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反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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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沙文兄考起我了 你咁講可能會更合理的 | |||||
1.“有那些國家元首上任就職或在法庭中作供詞要先手按聖經而宣誓呢?” 2.“應該只有梵諦岡這種宗教國家才會這樣搞,多數正常國家都是用憲法做宣誓對國家都效忠。” 3.“對了,我對永生不感興趣,對永死也不在乎,還是少拿這些來嚇人吧。” ------------------------------------------------------------------ (補充答: “致反對者”) 1. 我的意思是他們不是屬基督的,也尊重聖經,按手聖經宣誓。是印證聖經是可信的。其中的一個明證而已。 (世界上沒有 “基督教國家” 這回事。只分別那個國家的基督徒多或少而已。) 2.主管受過高等教育,博學多才,竟然問: “有那些國家元首上任就職或在法庭中作供詞要先手按聖經而宣誓呢?” 還說:“應該只有梵諦岡這種宗教國家才會這樣搞,多數正常國家都是用憲法做宣誓對國家效忠。” 所以,順便提出新聞資料作答,並不是靠他撐腰。 所有真信主的基督徒和聚會的禮拜堂,是因主耶穌基督的明訓,而反對起誓的。我所作的是要順服掌權者的緣故。(羅13:1/3) 3.“對了,我對永生不感興趣,對永死也不在乎,還是少拿這些來嚇人吧。” 這是你自己的事。但你反對聖經,我逼不得已才把聖經的話告訴那些反對者,將禍福陳明,並不是靠嚇!一個連神都敢和祂作對,還有誰能嚇得倒你呢? (我22歲未信主前,也是反對主的,(請參:www.gospel-news.org拙作 “我曾反對神和耶穌基督”便知詳情。) 現在,已信主57年了,在生命中,經歷聖經所記載的主是信實可靠的。 “我的心必因耶和華誇耀;謙卑人聽見就要喜樂。你們和我當稱耶和華為大,仰望他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 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 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無所缺。 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 (詩34:2/10) 又書: 聖經是一本 “天下第一奇書”。( 拙作亦在上述網站發表。) 反對聖經的人越看越反對它。属主的基督徒則當靈糧,天天閱讀,越讀越愛讀;越讀越有無限的享受。有詩人形容因聖經所介紹而認識了神,“像飽足了骨髓肥油。”(詩63:6;119全篇) 如果要入讀“教導聖經的神學院”, 還要俱備大學的程度才有資格呢!(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不要再說我拿出來嚇人吧。) 我從來沒有說過愛因斯坦是基督徒,但很多人都知道他不是 “無神論”者。 ------------------------------------------------------------------ 熱門主題 :“真誠的回覆” 這並不是我的意思,因我的電腦不能登錄你的網站,故請朋友代為上網,我朋友自作聰明,亦未徵得我同意,便自行加上 “真誠的回覆”。想不到也引起你嘲笑!我朋友現在收回其中的一段話。 | |||||
致反對者: 話就話耶穌是神;但歷史上無此人?這兩句是真是假?待覆! | |||||
如果要入讀“教導聖經的神學院”, 還要俱備大學的程度才有資格呢!(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不要再說我拿出來嚇人吧。) 教導聖經的神學院收生資格很隨便啦,那有您說得那樣神? 我去報名說不定都可獲取錄 http://seminary.llc.org.tw/main/ ... _no=3&page_td_no=18 by the way, 何解貴校有此等違反人權校規? (1)本堂和分堂傳道同工,及學生配偶(夫),經本院同意者。 (2)學生配偶(妻)在學期間,應於先生畢業前,完成23學分之必修課程。 | |||||
家有家規,院有院例,點話點好,對嗎? | |||||
我冇話對唔對喎, 我問點解有此等違反人權院例啫 | |||||
我來會你~ 1,2. 我的意思是他們不是屬基督的,也尊重聖經,按手聖經宣誓。是印證聖經是可信的。其中的一個明證而已。 (世界上沒有 “基督教國家” 這回事。只分別那個國家的基督徒多或少而已。) 我上文亦都舉了數字,全球最少58.38%的國家元首都沒有按手聖經宣誓,是否代表印證聖經不可信呢?這也是一個明證而已 一個連神都敢和祂作對,還有誰能嚇得倒你呢? 神只不過是人的恐懼創造出來的,只要克服恐懼,神也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 |||||
Ⅴ.考試科目: 1.筆試:聖經、國文、英文 聖經又不是用英文寫的啦, 要考的話, 該考古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嘛 | |||||
一個連神都敢和祂作對,還有誰能嚇得倒你呢? 又未必, 例如, 我連神都敢和祂作對,但我老婆都可以嚇得倒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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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就讀『教導聖經的神學院』也只代表個人意願,並不表示才智過人,也不表是品德崇尚。 大家試找一間規定要您老婆都要修23個credit, 又要interview您老婆然後您才可以畢業的大學 (1)報考全修生者須面談,且已婚者之配偶需參與口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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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0# drsherlock 閣下說:3....你相信那本鬼經也是你的事,我反對也是我的事,你有宣教的自由,我也有不接受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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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中國老子也有解釋過宙觀的形成呀 印度佛教也有呀 你不去看看 如果你只係一面倒只看聖經OR聽木屍胡吹 就只不過係一只井底之蛙 為什麼國家元首上任就職或在法庭中作供詞要先手按聖經而宣誓 這個問題就簡單不過了 正如我們要求人發誓要舉起三只手指一樣 請問是否手按聖經而宣誓就必說真話嗎? 很多人手按聖經而宣誓 只不過是法令吧了 根本無視它 根據我所知 如果你有其他宗教信仰可以申請豁免 不知多少政界人事打基督教的名稱爭取支持 請不要被他們利用了 | |||||
這樣的一本破書能直接或間接導致現在世界上大部份戰爭和紛爭,真的頗奇妙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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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是一句言過其實的話。<--何以見得 2.請勿出言冒犯,把“聖經”兩字改用一個自己喜好的名稱,自吹自擂,越吹會越走樣,誤己誤人!<--一本充滿血腥暴力亂倫的書還可以叫「聖經」嗎?「性經」我相信比較適合 3.同意各人都有自由,但我不同意這句:『你有宣教的自由,我也有不接受的自由。』<--何謂「正」?不要把你的「正」強加於別人身上 4.最後,送上一句“聖經”的話:『所以,上帝的兒子若使你們自由,你們就真的得自由了。』<--這種施捨的自由不要也罷,叫「你的上帝」慳d --------------- 2.因為,你是一位門外漢,對“聖經”的認識也只不過是井底之蛙,真不知天高地厚呀!<--相信這裡的人對聖經的認識不比你少,不要說這些夜郎自大的話 3.『聖經能使人離開罪惡,罪惡能使人離開聖經』<--我也贈你一句『基督教無疑是最可笑的、最荒謬的和最殘暴的的宗教。』「法蘭西思想之父」伏爾泰 | |||||
老大, 所謂"口試", 是怎樣"試"的?? | |||||
本網站主持者先生: 也許我先介紹一下自己吧!我是加國公民,現年79歲,旅加近30年,愛攝影,也愛旅行。因着主耶穌說:"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所以我應命"去!" 除了曾環繞過地球一週外,在地球上,北至歐洲的冰島,南到南美的巴西聖保羅市。去過了世界多少地區和國家我也忘記了,處處看到神創造萬有的奇妙作為。我是一位基督徒。或者,你會稀奇?在這個科學昌明的太空時代,還相信神的存在而作基督徒,未免太過落伍了罷!
因為在世界上每個人都需要愛,愛是我們精神生活最重要、最寳貴的因素。它像玫瑰花馨香的氣息,令人陶醉;像沙漠的綠洲,叫疲乏的旅客得安息;又像春天的霖雨,叫大地回復青春美麗。人間如果沒有愛,孩子將沒有笑容,樹林裏也聽不到鳥兒精巧美妙的歌聲,大地也沒有温暖的陽光。那不但是孤寂可憐,而且是陰森恐怖! 我們實在需要愛,但人海茫茫,心與心相交的愛,是一件很難得的事,因着人心的自私,所以,很多人帶着一副假面具與人交往,彼此建立在互相利用上。人間的愛竟是那麽淺薄、偏隘、有限和虛偽。就算是最純潔的父母的愛;最熱烈的夫婦的愛;最親密的同胞的愛;最知心的朋友的愛。縱使堅如金石,最多不過幾十年而已,也逃不了風箏綫斷的結局。回首人間,徒增悲傷罷了!
這就是我信靠救主耶穌,作基督徒的原因。說得太多了,就停在這兒。深願
John Sze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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