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文
2008/1/4 01:09 
請儘快以書面通知教會 -- 否則若然妳不幸在離教後香消玉殞,教會問我索取妳的豔屍,到時我一定唔得閒幫妳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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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被指逝世一週前信奉回教
經理申請禁令索妻遺體
updated:2008-01-03 13:29:15 MYT

(吉隆坡訊)妻子被指在逝世一週前信奉回教,一名經理週週三(2日)下午入稟訴訟,並申請緊急禁令,禁止聯邦直轄區回教理事會索領妻子遺體。

起訴人嚴世光(52歲、桌球中心經理),也要求高庭發出單方面禁令,禁止國民大學醫院將死者遺體交給聯邦直轄區回教理事會。

高庭法官劉美蘭訂於週四(3日)下午聆審上述臨時禁令申請。

起訴人是通過卡巴星律師於下午入稟訴訟,並列國大醫院主任以及吉隆坡聯邦直轄區回教理事會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阻遺體被交給回理會

卡巴星在緊急證書中說,由於答辯人拒絕讓起訴人領出死者遺體以基督教方式安葬,因此有必要阻止死者遺體被交給回教理事會,直到起訴人的訴訟審結為止。

他指出,黃秀蘭(53歲)是於12月30日去世,死者生前信奉基督教,而不是如聯邦直轄區回教理事會所指的回教。

他也說,基於此事敏感,他要求高庭儘快聆審此案,以讓死者儘快入土為安,避免讓死者家人面對痛苦。

起訴人在一份支持其申請的宣誓書中指出,他與妻子是在1979年於八打靈再也民事注冊局注冊結婚。

死者於12月30日因病逝世,遺體目前尚在國大醫院太平間。

妻子生前信奉基督教

他說,死者生前信奉基督教;當他要領出妻子的遺體時,國大醫院告訴他,如果他證實死者在逝世時是回教徒,院方才讓他領出遺體,以基督教儀式吊喪,但之後必須將遺體交回給聯邦直轄區回教理事會,以回教方式安葬。

起訴人拒絕遵照院方的有關要求,並堅持他身為死者的合法丈夫要索回死者遺體,但院方拒絕他的要求。

起訴人指出,去年12月31日,一名叫西蒂艾莎的人士給他孩子看一段手機錄影片段,孩子不能確切記得片段內容,但西蒂艾莎告訴其孩子有關錄影片段是有關死者信奉回教。

信件沒列死者回教名

起訴人也在同一天,收到聯邦直轄區一封關於妻子皈依回教的信函,內容是指死者在去年12月24日上午10時45分在蕉賴一組屋信奉回教,但信函資料中有關死者的回教名字一欄是空白的。

起訴人堅稱,死者在所有時候,特別是逝世前信奉基督教,由於答辯人的行為,他已被剝奪死者遺體的合法權利。

他說,有關指稱死者皈依回教的信件並沒有依據法律及無效,因為信件甚至沒有列出死者的回教名字。

起訴人補充,所謂的死者皈依回教並沒有遵守1993年回教行政(聯邦直轄區)法令或1953年回教法律行政條規 (雪蘭莪)。

起訴人在訴訟中要求法庭宣判死者在逝世時是基督教徒、死者逝世前並沒有恰當信奉回教、死者逝世時並不是一名回教徒。

起訴人也要求法庭宣判他有權索領死者遺體,並要高庭下令醫院馬上交出死者遺體給起訴人,及發出禁令及賠償損失等。 (星洲日報•2008.01.03)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artid=20080102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