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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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3# beebeechan 那些好像是傳染病的照片, 若是屠殺的話屍體會血跡斑斑和蓋白麻沙 第三張造片更可笑, 1年代久遠. 2兩為和尚是文書做業者. 造假出手也太過於三流了.............. | |||||
三流的東西, 你要桌布我這裡還有 題目:基督教犯下的罪行 1.十字軍 由 1096 年至 1291 年間,十字軍東侵先後共 8 次,表面上是為宗教而戰,實際上是一場由羅馬教皇、西歐封建領主和城市富商向地中海地區發動侵略戰爭。第一次於 1097 年春在君士坦丁堡集近四萬人,經小亞細亞向耶路撒冷進攻。十字軍沿途搶奪、殺人放火,所到之處雞犬不留。於 1099 年 7 月 15 日攻陷耶路撒冷,屠殺七萬餘人,血洗全城。第二次東侵由教皇尤金三世(Eugenius Ⅲ)集合 7 萬騎士向東進軍,因德、法之間的矛盾,拜占庭帝國不支持和指揮失當,沿途損失慘重,但最終以失敗告終。第三次由德、法、英三國組成,但德皇在進攻拜占庭時陣亡、而法王因國內政治糾紛率部回國,英王在頑強抵抗下未能攻陷耶路撒冷,結束這次東侵。第四次東侵主要是攻擊國力衰弱的 拜占庭帝國,1202年,法、德、意十字軍由海路於威尼斯出發,於 1204 年 4 月攻陷君士坦丁堡,焚城掠奪達一星期之久,把能搶的搶走,搶不走的燒光,甚至挖掘墳墓,劫殉葬品,所有文物、藝術品、文獻圖書損失殆盡。經歷四次組軍後,普遍人民對十字軍的神聖性懷疑,教會只有鼓吹兒童參戰,於 1212 年集合兩支年齡約十二歲的兒童十字軍,二至三萬德國兒童往熱那亞途中因缺乏組織,無補給而潰散。沿途大部份死於飢餓、疾病,最後到達的因無人照顧,生活悲慘。最後一部份奔回故鄉,一部份流落意大利。另一支法國兒童十字軍的二萬人,到達馬賽港後被騙上七艘船,兩艘在地中海遇風暴沉沒,另五艘到亞歷山大里亞後,全被賣作童奴。其後教皇英諾森三世於 1215 年組織第五次東侵,但在進軍開羅途中遇到埃及人強列抵抗,於 1221 年與埃及簽訂和約而結束第五次東侵。 1228 年德皇組織第六次十字軍,因教皇出兵攻佔德皇在意大利南部的領土,德皇因此回師歐洲而結束。第七次是於 1248 年法王路易九世率兵進攻埃及,但於 1250 年兵敗被俘,後得用重金贖回,第七次十字軍東侵以失敗告終。第八次東侵是路易九世為報兵敗之仇,於 1270 年發動,因無人響應,獨自領兵進攻突尼斯,但全軍染上疫症,大量死亡,路易九世也死於疫病,殘部回國。此後,教皇多次號召組織十字軍,都未能實現,至此,十字軍東侵以徹底失敗而告終。 2.教會對「異端」的鎮壓 2.1阿爾比派(卡塔爾派)(Cathar) 這一派信徒譴責世俗,自稱是純潔的。本是巴爾干半島上的一個教派,他們反對神職人員稱為「完人」,反對神職人員擁有財產,與當時羅馬教會的神職人員的行為有強列衝突,但深得反對腐敗的基層人民支持。 1179 年教皇亞歷山大三世宣佈阿爾比派為異端,動員西歐各國對異端的暴力鎮壓。阿爾比派在法國南部圖盧玆郡受到貴族的同情,反對羅馬教庭。 1208 年,教皇特使在圖盧玆伯爵府中被殺, 引發教皇討伐阿爾比派,並宣佈凡參加討伐異端的十字軍都不受國家法律約束,他們過去及將來所犯的罪都得到教會赦免,所欠的債不用付息。法國北部貴族垂涎南部的財富,紛紛加入。於 1213 年,阿爾比派遭到決定性的戰敗,十字軍大肆屠殺劫掠法國南部。在他們攻入比塞埃城時,感到無法區別誰是異端份子,隨軍的教皇特使便指示說:「只管把他們統統殺光,讓上帝去分辨誰是他的子民。」這次暴力鎮壓經歷 20 年(1209-1229),許多富庶的城市化為廢墟,田園荒廢,經濟破壞,阿爾比派及法國南部的貴族勢力都被摧毀。 2.2韋爾多派 韋爾多(Pierre Valdes)本是里昂商人,效法基督過清貧生活,變賣家產,周濟窮人。不久,贏得一班支持者, 形成韋爾多派。他們只是主張赤貧,人人有權傳教,反對教會神職人員腐化,散播於法國南部及意大利北部,教皇亞歷山大三世為籠絡他們,曾准許他們活動。 1179 年,遭到教皇的譴責、並禁止他們自由傳教。 1184 年,在伐羅那宗教會議上,教皇盧修斯三世(Lucius Ⅲ)宣佈罰絕韋爾多派,並迫使韋爾多派與羅馬教會決裂,韋爾多派轉為地下活動。其後韋爾多派發生意見分歧而分成兩派,而教皇英諾森三世於 1208 年進一步分化韋爾多派,組織「公教窮人團」進行韋爾多派式的活動,使一些溫和的韋爾多派歸附羅馬。最後於 16 世記匯入宗教改革活動,成為新教徒。 2.3宗教裁判所 1220 年,教皇洪諾留三世認為地方主教鎮壓異端不力,通令建立直屬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宗教裁判所一般設在修道院內,審訊秘密進行。宗教裁判所所制訂的審訊條例:有兩人作証,控告便能成立。証人如果撤回証詞,就按異端同謀犯處理,被告如不認罪,可用刑。被告不僅自己認罪,還須檢舉同案犯和異端嫌疑犯。為異端辯護者應受罰絕。被告認罪之後,如果翻案,按異端處理。被判為異端者,沒收其全部財產。宗教裁判所前後共經歷約 500 年, 15 世紀以後,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為殘暴,僅 1483 年至 1820 年,判處的異端份子達 38 萬多人,被火刑處死的達 10 萬餘人。而僅僅在 1480-1488年 間,被火刑處死的達 8800 人,受懲處者有 96494 人。 3.參與非洲奴隸貿易 羅馬天主教會在各地傳播主要是通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傳教士進行。探險家船隊為傳教士提供必需物品及保護,而教會卻提供特權給予協助傳教的國家。早在 1452 年教皇尼古拉五世就授權葡萄牙國王阿方索征服和統治異教徒。並且宣稱異教徒是神「賞給信徒的產業」。 1454 年教皇批准葡萄牙壟斷非洲的奴隸貿易。 1458 年天主教傳入岡比亞, 1491 年天主教傳入剛果,葡萄牙人 16 世紀在西非海岸實行殖民統治和傳教,使剛果成為葡萄牙的附庸和奴隸販子的據點。傳教士為擄掠來的黑奴施洗,然後一批批地押上船,他們便可獲取洗禮費。 4.傳教活動殘殺異教徒 傳教活動在拉丁美洲是以野蠻屠殺式進行,而主要是西班牙政府及傳教士參與。 1526 年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下令,每支船隊必須攜帶傳教士同行,否則不准離港。根據傳教士拉斯‧卡薩斯(Bartolome Las de Casas)記載,西班牙征服者每征服一個地方便宣佈一道命令,用最殘酷的死刑和武力脅迫當地土著皈依基督教,並接受西班牙國王的統治,拒不服從者,立刻被屠殺。安的列斯島原有三百萬 印第安人, 1514 年減至 14000 人,最後只剩下 200 人。 1536 年西班牙人抵達新格拉那達,傳教士更欺騙當地居民說,西班牙人是「公正的太陽之子」,將向他們宣傳道理。於是居民同意在太陽神廟內樹起十字架。由於印第安人入教是被迫的,他們依然秘密崇拜自己的圖騰及神像,為了更有效地控制當地居民, 1602 年耶穌會會長提出建立印第安人宗教歸化區,把逃往森林深處的印第安人進行思想改造。從 1610 年起,耶穌會在巴拉圭建立這種分開殖民征服者及當地居民的村莊,有十五萬印第安人分別住在卅個歸化區內,由傳教士負責管理。印第安人只能聽從傳教士命令及從事沉重的種植及採礦活動,事實上,他們只是傳教士的奴隸。 1519 年,西班牙殖民者征服了阿玆特克人的家鄉墨西哥。他們欺騙阿玆特克國王說:「西班牙人的到來完全是為了傳播基督教的光明。」不久便囚禁了國王,並假借他的名進行統治,殘酷地屠殺反抗的墨西哥人。 1524 年教皇和西班牙國王聯合派出十幾名傳教士到墨西哥傳教,他們為酋長之子及印第安人洗禮。根據方濟各會報告: 1536 年受洗者有 500 萬,到 1540 年受洗者巳超過 900 萬。 17 世紀,西班牙和法國(天主教)及英國和荷蘭(基督教)爭先恐後地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當然,對土著居民實行種族滅絕政策,把印第安人的宗教信仰斥之為迷信這些統治方式並沒有改變。 此文取材自《基督教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唐逸主編。 執筆人有:顏昌友、文庸、樂峰、張小青、段琦、王美秀、石明培。 編按:亦可參考此網頁 : VICTIMS OF THE CHRISTIAN FAITH [url=http://www.geocities.com/Athens/5195/victims.html]http://www.geocities.com/Athens/5195/victims.html[/url] Celes曦儀註:所謂通令建立直屬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亦只不過是派 Dominicans 去各國監察異端裁判的進行。但其一般運作和用刑等細節,都屬地方政府決策。 作者:黑貓七 文章提供:脫苦海 | |||||
還拿這些網連出來獻醜? 十世也沒有更新的資料, 年年復年年...貼來貼去都是同一廢料 | |||||
死不認錯, 這些資料本是來至一些台灣學生的作業報告 可憐的beebeechan 一點愧疚感都沒有, 他還是信神的耶!? 是神經病的神, 因為所為的良知根本沒有 還貼三流的造假相片, 其人之卑鄙無恥顯露無疑 他說「我是信神的」. 那是什麼神?可以允許當這麼爛格我也想信, 誰要我不想當好人呢...... | |||||
稿了半天原來beebeechan 信的是無恥的神, 雖是眼睛不能見, 但藉著所信之物便能曉得, 叫人無可推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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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這些都是基督教犯下的歷史罪行 你要新的資料這裡有 http://amp.exchristian.hk/forum/index.php?action=thread&tid=6769&ext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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