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職員狎14歲女教友候懲
二十五歲被告朱永釗,被控在去年八月某日於宣道會在秀茂坪曉麗苑的一間幼稚園內,首度非禮十四歲女事主X;另在去年九月二十一日的一天,在同一地點六度非禮X。 認有性沉溺問題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於去年底向宣道會辭職,他亦曾向社福機構尋求輔導,以解決性沉溺的心理問題,被告願意向X及她家人致歉,又指被告患扁桃腺炎將要動手術,並向法庭呈上由被告母親、繼父、女友及教友撰寫的求情信。裁判官先索閱被告的心理等報告,押後五月二十三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自一一年九月任職該教會的助理,負責日常行政工作,去年七月透過教會活動認識已返教會十年的X。去年八月某日被告首次犯案,於上址幼稚園內要求X將玻璃杯放回廚房,X從被告手上接杯後,感到左胸遭他輕輕擠壓了數下,但她未作投訴。 「胸襲」歷時二十秒 至翌月二十一日,X在幼稚園協助籌備崇拜活動及布置會場,被告趁她雙手舉高貼告示及釘壁報板時,多次靠近及揩摸X胸部;之後又用布遮掩下再次用手摸她胸,而每次「胸襲」歷時十至二十秒。 未幾,被告向X遞上盒裝檸檬茶時濺濕胸前衣服,藉詞帶她到廚房用濕紙巾抹身清潔,期間執着X的白色恤衫,並伸手入她衣內摸胸;又用手機向X影相時,繼而將手機伸進X衣內拍攝胸部。之後藉詢問X胸圍的問題時,乘機掀衣解開X的胸圍扣,並觸摸X的胸圍兩至三次。X事後感到不悅而告知同學,X母及教會後來亦知悉事件,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KTCC 2207/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