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書釘:<聖經不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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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偉曾任電子工程師,後於中國神學研究院修讀基督教研究碩士課程,現從事文字工作。這是他九本著作中的其中之一。這書是為批評奧賣葛的網站而寫的,希望以正視聽,免人誤信奧賣葛而錯解聖經。 在書裡,他一直在說奧賣葛無知和幼稚。他說奧賣葛"忽略聖經的歷史與文化背景"(P.26)、"誤把聖經作為科研報告"(P.49),而且因為"他對文體的無知"(P.49),所以一直錯誤地解讀聖經。陣國偉認為"信仰與科學屬於不同範疇,兩者有不同的著重點,其著作的文體也是不同的"(P.41),並認為一定要熟識基本的修辭技巧,不能從字面去理解聖經。在第五十八頁,更提及到Step.King這個人:"......奧賣葛自暴其短,[由網友Step.King提供]的愚見,讀到聖經論及聖餐時,亂說:[食我o既肉!飲我o既血!]讀到啟示錄第一章,質疑:[星星可以拿在手中?口可以出劍?面可以發光?]他不知道什麼是象徵(一種聖經內的修辭技巧),妄稱[聖經荒誕]。同樣地,當他讀到[撕裂衣服]、[用牛糞烤餅]等象徵性行動時,大驚小怪地說:[唔開心就撕爛自己件衫],言語失禁。" 陳國偉在書的開頭,提到一門學問——釋經學(Hermeneutics)。他借Bernard Ramm的著作<基督教釋經學>的第一章:"釋經學是解釋聖經的科學和藝術。它之被稱為是科學,乃是因為它受某一體系之內的規則所指引。它之被稱為是藝術,乃是因為應用這些規則時,必須靠技巧,而不是機械式的仿效。正因為如此,釋經學乃為神學這門學問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強調懂得釋經學的重要性,並簡單介紹釋經學的源由。他認為在解釋聖經時,理應由釋經學的角度出發;而不是用扯經(Eisegesis)的角度,胡亂將自己的意思強加在聖經上,曲解聖經。所謂"釋經學的角度",除了那個我個人認為是有點形而上的屬靈條件之外,我覺得他想說的,就是在沒有立場,對語文文法、修辭技巧有基本認識,與及從歷史、文化背景的角度去認識聖經。 這本書只有數十頁,個人認為,相比動軏百多,甚至數百元的神學書藉,這種小本子因為容易閱讀、理解,所以更值得買。要批評耶教,首先就要敞開心扉,認識耶教,而不是設下種種立場,妄自以自己的角度去理解一番,說這裡荒誕、那裡不雅。不然,就只是向別人表現自己的愚蠢。 | |||||
同樣意思一句說話「我跟你媽媽歡好。」,跟侮辱對方的那粗話意思相同,卻沒有什麼不雅。 | |||||
書裡有釋經學的簡介——裡面說解釋聖經不可以單憑字義,不可單憑自己所理解的意思就以為是全部。"已信主與未信主的人對聖經的反應截然不同。未信主的人不會經歷聖經,因為他們不相信聖經;信主的人藉著聖靈的幫助,相信、接受及經歷聖經。只有屬靈的人,才能真正地明白聖經。"書裡強調要從歷史、文法、修辭技巧方面去認識、解讀聖經,也要理解上文下理,甚至不同書卷中對同一件事情的敊述,這樣才能全面理解聖經的話語。 何謂屬靈呢?書裡面沒有詳述;不過有一段是這樣的:"讀聖經,聖靈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但這並不代表可以拋棄聖經原則。聖靈雖能幫助讀者洞悉神的話,但不會把資料提供讀者。我們還是要運用理性的能力,從資料中理解、推論。........釋經時,須保持開放態度,讓聖靈引導,也接受別人的挑戰。聖靈能使我們的思想向經文敞開,但不會為難題提供答案。" 不知道書裡這些說話,可否解答到你心裡的疑惑? | |||||
不雅是品味的問題,不是釋經的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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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hildren and most adult would not know "聖經的歷史與文化背景" b) Children and most adult would not have a study in Hermeneutics -------------- Can we presuppose the viewpoint of the viewer? He/She could well be a Hind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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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st you forget, bible can also be sold alone (such as in the hotel, or Ebay, or Amazon). How many church member can speak fluent Hebrew to know "聖經的歷史與文化背景"? How many church member can speak fluent Hebrew to learn the associated field in Hermeneutics? Anyway, is there anthropology bookss from SCIENCE besides the Bible to learn about the FACTUAL basis of "聖經的歷史與文化背景"? Why? You don't realize the bible we read today is already a TRANSLATED version with footnotes and stuff? | |||||
http://richarddawkins.net/article,1647,Do-you-have-to-read-up-on-leprechology-before-disbelieving-in-them,Richard-Dawkins-The-Independent#77608 The key here is "Would you need to read learned volumes on Leprechology before disbelieving in leprechauns?" The idea is also cleverly phrased in The Courtier's Reply http://scienceblogs.com/pharyngula/2006/12/the_courtiers_reply.php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7-10-10 12:18 編輯 ] | |||||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0 12:28 編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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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物品有客觀標準可論斷;所以,如果我們能夠[製造]一個客觀標準出來,將聖經撥到色情物品的範疇,就可以將聖經列為不雅。 | |||||
我對釋經學都一直有個懷疑,因為有時一段經文會提供幾個解釋,那麼即代表對聖經這個絕對真理衍生許多個解釋。教徒所信的都不一致,究竟這個教的門徒在信甚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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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10-10 12:54 發表 不用客氣。 你這種懷疑,其實已到達神學的範疇。我對神學所知甚少,不過神學中是這樣解釋的:聖經本身是絕對、唯一的真理,是神所默示的,真確性無庸置疑。只是,聖經是由文字寫出來的,文字表達出來的作品,自然會因為看的人不同而無可避免地衍生多個解釋;那麼,哪一個解釋才算正確呢?神學家為了求同存異,不會過份吹捧某單一個解釋為絕對真理,但會為解釋深究一個特定範疇,只要各種解釋也沒離開這個範疇,解釋之間沒有矛盾、甚至相反的意思,就可被接納。你可以說這是在自圓其說;可是,神學家們不就是一直在為聖經圓其說嗎? | |||||
http://www.exchristian.hk/wiki/d ... 7%E4%BF%A1%E4%BB%B0 | |||||
一時興起才有此見解, 想不到被陳先生免費宣傳, 小弟可受寵若驚....陳先生這樣的驚弓之鳥真令我意外 |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10-10 12:54 發表 真係非常之同意你的講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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