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徒奉旨殺人!基督教是不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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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第十一章 30~40,有沒有活人祭呀,十年前已全答,你揾唔到答案呀?我貼埋出黎你都揾唔到,幫你唔到。 從來都是說你隨隨便便混淆字義作出無謂的言論。 | |||||
回覆 61# jimmychauck 士師記 第十一章 30~40,有沒有活人祭呀?有還是沒有? 如果士師記事實上有著活人祭行為! 民數記乃是紀錄士師記已先的事,就像是歷代慣例一樣,劣性難改而已,無須爭論! | |||||
>>>以活人为祭 基督教根本【‘圣’经】包容【名副其实】▶活人祭-例-Judges 11:30~40 谢谢谢谢谢谢吾师台海十三郎 | |||||
回覆 dior13dior13 你只有回答,民數記31:40,聲稱把三十二人口,點算出來分別,但是也沒有交代,點算出來分別出來,拿去做了什麼事! 對於,士師記 第十一章 30~40,卻毫無任何回答,你這樣能蒙混過關嗎? | |||||
你閱讀理解連自己的說話也不理解? 我正在論斷章取義嘛,十年前一直講你在民數記十一章斷章取義。你為何一直要拉扯士師記? 聖經當然有記載士師記十一章耶弗他獻活人,最後獻著自己女兒,那是他自己犯傻。 聖經何止記載活人獻祭?還記載各種殺人放火巧取豪奪亂倫姦淫,問題是聖經記載這些事後是指出神不愉這些事情並且審判這些人。連神所喜悅的、耶穌的先祖大衛也因為計奪人妻被神判罸到差不多家破人亡。 你斷章取義問題在於錯解民數記十一章,強指聖經支持或容許獻活人祭。這般簡單也不懂,我對你這癈師從無期許。 | |||||
你只有回答,民數記31:40,聲稱把三十二人口,點算出來分別,但是也沒有交代,點算出來分別出來,拿去做了什麼事? 這裡你指點一下,點算出來分別出來,分別出來做了什麼用途? | |||||
你不是不理解,你是不閱讀。早已答過,自己找。 | |||||
耶51:51 我們聽見辱罵就蒙羞,滿面慚愧,因為外邦人進入耶和華殿的聖所。 哀1:10 敵人伸手,奪取他的美物;他眼見外邦人進入他的聖所─論這外邦人,你曾吩咐不可入你的會中。 我也回答過你了,但是你選擇性眼盲! 民數記乃是紀錄士師記已先的事,就像是歷代慣例一樣,劣性難改而已,無須爭論! | |||||
你答我?我有問過你啥嗎?又來移形換影了? | |||||
你還沒回答,你們沒是拿外邦處女去幹什麼? | |||||
最後一次,己經多次告訴你,已經十年前答過了,你自己不理解,不閱讀。 40節那裡說了人是貢物了?歸給耶和華作什麼?我不知道,聖經沒有明說,不過大概就如bbchan所說,在幕附近伺候吧。約書亞記9章最後說什麼?[書 9:26-27] 從今以後,但凡我以前答過的,我都不會再答你,只會告訴你已經答過,也不會給你出處,因為就算是把出處在#50給你,你依然忽悠別人,或無法進行閱讀。你的確只有這般斤兩。 | |||||
有經你不去讀, 不知去那裡讀 人教了你去那裡找, 你亦不去... 只管「你還沒回答, 你還沒回答, 你還沒回答, 你還沒回答,你還沒回答...」 智商低, 臉皮厚, 廢話多, 內容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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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51:51 我們聽見辱罵就蒙羞,滿面慚愧,因為外邦人進入耶和華殿的聖所。 哀1:10 敵人伸手,奪取他的美物;他眼見外邦人進入他的聖所─論這外邦人,你曾吩咐不可入你的會中。 打仗所分的,乃是交給利未人,也就是非別出來歸耶和華的祭司所有,耶和華交代過,外邦人不可入,祭司的會中,既然是交給接頭耶合華的會,又聲稱外邦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你兩個腦包才叫智商低,不會閱讀完整的前文後文,所傳達的事情! 書9:27 當日約書亞使他們在耶和華所要選擇的地方,為會眾和耶和華的壇作劈柴挑水的人,直到今日。 耶和華選擇的地方,難道是選在利未人的所在地?利未人的所在地乃是耶和華的會中,如果是選擇在利未祭司的所在地,則違背了聖約,外邦人不可進入耶和華的會中!如果是交與百姓,就不叫「分別出來」,為祭司的舉祭,獻與/歸與耶和華,你兩個智障明白了有沒呀? 所以不是交與百姓,乃是交與耶和華的貢物,歸與耶和華,就是活人祭了! 外邦人還以為耶和華聖所要特別雇用外幫傭人,然後「點算分別出來」,在神殿劈柴挑水,還僅僅是搶來的人口「三十二口」人! 為什麼我那麼篤定歸與耶和華是活人祭呢?因為劈材挑水的外邦人數量龐大,同時也不需另外分別出來歸與耶和華,兩個七才! 什麼叫做,啊!耶和華的壇作劈柴挑水的人,分別出來,「三十二口」,兩位才叫,智商低, 臉皮厚, 廢話多, 內容少! 誰跟你外邦人分別出來,做耶和華的子民,劈柴挑水,兩個智能不足! 話說,beebeechan與jimmychauck,兩個人不就是「分別出來」的人,怎麼不去劈柴挑水??? | |||||
獻儀不燒人反駁不了,和合本沒貢物反駁不了。enumerate 反駁不了。瞎編些不成理由的就叫自己的作論據,反正你自說自話就成,這不叫斷章取義,叫我是正義。 完 | |||||
回覆 75# jimmychauck 以色列人,搶外邦人做奴隸,不需要點算出來分別,好似做神的子民一樣!以色列要搶人口,也不會只搶三十二口人當奴隸劈柴挑水! 民數記時代,外邦人可能連寄居的都沒有,外邦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只能寄居,更何況是歸給了利未人,也就是耶和華的會! 至於約書亞記裡耶和華的壇作劈柴挑水的外邦人,乃是約書亞打開的特例,奴隸人口遠遠不止有點算分別出來的三十二人,更沒有將他們點算分別出來,歸給利未人! 外邦人奴隸從來不止這三十二口,這些奴隸外邦人口,豈還要點算出來分別,好似做以色列人一樣要分別出來,對猶太人來說,真是驚世駭俗!所以說有什麼樣的鳥民,拜什麼樣鳥神! 連劈材挑水的,也要分別出來,更何況是外幫人,看來是被猶太人吐的口水還遠遠不夠! | |||||
回覆 jimmychauck ‘Persia’ [字】有关 | |||||
岔开话题 逃避问题【问题之死结-基督教根本《“圣” 经》就是。。。。。。】 横批——————正臭閪 | |||||
你就從來除左馬屁,乜柒內容都冇 | |||||
你第一個顯見的謬誤在第二段第一句。 Exo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Exo 12:38 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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