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談今日基督徒的善惡觀
如果基督徒在相信神給你們戰爭、屠殺異己、姦淫、偷竊、說謊、強盜、強姦婦女、吃人、折磨完全無辜的兒童等命令。你們會不會遵行? 這句話雖然是假設性的問題,但並非空穴來風。 有些基督徒可能會說神不可能命令人做這樣的事。 事實上這些事情在聖經裡幾乎都有,而且還規定著這是神的命令。因為我知道聖經有這些事才提出來的。 如果我們要思考基督教的歷史為什麼會那麼恐怖,我們必須從這些經文去探討聖經教導給信徒的善惡觀為何。 底下分成幾點列出 一 關於聖經中戰爭、屠殺、擄掠姦淫婦女、強盜財物以及殺嬰兒小孩的事情 申命記二十章 它是分成兩種規定,是以對像作為區分的 1 20:16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 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20:17 只要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這些被特別提到的民族的城是要連婦女嬰兒都要殺光的,因為這些城的土地是"以色列人自己要住的"。 聖經這是指使人殺嬰兒小孩。 基督教總辯稱這些民族怎麼罪惡所以該殺,那難道連嬰兒小孩也是罪惡該殺嗎? 2 而對於上面提到的各民族之外較遠的民族,攻城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要屠殺他們,而是為了要他們投降當以色列人奴隸服事以色列人,對方不投降才殺光男性擄走婦女與財物。 20:10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20:11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20:12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20:13 耶和華你的 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20:14 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 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20:15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這是指使以色列人做了擄掠姦淫婦女、強盜財物的事了。 以聖經申命記21章內容的規定,這些婦女只要以色列人看中了就可成其妻妾。 (當時以色列人是一夫多妻制的) 聖經指使以色列人殺了對方民族的男性,擄掠對方民族的女性供以色列人享用。這其實是一種強姦婦女的行為了。 而其它民族為什麼就一定要當以色列人的奴隸才行,不然就得受這樣的對待呢? 二 關於聖經許多要人殺人的命令 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 (創17:14)(這基督徒也不守了)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出22:18)(這是馬丁路德主張處死女巫的依據) 守安息日,在這一天工作者,處死。 (出31:14,35:2)(這基督徒也沒在守了) 如果你的同胞弟兄、兒子、妻子或有過命交情的朋友引誘你信別的神,你要 大義滅親,先下手把他們統統殺死。 (申13:6) 對於異教徒,要把他們全部殺死,連他們城裡的牲畜都要用刀殺盡。 (申 13:1) 男人與男人發生性行為的,處死。 (利20:13) 新娘子被發現不是處女,沒有貞潔的證據,用石頭打死。 (申22:21) 妻子來月經的時候同房的,夫妻一起殺死。 (利20:18)(這顯然是當時原始社會對月經的迷信禁忌) 三 關於吃人 聖經利未紀 26.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 27. 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28.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寫著如果信徒不遵行他的命令,他要處罰信徒吃自己兒女的肉。 如果哪天哪位基督徒聽到這耶和華的聲音說他要處罰你吃自己兒女的肉,你吃不吃呢? 四 如上幾點,這說明了聖經的思想觀可以說是要人絕對服從任何命令,不論做任何事。有基督徒會辯稱,那是舊約聖經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在新約已經不這麼做了。有的會提出耶穌那段關於要不要處死犯了姦淫罪的女人的故事。 聖經怎麼說死罪/死刑的? 這網站的解釋“這不應該被當作在任何情形中耶穌都反對死刑。耶穌僅是為了揭露法利塞人的偽善。” 再者,如果現今基督徒認為耶穌反對以後信徒繼續如舊約聖經的律法這樣做。 那表示基督教所說的神的善惡觀發生改變了。 也就是說,他以前認為這樣處死異己的行為是善,現今卻改變成認為這個行為是惡了。是這樣嗎? 有基督徒表示神的價值觀不會反复推翻和否定自己,那這不就是反复推翻和否定自己了。這樣說來,說不定這個神以後他又將今天的善惡觀整個推翻過來。 又轉變成認為屠殺異教徒是對的也不一定。 這樣說來,人根本不可能如聖經中說的吃了善惡樹的果子就能知善惡。因為這會一直改變的善惡觀,人怎麼可能知呢? 若基督徒不認為聖經說的神的價值觀是會變來變去,是會發生衝突矛盾的。 可以說,過去歐洲基督徒如“基督新教創教領袖”馬丁路德與加爾文,他們才是堅持聖經的善惡觀的人。 正因為他們堅持神的善惡觀,所以他們的觀念相信當時歐洲法律依據聖經處死異教徒、異端、女巫的死刑是符合神的善的,並不認為這樣的死刑是惡的。 還有十字軍的屠殺也是一例。 現今的基督徒不要小看這些十字軍,那個時代的人因為生活痛苦加上無知,普遍比現代人對基督教更虔誠。 當時他們許多人為了信仰是不怕死隨時願意為了十字軍聖戰戰死的。在圍攻耶路撒冷城時,還學聖經攻耶利哥城的故事所言,繞城牆一圈想要如聖經故事中一樣使城牆倒塌。 可見他們內心是多麼深信聖經所言的每一句話。後來十字軍攻入城後的屠殺可以說也是在重現聖經屠殺耶利哥城的故事。 現代許多基督徒的善惡觀將過去基督徒所做的以死刑處死異教徒、異端、同性戀者、女巫、以及十字軍的屠殺異教徒視為是惡。 這反而是因為現今基督徒受到現代世俗化社會的善惡價值觀影響,才顛倒了原本聖經教導給信徒的善惡價值觀。 還要,過去歐美基督徒屠殺美洲印地安人是一點都不留情的。當時基督徒顯然不認為這不符合聖經的善惡觀。 五 一定有許多人會很疑問 聖經不是說要愛人嗎?怎麼會這樣子殺人屠殺卻是符合聖經善惡觀的。 其實在舊約聖經也說要愛人 利未紀 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但這並不影響聖經的規定指使人屠殺異教徒。 也就是說,在聖經的善惡觀中,愛人只是針對社會中一般個人與個人之間。社會的戰爭、死刑與是不是愛人無關。 這很容易理解,基本上所有社會為了社會秩序所需,所有社會都會推崇彼此之間的友愛。但這絲毫不影響為了社會所需的死刑還有戰爭。 如果人類不認真去思考這戰爭與死刑的問題,說再多的愛人都是沒有用處的。 耶穌所處的時代猶太人社會雖然受羅馬占領,但基本上是和平的,以致於耶穌對於戰爭這如此重大的問題幾乎沒有探討。 (我認為耶穌這個人可能不存在,他的言語是當時猶太人社會一些宗教思想家的思想) 那很自然的,耶穌沒有談戰爭,而舊約聖經有談,信徒就是看舊約里耶和華是怎麼規定的。過去歐美基督徒對於非洲黑人、印地安人的反抗就屠殺、投降則淪為基督徒奴隸的作法,也很像舊約聖經的翻版。 六 最後還是想要問基督徒,如果以後哪天你們在相信自己得到了耶和華給你們如聖經內容那樣的戰爭、屠殺異教徒、強盜財物、擄掠姦淫婦女、吃人、折磨殺死兒童等命令。你們會不會遵行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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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被擄婦女為妻之例 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11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 12 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做她的丈夫,她做你的妻子。 。。。。。。 。。。。。。 。。。。。。 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20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21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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