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酒井說話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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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拍過拖,曾經真心愛過一個人,為一個人真心付出,而又因為某D原因而分開,失過幾次戀,曾經傷得好重,甚至因而諗過自殺,但係之後又可以重新上路,再戀愛,再失戀........就有資格做愛情版o既版主。 或者,簡單D講句,寫得出[不要恨,只要愛]呢類文章,就可以做愛情版o既版主。或者你都得架。 [ 本帖最後由 酒井明 於 2007-10-7 19:04 編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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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小豬丁 於 2007-10-7 22:06 編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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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7-10-7 19:00 發表 你既定義好大爭議空間 如果該版主在這些條件上還在拍拖, 而且可以拖女出教 我覺得實至名歸 但如果此人到依家都仲未有拖拍, 咁呢個版應該改改名 叫毒男版適合d... 不過點都好, 因為失戀就叫生叫死的人, 我覺得死了比較適合~ 因為我想不了出有其他用處 [ 本帖最後由 Step.King 於 2007-10-7 23:47 編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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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ep.King 於 2007-10-7 23:32 發表 其實愛情版主,唔係應該要教導人地積極思想咩,失戀就叫生叫死,仲點做愛情版主呀,咪一樣教導人地死 | |||||
但看來不算數,那又沒什麼了。 ————— 總括來說就是該版主必須是幼稚之人,難怪沙文推三推四不上任。上一任的史仔又突然不幹。難道是發現此奇怪要求? ———— 想想吧 游泳版主必須要曾經試過游泳,必須曾遇溺,最好多次遇溺,要有差點淹死。 還要淹不死後再游泳,再遇溺。 淹不死後還要去作文自我陶醉,而不是去請教成功人仕的秘訣(拖人出教又好,一拖二又好,普普通通拍拖又好,美滿家庭又好)…… 某程度上,在岸上明白欺山莫欺水的人也比不停地游泳、遇溺的人明智,因陸上也有家人、朋友,有好多別的風光比游泳重要。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10-8 01:23 編輯 ] | |||||
兄台, 行不改名, 有事討論何不現真身出來更見暢快? 若是路過此地, 亦可偶以品茗一聚 ~ to dye~ 本少爺對耶教從不手軟 ~ [ 本帖最後由 Step.King 於 2007-10-8 01:42 編輯 ] | |||||
咩事呀? | |||||
咁如果酒井先生真的走了,版主之位是否該留空? ———— 但酒井先生說話看來不算數,那又沒什麼了。 ----------- For the other post, consider 丸尾末夫 in 櫻桃小丸子. See if you can get the humor. 「唔o岩,你黎做呀,笨?」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10-8 12:18 編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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