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執掌權柄者公義與否(三)
(續)上文是本人嘗試按字面正意及以經解經方法,加上舊約及新約的眾多事例,古時的先賢、先知、使徒及主耶穌的榜樣,證明信徒需要順服任何政權。只有在政府命令我們去作一些違反神命令的事,我們就消極地不服從,但我們也不對抗或推翻他們。這就是我們從聖經眾多經文及事例歸納出來的結論。若有人仍認為我是斷章取義,歪曲事實,我也無話可說了。我讓你們的良心去決定你們是否真正尊重聖經的教導及聖經的權威。 現在讓我們討論一下為何有這麼多信徒接受「不義的政權我們不需順服」的教導。撇除了有假信徒這件事,我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信徒長期受到西方的民主自由主義熏陶,以及被有問題的神學思想影響。 許多信徒,單純地以為民主就是公義,沒有或不夠民主就是不公義,這是非常錯誤的。若民主政制就是公義,若神這麼重視民主,為甚麼聖經沒有提及呢?為甚麼聖經沒有吩咐我們去爭取呢?事實上,聖經和世界歷史都告訴我們,世上國家大多數時間都是君主政制的,民主政制只在二百多年前才出現。我們不反對民主制度,但若多數人民都選擇偏離神的道,集體背棄神,這種民主精神對神來說有甚麼意義? 再談自由。聖經的確有談及自由,但都不是現代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東西如言論自由、同居自由、同性戀自由、賭博自由、墮胎自由、安樂死自由,甚至不是宗教自由,而是靈裡的自由、脫離罪惡的自由、在基督裡的自由:「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6:18);「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加5:1)。世人不斷地追求更多的民主自由,我們不會覺得希奇,但基督徒為甚麼要與世人一般見識?基督徒所追求的,乃是凡事以神為主,以及脫離罪惡捆綁、在基督裡的真自由。 此外,許多信徒也受到錯謬的神學思想影響。若你有機會接觸那些主張與政權抗爭的文章,你會發現他們很少引用聖經(來來去去都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先知責備君王,以及主潔淨聖殿等),反而大量引用解放神學、新神學及新正統神學的神學家如潘霍華、巴特、馬丁路德金等人所說的話。這些人的信仰不是正統福音派,他們也否定許多聖經要道,不信聖經無誤,為甚麼我們要跟隨他們,而不是跟隨聖經?那些神學論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他們只抽取聖經某些高尚的觀念(如公義及博愛)去實踐地上的理想。他們的神學是屬地的,目的是建設地上的烏托邦。然而,正統的基督教信仰,不是以這個地上的事為念的。我們乃是天上的國民,我們的使命不是要建設地上公義的國,乃是去傳福音,叫世人悔改歸主,並等候救主從天降臨,祂要親自建立祂的國:「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3:20) 基督徒的確要行公義,但這主要是個人的,不是組織群眾力量去對抗不義政權,建立公義天國。這是絕不可能的。一來人有根深柢固的罪性,非靠主不能稱義。二來我們知道,「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一5:19)。聖經說魔鬼是「這世界的王」(約12:31)。現在大部分世人仍是喜愛犯罪、不肯悔改、沒有重生的人,而魔鬼仍是這世界的王,還未受捆綁。然而,有信徒仍相信可靠人的力量建設公義社會,這不是極度的驕傲嗎? 基督徒的確是要爭戰,但不是與所謂不義的政權爭戰,而是與自己的罪及魔鬼爭戰:「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5:17);「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6:12)。我們爭戰的兵器,不是政治或社會的力量,而是福音的大能:「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4-5)。基督徒的本分,就是藉著傳福音,靠著神的能力,把將要滅亡的罪人一個一個地救進神的國,而不是把這個一早已經被神定罪的敗壞世界變為公義。這完全是偏離聖經的屬地神學思想,不是聖經的教導。 結論 最後,我在這裡列舉我們在順服政府的實踐上有可能遇到的情況及應對方法,問題由輕微至嚴重,供各位讀者參考: 1. 首先,不要被任何政治理念影響,只管單純地服從「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的命令,像你服從聖經其他命令一樣。你這樣做,不是因為任何人,而是為了神。 2. 若政府提出的政策不是關於絕對的真理,例如是關於社區發展、資源分配、民生福利、民主進度等,我們盡可能配合政府的安排。 3. 若我們真的對政府的政策有意見或不認同,我們可按著合法及合宜的途徑表達,表達過後,就讓政府及議員作最終的決定。 4. 若表達意後,政府不聽我們的意見,我們就甘心順服,不應該將行動升級,甚至發起抗爭。這些政策既不涉及絕對真理,好或不好沒有一定答案,基督徒無需要為這些地上的事起爭論。我們著重的乃是天上永恆的事,並在地上專心傳揚天國福音。 5. 若政府要求我們作一些違反真理的事,如要求我們犯罪或不許信徒傳福音,我們就在這些事上消極地不遵從。但我們不需要聚眾反抗。 6. 若因為我們拒絕遵從政府的命令而要遭起訴,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溫和合宜地為自己辯護。重點是可趁此機會為信仰及基督作見證,讓誣賴我們的人自覺羞愧。 7. 若作官的不接受我們的辯護,並把我們收監,我們就效法保羅在獄中一面唱詩讚美神,一面向人傳福音。保羅在腓立比監獄就是如此作,叫獄卒一家人得救:「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4:2) 8. 若作官的要判我們死刑,那麼我們就可以像保羅臨終時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4:7-8)。 以上的建議是我參照使徒的見證及榜樣寫出來的。若有人認為現今的世代已經不同,你寧願跟從潘霍華也不願跟從使徒,我也不會勉強,但請你不要再說你尊重聖經。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能在任何世代、 任何時間、 任何地方、 任何環境、 任何政權下、 任何苦難中 喜樂地、 知足地、 感恩地生活, 並且專心地、 忍耐地、 放膽地傳揚 天國的福音。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已盡力用整本聖經去證明「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這個真理。到底我是斷章取義,還是用一段又一段的經文,一個又一個的聖經榜樣來闡釋,我願神開你們的眼睛,使你們能看見,不要再在這問題上迷糊下去。願神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行祂所喜悅的事! | |||||
請leefeng先生參考 | |||||
一個腦進水的邪教,出產一群腦進水的教徒,神前神後,無神不歡的基督教人生! 結論: 裝作大義凜然的模樣,以神的名義去殉道(反政府)。 明順暗反。 為了基督教的擴張,什麼都幹得出來,包括出賣國家! . | |||||
一個導人向善,修心養性的心靈信仰,竟然要爭戰要兵器? 一個走火入魔的邪教果然懂得怎樣去控制一個國家的人民作為自己的十字軍, 就是層壓式地去傳教,在國內傳銷耶穌教(“福音”即是“覆音”,覆滅政權的音信),來擴張擴展基督教,以期達到基督教可以在中國領土上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