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基天天喊「耶穌愛你喔」,是不是努力在替約穌拉同志
美以美教派的一名神學家說,他已證實耶穌是同性戀。 澳洲學者發現耶穌是同性戀. http://blog.udn.com/acewang3005/4991449 2014/07/12 03:04 信基督教的依教義死後是沒夫婦關係的,全部都要當耶穌的新娘,而耶穌生前可是雙性戀者(身邊備有一妓女馬利亞與最愛的門徒) 知道這事實後還會再喊耶穌愛你嗎? 美以美教派的一名神學家說,他已證實耶穌是同性戀。 牧師堅寧茲(Theodore Jennings Junior)是芝加哥一所神學院的教授,他在新出版的《耶穌愛戀的人:新約中的同性戀故事》(The Man Jesus Loved: Homoerotic Narratives From the New Testament)一書中,以聖經裡的故事為例,證明耶穌為同性戀者。 堅寧茲寫道,約翰福音中提及的「耶穌喜愛的信徒」指的正是耶穌的同性戀人。他同時聲稱,被耶穌治癒的那位百夫長的僕人,其實是百夫長的男友,耶穌沒有譴責他們兩人的關係。 堅寧茲所任職的學校屬耶穌教聯合教會(United Church of Christ)所有,該教會面對同志的態度相當正面。他們的政策裡包含「熱烈歡迎」同志教友一項,不僅會任命同性戀者出任神職,同時還為家庭伴侶福證。不過堅寧茲自己所屬的美以美教派是反同志的。 神學家對於耶穌的性向問題已爭論了幾個世紀,這本書的出版可能掀起另一波討論熱潮。 ========== 澳洲學者發現耶穌是同性戀 一位澳大利亞研究者最近公佈了他的研究成果:耶穌是同性戀,而且在他的12個門徒中至少有3人也是同性戀。 羅倫·麥剋剋裡雷博士表示,通過耶穌手稿和部分聖經翻譯片斷的研究之後,他做出了上述一結論。在即將出版的一本書中,他試圖全新審視約翰福音來支持自己的 判斷。現居住在墨爾本的羅倫·麥剋剋裡雷畢業於昆士蘭大學,剛剛通過一篇研究同性戀精神的論文拿到了博士學位。 秘密的馬可,大意是--耶穌有著引發他的男性追隨者到「「天堂國度的奧秘」( 『mystery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的作法。但是,還特別地,克來門特堅持「秘密的馬可「不包括「**男性與**男性。「的措辭。他們到了伯大尼。那裡有一位婦人,她的弟弟死去了。她來到耶 穌面前,俯伏在地,說:「大衛的兒子,憐憫我!」她卻受到門徒的訓斥。耶穌惱了,並協同婦人進到墳墓所在的園子裡。墳墓裡立即傳出了一聲大叫。耶穌來到墓 前,將門口的石頭推開,進到少年人所在的地方,將他拉起,並握著他的手。少年人目不轉睛地看著他,愛他,並懇求耶穌陪伴他。走出墳墓之後,兩人進到少年人 的房子(他是一個富人)。六天之後,耶穌為他祝聖;晚上少年人除了一塊亞麻布之外,什麼都不穿,來到耶穌那裡。兩人整晚都在一起,耶穌教他天堂國度的奧 秘。最後他離開耶穌,到了約旦河的對岸。 10:35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約翰進前來……」; 10:46到了耶利哥,耶穌所愛的那個少年人的姐姐和他的母親並莎樂美正在那裡,但耶穌沒有會見她們。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 14:51 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14:52 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這兩節經文兩千年來叫聖經學者摸不著頭腦,到底誰是「赤身的少年人」呢?他為什麼要跟著耶穌?他為什麼是赤著身子?談完「秘密 的馬可福音「的」兩段丟失了的馬可福音經文」之後,從教父Clement of Alexandria的引述,我們就相對容易瞭解 14:51 裡「只披著一小塊麻布」的少年人,就是那位從死裡復活過來並給傳授了「天堂國度的奧秘」的富家少年男子,因愛慕耶穌才鍥而不捨的跟隨著他,並落得連麻布都 丟下,一絲不掛地慌忙逃去。從馬可福音第10章,耶穌和法利賽人對於「夫妻一體」「男女合一」的辯論, 並「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 、斷不能進去」。 對照一下多馬福音耶穌的語錄:「當你們赤身**不覺羞恥,將衣服扔在地上,如孩童般用腳踐踏的時候,你們必定見到永生之子,且不被嚇著」,這裡更 見「小孩」、「赤身**」和「神國」三者的相互象徵關係。在「秘密的馬可福音」耶穌夜裡傳授少年男子「天堂國度的奧秘」,意味著早期基督教的聖體,在腓力 福音所說的 「The Holy of Holies」,「至聖的結合」,用行動去推翻在馬可福音 10:2 法利賽人對婚姻愚昧的字面解釋,是一般「只能閱讀簡約版的馬可福音」的信徒不能理解的奧秘。正如耶穌在多馬福音中所言:「當你們能使二合一……男女一體以 至於男非男、女非女的時候……你們必進入天國。」其實,早在馬可秘密福音的片斷髮現之前,就已經有人注意到耶穌的性取向問題比較麻煩,所以,歐洲舊時候有 權勢的人為自己的同性戀傾向辯護就有理由以耶穌為榜樣。比如搞出讓華人基督徒獎賞異常的英文欽定版聖經的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他1617年在議會為自己與 寵臣喬治·維利爾斯的曖昧關係就如此辯護:「你們可以放心。我愛白金漢公爵勝過任何人,也勝過聚集在這裡的你們。我希望能為自己說,而不希望這被當成一個 缺陷。因為耶穌基督也作了同樣的事。因此我不能受到指責。基督有他的約翰。我有我的喬治。」 在第四世紀的敘利亞,有一對男同性戀的羅馬軍官St. Sergius 與 Bacchus因著不願敬拜古羅馬的主神而被處死,後來被羅馬與東正教會封為殉道者。Bacchus在公元二百九十年十月一日先被鞭打至死,正當 Sergius飽受酷刑的時刻,Bacchus顯現並對他說:「我仍是和你在一起,就在我們結合的誓約裡」,Sergius繼續監守著自己的信仰,直到十 月七日被砍首。耶魯大學歷史學者 John Boswell 認為St. Sergius 與 Bacchus是早期基督教「同性結合」的一個標誌。他在著作《Same-sex unions in pre-modern Europe》中舉出早期基督教裡的儀式名為 Adelphopoiesis(字面意思為「作兄弟」to unite together two people of the same sex (normally men)),較廣泛應用於東正教會中,此儀式特為男性同性結合而設,而同性結合中更有與耶穌「完美的男人」一同結合之意。關於耶穌的性取向問題。神學界也 已經有了研究。雖然這種研究不受歡迎。比如美國學者,宗教神學家和作家TheodoreJennings在他的《The Man Jesus Loved: Homoerotic Narratives from the New Testament》一書中就認為:「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是指耶穌的同性戀朋友。 希臘羅馬時代同性戀是很光榮的,耶穌門徒均使用全名。包括納撒尼爾,菲利普,安德魯,馬修,托馬斯等。使用全名在當時是同性戀的一個象徵。如果猶大和女人發生了關係,他的名字就會簡化為猶,馬修簡化為馬特,托馬斯簡化為湯姆。 約翰福音: 12:2 有人在那裡給耶穌豫備。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 坐 席的人中。(坐當為躺,那年頭吃飯不是坐在桌子邊,而是側躺著,所以,Elberfelder本就把坐譯成躺} 13:23 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 羅馬人筵席側躺著 羅馬人筵席側躺著 21:7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 21:20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阿,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 又比如 馬可福音: 14:50 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14:51 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14:52 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除了這些被收入新約的「正」經,還有古代基督徒們同樣拿來搞信仰傳銷的所謂偽經,如偽經約翰行傳: "I (disciple John), therefore, because he (Jesus) loved me, drew night unto him softly, as though he could not see me, and stood looking upon his hinder parts: and I saw that he was not in any wise clad with garments, but was seen of us naked... " 見:http://wesley.nnu.edu/biblical_studies/noncanon/acts/actjohn.htm 另有所謂的馬可秘密福音,其中提到:耶穌來到墓前,將門口的石頭推開,進到少年人所在的地方,伸出手,拉住他的手將他拉起來。少年人目不轉睛地看 著他,愛他,並懇求耶穌陪伴他。走出墳墓之後,兩人進到少年人的房子,因為他是一個富人。六天之後,耶穌告訴他該做什麼;晚上少年人裸體 披了一塊亞麻布,來到耶穌那裡,在他那裡整夜,因為耶穌教他神的國的奧秘…… 早在馬可秘密福音的片斷髮現之前,就已經有人注意到耶穌的性取向問題比較麻煩,所以,歐洲舊時候有權勢的人為自己的同性戀傾向辯護就有理由以耶穌 為榜樣。比如搞出讓華人基督徒欣羨異常的英文欽定版聖經的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他 1617 年在議會為自己與寵臣喬治·維利爾斯的曖昧關係就如此辯護: 你們可以放心,我愛白金漢公爵勝過任何人,也勝過聚集在這裡的你們。我希望能為自己說,而不希望這被當成一個缺陷,因為耶穌基督也作了同樣的事,因此我不能受到指責。基督有他的兒子約翰,我有我的喬治。 關於耶穌的性取向問題,神學界也已經有了研究比如衛理宗神學家 Theodore Jennings 在他的 The Man Jesus Loved 一書中就認為,「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是指耶穌的同性戀朋友。 當然,所有這一切都不能明確無疑地證明耶穌是同性戀者。但是,萬一哪天出土了新的古文獻明白無誤地證明耶穌的確是同性戀、甚至與古希臘的哲學大師們一樣與弟子有性關係,基督徒們怎麼辦?讓原教旨基督徒們把「主」耶穌從十字架上拉下來用亂石再砸死一回? 不過,如果哪一天維護同性戀的正當權益成了社會共識,基督教說不定要引經據典來說明耶穌根本就不反同性戀、甚至身體力行來著。從「聖經」歧視女性 而現代教會鼓吹「沒有任何一種宗教或世界觀像基督教一樣尊重婦女!」(天主教神學家Bernhard Haring,1912-1998)來看,這種可能沒辦法被排除掉。保羅大仙兒的一句「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後書3:6),已經為此提供 了雄厚無比的基礎。有了「精意」,就可以完全不顧耶穌自己說的「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馬太福 音24:36)和「父是比我大的」(約翰福音14:28),硬讓耶穌與其父合為一體,要照著「精意(按也就是聖靈附體)」讓耶穌成為同性戀的實踐者就更易 如反掌了。反正,就像現代版教徒們常說的那樣,關鍵不在於經文字義是什麼,而在於怎麼解釋經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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