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誡有講唔准偷嘢,但冇話唔准賴屎喎
年僅29歲的黃嫌,被捕時穿著教會的紅色隊服。(記者張瑞楨翻攝) 年僅29歲的黃嫌,被捕時穿著教會的紅色隊服。(記者張瑞楨翻攝) 黃嫌坦承偷衣服,還在教會辦公室內留下屎尿。(記者張瑞楨翻攝) 黃嫌坦承偷衣服,還在教會辦公室內留下屎尿。(記者張瑞楨翻攝) 台中市東區教會報案說,1名男子屢次到教會內偷竊,教會本著助人精神,沒有追究之意,但此人卻在偷完東西後,於辦公室內排泄物,讓教會不堪其擾,警方於本月14日下午將黃姓竊嫌(29歲)查緝到案。 黃嫌被逮捕時,身上還穿著教會辦營隊活動的紅色隊服,此隊服是該教會獨有,警方還在黃嫌身上查獲竊自教會的筆記本,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警方認為黃嫌至少潛入教會偷竊2次。 黃嫌被帶到立德所偵訊,警方擔心他再度排泄,先告誡「你要上廁所,要事先講」,不料,員警才轉身處理雜事,一回頭,「悲劇」就發生了,黃嫌在戒護區內尿了一褲子,留下一攤黃色尿液。 黃嫌不是教會的教友,他並未透露到處排泄的動機,不過,他告訴警察,自己很容易緊張,一緊張就想上廁所,警方懷疑他可能有某種奇怪的癖好,或是緊張壓力造成的屎尿失禁,前者是心理問題,後者是身心協調症狀,黃嫌則說,他犯下竊盜案,家人不諒解,他在外流浪數年,沒有衣服穿而動手行竊。 教會向警方表示,為被竊物品價值不高,基於關懷弱勢的立場,黃嫌又值得憐憫,將衣服送給黃嫌穿,不願追究偷竊之責,不過,竊盜是非告訴乃論,警方仍依竊盜罪嫌法辦。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28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