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讀過艾賽尼派的平安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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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就唔使睇行為, 上邊(#85, #87) 一早批咗: 咁係咪單憑個信字, 打家劫舍, 姦淫虜掠都可稱義 | |||||
你有咩? 你就係講唔出啵 | |||||
你天主教要匪共幫你背書,很好。你用嘴唇敬拜上帝,心遠離衪吧。 第六章我解埋啦,你大話仲有幾多?中共幫你背完書唔夠,精神病嘅幫你背完書唔夠,仲要靠講大話,我係你我揾舊豆腐撞死算。 堂堂一個羅馬天主教,面對羅馬書3,4章只能絕口不提,靠中共,靠精神病的,靠大話。其實你會唔會辱沒左天主教?不如你唔好睇自己咁大以為你係天主教嘅代表,揾多一兩個天主教徒出黎撐你啦,一係助長吓聲勢,一係睇真啲係咪多數天主教徒都係你咁諗吖嘛。 | |||||
盲公,#123嘅2~5點咪講晒,全部係雅各書解出黎。 你攖唔到其鋒就去收皮啦。 | |||||
當然啦,上帝自然會追究佢嘅罪㗎。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經上記著說的你沒有讀過嗎? 如果唔係,你啲教皇依諾增爵三世接收打劫康士坦丁堡嘅戰利品、尤利烏斯二世強吞博洛尼亞及佩魯賈嘅財產、歷山六世以詔書沒收意大利多個家族的財產、與兒子合謀誘騙殺害奧爾西尼家族,呢啲點樣得救?靠告解定靠總統刑事豁免權? | |||||
你都唔識天主教既就唔好亂講啵。 天主教教理第1987條清楚講了救恩, 成義是賜給的。不是由好行為而得。 用了羅馬書3章, 6章。 從來也没有一條教理說救恩是人用好行為賺取的。 同時也叫信徒讀埋雅各書: 教理第1812條 是全面的教導, 不是關我叉事片面教義。 | |||||
你就話教理話成義藉著聖洗聖事而賜給, 1. 聖經3:22就話明"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聖洗喺邊?聖事喺邊?你嘅教理同聖經唔同嘅? 2. 既然你嘅教理又冇提及好行為,咁你關於好行為嘅教導又係邊條教理黎? 3. 你嘅意思,即係有左聖洗聖事就可以打家劫舍,姦淫虜掠? 4. 稱義同成義又有咩分別定一樣?你好鍾意混淆㗎喎,今日係咪又打算混淆? 5. 咩叫缺德不成為基督身上生活的肢體啫?咁隠晦做乜,失去救恩咪失去救恩,唔得救咪唔得救,講咁多做乜啫?係咪冇好行為打家劫舍姦淫虜掠就唔得救啫? 6. 咁如果不成為基督身上生活的肢體都係得救,即係冇好行為打家劫舍姦淫虜掠都得救啦,你嘈乜? 7. 咁如果不成為基督身上生活的肢體就唔得救,信德會因為犯罪冇行為而失去,失去信德就失去恩竉就失去救恩,即係靠好行為得救囉。詭辯乜野"没有一條教理說救恩是人用好行為賺取的"?要駁,要拗,唔緊要,搵來一啲醒一點的論點好嗎?你都唔識天主教既就唔好亂講啵。 8. 到底係賜給嘅定賺取嘅啫?既是賜給,既是白白,又點解係要有好行為?要有好行為咪唔係白白囉。既有皇上賜俾你嘅禮服就去著啦,係要攞住自己件烏烏搲搲嘅"好行為",拒絕白白的恩典做乜? 你一日到黑同我吹咩天主教睇全面,睇多啲,係冇用㗎。羅馬書3,4章係講因信稱義吖嘛,我俾左機會你反對啦,你自己承認冇反對㗎,你宜家攞其他聖經章節出黎反對佢,即係你反對聖經認為聖經有矛盾啦!我從來冇反對第6章,我係話你解錯第6章,第六章明明就講成聖,係你自己夾硬扭曲做稱義之嘛。我從來冇反對第2章,我係話你解錯第2章,第2章明明就講"全守律法係另外一條稱義之路",你就夾硬扭曲做"所有稱義之路都包括守律法"。 你要講得過我,你一係就指出第3 4 章唔係講因信稱義,一係就指出我曲解第2章,一係就指出我曲解第6章,你嘅解法啱我嘅解法錯,一係你就直接承認你認為羅馬書第3,4章本身係錯,佢講乜你都唔理。你任何一樣都做唔到,只係覆述自己立場,就冇資格喺我面前講咩你有道理。 | |||||
乜關我叉事教係唔使「洗」架咩, 一信就夠? 浸信會唔止洗, 重強調要「浸」啵, 不浸不算數咁。 平安福音會都唔理建築安全, 係二樓裝個大浸缸。唔冧樓算執到喇 | |||||
炒嚟炒去都係嗰款冷飯啵 | |||||
你一日到黑同我吹咩天主教睇全面,睇多啲,係冇用㗎。羅馬書3,4章係講因信稱義吖嘛,我俾左機會你反對啦,你自己承認冇反對㗎,你宜家攞其他聖經章節出黎反對佢,即係你反對聖經認為聖經有矛盾啦!我從來冇反對第6章,我係話你解錯第6章,第六章明明就講成聖,係你自己夾硬扭曲做稱義之嘛。我從來冇反對第2章,我係話你解錯第2章,第2章明明就講"全守律法係另外一條稱義之路",你就夾硬扭曲做"所有稱義之路都包括守律法"。 「哈佛」又批得你幾岩, 你寫野真係亂78糟 唔知你想翕乜, 無以回應 | |||||
他還是只要上文,不要下文, 徒25:8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 那麼我也信耶穌,穿耶和華送的禮服,我不能得救,就為你是問嘍! | |||||
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 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 保羅說:我站在該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該撒。 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就說:你既上告於該撒,可以往該撒那裡去。 | |||||
我又不厭其煩咁提下你係點解錯經。 何謂成義? 「成義」今日「關我叉事」既教會多演繹為「獲得救的人」。。 羅馬書:Chapter 4 3因為經上說:「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 (你就拎呢句嚟「因信稱義」)) 「義」,righteous, 由希伯來文 tsadik Strong#3477而來. 希伯來文是指那些願意為信仰而作出一些行為(獻祭, 守齋, 守律法, 做好事, 殉道)的人。 英文版亦譯成了是一種 an act of righteousness (行為)。 所以, 是否應解作為「因為信主, 所以照主的吩咐而生活」? 諾厄, 亞巴郎..在經中稱義人, 因為當時他生活方式, 因信上主, 與其他人不一樣。 | |||||
肯「穿耶和華的禮服」已經是好行為的表現。 「穿耶和華的禮服」正是過聖潔的生活。符合「信」+「好行為」。天國歡迎你。 路加福音中, 没有禮服來婚宴才被踢出門外。 | |||||
沒有呀,他說禮服是白白送的,無關行為,可以得救! 我都要相信他了呢! | |||||
他在那一亂七八糟的帖這樣說過?? | |||||
耶和華不會侍候你穿禮服罷。 有禮服, 要穿上, 還是你自己來。 | |||||
回覆 beebeechan 這裡,基督教講話不算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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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啲神學觀點幾百年來都釐到好清架勒 你呢啲用家, 只係楝牌子咁。 你認為邊個牌子好啲自己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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