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教會姊妹的愛情缺乏關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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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閱胡志偉牧師在2010年6月根據「2009香港教會普查」而撰寫的〈香港教會的「四中」現象〉,得益不少。「四中」現象是指目前香港教會是經濟「中產」、周期「中年」、「中女」居多、景況「中興」。其中「中女」的部分,提到單身女信徒日多的情況,筆者認為除了是整體社會的現象外,也涉及「教會有沒有好好照顧女信徒的感情生活?」這個關乎女信徒終身幸福的問題。 不可同負一軛與獨身恩賜 常常聽到香港不少教會內有「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說法,要求教徒不要跟非基督徒相戀、結婚。然而,教會可有想過,這簡單的一句,對教會的女信徒構成多大傷害? 教會內處於適婚年齡而又獨身的教徒,長期女多男少,而且有惡化趨勢。有關情況近年日益受到關注,也因而多了「男性事工」的宣教活動,希望吸引更多男性信徒。可是,從新近的普查和胡牧師的分析,「男性事工」看來成效不彰。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似乎還找不到解決方法,女多男少應會持續。在這環境下,單身女信徒要在教會中找到另一半,已越來越困難。另一方面,女信徒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非基督徒男性的機會則越來越多。教會主事人大多希望甚至要求信徒的對象是基督徒,如果女信徒遇到一個非基督徒男性,彼此又是神女有心襄王有夢,怎麼辦? 辦法不外乎兩個:一是要堅守「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人為教條,要對方信教,否則忍痛分手;二是繼續與「不信主的他」在一起,堅守信仰的同時,亦不勉強對方信教,但希望對方會有相信的一天。第一個做法會很痛苦,第二個做法則極可能要面對教會中「要求分手」的群眾壓力和內心的屬靈掙扎。兩個做法,都是一個「難」字。當然,在教會的教導和自我的屬靈要求下,堅持「非教徒勿近」的女信徒大有人在。但是,以目前的狀況,這類女信徒經年累月地等待可以同負一軛的真命天子,年華漸長,永遠獨身的機會就會與年紀成正比。於是,近年多了聽到「獨身是神的恩賜」這個說法,儼然成為「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這個人為教條的附加心理安慰。 基督徒是人,人需要戀愛 或者有人會說:「教會的女信徒是現代女性,自己一個人也可以生活得很好,不會介意獨身。」這沒錯,在現代社會,女性沒有戀愛也一樣可以好好生活。不過,人是有感情的、需要愛情的,基督徒是正常的普通人,大多會嚮往和異性的戀愛。教會的主事人無力檢討和改善現時的宣教方式難以吸引男性信教的問題,可說是牧養上的失誤,但卻用「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作戀愛枷鎖套在女信徒身上,這對上帝的女兒們,又是否公平? 那人獨居不好 耶和華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於是就取了亞當一根肋骨,為亞當造了夏娃。耶和華只是讓亞當夏娃骨肉相連,卻從沒有說:「這個人獨身是我的恩賜。」後來亞當夏娃得罪了神,神也只是趕他們出伊甸園,沒有要他們分開。由此可見,神樂見自己的兒女配對成為佳偶,即使犯罪,也沒有施壓要兒女分離。為何香港仍有那麼多教會主事人,在人為地製造教會「陰盛陽衰」的同時,只顧曲解神的僕人保羅的「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及「獨身是神的恩賜」,卻無視神親口所說的「那人獨居不好」呢? 上帝造人之餘,還會充分照顧人的愛情生活,自稱為「神的僕人」的教會主事人,難道沒有責任為一眾女信徒的終身幸福着想嗎?滿口是「愛」的教會,可以繼續漠視教會姊妹的愛情嗎? 作者 青峰 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2/08/18/17903 | |||||
存在以下幾個並行的情況。 1.聖經有許許多多不同的吩咐。 2.教牧總是勸勉信徒遵行聖經的吩咐,因為 2a.一般信徒和教牧都認為遵行聖經的吩咐會討神的喜悅 2b.一般信徒和教牧都認為遵行聖經的吩咐是對自己有益的,有的為實質,有的為屬靈 3.一般信徒都不認為自己「能完全遵行或完全遵行了」聖經的吩咐。一般信徒也沒有完全遵行了聖經的吩咐。 4.不論一個信徒是否完全遵行聖經的吩咐,聖經也說只要持守了基礎救恩,就不影響信徒得救與否 5.聖經說,每人都向神交自己的帳,若看見別人行惡,只要勸勉了,責任就不再在自己身上,反之罪就歸自己,各人只能為自己所能負責的去負責。聖經說,(勸勉後)各人不為別人的行為負責,如彼得向耶穌問及約翰去向的例子。 6.聖經說,教會領袖沒權轄管群羊,只能作眾信徒的榜樣。 聖經吩咐人不要說謊,教會也教訓人也勸勉人這樣,同樣為在商界打滾的基督徒製造不少頭痛、考驗、甚至失掉糊口。 也一樣有很多基督徒沒遵守這種吩咐,免卻遵行聖經吩咐的考驗,就自己承受心裡的責難,自己向神交自己的帳。 眾信徒也是這樣負自己的責。 聖經吩咐人不要顧念自己吃甚麼穿甚麼,拿有餘的賙濟窮人,教會也教訓人也勸勉人這樣,同樣為購物慾強的基督徒製造不少頭痛、考驗。 也一樣有很多基督徒沒遵守這種吩咐,免卻遵行聖經吩咐的考驗,就自己承受心裡的責難,自己向神交自己的帳。 眾信徒也是這樣負自己的責。 聖經吩咐人不可不認主,教會也教訓人也勸勉人這樣,同樣為在險峻環境下的基督徒製造生命危險。 也一樣有很多基督徒沒遵守這種吩咐,免卻遵行聖經吩咐的考驗,就自己承受心裡的責難,自己向神交自己的帳。 眾信徒也是這樣負自己的責。 聖經的吩咐使人在地上蒙受損失,不是甚麼新鮮事物,聖經也沒有說過,自己主要為的是照顧人今生的需要。 聖經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聖經也說「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聖經早說,跟從耶穌是有代價的,要跟從耶穌,又要不付代價?這是沒有承擔、沒有考量的表現,是消費者以自我為中心滿足自己的概念,我不稱讚。 要付代價,姊妹的愛情慾是一個表現,基督徒的生命安危是一個表現,基督徒的購物慾是一個表現,基督徒的前途、榮華富貴是一個表現。 為何單單排斥其中一個?要不全部排斥,要不照單全收。聖經沒說過教導可以收一半不收一半。 按照聖經的吩咐,任何人勸勉人「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沒有錯。 按照聖經的吩咐,任何人去審判別人不遵從「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同時也是在審判自己不遵從其他聖經的吩咐,該審判行為是不對的,本身就有違聖經的吩咐。 真正明白聖經的基督徒同時持守這兩個原則去進行勸勉。 越過了這兩個原則的基督徒?不干我的事,聖經也沒有吩咐他這樣行,他自己向神交自己的帳。 獨身恩賜,聖經是有這教導的,任何信徒拿這教導教訓別人,安慰自己,只要沒解錯聖經,就沒有錯。 解錯了聖經?不知情地解錯了聖經?知情地解錯了聖經?他自己向神交自己的帳。 基督教就只是這樣的。 聖經說:上帝造人之餘,還會充分照顧人的愛情生活? 現實是:上帝造人之餘,有充分照顧每個人的物質生活嗎?有永遠照顧人的物質生活嗎? 聖經只是說:上帝只照顧人需用的;不需用的,神可能照顧,也未必照顧。亞當夏娃需要男女的愛情,上帝照顧了,別人有沒有這需要?是不是每人都有這需要?聖經沒明確講過,我無從推敲。 你先計算代價(這不單指得救有關的,也指討神喜悅有關的),再決定自己要不要信。 這樣令你不想信基督教?令你對基督教印象變差?不干我的事,實情如此。 基督教是要告訴你實情。 基督教無意用市場手法遊說你信。 告訴你,我所知道的實情,你信不信,是你的決定,也與我無關,我也不負責。 | |||||
返去你個教會說教把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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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你要躲在這裡來反基。。。有點在沖涼房開個唱咁囉。 | |||||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林後6:14】 何謂信?何謂不信?只要看清楚下半句經文,我們就知道保羅是叫那些人不要與行為不義、生活在黑暗中的人相交,什麽人才算行在黑暗裏?當然是放縱肉體和眼目情慾的那些人,就如亂搞男女關係、嫉妒、紛爭、說讒言、造謠生事等等。 若一個基督徒所做的都是主不容許的事,他/她算是基督徒嗎?我們能與這種“基督徒”來往嗎?相反,一個無論言行都符合聖經教導的人,我們怎麽知道他/她後來不會因著我們的緣故跟從神? | |||||
亞媽教仔都會叮囑個仔在學校唔好群埋班食煙仔,啪毒講粗口,睇鹹書既同學仔哩 | |||||
教會果然持續在妖魔化不信神的人! | |||||
這樣只看清下半句不夠全面吧,為甚麼不多看一節?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按你的邏輯,豈不是說保羅叫我們不與魔鬼相交?又叫我們不與不信主的相交?那怎傳福音? 明顯,負軛是指某種特定的相交。 並且,神叫我們不與行為不義的相交?若是如此,那怎傳福音?聖經是叫我們 猶大書:22 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 猶大書:23 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 你當厭惡的是罪行,不是罪人。不相交不是不接觸,是不相苟,還要嘗試挽回。 | |||||
唔信神既人,只要將罪美化了,便覺得跟本唔需要神,如: 墮胎只是家庭計劃,更專心照顧老大, 同性戀是自豪的, 叫雞是為了減少社會強姦罪案, 濫交一夜情是體驗自由,享受性, 濫伐樹林,浪費資源是促進社會繁榮,改善民生。。。。 那就無罪人囉,無妖,唔需要神,個個都可以成聖了。 | |||||
但信耶穌耶和華邪靈真身其實就是撒旦的異界魔王的基督徒,以及同是耶和華宗教的信徒,甚至會把連不信神的人如此低標準也不能接受的真真正正會害人害己或損人利己的嚴重罪行淡化、合理化、求情,只要對耶毒有利益。例如戀童僻、販毒、亂倫、非禮、強姦、謀殺、殘殺、虐殺、走私(如賴昌星)……(見n-1)可是,基督徒偏偏就要死都歧視與他們無仇無怨亦無過犯的弱勢社群和不同的人以及不幸遭遇者,如同性戀愛者、墮胎者特別是被強姦的墮胎者、做愛用套者、不同宗教信仰者、一夜情、邊緣科學……為人類社會帶來無止盡的歧視、災難、仇恨和痛苦,可算堪稱為魔王之爪牙,史上最曉假裝成光明天使的邪惡毒蛇,人類中的渣滓。 | |||||
至於林後6:14,15這兩句經文,容我與你分享一點領受。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這裡用了排比的修辭手法,目的是強調一件事,就是不要與罪人相交,但這裏所指的罪人,不是指那些非基督徒,而是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如提後三章所寫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那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的、正是這等人.這些婦女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慾引誘.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1-7】 保羅叫提摩太躲開的是那些有敬虔外貌卻實際不是的人,這些人不是教外的人,而是基督徒,若身邊的基督徒是享受罪中之樂的人,我們要憐憫他們,但卻不能與他們相交,為甚麽?我想就是怕我們學了他們那些不合神心意的行爲,若我們與那些行神眼中看為惡的基督徒一起, 雖然剛開始會覺得不妥,但日子久了,就可能對那罪麻木,甚至自己也會參與其中,所以,最好不要與這種徒有基督徒之名卻無基督徒之實的人來往。 但當然,如果我們發現身邊的基督徒朋友做出得罪神的事,我們不要馬上遠離他,而是應本著愛心說誠實話勸誡他們,但若屢勸不改,我想我們就要遠離他,目的是希望他知道他做錯了,並且不住的為他禱告,求神帶領他悔改,對嗎? 甚麽是神看為惡的事?除了提後這幾句經文,也可參考羅1:29-32。 | |||||
我明白你希望帶出「行為差的基督徒如何處理」這個題目,不過我還是認為林後6:14~15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題目確實是論不信的人。 相配,不是論你的一行為,乃是指向人的本質。 負一軛,亦非一般相交。負一軛時,一牛向左,另一牛必須緊隨,亦不得不除,否則要不是會把軛破壞掉,要不重傷另一頭牛。負軛實在指向深度而互相牽制、綑綁的交往。或許除婚姻外,尚有結拜兄弟、賣身契等交往方式符合這些條件,但婚姻,確實是已經符合了這個條件,故此實在「不應相配」。 誠然,我明白姊妹在教會中擇偶困難(弟兄諸如小生般大都不是甚麼有吸引力的對象,數目亦稀少),但我認為應該承認,這是聖經的教導。 話說回來,甚麼時間開始基督徒要守所有教導才能得救?各人還是自己交自己的帳吧,神所給人的試驗,不會到不能承受的程度,更大不過所給的恩典。Php 3:16 然而,我們到了什麼地步,就當照著什麼地步行。 1Co 3: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Mar 12:43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Joh 2: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Joh 2:25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 |||||
我會努力讓人看清楚教會才是真正的妖魔。 | |||||
感謝基督宗教一直以來對人類與「性」有關的行為的關心;人類沒有性早就絕種喇。 | |||||
我希望你們會記得,我們也並非無後,尤其是現今世代。 | |||||
你又錯解哩 天主係十分鼓勵人去扑野, 子孫充滿大地, 不過, 十分反對人亂扑人... | |||||
咩叫亂? | |||||
即係你捉住抽嫂, 生二, 三十個仔女都無問題 你扑完Mary,又去扑 Lucy, 跟住又俾篤 Miki...明天又玩 Nancy....咁就係行淫, 咁樣去充滿大地唔係天主既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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