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刀斷水
2022/6/16 11:12 
教宗喜歡嘴臭腳,嘴完臭腳嘴人地個嘴!
為揾錢乜都肯制呀前世

撞正監躉怕乜要跪低
求望發達一味靠 ...
leefeng 發表於 2022/6/16 11:02



    呢種好似叫戀足癖(Fetishism for foot)
leefeng
2022/6/18 03:12 
呢種好似叫戀足癖(Fetishism for foot)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2/6/16 11:12

信了耶穌的基督徒自然而然會產生戀足癖,戀JJ癖,戀小童性器癖,自戀癖,殺人癖,講大話癖,吹水唔抹嘴癖,作假當事實癖,貪婪癖,反父母反國家癖,唯恐天下不亂癖………不能盡録!
匿名
2024/12/8 05:25 
請問,你說的 "有跡像顯示聖經支持同性戀 ... " 是怎麼讀出來的? 恐怕你是 "望文生義" 吧?!
beebeechan
2024/12/14 13:31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2/14 13:33 編輯
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他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他們除掉。(以西結書16章49~50節)

經文裡完全沒有提到同性戀或同性性行為,為何基督徒對聖經裡的明文解釋視而不見,卻寧願相信一個沒有根據的英文諧音「Sodomy」?


經文中「可憎之事】(希來語: [toebah])所指的罪行不會是指上邊的「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是更嚴重可憎的罪。

「可憎之事】(希來語: [toebah]) 同一個字在以下段落中又出現:
肋未紀18:22 你不可與男人同寢,如同與女人同寢一樣:這是醜惡行為  [toebah].”

肋未紀20:13 若男人同男人同寢,如男之與女,做此醜事  [toebah] 的兩人,應一律處死,應自負血債。
兩段都是讉責同性交合。在神眼中是可憎的事1

所以, 有理由相信同性性交, 也是所多瑪的罪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