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基督徒要对上帝“拍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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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m 於 2008-8-21 09:52 發表 還是那一句, i can not hightlight////highlight your goldens////golden sentence enough | |||||
原帖由 Jom 於 2008-8-21 09:52 發表 還是那一句,那麼多的大道理還不如先去將天主基督教合而為一才再誇誇其談吧. 你死laa !!! Jom 少 !!! 你 教精 [o左] [人巨] 地 laa !!!, 你 變 [o左] 做 1.000古 罪人 laa !! | |||||
但如果真係有咁既一日發生,試諗吓,天基合一何其壯觀呀,到時我驚一家人有一個唔信都要誅九十族呀.到時唔駛審都日日係地獄呀!正呀! | |||||
-------->早就說了嘛, 小弟追求的, 很明顯是耶神的創造啦....難道你認為人不是由耶神創造出來的. 啊!! 對不起, 這是"貪欲"....那我承認追求耶神的創造是"貪欲"啦.... 閣下有沒有追求耶神的創造呢??啊!!小弟既然是離教者, 便不是追求耶神的創造啦...還是否認好了 "当然你可以一味拒绝良心的提醒,结果就是麻木良知。" ---------->當然沒有啦, 良心不斷提醒小弟, 要小弟關心一下閣下懲治自己的進度如何嘛.... "谢谢不信者把自己不信的理由完全表明了出来。" ----------->早已說明了啦, 閣下沒看"離教者見證"嗎?? |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8-8-19 16:02 發表 我知道我最近少用理斯德林,口氣是大了點 所以請吃個包,喝口茶,稍安無燥。 其實,當理解到耶教Divine Command Theory的吊詭的時候 這個所謂的救恩「溺死」問題的起源,就很明顯。 因為本來呢,所謂天堂地獄,是被表現成為一種倫理決定,你去地獄,是你殺人放火,你淫蕩,你該死 你上天堂,是你跟著老大正正當當做人,是你選擇的 整個審判(看起來)公正公平,沒甚麼好怨吧 但是倒過來當有人去鑽鑽耶經,翻翻教會歷史的時候,就發現,嘩,原來耶老大都有夠殺人放火,有夠貪婪,有夠淫蕩 還要殺得大條道理,貪得理所當然 - 那你為什麼會因為說粗口而落地獄 而你旁邊的楊同學為什麼會殺人放火上天堂?? 當然耶徒一向無條件相信上帝是倫理化身,因為是上帝做,就殺人都殺得特別香 不過有心人其實心底都知道,倫理不是現實,沒做就是沒做,就是說不上仁愛公正。 倫理不像電子 - 它只要是電子,就一直都帶負電的(Natural Fallacy) 殺人又是對又是錯,這個倫理系統原來是廢話。 所以到最後,當察覺到這個問題第一個反應,就是立即改口將救恩表現成一種「事實」問題 你跟老大,老大就救你囉,你不跟老大,你就死囉,沒甚麼問題呀。 說穿了底下那句話是識時務者為俊傑。 其實,到頭來,都不過是換個名字就想令自己「信得安心」的說法而已。 | |||||
「耶和華本為善,祂的慈愛存到永遠,祂的信實直到萬代。 」(詩一5) 耶教徒接受了耶和華的意旨就是善的標準,所以盡管耶經描述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進行種族滅絕的惡行,只要是出於耶和華的意旨,皆為善舉。在一般人的眼裡,種族滅絕是十惡不赦的罪行,耶教徒稱這惡行為善舉實在令人懷疑他們是缺少是非之心、不會作道德判斷的低等動物。其實耶教徒的道德標準之所以異於常人,乃是基於他們接受了「耶和華的意旨就是善」這個作為道德標準,他們將作出德道判斷的責任一次過批發給耶和華這個虛擬對象,將所有道德問題化約成「是否合乎神旨?」這個單一題目。 教徒有沒有是非之心道德判斷?有,就只得一次,在接受「耶和華的意旨就是善」之時他們確實作出了道德判斷,但往後所面對的日常生活則只有「是否合乎神旨?」這個真假判斷,不再需要作出道德判斷。 人作為道德的主體,應該不時反省自己所作的每一個道德判斷。教徒要逃避作為人的主體性,將一切道德問題的答案化約成一個「耶和華的意旨就是善」的標準,卻對自己這個道德判斷不作反思,將一切責任推諉給這個虛擬對象,說「得救乃本乎恩」,無視自己放棄向耶神說不的選擇。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25 15:56 編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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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山人乙 於 2008-8-25 14:43 發表 第一个原因是要试验他对上帝的爱心。因为以撒是他的独生子,是他所爱的。上帝要试验一个人时,往往要以这人所最爱的事、物、或人来作考验的,这样才能表现他是否最爱上帝。亚伯拉罕爱上帝的心已经超过世界一切的物质了,只有他的独生爱子的损失才会真正伤害他的心,所以上帝就要借献以撒这件事来试验他了。幸而亚伯拉罕到底是最爱上帝的,他在这个考验中胜过了。 上帝借献以撒的事第二个原因是要试验亚伯拉罕对上帝的话的信心。上帝应许就是他的后裔要从以撒而生,并要成为大族。现在上帝要他把以撒献上,无疑的就是要消灭他的信心凭据,看看他没有凭据之后,对上帝与上帝的话是否仍然有信心。因为真实的信心是对上帝的相信,而不是对凭据的相信。所以上帝就要借献以撒这事来试验他。“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希伯来书11∶6)亚伯拉罕有彻底的信所以得上帝的喜悦。他顺从上帝的命令献上以撒,这就是他完全爱上帝、完全信上帝的表示。 可见得亚伯拉罕是相信神会让他的儿子复活才这么做的,是出于对神的坚定信心。正因为如此,亚伯拉罕才被成为信心之父。从信仰逻辑来说,信徒对神的命令是必须绝对服从的,因此如果一个信徒真的得到启示要杀死儿子,他就必须那么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信仰真的是很令人恐惧战栗的事情,因为我们甚至不知道下达命令的到底是魔鬼还是上帝。好在用儿子献祭乃是一过性的,历史不会重演,如果现在有人接到启示说要杀死自己的儿子,那一定是来自魔鬼的启示,因为耶稣已经为我们一次献上了所有的祭,我们不需要再献祭了。因此,这个问题对于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来说不再成为一个问题。现今基督徒的任务是努力传福音,不再面对这样一个令人恐惧战栗的问题。
[ 本帖最後由 约拿·杨 於 2008-8-25 14:52 編輯 ] | |||||
同圣经里,魔鬼耶和华 命令 某某 杀 某某的 剧情根本 一模一样。 | |||||
都说 耶和华魔鬼 不过 是佛家 阿含经 里的 大梵天 而已,行为和智商 一模一样!!! | |||||
天漸黑,第一顆星剛剛露面。基斯督(Cristos Valenti,假名)用貨車載著最小 的女兒,他最愛的孩子上路──平日小女孩總喜歡由父親帶著去尋親訪友。車子向長滿 樹木的公園疾駛,這是指定的地點。他們下了車。父親拉著女兒的手一同步入公園,四 周漆黑而寧靜。女孩子更用力地執著父親的手。 「不要害怕,」父親說,想藉此減輕女孩的恐懼。「我們去見神。」「我不知道誰 是神。」父親回答:「你很快就會見到祂。」兩人然後在靜默中前行。 到了神指定的地方,父親叫小女孩躺臥在青草地上。「唸主禱文──我們在天上的 父…,」說時遲,那時快,父親手起刀落,取去女兒的性命。 然後父親坐在女兒身體旁邊祈禱,有數分鐘之久。他抬頭,看見女兒的星星掛在 夜空,閃閃發光;他看見兩顆星互相移近。他知道他已完成命運交給他的工作,他知道 他做了正確的事。他抱起女兒,帶回家去。當大女兒開門的時候,她看見父親懷抱著已 死的女兒,活像一尊「瑪利亞懷抱耶穌像」(pieta)。「去叫警察,」父親說。「我 已經將她給了神。」 這是一件真事。發生在1990年1月6日的加州。明天早上,新聞見報,標題是 : 《父親將女兒作犧牲──神的命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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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约拿·杨 於 2008-8-25 14:51 發表 那裡說的? 耶穌甚麼時候說過他兒子獻祭是一過性的, 說你們以後都不用獻兒子祭? 你自己推理的還是教會告訴你的? 還是聖靈跟你說的? | |||||
他比耶和華還要高很多呢‧‧‧而且耶經中耶和華不時會改變初衷,為自己輕率的言行後悔。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25 15:44 編輯 ] | |||||
只有那 些 都是些 心理变态 兼 心理扭曲的 基督徒才会 对 耶教 欣然接受! | |||||
結果種下多個邪教的種子.... | |||||
原帖由 山人乙 於 2008-8-25 14:43 發表 這條問題不難答。要怎樣做,那就要先看為什麼神要試亞伯拉罕的信心,要佢獻以撒。莫非全知的神不知道亞伯拉罕有這樣的信心嗎? 莫非神不愛惜以撒的性命嗎? 斷乎不是。我也不在這裡多說,我只勸你們要了解神就要以正確的態度去了解。 [ 本帖最後由 Mara但以理 於 2008-8-25 23:39 編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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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釋經技巧外,我分享了一些查經的態度。 | |||||
原帖由 Mara但以理 於 2008-8-25 23:19 發表 勞煩以公平角度解釋什麼是正確? 這個世界根本沒有絕對正確的事。因此也不存在絕對公義。 就是基督教的「絕對正確論」害死了不少人。像我的朋友說:你的公義,正在把不少無辜的人推向仆x的境地。別美化自己。 [ 本帖最後由 HTBROKE1 於 2008-8-25 23:5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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