他們有神的特性。

因此,不能判定與之相反的「動物」並不一樣。


因此——基督徒是講一套做一套,一面想滿足自己肚腹之慾去吃自己兄弟,但卻不承認聖經裡的說話。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在不可知的情況下,基督徒的「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精神去了哪?
如果你說,因為我們不可知動物的關係身份是否兄弟,所以我們可以繼續吃/無視關係倫理,那麼我想反問:繼續相信不可知性的上帝,豈不是違反了之前的說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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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說自己不是基督徒,又討厭兩者都有錯誤觀念,
能否確實的說2-3個基督教的謬誤出來?(因為我看到你只批評反基論點,及口吻跟我以前面對的很多基督徒極為相似)
RyanChan
2010/2/10 11:55 
可能我天生人格係較為偉大啦,我會咖。
沙文 發表於 2010/2/9 13:02


那不用再討論下去,已有結論了。
RyanChan
2010/2/10 11:57 
回復  RyanChan

用"天性"解釋, 似乎又不夠清楚 (甚麼是 "天性"?? "人性"就聽過...). 不過羅公子和龍井樹 ...
weakest 發表於 2010/2/10 01:34


請不要被自己對基督教的反感而盲目了雙眼。

什麼天性本性,這個性、那個性,我在上一頁已說明清楚,你硬要看不到,那可沒法子。
RyanChan
2010/2/10 12:05 
本帖最後由 RyanChan 於 2010/2/10 12:09 編輯

我是看到網站的離教者見證,以為大家都是真誠對基督教存有反對聲音,所以才進來論壇看看。

諷刺地,各位對基督教的基本了解如此貧乏,就如普遍基督徒對自己宗教的知識薄弱一樣。

反對的確可以,但基本錯誤的神學概念而反對,那是可笑的。

本題根本就是搞不清基督教上「神、人、自然」的關係,我根據自己的了解已說明了,你們有反對是可以,但不要盲目去挑字蚤,或作出無意思的論點,什麼「可能我天生人格係較為偉大啦,我會咖。」,那是廢話吧?什麼人吃動物是吃相親,拜託你們隨便去借一本基督教基礎教義看看先好不?

你們已經把我標籤了,討論下去沒意思。

在外頭,我驚訝的是基督徒對自己的宗教原來只知片面,在這裡我驚嘆外界人對基督教也是如此。或者在這個什麼也標榜「普世神音」的前題下,重質會比重量好。

你們是是聲聲說基督徒什麼偽善,排他,你們也不是一樣嘛?做反對基督徒的人應該比做基督徒更難,可是你們實在..哎。
龍井樹
2010/2/10 13:59 
回復 27# RyanChan

好像是你先把我們標籤成反基, 我們倒沒有覺得跟你談是沒有意思的.
龍井樹
2010/2/10 14:01 
各位大大, 請收慢火, 快要燒焦了!
匿名
2010/2/10 18:53 
回復 27# RyanChan


  KYO:

怎麼我好像覺得被無視了= ="?
沙文
2010/2/10 23:50 
什麼「可能我天生人格係較為偉大啦,我會咖。」,那是廢話吧?

本來我都唔想話俾人知我人格偉大,係您問我,我先無可奈何講出來啫
咁我的確很真摰地鄧叉雞飯唔抵嘛,唔通要我監硬呃您話我覺得叉雞飯好抵咩?
匿名
2010/3/25 09:51 
我不是为耶教辩护,我本身很厌恶所有的一神宗教。只是这样的一种论述可以被信的人用一个很简单的话来反驳。他们会说上帝造动物的时候只有肉体和魂,但是造人的时候往人的里面吹了一口气于是人比动物多了一个灵,所以人和动物是不等同的。我遇到的一般都是这么狡辩的。

其实这些信教的很难让不信教的人信服,不管怎么论,最后的结果无非可以归纳为以下几大类。

第一,就是有针对性的引用圣经的某些章节。圣经本身在文字上是很多矛盾之处的,而且圣经是人编的,不可能没有偏颇之处。而有针对性的引用本身就存在一个严密性的问题,不可能是滴水不漏的。只要对方换一个角度,就毫无招架之力。

第二,就是说你没看过圣经,没资格批评他们。但是按他们的逻辑圣经是神的话,假如圣经在人为编纂的过程中真的没有发生偏颇,用圣经去证明他们的神也是毫无说服力的。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好像警察告一个人上法庭,没有实质证据,光就指着你的鼻子说“我说是你干的就是你干的”。用自己的话去证明自己,这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第三,人不能理解神的逻辑。这个是最好笑的,既然人不能理解神的逻辑,那么信教的又凭什么出来传什么福音,你们难道不是人?你能保证神的逻辑里面的天堂和地狱和人的逻辑里面的天堂和地狱是一回事?

第四,就是说什么不可试探神之类的,说什么神不会特地显现神迹给你看什么的。说要信就一定会怎么怎么样。但是我见过信了7、8年的人找不到对象,见了信了几十年的人女儿得了癌症而没有子女送终,也见在基督教家庭生长出来的孩子离家出走最终成为顶尖病理学家的。我同样见过不信的人家庭美满的,也见过不信的人得了癌症在早期就发现并且接受治疗,结果依然活着的。虽然这些事情并不能证明神是完全不可信的,但至少能说明神不可靠。

第五,这类就属于最无耻的那种。但说不信的人要下地狱,甚至否认自己的“弟兄姐妹”。只要是好的就是神的恩赐,就是“真”的;只要是不利的就是信心还不够坚定或者干脆就说谁谁谁是假基督徒。
HTBROKE1
2010/3/25 11:04 
我是看到網站的離教者見證,以為大家都是真誠對基督教存有反對聲音,所以才進來論壇看看。
RyanChan 發表於 2010/2/10 12:05


沒錯,我們對基督教是持有真誠的反對聲音-----聖經作為人類進步阻礙的象徵,我們有正當理由去反對人類再以此經書作為任何形式的宗教。



各位對基督教的基本了解如此貧乏,就如普遍基督徒對自己宗教的知識薄弱一樣。
RyanChan 發表於 2010/2/10 12:05


那你覺得自己很了解基督教??真正了解的人早已離教,或拋棄良心用教會賺大錢了。


反對的確可以,但基本錯誤的神學概念而反對,那是可笑的。
RyanChan 發表於 2010/2/10 12:05


為什麼要一定要用神學概念??以上的版友用的是邏輯學和社會倫理學,最少兩者都比神學靠譜。


本題根本就是搞不清基督教上「神、人、自然」的關係,我根據自己的了解已說明了,你們有反對是可以,但不要盲目去挑字蚤,或作出無意思的論點,
RyanChan 發表於 2010/2/10 12:05


挑字蚤是必要的,原因是教徒們就是由字蚤中定義、藐視以及意圖消滅世界上所有反基督教文化,為什麼基督徒要求我們不能挑字蚤??難道基督徒有特權??
挑字蚤在討論中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因為細小的字眼差別,對論點整體和發言者立場有著很大的影響。如果不想被挑字蚤,請注意自己的言論是否合乎邏輯。
同上,我們不是以神學去討論以上事項,請不要私自定義我們,在任何討論中這是非常不負責的行為。



什麼「可能我天生人格係較為偉大啦,我會咖。」,那是廢話吧?什麼人吃動物是吃相親,拜託你們隨便去借一本基督教基礎教義看看先好不?
RyanChan 發表於 2010/2/10 12:05

同上,我們不是以神學去討論以上事項,請不要私自定義我們,在任何討論中這是非常不負責的行為。


你們已經把我標籤了,討論下去沒意思。
在外頭,我驚訝的是基督徒對自己的宗教原來只知片面,在這裡我驚嘆外界人對基督教也是如此。或者在這個什麼也標榜「普世神音」的前題下,重質會比重量好。
RyanChan 發表於 2010/2/10 12:05


五十步笑一百步

你們是是聲聲說基督徒什麼偽善,排他,你們也不是一樣嘛?做反對基督徒的人應該比做基督徒更難,可是你們實在..哎。
RyanChan 發表於 2010/2/10 12:05


誇獎了.....在偽善這方面我們還不及你們基督教。(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