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才是生活中一切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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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08/02/bno.html | |||||
大陆的中国国民只能拥有一个国籍 | |||||
殖民統治的澳門,在殖民統治期間出生的華人更是擁有葡萄牙國籍! 現在越來越多BN(O)人肉測試報告,證明持BN(O)進入英國境內,在機場海關櫃位,職員是會要求港人排歐盟國家(EU)那條隊,而非排Non-EU那一條隊,在其他歐盟國家如:葡萄牙、法國等地也如是,因為有一些熱心人士透過電郵去聯絡歐盟國家有關BN(O)的問題,北歐四國冰島、瑞典、丹麥、芬蘭是承認BN(O)等同英國國民,是可以去當場定居,這一切足證<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是與港人有關!!! 而BN(O)持有人只要在英國居住半年,便能擁有投票權等公民權利!!! 不過,現在香港已經回歸中國11年多,「恐共一族」已經在97年前移民其他地方,部份更選擇回流香港! 縱使如此,由英國政府發出BN(O)護照的港人擁有英國籍,卻沒有居英權,簡直是荒謬,英國只會繼續成為全世界笑柄! | |||||
但是你們選擇入籍其他國家, 便能自動放棄中國籍!!! 香港人卻不能, 要親自到入境處取消中國籍!!! 程序上多一重功夫呢 | |||||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189.223.x 於 2008-12-10 19:10 發表 ThANKs | |||||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189.223.x 於 2008-12-10 19:48 發表 ThANKs again for very useful information | |||||
不過中國這法例其實已經很久沒有實行。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189.223.x 於 2008-12-10 19:48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5754&ptid=2910] EU跟英國之間的EU國民表述,一向有分歧,這一點不用Treaty of Lisbon都一直如此。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189.223.x 於 2008-12-10 19:48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5754&ptid=2910] 人肉測試的結果是跟一般外國人一樣的七年。 | |||||
也一直实行的 前段时间闹的很凶的巩俐加入新加坡籍的事情 不就是这个原因啊 哎。。。中国很多艺人都是。。。一出名马上换国籍。。 你换就换呗 还美曰其名:为了可以宣扬中国人的艺术。。。 要宣扬也不用加入国籍去宣扬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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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才看到這個帖,真是大意。因為生活忙碌,沒時間著眼於一些人的帖。 算了。 不知何方神聖的人,我無意去說什麼。不過作為基督徒而去作出人身攻擊,就是問題了。 似乎身為基督徒的某人,忘了聖經怎樣教自己!!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路6:41 ps!!因為那人是基督徒吧?所以看到了我的刺,而自己沒有梁木,因為我不是基督徒ma!!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羅2:1 ps!!是嗎?感謝論斷我的人!!大家一起「病」,我是不會介意的!!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麼?」羅2:3 ps!!神真是偉大(這一刻)!!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 」林前4:3~5 ps!!就連paul都這樣謙虛,可是有人卻來說我有病!!不要說似神,就連人也不如。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4:12 ps!!對了....到底論斷人的是誰呢?是醫生嗎?怎知道我有病的?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馬可12:28~31 ps!!我在這裡很感受到基基是如何「愛人如己」。 最後的反思: 聖經不是教你要溫柔忍耐去將自己心中的盼望講出來嗎?你有嗎? 聖經不是教人回應別人的說話時要和和氣氣嗎?你有嗎? 耶穌這樣教你說話?聖經這樣教你的嗎? [ 本帖最後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2-12 03:04 編輯 ] | |||||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102.129.x 於 2008-12-7 23:24 發表 原帖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2-11 04:06 發表 他 應該 是 那一個 `````為神瘋狂的基督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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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也是一样的 是中国只承认你有一个国籍 你可以有其他国籍,但是同时你必须放弃中国国籍 你可以入日籍美籍加籍英籍等等 可是必须放弃中国籍 | |||||
不是,內地的確是有成文的單一國藉法例 但是90年代以降似乎從來沒有人執行。 | |||||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189.223.x 於 2008-12-10 19:48 發表 咁有咩問題呢,放棄自己既國籍等於放棄自己既國家 咁多幾個步驟可以令你諗清楚 你真係咁唔願意做中國人?? 你真係愧對中國人呀你,取消中國籍咁大件事都唔諗住親身去搞 | |||||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189.223.x 於 2008-12-5 18:42 發表 以我所知, 牧師不只有「人工」, 還有其他的福利和津貼; 什麼子女教育津貼、房屋津貼...... 加埋哩d他們的收入可以好可觀。 有牧師更因有這福利, 而將子女轉送到國際學校唸書, 學費全數由教會支付。 當然,有些牧師收入可以很少, 但有的真是不扉呀! | |||||
只是對著空氣說話而已! 除你們怎樣說吧! 唔好咁講, 只是大家的核心信念不同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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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彩朱古力 於 2008-12-12 02:39 發表 ThANKs for ' the info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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