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旁觀者 | | 2008/2/29 17:10 | | 宗教對人生影響很大,好的宗教可以撫慰傷痛心靈、提升個人精神境界;壞的宗教卻讓人患上精神病,甚至賠上性命。
就像電影評級一樣,本港所有現存教派也應分類,讓市民根據指引比較,作出正確的選擇。政府在這方面可以做些事情。
分類可列為幾種:宗教(正常的)、邊緣宗教(有可能發展成邪教的)、邪教、傳統信仰等。
審核這些宗教類別的,必須是正直、没有涉及私人利益、不受某些集團左右的學者、專家。
評審標準應顧及該些教派的內容、教義及歷史等,評委根據考核、評審而對該些教派作出甄別分類。
在它的內容方面,評委可以做些考核。假如某派教主聲稱自己是「上帝兒子」的,評委可以要求跟教主到他天庭的家裏做個家訪,了解他的家庭狀況,他的父母是啥模樣。教主說他是「先知」的,就讓他說出下期六合彩的開彩號碼。教主說信他的教徒不怕踐踏蝎子和蛇,評委就放堆青竹蛇(中國十大毒蛇之首,比五步蛇更厲害)讓教徒赤腳去踩,看他是否「永遠不見死」。教主授予教徒神權,用手按按病人就能治病,評委便讓教徒去摸感染禽流感的雀鳥家禽、患有癌症、愛滋病的病人,看是否真那麼神。
在教義方面,若該教崇拜的東西開口埋口要打殺生靈,餐餐吃活烤童男童女。教主也教世人仇殺、殺戮自己親人,甚至自己的,唔使問阿貴,肯定是邪教。
在歷史方面,就要看它有没有對人類造成禍害(殺了多少人,破壞了多少家庭),禍害的程度有多深,禍害的面積有多大?
以上祗是雛議,其餘細節,還需專家學者詳加研究,訂出標準,然後才能作出決定。
[ 本帖最後由 旁觀者 於 2008-10-24 14:32 編輯 ] |
哈哈,旁觀者真係好鬼有創意,單有呢個概念已十分不錯!
落實起黎,那些獨立審核專家要如何能保證獨立呢?要搵基督徒已出現偏頗,無神論又話唔得,不可知論又唔岩,佛教徒又不能。大家都知道,基督教壟斷教育界好耐了,但好多教授級、學者級的都出自野雞基督教大學,不斷為基督教講說話,要「審核」那些審核專家都已十分困難。 |
原帖由 旁觀者 於 2008-2-29 17:10 發表
宗教分類雛議 宗教對人生影響很大,好的宗教可以撫慰傷痛心靈、提升個人精神境界;壞的宗教卻讓人患上精神病,甚至賠上性命。
就像電影評級一樣,宗教也應分類,讓市民根據指引比較,作出正確的選擇。政府在這方面可以做些事情。
分類可列為幾種:宗教(正常的)、邊緣宗教(有可能發展成邪教的)、邪教、傳統信仰等。
審核這些宗教類別的,必須是正直、没有涉及私人利益、不受某些集團左右的學者、專家。
評審標準應顧及該些宗教的內容、教義及歷史等,評委根據資料的實際情況而作出評價。
在它的內容方面,假如教主聲稱自己是「上帝兒子」的,評委可以要求跟教主到他天上的家裏做個家訪,了解他的家庭狀況,他的父母是甚模樣。教主說他是「先知」的,就讓他說出下期的六合彩開彩號碼。教主說他的教徒也可以踐踏蝎子和蛇而没事,評委就拿條青竹蛇(中國十大毒蛇之首,比五步蛇更厲害)咬咬教徒,看他是否「永遠不見死」。教主授予教徒神權,用手按按病人就能治病,評委便讓教徒去摸禽流感病人、愛滋病人,看是否真能好轉。
在教義方面,若該教崇拜的東西開口埋口要打殺生靈,餐餐吃活烤童男童女。教主也教世人仇殺、殺戮自己親人,甚至自己的,唔使問阿桂,肯定是邪教。
在歷史方面,就要看它有没有對人類造成禍害(殺了多少人,破壞了多少家庭),禍害的程度有多深,禍害的面積有多大等?
以上祗是雛議,其餘細節,還需專家學者詳加研究,訂出標準,然後才能作出決定。
i cant b more innovative than ye , so , just this :----->
+
by 'the way , all ye have just said , must b able to b easily understood , even by each-n-every kid ,
but ,
still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8-2-29 17:28 發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680&ptid=1512][/url]
哈哈,旁觀者真係好鬼有創意,單有呢個概念已十分不錯!
落實起黎,那些獨立審核專家要如何能保證獨立呢?要搵基督徒已出現偏頗,無神論又話唔得,不可知論又唔岩,佛教徒又不能。大家都知道,基督教壟斷教育界好耐了,但好多教授級、學者級的都出自野雞基督教大學,不斷為基督教講說話,要「審核」那些審核專家都已十分困難。 |
原帖由 旁觀者 於 2008-2-29 17:10 發表
宗教對人生影響很大,好的宗教可以撫慰傷痛心靈、提升個人精神境界;壞的宗教卻讓人患上精神病,甚至賠上性命。
就像電影評級一樣,本港所有現存教派也應分類,讓市民根據指引比較,作出正確的選擇。政府在這方面可 ...
原帖由 Guest from 116.226.57.x 於 2008-3-10 17:59 發表
i talk with my girlfriend last night about the Exodus
我突然觉得
她被基督弄的好黑暗。。。
她说她喜欢看出埃及记。。。
我说死这么多人你也喜欢看?
她说:神是圣洁的。。。
我。。。没想法哦,
然后讨论到后来她说
神是慈爱怜悯的,也是圣洁公义的。。。
她还叫我注意,说死的只是长子。。。不是全家。。。
为显公义。。要杀人,为显怜悯。。。只杀长子。。。
我当时真想去抽这个神。。。
...
您讲得对,
您话得好
他们真的是邪教, 想不那么讲也不行
洗脑能洗到如此无耻, 真的令人惊叹叹为观止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8-3-11 02:52 編輯 ] |
的確邪門! |
身有屎,怕自己成為規管對象:
「(六月一日)當時,香港天主教教區、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基督徒團體和人權組織紛紛公開表示,香港無需就邪教立法,更沒有必要立法規管宗教,以免影響宗教自由。 ...」
www.hkjp.org/feedback/anti_sect.htm |
佛教、道教及伊斯蘭教都沒有就此發表意見? |
對不起!本人打不開網頁,祗能複製簡介貼上。 |
佛教界也有看法, 見下列網址:
www.fungchiwood.com/FalunGong-prevent.htm
www.peopledaily.co.jp/BIG5/shizheng/18/21/20010221/400585.html
[ 本帖最後由 旁觀者 於 2008-4-30 17:47 編輯 ] |
沒有必要分開,專門批基(人類第一邪教---基督教)就夠。適當的迷信(佛,道)不是壞事!!! |
原帖由 旁觀者 於 2008-4-30 16:49 發表
對不起!本人打不開網頁,祗能複製簡介貼上。
那是「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的網址:
2001年6月
邀請簽名反對訂定《反邪教法》 今年年初,法輪功在香港的活動引起廣泛關注,並掀起有關是否需要立法管制邪教或顛覆中央的組織之討論。當時,香港天主教教區、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基督徒團體和人權組織紛紛公開表示,香港無需就邪教立法,更沒有必要立法規管宗教,以免影響宗教自由。 最近,有消息指政府擬參考法國正在審議的《反邪教法》,引入當中的「反精神操控罪」,以取締法輪功及其他政府認為精神操控他人之組織;而在本港以外違反此法者,其本港之姊妹組織,亦會一併被取締。其後,新任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承認,政府正在研究各國處理邪教的方法和法例;與此同時,特首董建華在接受合眾社訪問時,再次批評法論功有邪教成分,並謂法論功是「邪教和政治的混合」,「若待法輪功有行動施襲時才處理,那便太遲」。 政府官員留心危險教派的存在,以免其擾亂社會和傷及無辜生命本屬無可厚非。然而,香港不像歐美社會般教派臨立,而在法治的國家中,除了法國外,沒有一個有反邪教法;反之只有專制國家才會制訂,而且往往成為對付異見人士或團體的手段。事實上,即使如美國和日本等曾出現危險教派的地方,當地政府亦只是基於教派成員違反刑事罪行的真確證據,經正式法律程序,由獨立法院審理,才對教派成員予以懲罰,而不是含糊地指某組織精神操控或是邪教而加以取締。況且,即使年前有教派組織涉嫌做出違法行為,政府當時亦沒有計劃制定反邪教法例。至於政府特別關注的法輪功組織,至今在港的活動均和平舉行,可見沒有立法對付所謂邪教的必要和急切性。即使日後任何宗教組織的成員做出危害社會的行為,亦可根據香港現行刑法加以檢控和懲治,不必另立法例。 此外,若政府真的引入法律條文,使那些被本港以外國家禁制的組織,其本港分會亦會一併被取締,則加倍危險,因為這樣一來,可能令一些本港現存的合法宗教或團體,因著與其他地方的宗教和言論自由標準不同,而遭不合理壓制。例如港府正在研究的德國和法國等地,就曾列出一百多個宗派組織為需要密切注視的危險教派,當中大部份只是與主流宗教不同,沒有犯罪紀錄,而這些國家的措施已為聯合國及國際社會所垢病;法國的《反邪教法》中的「反精神操控罪」亦被批評為定義含糊。 作為關注香港宗教自由的天主教及基督徒團體,我們對港府有意制訂有關邪教或精神操控法例實在感到憂慮,亦強烈認為無此需要。我們呼籲各位信徒積極表達意見,隨函附上反對訂定「精神操控法」的簽名表格,請安排讓教友簽署,聯署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所蒐集得的簽名將交往立法會。請最遲於六月三十日將簽名寄回:香港西灣河大石街一號302室,或傳真至2539-8023。查詢可致電2560-3865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此致 堂區主任司鐸/ 團體負責人 發起團體: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基督徒學會.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 香港天主教大專聯會.基督徒關懷香港學會.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 教會工作者協會.基督徒學生運動 危害宗教自由 反對訂定<反邪教法> 香港一向崇尚宗教自由,過去甚少有危險教派進行違法活動,對於近日港府有意製訂有關邪教或精神操控法,我們表示強烈反對,認為無此需要且極不恰當,有違宗教自由。 我們認為: 1.外國的所謂對付邪教法例,多由專制政權所訂定,而且定義含糊不清,若隨便引入本港,香港的宗 教自由和社會表達空間必大受打擊。 2.香港現行刑事法例已可對危險教派活動加以檢控和懲治,不必另立新法對付所謂邪教。如要處理所 謂邪教活動,必須基於教派成員違反刑事罪行的真確證據,經正式法律程序,並由獨立法院審理。 3.內地或海外國家遭禁制的組織在本港的分會亦一併被取締的做法,可能令一些本港現存的合法宗教 或團體遭不合理壓制。至目前為止,被港府指為有邪教成分的法輪功,在港的活動均以和平方式進行 ,若因中國政府定性其為邪教而加以禁制,實有損一國兩制精神。 因此,我們呼籲政府及立法會議員切勿制訂反邪教法或引入精神操控罪,以免傷害香港的宗教自由和社會表達空間。 歡迎聯署。
電郵 : info@hkjp.org
( 請寫下姓名、聲明項目、電話 ) |
哈哈,看來除了耶教外,其他宗教對管制邪教都表示反對,果然耶字本為邪。 |
原帖由 逆源 於 2008-4-30 18:52 發表
沒有必要分開,專門批基(人類第一邪教---基督教)就夠。適當的迷信(佛,道)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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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花耗大筆公帑設立副局長、政治助理等一大堆不必要的職位,打造曾家軍,卻美其名曰:培餋政治人才。奇怪的是,第二大黨民主黨卻分不到豬肉。
其實這些錢,更需要的是像成立消委會、電影檢查處一樣,設立宗教局,對所有教派作出評核。
邪教對世人的禍害還算少嗎?它是佔精神污染公害中的首位,電影檢查處都有了,何以
獨缺宗教局(中國大陸也有此機構)? |
原帖由 旁觀者 於 2008-6-1 12:09 發表
曾蔭權花耗大筆公帑設立副局長、政治助理等一大堆不必要的職位,打造曾家軍,卻美其名曰:培餋政治人才。奇怪的是,第二大黨民主黨卻分不到豬肉。
其實這些錢,更需要的是像成立消委會、電影檢查處一樣,設立宗教局,對所 ...
(中國大陸也有此機構)
(中國大陸也有此機構)??
really ??
if
really (中國大陸也有此機構)
then ,
why
邪教滿人間 ??
統戰部 被 人 統戰 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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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本人所知是有的, 但正確的名稱好像是宗教管理局.
[ 本帖最後由 旁觀者 於 2008-6-1 12:35 編輯 ] |
原帖由 旁觀者 於 2008-6-1 12:33 發表
據本人所知是有的, 但正確的名稱好像是宗教管理局.
正確名稱 是 被基督宗教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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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邪教就该制止!
真不明白他们 |
贊成反邪教法豈非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
正確名稱是國家宗教事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