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能婚前性行為???????? 何謂犯姦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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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你的「興趣」局限在姦淫, 強姦, 非禮, 行淫, 處女, 性行為, 。。。。。。。所以能找來貼文一大堆耶? | ||||||
真可憐呀,當修女變成被三個神父強姦對象的羞女,真夠可悲的,還有人不承認神父會強姦信徒哩! 不用說那些非洲羞女了,為了取得修女証書才能生活,幾乎個個被強姦,以換取証書,阿門 Kate, a nun, was raped five times by three priests...she still can't speak of it; SHE PUT HER FAITH IN THE CHURCH AND THE CLERICS ... NOW SHE HAS NO FAITH. http://www.thefreelibrary.com/Kate,+a+nun,+was+raped+five+times+by+three+priests...she+still+can%27t...-a085261278 | ||||||
回復 [url=http://exchristian.hk/forum/redirect.php? goto=findpost&pid=92110&ptid=9379]59#[/url] 666 #60 #68 呵呵錯的?? Oh, Mr, do you understand what does it mean by IN HIS OWN EYES? It means it is not right in God's eye. Why does it has the say, there is no king? It means there is no order. 為什麼和合本又譯任意而行? 刻意誤用翻譯及扭曲的,是閣下。 我們再看看摩西的示範,殺光敵人,留下處女教人姦淫,耶和華有說摩西先知做錯嗎? 當什麼然?基遍人挑水燒柴,你定是不知了。 (按一些翻譯聖經的,為怕姦淫用的醜事外掦,騙翻為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他的活命) 按什麼按?你的資料在甚麼地方?刻意誣陷。 原文聖經,「存留他的活命」 H2421 就是keep alive,give life。相關字H2331 to live, H2424 living。 你怎翻? 看英文就知原意 英文不就是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這不是原意? 米甸人在聘巴蘭詛咒以色列人失敗後,聽從巴蘭的詭計為引誘以色,使自己女兒出去與以色列人行淫。可見米甸人被神指派消滅,是自招的,神聲明,是報以色列人的仇。米甸人被滅,是應當的。神留下米甸女子予以色列人,只是恩待以色列人。 申命記21:10-14有清楚的條例,說明俘虜的處女,若要被娶為妻,要服孝哀哭一個月,以像徵古代離棄舊神的行動剃髮剪甲表明心跡,以色列人才可收為妻子。 (再說米甸人原本就是想女兒與以色列人行淫,要說以色列人娶米甸妻為強姦,卻也不完全能說得過去。)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閣下等反基人仕,dior說女人獻祭了,666說姦淫了,說法莫衷一是,根本內部已經自打嘴巴,都不知基督徒應該回答誰。 總之都是漠視「以經解經」原則,忽視其他聖經章節,如BBC早已解得,女子是在聖殿中做雜工。 再看看摩西娶外邦古實女子,批評這事的竟被耶和華處罰 閣下解經跳字漏段,唔該睇下中間幾節。 Num 12:2 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 Num 12:3 (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 Num 12:4 耶和華忽然對摩西、亞倫、米利暗說:「你們三個人都出來,到會幕這裡。」他們三個人就出來了。 Num 12:5 耶和華在雲柱中降臨,站在會幕門口,召亞倫和米利暗,二人就出來了。 Num 12:6 耶和華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 Num 12:7 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 Num 12:8 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 Num 12:9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根本米利暗和亞倫是爭上位,重點是要在以色列人面前炫耀「神也與我說話,你們也應該聽我的」佈之。說摩西娶古實女子根本只是他們毀謗摩西的借口。 再說摩西娶古實女子,在律法頒佈之前,根本不受律法規管。(羅4:15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神在全段說話中,對古實女子的事隻字不提,可見神懲罰米利暗和亞倫根本與摩西娶什麼女子無關。 又可見一次,閣下刻意斷章取義,扭曲聖經。 說你有夠蠢的,滅絕淨盡當然是指軍隊及其他一切不要的,處女那有不要的! 滅絕淨盡,就是盡,留什麼留?閣下的什麼文法邏輯?字面解的不照字面解,喻意解的不照喻意解,方法全錯。一味會yes...but. 退一萬步說,留下了,亦是照申21的律法處理。 怪了要是禁了,怎麼大衛王一點事都沒有? 大衛王到現在還是一點事都沒有,沒有死兒子,自己沒有死,仍然在以色列地作王!日日同奧巴馬傾電話high tea! 你這耳聾不聽的人,請問我說了多少次大衛的遭遇? 所羅門王年老時娶外邦女子,隨他們事奉別神了,神就罰他兒子可繼承的基業損失了六分之五! (沒事、沒事,所羅門王沒事,閣下又說) 還有娶了外邦人的,及其子女都要砍殺的 1. 「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那未干其子女甚事? 那未干耶穌甚事? 你可否整理下自己邏輯? 2. (民15:28 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大衛王已經遵照神的命令獻祭悔改了,連外加詩篇也寫好了,閣下的斷章取義,要到何時? 3. 神已殺了大衛王,大衛王早已列祖同睡了,閣下忘了? 是不是耶和華腦袋有問題得了痴呆症,前言不對後語。言行不一,忘了殺大衛王?而歸罪他的家人 一者大衛王獻祭悔改了,按律法不必被殺 二者,執行律法去殺大衛王的,應是聽律法的人,不是定律法的神,否則幫你守律法的也可以是神了 三者神已殺了大衛王,大衛王早已列祖同睡了,閣下忘了? 家人者,早已說明是牽連 怪了,難道老爸無故殺人,不判罰老爸而竟判兒子要坐牢或被殺,老媽偷漢,女兒被判被人輪姦,也合公義的牽連 到這裡我基本上可以說蠢你個材。 君不見我舉的例子,是老爸和兒子也全家拮据嗎?是阿媽和阿女也家庭破碎嗎? 大衛王受了罪帶來的罰,連帶他家人也受了牽連,這說了三天,你Get不到?悟性低? 我看你搞錯地方了,這裏是離教之家哩! 你即是承認,包括你在內,離教者之家都是片面的解讀聖經了。 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只要你自身沒事就好,對不?我搶你老婆仔女屋契銀行存款,賣你去非洲做黃奴,你自身沒事就好了,對吧? 閣下無謂轉移話題,我問你,是否我這樣對你你沒事?請答。我的表達不影響問題邏輯。 我沒有說過,是香港法律說你不用受對等報應,你不必迴避,我現在問你,你覺得香港法律這樣公平嗎?請答。 你若覺得香港法律公平、聖經法律不公平,就見到你個人的雙重標準。 你不想雙重標準,可說,「聖經不公平、香港法律也不公平」或「聖經公平、香港法律也公平」。 請答。
廢話,我只叫你construct case,沒叫你定罪。追溯期過了根本不影響你construct case。你連如何構成強姦都說不出,扯什麼淡。足見閣下喜歡誣陷。 閣下要反對的話,便請 construct case。我們現在不掩飾了,請知情的閣下揭曉吧。 綜合幾次和閣下的討論: 閣下幾乎每次都是刻意曲解聖經手法不外乎斷章取義、迴避經文、時序顛倒、概念混淆、諉過於神、錯誤翻譯。 閣下若沒什麼新招的話,小生就止住了。 | ||||||
專家說美國小孩有十萬個被教牧姦淫 http://www.snapnetwork.org/exper ... iests_snap_responds | ||||||
>>>說明你的「興趣」局限在姦淫, 強姦, 非禮, 行淫, 處女, 性行為, 。。。。。。。所以能找來貼文一大堆耶? 是呀,我對神負、羞女、牧獅的姦淫是很感興趣 正想做個論文報告 還真感謝有這麼多的材料哩 這是基督教的榮光 神耶和華教導偷人老婆, 真佩服這些教牧舉一反三學的精哩! | ||||||
想想怎樣回應哩.......給人打到上眼眉哩 | ||||||
是666在#11先提供失實資料,我只是建基於版友的失實資料往上推敲。失實之責,原封奉還。 例子舉的不夠好, 過去的以色列一夫多妻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現今香港不是。 正如現今香港回家開空調是「日光下享你當得的份」,過的以色列去不是。 | ||||||
不如你做臥底, 洗淨屎眼 看那個神父牧師看上你 一下唔覺意,事後有機會勒索一筆掩口費 | ||||||
保護地球呀, 你咪浪費紙張哩 | ||||||
>>>不如你做臥底, 洗淨屎眼 看那個神父牧師看上你 一下唔覺意,事後有機會勒索一筆掩口費 ========= 我可不是貴教的人,就是送羞女我也不敢要,怕得愛茲, 你天主教徒洗淨屎眼就有很大的機會啦 說不定你或你兄弟姐妹已中鏢了,快去登記最高可得三千萬美金哩,不要錯過機會 一次30萬美金哩 你會發大財喔! 美國一男子遭教牧性侵100多次 獲3000萬美元賠償 2010-12-02 16:20:20 來源:國際線上專稿 編輯:閆宇 國際線上專稿:據美國《紐約時報》12月1日報道,美國特拉華州一名男子指控一名羅馬天主教神父在50年前性侵他100多次,日前特拉華州法庭陪審團作出裁決,判給這名男子3000萬美元(約2億元人民幣)賠償,這是教會神職人員性侵案中單一受害者獲得賠償的最高紀錄。其中特拉華州威爾明頓市聖伊麗莎白教區負責賠償300萬美元(約1999萬元人民幣),剩餘賠償則由作惡者本人支付。 原告約翰·瓦伊稱自己童年時期受到聖伊麗莎白教區神父弗朗西斯·德盧卡的性虐待,被性侵了100多次。聖伊麗莎白是一個大教區,教會擁有一所小學、一所高中以及三名居民區神父。瓦伊說,教會忽略了他所受到的虐待。當他還是小男孩時,被神父德盧卡拖到樓上臥室準備實施性侵時,另一位神父曾看到過他。現在這名神父已經成為教區神職官員,但他稱自己對性侵事件一無所知。而另一位目擊者說,教區的其他神父都知道德盧卡的行為。 已經80多歲高齡的德盧卡2008年因多次猥褻18歲的侄孫被判入獄監禁60天,隨後被教區剝奪了神職。威爾明頓主教弗朗西斯·馬羅利在一份聲明中,向瓦伊和其他受害者道歉。 這起性侵案發生在20世紀60年代,但特拉華州和加州都通過了《窗口法案》,允許對這些陳年舊案進行重新審理。(李金良) | ||||||
呵呵錯的?? 我們查一下 士師最後一句是: In those days there was no king in Israel: every man did that which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做他們眼中認為對的事。 Oh, Mr, do you understand what does it mean by IN HIS OWN EYES? It means it is not right in God's eye. Why does it has the say, there is no king? It means there is no order. 為什麼和合本又譯任意而行? 刻意誤用翻譯及扭曲的,是閣下。 ==================== 他有說 not right in God's eye.嗎? 閣下愛任意扭曲可見一般 再者以摩西殺人抓處女的處理方式,他們會不知嗎,要不要有王有何關係 我們再看看摩西的示範,殺光敵人,留下處女教人姦淫,耶和華有說摩西先知做錯嗎? 民數記 第三十一章 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 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 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這些處女享用(當然是用來姦淫了)。 當什麼然?基遍人挑水燒柴,你定是不知了。 ============ (按一些翻譯聖經的,為怕姦淫用的醜事外掦,騙翻為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他的活命) 按什麼按?你的資料在甚麼地方?刻意誣陷。 原文聖經,「存留他的活命」 H2421 就是keep alive,give life。相關字H2331 to live, H2424 living。 你怎翻? 看英文就知原意 Now therefore kill every male among the little ones, and kill every woman that hath known man by lying with him. But all the women children, that have not known a man by lying with him, 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 英文不就是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這不是原意? ============= 不然幹嘛,缺奴工的話,會殺光其他的人嗎。 >>>米甸人在聘巴蘭詛咒以色列人失敗後,聽從巴蘭的詭計為引誘以色,使自己女兒出去與以色列人行淫。可見米甸人被神指派消滅,是自招的,神聲明,是報以色列人的仇。米甸人被滅,是應當的。神留下米甸女子予以色列人,只是恩待以色列人。 =========== : 這種下賤的神,只要不信他,就下令殺人家,再抓人家的女孩給予自已人姦淫,叫好聽叫做恩待以色列人 要是你被回教徒強姦,回教徒也可說他們的阿拉恩待阿拉伯人,你做何感想, 可見你這類的基督徒真是沒一點道德觀念 申命記21:10-14有清楚的條例,說明俘虜的處女,若要被娶為妻,要服孝哀哭一個月,以像徵古代離棄舊神的行動剃髮剪甲表明心跡,以色列人才可收為妻子。 =============== : 反正再怎樣也是要被強姦 要不要我把你全家殺了,再讓你女兒服孝哀哭一個月,我收為妻, 你再說我是娶你女兒,不是強姦你女兒,好嗎! >>>(再說米甸人原本就是想女兒與以色列人行淫,要說以色列人娶米甸妻為強姦,卻也不完全能說得過去。)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 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 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 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 看來耶和華又可姦淫32 個處女了 閣下等反基人仕,dior說女人獻祭了,666說姦淫了,說法莫衷一是,根本內部已經自打嘴巴,都不知基督徒應該回答誰。 總之都是漠視「以經解經」原則,忽視其他聖經章節,如BBC早已解得,女子是在聖殿中做雜工。 ============= 聖殿中做雜工?聖殿外邦人可進去? 詩79:1 神啊,外邦人進入你的產業,污穢你的聖殿,使耶路撒冷變成荒堆 再看看摩西娶外邦古實女子,批評這事的竟被耶和華處罰 『民數記 第十二章 And Miriam and Aaron spake against Moses because of the Ethiopian woman whom he had married: for he had married an Ethiopian woman.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這事就反對他』 結果呢!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痲瘋, 有雪那樣白。亞倫一看米利暗長了大痲瘋,就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便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 原來娶外邦女子才是正確的 閣下解經跳字漏段,唔該睇下中間幾節。 Num 12:2 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 Num 12:3 (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 ============= ::嘲笑: @ Num 12:4 耶和華忽然對摩西、亞倫、米利暗說:「你們三個人都出來,到會幕這裡。」他們三個人就出來了。 Num 12:5 耶和華在雲柱中降臨,站在會幕門口,召亞倫和米利暗,二人就出來了。 Num 12:6 耶和華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 Num 12:7 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 Num 12:8 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 Num 12:9 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根本米利暗和亞倫是爭上位,重點是要在以色列人面前炫耀「神也與我說話,你們也應該聽我的」佈之。說摩西娶古實女子根本只是他們毀謗摩西的借口。 再說摩西娶古實女子,在律法頒佈之前,根本不受律法規管。(羅4:15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神在全段說話中,對古實女子的事隻字不提,可見神懲罰米利暗和亞倫根本與摩西娶什麼女子無關。 又可見一次,閣下刻意斷章取義,扭曲聖經。 ================= :::OMG: 嘲笑: @ :嘔血: 呵呵,你真天真,要是娶古實女子沒錯,為何能當藉口 可見這娶外邦人本就有問題 要是沒問題,耶和華為何不講,你們兩個錯了,我准許魔西娶外邦人不就沒事了 說你有夠蠢的,滅絕淨盡當然是指軍隊及其他一切不要的,處女那有不要的! 滅絕淨盡,就是盡,留什麼留?閣下的什麼文法邏輯?字面解的不照字面解,喻意解的不照喻意解,方法全錯。一味會yes...but. 退一萬步說,留下了,亦是照申21的律法處理。 =========== :::OMG: 好心情: @ 怪了要是禁了,怎麼大衛王一點事都沒有? 大衛王到現在還是一點事都沒有,沒有死兒子,自己沒有死,仍然在以色列地作王!日日同奧巴馬傾電話high tea! 你這耳聾不聽的人,請問我說了多少次大衛的遭遇? 所羅門王年老時娶外邦女子,隨他們事奉別神了,神就罰他兒子可繼承的基業損失了六分之五! (沒事、沒事,所羅門王沒事,閣下又說) 還有娶了外邦人的,及其子女都要砍殺的 這個耶穌也該砍殺的 不是有命令說 民15:31 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1. 「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那未干其子女甚事? 那未干耶穌甚事? 你可否整理下自己邏輯? ============= ================= :::OMG: 嘲笑: 真是可悲,對你講了這麼多次,你還不明白什麼是『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而不是『他的罪要歸到他子孫身上』的差別 是不是你要說那些幾千年來被希特勒與基督教回教徒砍殺逼害的猶太人也是因祖先作惡而受報應? 2. (民15:28 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大衛王已經遵照神的命令獻祭悔改了,連外加詩篇也寫好了,閣下的斷章取義,要到何時? =============== ::OMG: 完美計劃: ::@ 愛的轟炸: 蒙赦免???? 以下的話不是閣下自已寫的嗎,怎又改口了 『3.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不聽大衛跪求 4.神把大衛對烏利亞做的事,加倍報在大衛身上,以致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而這些呢??? 大衛為顯榮自己而數點百姓(撒下24:1-9[和合本])。 耶和華為懲罰大衛,用瘟疫殺死百姓70,000人 這些人幹什壞事被殺???? 3. 神已殺了大衛王,大衛王早已列祖同睡了,閣下忘了? ============= : 他不是自然死的嗎,何時被殺了???? 是不是耶和華腦袋有問題得了痴呆症,前言不對後語。言行不一,忘了殺大衛王?而歸罪他的家人 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嗎? 一者大衛王獻祭悔改了,按律法不必被殺 二者,執行律法去殺大衛王的,應是聽律法的人,不是定律法的神,否則幫你守律法的也可以是神了 三者神已殺了大衛王,大衛王早已列祖同睡了,閣下忘了? ============= ::OMG: @ >>>>家人者,早已說明是牽連 ::OMG: @ :嘔血: 原來罪可及不相干 的人,讓他們變成亂來互殺 若是人間有牽連那也就認了,連講公義的神也來這一套,真是太偉大了! 怪了,難道老爸無故殺人,不判罰老爸而竟判兒子要坐牢或被殺,老媽偷漢,女兒被判被人輪姦,也合公義的牽連 奇怪的是那些號稱基督教的國家,怎不立法學聖經真理,不可罰當事人,而罰他的家人呢? 到這裡我基本上可以說蠢你個材。 君不見我舉的例子,是老爸和兒子也全家拮据嗎?是阿媽和阿女也家庭破碎嗎? 大衛王受了罪帶來的罰,連帶他家人也受了牽連,這說了三天,你Get不到?悟性低? ============== :::OMG: @ 愛的轟炸: 我看不止他家吧! 『3.神罰大衛和拔示巴的兒子死亡,不聽大衛跪求 4.神把大衛對烏利亞做的事,加倍報在大衛身上,以致大衛兒女間亂倫姦污、兒子間自殘、被自己兒子追殺、妻子光天化日下被淫、喪掉兩個兒子』 大衛為顯榮自己而數點百姓(撒下24:1-9[和合本])。 耶和華為懲罰大衛,用瘟疫殺死百姓70,000人 ::OMG: 嘲笑: 下次有個信基督教的港督,搞個殺人夫搞人妻,或算人口的,大家看看會不會牽連港胞死個幾萬人 我看你搞錯地方了,這裏是離教之家哩! 你即是承認,包括你在內,離教者之家都是片面的解讀聖經了。 ========== :::OMG: :嘲笑: @ 愛的轟炸: 離教者之家都是片面的解讀聖經? 難道你現在不在離教之家之內??? 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沒事,只要你自身沒事就好,對不?我搶你老婆仔女屋契銀行存款,賣你去非洲做黃奴,你自身沒事就好了,對吧? ============ 看來你很激動喔!天冷小心不要氣腦,你沒事吧! 閣下無謂轉移話題,我問你,是否我這樣對你你沒事?請答。我的表達不影響問題邏輯。 我沒有說過,是香港法律說你不用受對等報應,你不必迴避,我現在問你,你覺得香港法律這樣公平嗎?請答。 ======== ::OMG: 嘲笑: ::@ 嘔血: 香港法律有沒對等,是只涉法律處罰個人輕重問題而已,這自然見人見智 但再怎麼說也不會使自已兒子,太太等受處罰的,你有見父是殺人犯,是判子去關的嗎 怪怪,討論聖經,你想拿香港法律相對應,香港法律有說老爸犯罪,要處罰他的家人嗎, 老爸外遇要處罰全家子女、太太讓他們家不像家嗎? 然後外面偷生的孩子,反當家作主嗎 你若覺得香港法律公平、聖經法律不公平,就見到你個人的雙重標準。 你不想雙重標準,可說,「聖經不公平、香港法律也不公平」或「聖經公平、香港法律也公平」。 請答。 ================= ::OMG: ::嘲笑: @ 愛的轟炸: 怪怪,香港法律公不公平、聖經法律公不公平,能相較嗎? 依聖經與香港法律來說 你說看看,同性戀要不要處死就好了 是不是基督徒抓同性戀然後石頭打死很公平 要是你兒子是同性戀會不會如此幹? 你會不會有雙重標準? 我告訴你,現今天主教強姦信徒,有的已過時效, 有的神父已死,當然控告不了,不過這件事會被歷史記戴 讓大家討論,探討為何神聖的宗教會出這麼多的問題, 是否拜錯神,把邪神當正神來拜 告不成並不代表低級,反而一再企圖掩飾罪惡的才是超低級 廢話,我只叫你construct case,沒叫你定罪。追溯期過了根本不影響你construct case。你連如何構成強姦都說不出,扯什麼淡。足見閣下喜歡誣陷。 閣下要反對的話,便請 construct case。我們現在不掩飾了,請知情的閣下揭曉吧。 綜合幾次和閣下的討論: 閣下幾乎每次都是刻意曲解聖經手法不外乎斷章取義、迴避經文、時序顛倒、概念混淆、諉過於神、錯誤翻譯。 閣下若沒什麼新招的話,小生就止住了。 =========== ::OMG: :嘲笑: @ | ||||||
怎麼「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 我看完哩, 還不明你因何「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囉。 長篇大論的, 但開頭的第一句便是廢話! 打後的廢話, 更叫人無心機再看矣。 | ||||||
是否你 (三六佛子)看得佛經太多, 一看「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便知是佛祖的話咁白痴呢? | ||||||
>>>怎麼「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 我看完哩, 還不明你因何「一看就知是寫經人依自已意思寫的,」囉。 長篇大論的, 但開頭的第一句便是廢話! 打後的廢話, 更叫人無心機再看矣。 是否你 (三六佛子)看得佛經太多, 一看「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便知是佛祖的話咁白痴呢? ================ 一般程度特低的基督徒都與你的反應相同 《聖經》的作者是誰? 2008-01-1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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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你即係想講甚麼呢? (唔好意思, 你的貼文本座一早便脫飛, 不會讀的.) 有話你簡單地向本座稟告便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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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看不懂 是不看..... 不是每個女人在我面前除衫我都會金精火眼, 局部充血既, 有時會掉頭走也來不切 有時有些人就是這樣不自量力. | ||||||
廢話連篇,迴避問題,雙重標準,全無邏輯,主觀解讀,無視人家提出的事實,自說自話。 你還未construct到case,已可見你論證之無力。 | ||||||
何時做愛,絕對不會對他人施加傷害 他人的生活方式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耶徒不應把自己的價值觀當作是真理強加於他人身上 利申:非青頭,享受性愛,並無對伴侶不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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