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明,没有一个人是照完本圣经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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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咪用『嚐禁果』來隠喻? | |||||
肋末紀是律法書, 例如祭壇個燒烤爐要點放, 向乜方向, 幾高幾長幾闊, 要用乜材料做都寫得一清二楚。 要清楚時是會明顯寫出來架 唔通講食人隻豬, 又係講緊性交? | |||||
唔似你们的神讲你们不吃得猪,个牧师偏去吃猪 | |||||
唔似你咁無知 唔知我們的神也講過不是猶太人的, 甚麼也可以吃。 (你不知經上那裡說過了便可開聲向我討教, 歡迎) | |||||
同一时话不得吃猪同一时话什么也可以吃,是边一个呢? | |||||
你立遺囑,都可以之前說身家俾哂老婆。 之後也可以改俾哂個二奶。 邊份遺囑有效呢。 | |||||
再者, 校規說本校女生的裙要及膝。 咁外來訪客的外校女生又要不要遵從? | |||||
你有没有照完全本圣经,一字一句,去做? | |||||
經中又没有指明我們不能吃豬, 反而是「可以吃」 為什麼不能做? 你讀經太少,一百集的武則天,你只看幾集, 當然不了解劇情。 | |||||
我是问紧你 ,“有没有照完全本圣经,一字一句,去做?” | |||||
咁我食豬又如何不依聖經的一宇一句? 你看看經上是怎樣說: 第二天,他們行路將近城的時候,約在第六個時辰,伯多祿上了屋頂祈禱。 簡直係廣東人食野:背脊向天既都食得。 | |||||
我是问你,除了吃猪之外 | |||||
曱甴你唔怕核突咪食囉 | |||||
你没有照完全本圣经去做 | |||||
好味喎 | |||||
唔鍾意食唔等如唔俾食。 | |||||
利未記 第十一章4~20節 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5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12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3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14 鷂鷹、小鷹與其類; 15 烏鴉與其類; 16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17 鴞鳥、鸕鶿、貓頭鷹、 18 角鴟、鵜鶘、禿鵰、 19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41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42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43 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結4:14 我說:哎!主耶和華啊,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吃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 |||||
這番話是對猶太人講。 你,我是猶太人嗎? | |||||
齷齪 | |||||
你都傻傻地...... 又比個喻, 你去到中國, 要做個好公民, 就要奉公守法, 不得殺人搶劫。 這是不論國藉既人都要遵從。 至於, 是否要有中國藉, 持中國護照, 是否要愛護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 愛黨愛國就不需要人人都要依從。 敬拜YHWH , 當然不能拜其它神。 至於猶太人才要遵從的那套習俗律例, 你不是猶太人, 與你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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