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道者求問:為何有教徒仍要判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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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應用jimmy版友的思路: 1. 辱華只是這塊版上的文字組合本身,並非立版的人 2. 這八個字只將華人與狗並列,並沒有清晰說出華人跟狗的關係,或指明華人是狗,並不構成侮辱 3. 若然華人誠然為狗,則只能稱作陳述。亦並不存在辱罵 (其餘我功力未夠,模倣不到了) | |||||
係呀,呢啲慣用語係查唔到架,外國人如果學時就一頭霧水(「一頭霧水」一詞本身都有呢個情況)。 但你又唔會講落貓屎、一頭露水架喎。 查到就盡量查啦。 | |||||
所以你都唔好一本字典查到老 | |||||
可以睇多幾本既,睇唔到就無法啦。 | |||||
單就溝通一詞,口誅筆伐、不瞅不睬已在表面上出現衝突,是故請抽兄進一步解說是否本人的理解誤會,現視之為抽兄沒有補充,本人則自行結論,在上述段落中抽兄前言不對後語了。 所以抽兄指"既標準判斷人,意思就如刀具傷人一樣"本人亦不表習慣。 討論真理時,「必然」、「純」,這類排除所有可能性用詞不應使用?一項真理不是必然的又何謂真理?這並不使人有興趣和抽兄討論和真理相關的事情。 抽生對咬文嚼字的功力未夠,許多其他人如猶太拉比、或如本人一般的法利賽人卻很是夠的,相煩抽兄藏一藏拙,VSFAQ就咬過文嚼過字後才發表吧。別把我比不普通的人類,本人並不想進研究室。 | |||||
如要講究,VSFAQ應為VSCFAQ,見:https://vscfaq.exchristian.hk 不瞅不睬地口誅筆伐,我在104樓及106樓已舉了例子闡述,現在我再示範一次吧:「你如此低智慧,實在永遠無法明白我所說的。不懂的人永遠不懂,尤其係信咗教,智商一般比較低,我見怪不怪。」這就可就論點上不瞅不睬,同時又可就口誅筆伐地進行人身攻擊了。至於這算不算是一種溝通,看你的定義吧,可以是亦可以不是,沒有所謂。 「刀 - 聖經」的類比,我已多番舉例子說明,陳版友也作出了恰當示範,你要無視和不習慣我也沒法子。 我的意思沒說排除性詞語不可使用,而是人生苦短,跟你解釋「ABC的意思是否指XYZ或UWF?」也太累和沒有趣味,為你的rephrase而排除了一切其他可能性亦消耗腦力,因此我至今都不回應,如你我就「判斷/論斷」定義有所不同,也隨便吧。 | |||||
必然就是必然,在那一個字典中有解是有例外的?有例外的又是不是真理?討論來干嗎?抽生如果唔清楚本人"必然"意何所指,要不查字典,要不問本人,何需託這託那不答?夫不見"我們一般用語,當然找最客觀、最常用的解釋"。 本人不過表逹一句#1立論不穩而已,信徒自視尊貴不能答題不太可取,但論以太7:6則教人摸不著頭腦。透過深入刺剖文字及邏輯中的含意嚴格檢驗一下立論。本人當然明白抽兄為何作此#1感想,但求抽兄清晰闡述自己意見,亦無想過否定抽兄感受。不過討論過程倒使本人見盡抽兄態度而已,此等世間不干己的閒事倒其實事無不可對人談,抽兄不談這不談那,不過教在下覺得,抽兄認為按本人思路解下去就會出現本人想要,和抽兄不同的答案而迴避,故亦不使本人覺得抽兄尋求探討真理的心如何強烈。一切都是定義問題嗎?定海神針的變招。 | |||||
其實你問我「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中分辨了你(或其他被分辨者)的]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呢句外星文係咩意思黎架?我真係睇唔明,所以答唔到。依家傾傾下,我反而有興趣想知道: 你用分辨,唔用聖經中用語判斷/論斷,有咩特別意思? 信徒的行為,係指該信徒既所有行為,還是與判斷/論斷我相關的行為?如是後者,邊個可以判別呢個行為是否跟判斷/論斷我相關?係我自己還是該信徒?為何你會這樣認為? 這類信徒的行為,係咪必須先係我知情並記得,還是包括我被判斷/論斷卻不知情/忘記? 我對這類信徒的歸納,又係咪過去、現在、未來也包括? 咩係純理性的分辨?純理性的分辨以外還有什麼其他可能性? 行動包括了什麼,又不包括什麼? 你前半句用「行為」,最後用「行動」,兩者有何分別?有咩特別意思? 其實討論真理就一定要用外星文嗎?被信徒奉為真理的聖經,如果成本都係法律用語、外星語言,係會多啲人信定係少咗呢? | |||||
你用分辨,唔用聖經中用語判斷/論斷,有咩特別意思? 就正正因為"分辨"同"判斷/論斷"唔同。 用英文解釋方便啲,之前因為怕抽兄又話咩翻譯加多一層不確定,夾埋英文解釋如下。 太7:1 Judge not 的 Judge κρίνω G2919 Properly to distinguish, that is, decide (mentally or judicially); by implication to try, condemn, punish: - avenge, conclude, condemn, damn, decree, determine, esteem, judge, go to (sue at the) law, ordain, call in question, sentence to, think. 抽取兩個最大元素如下,並清晰分開 Judge = distinguish + punish action 所以我早將概念闡述為"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亦問抽兄是否只存在 distinguish + punish action,不存在單純distinguish 判斷/論斷等詞當然也可以解作單純distinguish,但為了在討論中消歧義,我刻意不用該詞。從中文字義及用法來說,單字"裁""斷""判"等均可被聯想包含punish action,是故就避開,而選用"分辨",亦故意不使用英文 discern / distinguish 避免把翻譯問題帶進來複雜化問題,此乃小生咬文嚼字。不然小生說到包含審判的論斷,不包含審判的論斷,更可教眾人一頭霧水。 信徒的行為,係指該信徒既所有行為,還是與判斷/論斷我相關的行為?如是後者,邊個可以判別呢個行為是否跟判斷/論斷我相關?係我自己還是該信徒?為何你會這樣認為? 當然是應用在當下正討論題目的語境,當然不會指所有的行為,為什麼會想得這般複雜?問題的後續包含了"親身經歷""你如何得知?"當然是正在問抽兄所判別了的。問客觀判別了的、信徒判別了的於討論幫助不大。若是問信徒判別了的,又抽兄同意了便可繼續討論,若是抽兄不同意的,又回到"抽兄所判別了的",何需行此迂迴之路去問以推進討論? 這類信徒的行為,係咪必須先係我知情並記得,還是包括我被判斷/論斷卻不知情/忘記? 正正就是知識論中"如何得知"的問題。抽兄忘記了的,不是討論沒用,是問你也沒用,所以暫不論。得知的途徑可以包括被對待過"punish action",但有沒有其他的得知方法?又可否得知沒有"punish action"的"discern"。基本我就結論存在純理性的分辨,而若抽兄如假設它不存在,就是抽兄的思考盲點。 我對這類信徒的歸納,又係咪過去、現在、未來也包括? 好,抽兄已到逹知識論中能分析"歸納是否真理"這題目的水平了。 咩係純理性的分辨?純理性的分辨以外還有什麼其他可能性? 單純消歧義用,"純理性的分辨"也可簡為"分辨",其對正為正在討論的"刑罰性質的行動" 行動包括了什麼,又不包括什麼? 這個開始牽涉到香港最近流行單純言論是否能入罪的問題,亦牽涉9.1.2.1問題的反面"事實/確立之結論,能否構成誹謗或辱罵。當然"一般用語,當然找最客觀、最常用的解釋",抽兄怕大家有誤會,不妨在討論時提出闡釋請求。 你前半句用「行為」,最後用「行動」,兩者有何分別?有咩特別意思? 無分別,行文而已 中文並非外星文,本人但求精準詳盡一點故咬文嚼字,抽兄沒空太花時間便先知會一下慢慢再回,不急,小生自有玩樂處。聖經可以解釋得很深入,信耶穌得救的條件卻很簡單,不需有理解小生胡吹的智力,這個抽兄不用為眾生擔心。 | |||||
屁眼教主吹自己是”真理”, 鬼徒亦交口稱是。爺爺就想問,這些話是”真理”嗎?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10:34 「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馬太》15:13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14:26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路加》19:27 「信他(耶穌)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翰》3:18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12:25 「你們(教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翰》20:23 | |||||
見到你話: 1. "純理性的分辨"也可簡為"分辨" 2. Judge = distinguish + punish action(中譯:判斷/論斷 = 分辨 + 刑罰性質的行為) 3. 行為 = 行動 咁你呢句:「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中分辨了你(或其他被分辨者)的]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 即可簡化為:「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中分辨了你(或其他被分辨者)的]信徒的行為必然是判斷/論斷"」 按你在2的定義,分辨不等於判斷/論斷,所以其實整句你無須問我,亦無須我回答,你自己都早已知道答案並非「必然是」。 咁你問呢句既意義又係乜呢?對呢個討論有咩幫助?架床疊屋式將文字翻來覆去的提問,其實你係咪想我睇唔明之下求其亂答/答錯問題之後等你有位入我呢? | |||||
回覆 151# 抽刀斷水 正如抽兄所謂,該句是為設問句,是一有預設答案的提問,借此映照抽兄的錯誤假設。 抽兄若是不同意"自己有該錯誤假設",可以以如下方式梳理自己的文字。 1. 自己並未假設 (再指出自己的其他論點無需建基該假設), 或 2. 假設無錯誤 但我並未見抽兄嘗以此方向推進討論,本人唯有自行結論,抽兄該錯誤假設導致了自己後面的一系列結論/論述。 | |||||
哦,原來係咁,如果我用字精準一些,「為何教徒仍要判斷人?」這句問句就應寫為「為何一些教徒仍要判斷人?」或「為何一些教徒仍要在某些情況之下判斷人?」或「為何有教徒仍要久不久就判斷人?」,係咪好啲?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沒有強調係「全部」、「所有」,一般就真係唔係指「全部」、「所有」。如果我話:「為何中國人這麼喜歡吃飯?」按jimmy版友的思路,就會投訴「有些中國人吃麵條吃餃子不喜歡吃飯的!根本所有中國人並非必然喜歡吃飯」,跟住又整一句「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中會吃東西的中國人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吃東西加上吃飯的行動"」畀我歎下,然後仲怪我做咩唔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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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抽兄開始用字精準,就可以討論一下啦。 由於單憑"有"字無法判斷多少,佔比,就fuzzy好多了,例如"為何有香港人去台灣殺人","為何有官員剛愎自用"等問題,也有同樣的模糊性。 故此,占對問題表示"不知道答案",由於未確立為普遍現象,亦暫未有興趣深究。 但,依舊不明白太7:1跟這問題的關係有多大。 個人不排除多中國人喜吃米飯,但亦不會宣此言,若為「為何中國人這麼習慣吃[米]飯?」就認為這個問題準確一點。 | |||||
你咁做人會唔會好辛苦架?如果現實生活你都係咁,應該都會幾寂寞。 | |||||
都不是第一次用這比喻了。 你的演繹, 有點似把上邊的機艙指引扭曲了, 說:「有事時自己顧自己」 把「然後才去幫身邊的人」抺去。 「瑪竇福音7:1-2 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你亦是只要頭斬去尾的亂解。 只看:「不要判斷人」 耶穌這指引後半部是:「只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對自己眼中的大樑竟不理會呢?」 意思是不要有口話人人, 無口話自己。 要批評判斷人之前, 先判斷自己。 意思不是不能判斷人。 再簡單比喻, 呢到個旁觀者成日話人唔識字 , 返去讀幼稚園時, 係咪每次發帖前都會細心睇下佢自己有無寫錯字, 俾人笑番轉頭咁呢?? | |||||
人地講一句:「自古有云:……」你就話好模糊唔夠精準:「古」即是幾多年前咩年代?「有」佔百分比幾多?「云」既普遍性如何量度?…… 為何你又會同他一起「辛苦」呢? 題目已改為: | |||||
屁眼教主一下便話自己有判罪權, 唔信佢, 唔捧佢"做王"就要死, 牠可有先判斷自己? | |||||
又有錯字嘞, 唔識就係唔識, 無謂講東講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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