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迴、宗教背景與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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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都經常對著家中的狗想:“我跟牠究竟有什麼宿世因緣呢?既然蚊子都可以是我們的父母,那麼這條狗究竟曾經是我的誰呢?” 有一次家中一條大狗死了,我與家務助理菲律賓姐姐合力將牠搬到政府寵物屍體收集處,我還叫賓姐替牠祈禱,賓姐就將手指放在狗屍袋上默唸了幾句。 現在我信基督不信輪迴了,但寵物們還是在信仰的層次進入我的思維。看到很多沒有宗教背景的網友認為做人衹要心地善良、行善積德、對社會多作貢獻已經足夠,這樣的道德操守並不比基督徒差,何必一定要信耶穌呢?天主教/基督教未免太霸道了等等,有其他宗教背景的人更會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說明,甚至某些基督徒亦對這種觀點也抱同情態度。 我在思考網友的這些意見時,想到人們養貓養狗,目的主要為看門防賊、捉老鼠、陪伴自己、及有些機構用作招徠客戶例如貓咖啡狗店長等。但是,如果這些寵物從來都不親近不搭理主人,不按主人的意志去生活,認為自己才是家裏的主人,完全不管自己的本職工作,只熱衷於寵物間互相幫助,盡情偷吃隨處便溺,並招呼街上的流浪貓狗進屋同居開派對,一起撕碎主人的床單被鋪衣物以製造安樂窩,被主人發現後就聯群咆哮以反抗其責駡,企圖趕跑主人以鵲巢鳩佔……,你身為主人,你會怎樣對待這些自己曾託付愛心的寵物呢?這種狀況,是否與人類拒絕承認並服從創造萬物的天主/上帝的情形相似呢?當然,天主/上帝給我們的是做祂的子女的榮耀,而不是寵物的地位。 想起當初不信輪迴的菲律賓姐姐按我的要求為狗屍祈禱,其內心可能覺得很無奈及滑稽。雖然信仰是關乎到我們靈魂的終極苦與樂的嚴肅大事,但有時想到這些有趣往事,亦會忍俊不禁。 | |||||
樓上文中談及寵物的行為,已不再符合這些定義,所以極其量只能說是鄰居 - 野狗野貓的關係。 談回天主 / 上帝和受造物,假如你相信這定義,這定義衍生的相關行為就成立;假如你不相信,那麼你就不用受相關行為所約束。 值得留意的是,所謂的造物主,不同宗教有不同的聲稱,所以天主教或基督教的造物主,並非世界唯一的選擇。 | |||||
我不知道網主有沒有養寵物,我曾經養過的兩隻狗,就有上文的類似行為,有一隻經常扮大哥將家裏的麵包帶出去派街坊,另一隻經常爬墻外出失蹤幾天,然後滿身泥濘回家吃飯洗澡睡覺,然後再爬牆外出,後來我禁止這條狗再回家,他應該被政府捉去毀滅了。 貼文雖然帶點卡通性聯想,卻實在是我忽然間的真實靈感,作為基督徒,我確實相信無限的天主對我的支配權無限大於我對寵物的支配權,我亦瞭解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對各自信仰的終極目標有不同的認識。 | |||||
而由你禁止第二隻狗再回家的一刻,就破壞了主人 - 寵物這個關係了。 我養過很多動物,狗就未養過。現在看來,話人擦鞋「好狗」,都有一定道理,狗不擦鞋,人就無乜動力養佢地。 | |||||
第二隻係我收養返嚟嘅流浪狗仔,從細帶佢行街同埋訓練佢佢都基本受控,直至大大下有一次當住我面跟住一隻流浪狗跑走咗,我喺街當眾阿崩叫狗越叫越走,嗰種感覺記憶猶新,晚黑瞓唔著覺同個仔12點幾一點出去周街搵佢都搵唔到,點知過咗幾日佢餓到發瘟周身邋遢就貢返嚟搵食,點知同佢沖完涼佢瞓一覺又走過,如是者週而復始每次返嚟都周身泥辦周身虱乸,我屋企仲有其他狗,真係冇佢收,就用水喉射走佢送佢一程。 | |||||
逃出魔幻紀 呢啲做法都係人之常情, 在人神中更是合情合理,盡哂人義。 不過,在經上有個蕩子回頭的故事, 亞幼子回家時,個老荳都無用「水喉射走佢」, 神父既告解亭也没有高壓水喉來射走次次嚟告解都係告同一種罪既教友。 說明天主做野,睇野.....真係唔同人既角度。 | |||||
在人神中 應為 在人眼中 | |||||
其實有說輪迴嗎? 輪迴和寵物的關係有說嗎? 基督教怎看寵物死亡有說嗎? 內容其本是這樣 1. 基督教最可靠, 因作者以往見很多其他宗教. 2. 上帝給人做祂子女的榮耀,而不是寵物的地位. 3. 靈魂的終極苦與樂, 忍俊不禁. 結論應該是快信教吧 ... 題目明明是 "輪迴、宗教背景與寵物", 怎會變了這結論呢? 又是隨便找些東西說自己話的例證 ... | |||||
隻狗閹咗未? 據我養動物的經驗,未閹的動物在發情時,係會千方百計、不理生死咁離開原居地去搵交配對象。 | |||||
佢無話養過隻係狗公嚟喎 | |||||
係閹咗嘅狗乸 | |||||
狗乸都要瘟仔格。 | |||||
母狗唔會成日發姣, 一年兩次姨媽到先想『少』 無係好似人咁俾隻公搞到慶合合就想要........ 狗公就唔同, 一聞到姨媽味就想屌 (可能亞魔幻過隻都係無閹公, 成日聞到除) | |||||
嘩。。。。閹咗都..... 不過你唔知佢係咪去咗溝仔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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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文章我最想回應的是關於那個菲傭姐姐的事情。基督徒經常指責人家侵犯自己的宗教自由,我想這個菲傭好可能正被他的僱主侵犯宗教自由。 僱主和僱員權力上並不對等。僱員被僱主要求去做職責以外的事情,他們是很難拒絕的。信仰是個人的事情。假如菲傭姐姐對主人的寵物感情深厚,她不需要主人的指示自己亦會為狗狗的離去而感到難過,她會發自內心的去為這件事情哀悼或進行甚麼宗教儀式。要求一個不信狗狗有靈魂的基督徒去為狗狗的逝世禱告上帝,這行為本身就極為幼稚無聊,而且亦干涉別人的宗教自由。如果提出要求的與被要求者屬僱主和僱員的關係,這事情更涉及宗教迫害,非常要不得。 | |||||
若在不願意下仍要做, 不依便炒魷! 才是逼害。 事件中, 菲傭没有說: 「我不願為狗的靈魂祈禱, 太『幼稚無聊』」!! | |||||
能有不參予的權利就不是逼害。 | |||||
有上班經驗的人都知道,僱主要僱員超時工作從來不用說:「不依便炒魷!」那是否代表僱員是心甘願無償OT的呢?你懂的... | |||||
我這裡的上班經驗是OT, 人工計工半。。。。 假期開工仲係雙工計! 賺多啲, 有 OT 笑顏開 老細一夠鐘就叫員工下班, 千祈咪亂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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