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專家
2023/9/7 16:53 
如何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事件
潘晴(新西蘭)

如何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事件(1)
文/潘晴


  佛教是非常重視生命的宗教,不殺生是佛教徒共守的戒律,尤其在小乘佛教中更為嚴格。而藏傳佛教(顯密合一、三乘合一)無論在教義還是在傳承方面,以及在對藏地民俗文化的影響方面,對生命的尊重(眾生——指所有的生命類型)更遠超過漢地。敬畏自然和尊重生命是藏民族的信仰和傳統,之所以青藏高原被稱為雪域佛國、人間淨土,正是與上述的宗教信仰和民族習俗有關。但這樣一個熱愛生命、崇拜自然、虔信宗教、敦厚善良的民族,為什麼會在今天已進入現代文明的社會生活中,發生了這麼多起僧侶與民眾為了信仰和自由,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用慘烈的自焚方式來向世界宣告:“不自由、毋寧死”呢?

  面對這些悲壯、慘烈,連續發生而且不知道何時才能結束的自焚事件,國際社會表現出相當的震驚與困惑,但在基本應對方面,則束手無策和反饋無力。而華人社會除了冷漠之外,卻出現了一些跟著中共的宣傳口徑隨風起舞的人,這些人指責藏人自焚是違反佛教“不殺生”教義的極端行為,是危害社會安定的不道德的行為。更有一些人別有用心地將連續自焚事件的發生,歸咎於達賴喇嘛和境外的西藏流亡政府,刻意淡化造成這一慘烈事件發生原因的背景情況,歪曲佛法、倒果為因,將人們對這一慘烈事件所產生的震撼和困惑,引向尊者達賴喇嘛的影響和西藏流亡政府的表態,這些人的險惡目的不難發現,就是為了掩飾事件的真相,即中共在西藏實行的殖民統治和專制壓迫,才是造成藏人連續自焚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

在連續發生了藏人自焚事件之後,國際社會和華人各界已有了多種反饋和評論,範圍涉及到基本的人道立場,和歷史、文化、宗教、信仰、人權、中共的統治以及漢藏關係等各個方面。人們對此觀點分歧、莫衷一是,其中不乏截然對立的各種看法。除去因世界觀、人生觀的不同導致的立場差異之外,另一個原因是,由於藏民族是一個佛教信仰深入靈魂和所有世俗生活方面的民族。那麼,人們如何從佛教教義的角度來解讀藏人的自焚事件?如何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來看待藏民族的“生死觀”?這恰恰是目前社會公眾普遍關注而又感到十分困惑的一個認知盲點。

對此,中共方面開動了宣傳機器,動員一些要人和名人(除了政府官員之外,其中有些人還冠以宗教頭銜,如:佛學院院長、佛教協會副會長等等)紛紛出面,指責藏人自焚違反佛教的根本教義,以期達到宣傳和欺騙的目的,企圖將自焚藏人的殉道行為污名化。中共這麼做當然不難理解,顛倒黑白、混淆視聽是中共的一貫做法,但人們值得警醒的是,一個以無神論為基本價值觀的政黨和政權,由它的官員(或海外幫閒們)出面來解讀佛教教義,實在是很可笑而又很陰險的企圖,其真實性不光是可疑的,而且一定是對佛法斷章取義和對公眾刻意誤導的。由於社會大眾中的絕大部分人士(甚至包括許多普通的佛教信眾),對佛教的一些甚深教義以及戒律的內涵不清楚或了解不夠,因此產生一定程度上的疑惑和誤解是難以避免的。即使是知識分子群體,在面對藏人自焚所帶來的“生與死的震撼”時,由於無法真正理解佛教的“生死觀”和普度眾生不惜捨命的利他教義,在其基本的價值觀念上,也只有選擇尊重生命的人道呼籲。這些都是社會的本能反應,也是社會上絕大多數人的善良心願。

筆者一直在思考,為什麼在已引起了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和西藏流亡政府及相當多的人(包括筆者在內)發出停止自焚的各種人道呼籲之後,藏人自焚事件不光沒有停止,而是愈演愈烈了呢?除了筆者在前面提出的事件發生大背景(即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中共的奴役和壓迫)毫無改變,甚至變本加厲之外,藏民族的宗教信仰也是其中的一個不容忽略的原因。 (這也是在漢人民眾中,對楊佳抗暴,手刃惡警的擊掌叫好而對藏人自焚的困惑不解中,所能看到的漢藏民族之間的觀念差異。)那麼,如何從佛教教義的角度來分析和理解藏人自焚背後的信仰因素,從而找到應對的方法呢?這也正是國際社會和公眾急需了解和關注的,而正是在這個重要的方面,恰恰卻沒有多少人來出面來說明,從佛教教義的角度來解讀的人士就更是少之又少了。

  因此,筆者不揣淺陋,以一個佛門後學弟子的角度,冒昧地來探討這個話題,即在佛教的根本教義中,是如何看待和衡量藏人自焚事件背後的宗教義理的。筆者十分清楚,在佛法的大海裡,本人所了知者不過是一滴飛沫之微,以簡陋膚淺的認知來寫這個大題目,實在是不自量力。不過筆者也認為,向社會公眾中對佛教宏大教義不熟悉、不了解的普通人來解答一些佛法知見疑問,也許由筆者這樣的佛門後學、一介凡夫來介紹,或許可收淺顯易解之效。更何況,這件事總要有人來做。於是,筆者在虔誠祈禱、正心誠意之後決定,拋開各種顧慮,為了有助公眾解疑,吾當以發起菩提心為根本願力,大膽的將此文寫出來。
哈佛專家
2023/9/7 16:54 
  如今雪域多災、佛子蒙難、強權凌遲、佛法受辱、邪說詭辯、充斥社會。而弘揚正法,釐清謬誤,分清善惡、導正視聽,是以佛門弟子,有義不容辭之責。故筆者此文之作,旨在拋磚引玉、導出賢達指引,匡正社會輿論。若因筆者無明、妄論經義、棄善罔法、誤導眾生、釀就惡果的話,後學深知佛法之威嚴,因果之不昧,因此甘下地獄,承受無間痛苦。在此尚祈各位佛門大德,不吝賜教。普願天下有情,早日脫離苦厄,共登佛道。

一、藏人自焚的實質,是“自殺”還是“捨身”?

  震驚世界的藏人自焚事件,在其本質上究竟是“自殺”還是“捨身取義”?人們對此的理解,往往會因一念之差,而謬之千里。那麼公眾又何以能解開這個疑惑,而獲得正知正見呢?筆者的看法是,唯有真正了解佛教關於殺生戒律的完整定義,和大乘佛法救度眾生的慈悲精神才能明白,才能找到正確的答案。根據佛法的教義,大乘佛教的六度萬行,首位既是“布施”,無論是“內布施、外布施、身布施、法布施還是無畏布施”,根本的內涵就是一個“舍”字,而“舍”的最高境界既是“捨命”。佛陀在菩提樹下悟道之後,傳法49年,留下由後世弟子集結的三藏十二部經律論、八萬四千法門,無非是教導眾生如何脫離生死輪迴,證悟生命的本質。佛教的根本教義是對世界法則的真實認知,即“緣起性空、性空緣起”。眾生因迷,執著假有,在生死輪迴中不能覺悟,因此佛說萬法,為的是救度眾生,離苦得樂,究竟涅槃。一句話,釋尊為一大事因緣出世,宣揚正法,既是為了眾生的“了生死”。

基於生命輪迴的實相,雖然佛教戒律嚴禁殺生,但為了救度眾生,大乘佛教對“捨身取義”的菩薩行為,在三藏十二部經律論中也有相當多的開示,其中更有佛陀在累世修行中的事蹟表範。這些經論和教義說明,如果本著大慈悲,救人救世的心去殺生(包括捨棄自己的生命),在大乘佛教的戒律中是開放的。譬如為護法、護教、救度眾生,為護衛自己的國家、人民,如一旦戰爭爆發,為保衛家園,佛教徒可以上陣殺敵嗎?面對罪惡侵凌,佛子可以止惡揚善、維護正義嗎?大乘佛教的教義表明,如果是真正本著救民出於水火、殺一救百的願心,並且甘願承擔因果輪迴的果報,在大乘佛教的戒律中卻是開許和讚美這種行為的。

  佛教崇尚和平,尊重生命,但並不是在面對惡勢力時的睡面自乾主義者,大乘六度,雖重忍辱,但捨身為法,也是佛教的教義。倘若強權暴力侵凌,正法有將滅之憂,在理喻感化都無效果時,佛子也會奮起勇猛大力,起而抗暴的。如因緣僧護經所載:「為護生命,寧舍錢財;為護一家,寧捨一人;為護一村,寧捨一家,為護一國,寧捨一村。」毒蛇囓手,壯士斷腕。上面這段經文,是何等奮迅果敢。在連續發生的藏人自焚事件中,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些犧牲者,他們的臨終呼籲都十分明確:“祈願西藏自由,祈願達賴喇嘛回家,祈願西藏的宗教與文化得以保留”。他們的悲壯獻身,真實的體現了佛教以身殉道、普渡眾生的大無畏精神。 90多位自焚藏人,以“雖九死其猶未悔”的至誠情懷,以“救度眾生、不畏地獄,捨身護法、不住涅槃”的大慈大悲,展現了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震撼世界的宗教獻身精神。當人們在回顧審視這些殉道者元氣淋漓、信仰純真、堅韌鮮活而又質樸無華的生命履歷時即會發現,這些以燃燒自己,喚醒世界的人們,是一個個真正為救苦救難而入世的大菩薩化身,他們的“捨身取義”正是佛教大慈悲心的最高體現。

近代佛教高僧虛雲和尚在《雲門遺囑》中曰:“身心濟世,自他均益。拔眾生難,刀山不畏。死生業定,何須憂慮。菩提願滿,頓超聖地。”虛雲和尚所表述的這種自由無畏精神,筆者認為,正是對自焚藏人捨身救渡眾生大慈悲心的最佳評價。這種“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的高尚品質恰恰是藏地焚身的佛子們,對佛法“毀形守志節,割愛無所親,棄身弘聖道,願度一切人。”的證悟和獻身。

  近代的另一位佛教大德弘一大師(李叔同),無論世學佛學皆有深厚的造詣。七、七事變後,他在廈門弘法時,戰事日趨緊張,各方都勸他避入內地,他卻置生死存亡於度外,多次向人表示:“因果分明,出家人何死之畏”, “為護法故,不怕砲彈”,堅留不去。弘一大師認為:“覺了真理,乃能誓捨身命,犧牲一切,勇猛精進,救護國家”,號召佛教徒起來反抗日本侵略者。他甚至認為,必要的時候,應該做到獻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所以他在給友人的信中說“對付敵難”,應該“捨身殉教”,而“殉教應流血”,同時將自己所居之室題為“殉教室”。他在1941年冬的《紅菊花題偈》詩中寫道:“亭亭菊一枝,高標矗勁節,云何色殷紅,殉教應流血。”他自稱“念佛不忘救國,救國必須念佛。 ”並對此解釋“佛者,覺也,覺了真理,乃能誓捨身命犧牲一切,勇猛精進,救護國家,是故救國必須念佛”。

在應證了佛法和高僧大德的開示後,我們再來看一位自焚的仁波切留下的遺囑摘錄,人們則會了解,是什麼原因和力量,使得這些西藏僧侶和民眾燃起雪域焚身之火焰的。下面是一位於2012年1月8日在青海果洛州達日縣縣城自焚的索巴仁波切的遺囑。年僅42歲的他點燃汽油自焚,在犧牲前,他留下了錄音遺囑(部分節錄):

我的犧牲不是為了顯示自己有多麼偉大,我誠心誠意地懺悔所犯三昧耶戒以及一切罪業,特別是金剛密乘的誓言戒——不允許對自身的虐待和犧牲,我在此虔誠懺悔。

  我發願,希望遍法界的一切眾生,乃至如蝨子等一切微小眾生,臨終時未有恐懼,不受痛苦,往生無量光佛的身邊,獲得圓滿正等正覺的果位。因此我願供養自己的壽命和身體。也為了人天導師尊者達賴喇嘛和其他所有高僧大德長久住世,而把我的壽命、身體化作曼札供奉給他們。

我做出這一行為,絕無貪圖名譽、恭敬、愛戴等自私自利的心態,而是清淨的,虔誠的,如佛陀當年捨身飼虎一般,其他犧牲的藏人同胞也是如我一般,為了真理和自由而捨生取義。

  最後,國內外的所有法友,請你們不要難過,請你們為善知識祈禱。依怙我的老人們和百姓們也請如是發願,無論快樂與痛苦、好與壞、喜與悲,我們都要依靠上師與三寶,除了三寶再沒有依靠處,請你們不要忘記!

  在連續發生的藏人自焚事件之後,達賴喇嘛尊者上師轉世林仁波切也表示:自焚是利他捨身之菩薩行。

據【西藏之聲6月2日報導】自2009年至今,已經有38名(當時的人數)境內藏人通過自焚的方式抗議中共高壓統治,他們都一致表達最基本的訴求“藏人要自由”和“允許達賴喇嘛尊者返回西藏”,但中共政府不僅沒有正視事實,反而無端指責自焚是有人策劃和煽動,是違背佛教教義,甚至說成是一種暴力行為。為此,現居印度南部的達賴喇嘛尊者上師轉世林仁波切表示,自焚是利他捨身之菩薩行。

本台駐印南記者消息,應印度南部貝拉庫北藏人組織的祈請,達賴喇嘛上師轉世林仁波切於本月1日,向聚集的上千名僧俗民眾傳授了白度姆長壽灌頂。

林仁波切在傳發會上表示,(錄音)近來,西藏境內的局勢非常惡化,尤其在西藏出現很多行菩薩行、為全體藏人的利益捨身自焚的人物,他們非常偉大,這也是在世界歷史上的首次,因此,在座的每一位藏人共同發願、念誦六字真言,為自焚的西藏僧人、尼姑和俗人進行祈禱是非常重要的。

林仁波切還鼓勵全體藏人時刻牢記至尊達賴喇嘛的正確教導,努力把尊者的言教實踐在日常生活中,並呼籲年輕藏人加強學習傳統文化和現代科技知識,為民族大局付出努力和貢獻。

此外,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首任佛法教師格西強巴加措,也就藏人自焚事件評論說,西藏僧俗自焚,完全沒有違反佛教殺生的教義,也沒有與佛法見解相違,更沒有犯戒。因為西藏僧俗自焚的動機與目的,毫無沾染一點個人私利的味道。當他們在自焚就義時,所吶喊出的希望與心聲是:“我們西藏人需要宗教自由!西藏人需要人權!允許尊者達賴喇嘛回西藏!”依這樣情況而言,自焚者的想法是為了佛陀教法,為了護持佛法的正士夫,為了爭取西藏民族的民主自由的權益,燃燒自己的身體,自願獻出生命。

強巴加措表示,全球藏人以及愛好和平自由的人們皆視自焚藏人為英雄;批評自焚藏人違反佛法教義、違反佛教宗義見解、犯戒者,表示他們實在不了解佛陀教義的核心要義,以及不懂當今世界情勢。其它記載在佛經上,為他人利益而捨棄自身之菩薩行的事蹟多得不勝枚舉。
哈佛專家
2023/9/7 16:55 
  另外我們再看一下這個採訪報導:“從佛教角度來看,自焚等同於自殺嗎?特走訪來自尼泊爾的圖登喜樂格西(GesheThubtenSherab)談有關自焚的議題……”

  問:你如何看待目前藏族僧人自焚的問題?

  圖登喜樂格西:不僅是藏族僧人,目前許多藏族信眾也開始自焚,這顯示了在西藏的藏人,在面對自身的的文化和宗教時感覺到沮喪。

一般人的自殺,是他們對目前的生活感到痛苦,與覺得沒有未來,因此,他們以為自殺就能避免再過這種痛苦的生活,但從佛教的角度來看,如果你還沒有淨化惡業,你目前以自殺擺脫這樣的痛苦,但在未來(下一世)仍需要面對,除非你已經徹底淨化了自己的惡業。

  問:佛教戒律不許殺生,你認同自焚等於自殺嗎?或你認為藏族僧人自焚的有其背後意義嗎?

  圖登喜樂格西:是,不殺生是佛教戒律之一。我認為若有人自焚是由於無法處理自己的壓力或痛苦,那是等同於一般的自殺。但是,若有人自焚的動機是為了利益更多的眾生,或幫助眾生帶來精神上的靈修機會,其自焚動機沒有以“自我”為中心,是為社會與為受苦眾生帶來好處,這就不等同於自殺。這像是一種犧牲,即使他們知道這樣做的話,下期生命或會墮落到較低的境界,但若能為為眾生帶來好處,他們願意採取這樣的行動,願意承擔,這與一般的自殺不同。

  問:當宗教面對打壓,佛教徒應該選擇何種方式來表達,最能體現佛教的精神?

  圖登喜樂格西:當然,最好的辦法是通過非暴力的方式。但如果通過非暴力的已超過50年,可是並沒帶來任何太大的改變,一些人會變得沮喪,因此他們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因為他們不願傷害他人的生命,他們選擇燃燒自己來代替傷害他人。他們清楚自身對別人的憤怒可能會傷害他人,因此他們選擇放棄自己的生命,來表達他們的挫折與困境。

  問:在一個成熟的政治體制裡,應如何看待宗教的發展?

  圖登喜樂格西:一個成熟的政權應該有宗教的自由。每一個宗教的信徒都應該有他們的自由去修學任何宗教的權利,只要它不涉及恐怖行為,沒有利用宗教來分化國家和人民。

  問:宗教的基本精神是促進和平與提倡非暴力。作為宗教老師的你,如何處理與面對因外部打壓而導致的內心情緒?如何堅持非暴力於慈悲的理念?

  圖登喜樂格西:處理這種情況的唯一途徑只有通過非暴力。憤怒無法克服憤怒,憤怒應以寬容,愛和同情心來克服。正如火不能熄滅火,但它可以用水來熄滅。

  所以,如果我們以暴力的方式來對付暴力,只會帶來更大的危害,它只是增加更多的暴力,帶給自己與他人更多的痛苦。通過這種理解,我們應盡量啟動自己內在的力量,努力去放下過於激動的感覺和思想,訓練與培養自己擁有不受干擾和清淨的心。

  我們必須培養更多的同情心和慈悲心來面對那些帶給我們痛苦情況的人,因為他們創造這麼多的惡業,他們將會帶給自己更多的苦。我們可以通過慈悲心去面對每一個眾生,即使他們帶來大量的痛苦給我們,去想像他們或是過去世的父母、親人或朋友。有了這種理解,我們將能以慈悲的心來面對他們。

  當然,已經發生的事,我們不能改變這種狀況,因此,我們要學習接受它作為惡業的承擔。但與此同時,因為業力可以改變的,因此,我們可以改變未來。所以,我們不應有一直承受惡業的心態,因為業力是可以改變的。

  不過,不要因為我們用慈悲心來對待他人,就意味著我們允許他人剝削或虐待我們,它只是意味著我們可擁有不同的回應或以更好的態度與心境來回應。有時或許我們要以強烈的態度來表達自己,或讓他人不要造更多的惡業,重點是我們所採取的任何行動,背後要有慈悲心和同情心,而不是憤怒或負面的情緒。

例如:一位關懷與疼愛孩子的母親,有時候她們要幫助孩子成長,她們會試圖以溫和的方式來教導孩子,當她們的孩子沒有改變,她們就會需要以更堅定更強硬的方式來教導來表達,但行動背後是因為愛和慈悲。

問:藏傳佛教在西藏所面臨的最大困境是什麼?

  圖登喜樂格西:他們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他們漸漸失去自己的文化、傳統、自己的身分與失去宗教的靈修方式。如果失去了藏傳文化或藏傳佛教,這也是世界的損失,因西藏文化也是世界的遺產之一。藏傳佛教的流失,不僅是西藏的損失,它也是整個大乘佛教和整個世界的巨大損失。

  問:如何與執政當局溝通,以取得更大的宗教自由空間,而達到雙贏局面?

  圖登喜樂格西:執政當局與代表西藏的雙方在溝通上必需要誠實,要有對彼此的信任和尊重。如果雙方都能做到這一點,將會帶來雙贏的局面。西藏應該要保持自己的文化,身分和他們的精神生活的面貌。漢人或許要學習了解西藏人的精神與心理需求。

  在看完了上述的報導之後,讀者也許會發現,筆者之所以提出,為什麼需要對藏人自焚是“殺生”還是“捨身”作出正確的判斷。是因為人們往往會在不完全了解佛教教義之前,錯誤的先入為主,認為自焚當然就是自殺,而自殺當然也是殺生,因此忽略了在大乘佛法的教義中,對為了捍衛宗教信仰或救護眾生,出於慈悲和利他原因的自殺,是有不同的解釋和戒律上的開許的。因此不能簡單地將藏人自焚,歸類於人們一般意義上所認為的“自殺”。在宗教意義上,一般用“捨身”或“犧牲、殉道”來形容這種情形的。在佛教三藏十二部經律論中,就有許多記載為救度眾生,佛子、菩薩們捨身的故事(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中,筆者會作專門的介紹)。

  筆者並不是拿這些教義和說法來為自焚藏人作辯護,逝者已去,這些連生命都已捨棄的英烈們,是不會在意世界上有一個凡夫俗子來為他們辯護的。筆者專門論述這些自焚藏人“舍生取義”的獻身行為,是基於在佛教的教義和根本精神中,本來就是如此。釋迦世尊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不惟入地獄,且常住地獄,不惟常住地獄,而且莊嚴地獄。」地藏王菩薩說:「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大乘理趣經說:「不怖地獄,不求生天,不為己身而求解脫。」這都是佛教中自我犧牲精神的寫照。當然,近年來發生的藏人連續自焚事件,更有其非常嚴峻的社會現實和歷史背景,對整個事件的評論,已經大大超出宗教範疇內所提出的問題了。由於涉及藏人自焚事件的原因範圍龐大,因此,本文下一部分的重點不在於對整個背景情況做全面的討論,而在於專門介紹大乘佛法中慈悲、布施、供養、護法、利他、捨身等佛法教義和歷史上相關的真實記載,希望能夠對讀者和公眾全面地解讀藏人自焚的殉道行為提供一些參考和幫助。

  而佛教主張的不殺生,主旨在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是美好、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的,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但佛教這個美好的願景,在今天的雪域高原,卻完全淪落為了人間地獄。中共喉舌為刻意掩蓋藏人自焚的背景真相,轉移公眾視線,借佛教不殺生的主張來扭曲自焚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這才是違反佛法因果關係的邪見)。一般社會大眾由於對大乘佛法的戒律並不真正了解,故很容易被欺騙和誤導,而佛陀傳法宣教、制定戒律,純粹是基於大悲心來直接或間接的利益眾生、救度眾生的緣故,這才是佛陀所製戒律的究竟密意。這在本文的第三部分(如何解讀佛教“不殺生”的戒律)中,筆者將會專門提出來與各位討論。

  由於篇幅的關係,《如何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事件》的第一部分:藏人自焚的實質,是“自殺”還是“捨身”?就談到這裡。第二部分將專門介紹大乘佛法中慈悲、布施、供養、護法、捨身利他的佛法教義和歷史上相關的真實記載。第三部分將重點討論:如何解讀佛教“不殺生”的戒律?漢地佛教與藏傳佛教在戒律傳承方面的同與異,當代佛教大師們又是怎樣來開示有關戒律中的甚深法義的?第四部分是當代歷史中佛教法師們的“殉道錄”。敬請各位讀者和關注西藏命運的人士批評指正。

  潘晴

  2012年12月3日

  於澳洲悉尼
哈佛專家
2023/9/7 16:55 
如何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事件(2)
西藏新闻社记者
December 11, 2012

作者/潘晴 :

逝者已去,無論人們對此有多少困惑和對此有什麼樣的價值評判,都請我們先站在基本人道的立場上,雙手合十,為這些英靈祈禱吧!願他們的靈魂能夠早日得到佛光的指引踏上彼岸,阿彌陀佛!因為根據佛法教義,我們每一個生命來來一趟人世都是極不容易的,生命無價,大愛無疆,世人無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而只有在面對死亡時,才使我們每一個人真正在哲學意義上懂得了眾生的平等。生命的尊嚴,也只有在死亡面前,才獲得了永恆的意義!請各位捫心自問的想一想,90多位和我們一樣有血有肉的人,既然能夠在最後的剎那間決然地捨棄生命,其內心世界一定是經歷了大波大瀾之後,才能如此從容和堅定地去擁抱死亡的。那些殉道者的精神世界,絕不是俗世中的人應該去妄加猜測和貶損的,能以生命為代價的動機和行為,總有一種精神的力量在其中。面對死亡,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靈魂救贖,不管你是否理解自焚者的願望,尊重死者都是生者應有的道德操守。這一點,也許是我們繼續討論下去的一個共識。那么,是什么樣的信仰價值和精神榜樣,成為了這些獻身者的力量來源呢?這是本文第二部分將與各位討論的內容。在本文第一部分發表之後,美國的一位張健先生慧眼獨具,指出:“自殺還是捨身,這句話說道點子上了”。那么,究竟佛法大義對此是如何表述的呢?請看本文的第二部分:

二、利他捨身式的自殺——大乘佛教的自殺觀

大乘菩薩的利他精神是偉大的,能為眾生捨棄所有的一切。不僅布施財物,還要布施自己的“頭目腦髓”,並認為這才是真正的上等布施。其實從早期佛教開始,就有很多佛陀捨身於眾生的本生故事流傳了下來,內容主要是強調慈悲、強調舍的功德,例如大家都很熟悉的“捨身飼虎,割肉餵鷹”的記載,或者強調為求正法,不惜身命。佛陀在往昔修行菩薩道時,曾做過種種捨身供養及救生供養。比如他曾經為了向羅剎惡鬼求得一偈,而不惜投身相餵;又曾在雪地見到餓虎,因缺食物,幾隻幼虎也將餓死,所以投身飼虎。這是佛陀基於“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的慈悲精神而倡導的布施。佛陀在因地修行時的種種布施行為,激勵著後世無數修行者捨身布施。這是真佛法的精神,這種利他捨身,完全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自殺。

像世界上其他宗教一樣,殉教也是大乘佛教裡常見的一種捨身自殺動機。大乘經典中常常提到為了維護佛法或某一種教義,佛教徒應有殉教的精神。例如「央掘摩羅經」中就說:「我當於爾時任荷正法,一切閻浮提及諸洲間不惜身命,演說如來常恒不變如來之藏。」《勝鬘夫人經》裡有三大願也說到「捨身命財,護持正法於所生身不惜驅命。」北周最有名的僧崖,「以布裹左右五指燒之,以日繼夜,並燒二手,眉目不動,後又燒身,身面焦坼,尚在火中禮拜」。另外,《比丘尼傳》的曇簡和淨珪亦「舍生死身供養三寶」。

在《央掘摩羅經》和《勝鬘經》等經典中,一再強調護法的必要性,強調不惜身命來護持正法。從歷史記載中可以看到,在佛教受到迫害時。從道積的絕食身死以抗議北周武帝(西元574-78)的滅佛,一直到近代1949年在東北抗議中共逼迫而自焚的果舜和尚,1966年文革初期,西安法門寺主持良卿法師為保全佛舍利自焚身亡,以身殉教。以及為抗議南越吳廷琰政權對佛教的迫害,釋廣德等七位僧侶的護教自焚,佛門中殉教自殺的例子屢見不鮮。而依大乘教義,這類殉道式的自殺是受到讚許的。因為殉教的目的主要是護持佛法,以對抗外來的教難。

其實,千古艱難唯一死,人無不愛惜自己的身命,若能以身相舍或用火燒身,那是需要很大的決心和犧牲精神的。因此,如果嚴格的從佛教歷史記載上來講,確實也不能把“捨身自焚”簡單的說為自殺,就像不能把佛陀“捨身飼虎”稱為自殺一樣。歷史表明,為了維護自己的佛教信仰,護持正法,佛教徒經常需要獻出自己的生命,尤其在“法難”時期,這種殉教的自殺特別多。如前面已經提到的一些例子,在佛教歷史上“三武一宗”法難之一的北周武帝廢佛時,佛教所有的經像幾遭焚毀殆盡,當時靜藹法師以“毀教報應”力諫武帝,但不被採信,後來遁入終南山,因自愧無益於佛法,乃趺坐石上,自割其肉而死。當時許多出家人不願意還俗,便跳崖而死,或絕食而亡,這種殉道式的自殺是非常令人感動的。

佛教中還有許多為求正法、護持眾生的感人故事,如宋朝一位性空禪師坐水而死的事,也很有傳奇性。當時有賊人徐明叛亂,使生靈塗炭,殺伐甚慘,性空禪師十分不忍,明知在劫難逃,還是冒死往見徐明,想感化他,就在吃飯的時候做了一首偈自祭:“劫數既遭離亂,我是快活烈漢,如何正好乘時,請便一刀兩段。”因此感化盜賊,解救了大眾的災難。又如:唐代玄奘大師為求正法,西行取經,涉八百里荒漠,途中失水,幾至喪命。但他寧願向西方進一步而死,不願向東方退一步而生。禪宗二祖慧可,參拜達摩祖師,立雪求法,自斷一臂供養達摩祖師,而不退初心。世人如果對這些事實稍有了解,誰還能說佛教只是消極避世的宗教呢?誰又能說佛門弟子的修行只是燒香拜佛呢?《高僧傳》中記載,曇林以身餵虎救助村人,法進割肉以濟饑民。佛教徒在“法難”時期,為維護自身信仰、護持正法而獻身,這才是令人感動的佛法精神。

其實不光佛門如此,在儒家文化主導的中國歷史上,也有許多“捨身取義、殺生成仁”的故事,如春秋戰國時,燕太子丹與田光謀刺秦王,田光推薦荊軻,太子:“此事關係燕國存亡,務請保密。”田光:“是!”回家後立即自殺,用自殺來表示不會洩密,體現了古人的生死氣節。

宋朝的文天祥領兵抗元,失敗被俘,元軍統帥張弘範及將領李恆每日好酒款待,百般勸降,但在文天祥認為,死並不嚴重,失去名節才是嚴重,於是寫下膾炙人口的千古絕唱〈過零丁洋〉一詩:“辛苦遭逢起一經,干戈寥落四周星。山河破碎風飄絮,身世浮沉雨打萍。惶恐灘頭說惶恐,零丁洋裡嘆零丁。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後,從容就義。

此外,大乘佛教中對“捨身”的布施和供養,有著完全不同於小乘教義的論述。在信仰力量的驅動下,大乘佛教出現了燒身供養佛及舍利者,稱為“捨身供養”、“燒身供養”,並認為這是布施行中之最尊、最上者。如《法華經》卷六《藥王菩薩本事品》中所說:“我雖以神力供養於佛,不如以身供養,即服諸香、旃檀、熏陸、兜樓婆、畢力迦、沈水、膠香,又飲瞻卜諸華香油,滿千二百歲已,香油塗身,於日月淨明德佛前,以天寶衣而自纏身,灌諸香油,以神通力願,而自然(燃)身,光明遍照八十億恒河沙世界。其中諸佛同時贊言:……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中最尊最上。……勤行大精進,舍所愛之身,供養於世尊,為求無上慧。”

除了《法華經》藥王菩薩的事蹟成為燃身供養的依據之外,大乘菩薩戒中也有明言,鼓勵這種做法。 《梵網經》曰:“若佛子,應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廣開解義味,見新學菩薩有從百里千里來求大乘經論,應如法說一切苦行,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乃至飢虎狼師子一切飢鬼,悉應捨身手足而供養之….若不如是,犯輕垢罪。 ”《梵網菩薩戒經》第廿六條獨受利養戒曰:“若無物,應賣自身及男女身,割自身肉賣,供給所須,悉以與之”,第四十四條不供養經典戒曰:“剝皮為紙,剌血為墨,以髓為水,析骨為筆,書寫佛戒”。 (按:此即‘刺血寫經’的由來)

又如《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四種決定清淨明誨》中釋迦牟尼佛曰:“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熟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有經律二方面典籍的根據,自然地燒身燃指等種種表現宗教熱誠和信仰的行為,成為了中國佛教的一大特徵。古往今來也有不少高僧效法經典,紛紛捨身、燃指以表誠心。中國自東晉末年後即曾流傳捨身之事蹟,其初多為慈悲行而捨身命。及鳩摩羅什所譯《法華經》盛行之後,仿效藥王菩薩行捨身供養者屢有其人。 《高僧傳》(梁釋慧皎)和《續高僧傳》(唐釋道宣)中列有“亡身”篇或“遺身”篇,專門收集犧牲自己,割肉以啖饑民;或奉獻一軀,燃臂燒身供養佛陀的僧人。如隋慧斌法師隱居匡山之時,誦《法華經》,初誦經竟,即燃左手第四指,以為供養。後晉息塵法師閱《大藏經》,“匝設齋,然一指伸其報慶”,後“复煉一指。前後計然五指”。一日聞風翔府法門寺有佛指舍利真身,前往瞻禮,又燃一指供養。最後,“息塵之雙手唯存二指耳”。類似息塵大師這樣燃指供佛的高僧,在古代有很多,如隋代的僧亮、劉宋的僧慶、南齊的法凝、北周的僧崔、唐代的無染等。 《高僧傳•亡身篇》便記載多位捨身者。如僧富,精苦修習頭陀,常常仰慕修習藥王燒身供養,便以布及香屑纏身,誦《法華經》至《藥王菩薩本事品》時點火燒身。慧紹也是誦《藥王本事品》而自焚,且有種種神異感應。 《高僧傳•亡身篇》有十二人,《續高僧傳•遺身篇》有十四人,《宋高僧傳•遺身篇》有二十四人,可見這種燒身供養十分盛行。

在近代高僧中,虔誠燃指供佛者也不乏其人,如近代高僧虛雲老和尚就曾在寧波阿育王寺拜佛舍利,曾經燃指供佛,大病不藥而愈。近代寄禪敬安法師曾剜臂肉如錢大者數塊,注油中燃之供佛,復燃去左手兩指供佛,他有《自笑詩》記述此事:“割肉燃燈供佛勞,了知身是水中泡,只今十指唯餘八,似學天龍吃兩刀。”因此自號“八指頭陀”。歷史有名的八指頭陀的別號就是這樣來的。當代亦不乏一些出家人燃指供佛。從中國歷代高僧來看,很多人都曾燃指、燃臂甚至燃身,其實以前和尚的戒疤(漢傳),就是在頭頂燃香而產生的。再如:近代有釋弘一法師刺血寫經,當代有釋本煥燃臂供佛並刺血寫經、釋明乘燃指供佛並刺血寫經等等。

在大乘佛教中,捨身燃指,是修行者捨身或燃燒手指以供養諸佛菩薩,用來表達信仰的虔誠,以及布施供養之心,達到增上道業的目的。大乘佛教認為:為佛弟子,應以捨身、燃指、燃臂、燃頂的方式,來供養諸佛以及佛塔,依靠這種供養功德,可以消除宿世的罪業,將來能夠得到無上的福報。

釋宣化法師在《妙法蓮華經淺釋》中曰:“焚身供佛的精神,眞是偉大之至!後人效法者很多。餘作偈曰:“顯親宗亮大慈仁,助人燃指發道心,夙願克遂眞快樂,本懷已暢喜雍容。 ”

天台宗的智顗大師讀誦《法華經》,當他讀到經裡讚歎藥王菩薩的燒身是“真精進是名法供養”時,他豁然悟道。對這種供養方式,他的了解是這樣的:“真法供養者,當是內運智觀,觀煩惱因果,皆用空慧蕩之,故言真法也。又觀若身若火,能供所供,皆是實相。誰燒誰燃,能供所供,皆不可得。故名真法也。”真法供養是以智火燒煩惱身,以空觀悟入能所不可得的實相,而不在於真正肉身的焚燒。他這種解釋也許更能符合現代一般佛教信眾對大乘般若空觀真義的理解。

其實,佛陀廣說教義,為了闡明事理,往往採用了很多包括比喻等方法來達到目的,但是在註重實際的中國人心中,對這種捨身燃指供養佛菩薩的方式並不是停留在理念上,而是認為應該付諸實踐的。

不過也許是筆者孤陋寡聞,在同屬大乘佛教的藏傳佛教歷史中,卻鮮少有苦行式的宗教自殺以及燃身供養的情形發生。依後學粗淺地理解,可能最主要的原因是西藏佛教密宗對人身體存在的重視,密宗有些修法,肉體是修行中很重要旳因素。這與它的「人身難得」,「即身成佛」的思想很有關係。而且藏傳佛教中的修行次第嚴謹,戒律嚴格,以慈悲利他為修行原則。認為單純地想以捨身求證果位,這不只干犯戒律,而且也不合佛法之真精神。至於在必要時,捨卻一己身命而拯救無數眾生,才是值得尊敬的菩薩道之行持。這也是筆者為什么在90多位藏人自焚事件發生後,感到極為震撼的原因。因為在藏傳佛教中並無這種歷史傳統。因此,只能解讀為現在的西藏(指整個青藏高原),已到了前所未有的“法難”時期,所以才會發生這令千古歷史也為之發抖的慘烈悲情!

從上述的佛教經論和歷史故事中,人們可以發現,其實在東方的傳統文化中,古人對所謂的“生死”早已看透,“舍生取義、殺身成仁”,更是先聖們留下的至理名言。古人曰:“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歷史上有著太多太多的故事流傳了下來,一代又一代的人,或為成全名節,或為保衛疆土,或為完成忠烈的志願,或為行俠仗義,除暴安良,他們寧可犧牲生命也絕不苟且偷生。而佛教的獻身精神則更為宏闊,大乘佛教的六度萬行,之所以“布施”第一,正是佛教“舍”的精神體現。筆者介紹的這些歷史記載和佛經典故,在互聯網上都可以查到。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查閱,而且內容更為詳盡。至於上述的一些事例,可參看《高僧傳》系列。其中專門收集了許多捨身修行的高僧事例。

而藏人自焚無論從人數上,還是性質上來看,都屬於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極為震撼的“利他捨身”式的信仰獻身。而每一位犧牲者所表達的願望,都是為了西藏自由,為了達賴喇嘛回到西藏,為了捍衛西藏的宗教、文化、信仰。所以筆者認為:為了這些願望而“殺身成仁,舍生取義”,其獻身的意義是決不能與一般的自殺行為相提並論的。他們菩薩般的利他捨身,乃至為教犧牲,為信念而死,為民族而亡。那正是他們的生命意義所在,是藏民族更超越的生命價值觀的展現。

哈佛專家
2023/9/7 16:56 
著名政論家胡平先生,在《駁中共官方及其御用學者在藏人自焚問題上的荒謬論調》一文中對藏人自焚的原因有深刻的闡述,駁斥了中共的論調,與筆者想要說明的觀點完全一致,因此特引入本文,共讀者閱讀參照。

文/胡平

11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文章“從佛教根本戒律看僧人自焚事件”,作者為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李德成。文章說:“最近,在四川藏區發生了幾起僧人自焚事件,原本以慈悲濟世、普度眾生為己任的修行傳教者,未能踐行’法門無量誓願學’、’眾生無邊誓願度’的宏大誓願,而以無明、殘忍和極端的方式引火燒身,自絕於釋門信眾,令人震驚,令人髮指。這種無視生命的自殺行為,不僅嚴重違背了佛教的核心要義,更是對佛教根本戒律的肆意踐踏。”

李德成的文章不值一駁。在佛教歷史上,有不少僧人以自焚方式護法殉教。 1966年文革初期,全國各地破四舊,教堂寺廟都受到很大衝擊。 7月12日,幾百名中學生闖進佛教勝地法門寺大肆破壞;法門寺主持良卿法師為保全佛舍利自焚身亡,以身殉教。國內的《百度百科》也稱良卿法師為“著名的佛教殉教者”。搜索《谷歌》“良卿法師”,竟有5,610,000條,一眼望去,全是讚嘆敬仰之詞。李德成敢否認敢抹殺嗎?

不錯,佛教反對殺生,反對自殺,但這不包括為信仰為自由反壓迫的自殺殉道。台灣的星雲法師曾專文論述這一問題。星雲法師說:“自殺雖說是不道德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論,例如許多聖賢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為國家、為人類的利益而自我犧牲,你能說這不算是偉大的道德嗎?如果把一個人害死是不道德的事,那么法官判人死罪,這究竟合不合乎道德呢?法官判處罪犯死刑,目的也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公理與正義,你能說這是不道德的行為嗎?再如兩國交戰,一旦戰爭就要殺人,佛教不容許殺生;殺敵是犯戒,那么戰爭殺敵,合乎道德嗎?”星雲法師指出:“如果用嗔恨心去殺人,當然是不道德;如果用慈悲心去殺人而救人,卻是大乘菩薩的道德。”星雲法師引用倫理學家赫寧的話,一個國家的間諜如果為了維護重大機密而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不算自殺,因為這種行為不是出於自私的動機,而是為了保衛國家的秘密,是為了國家的安全;“這種為了某種高尚理想而結束小我生命的行為,不是’自殺’,而是’犧牲奉獻’”。

1963年6月11日,越南僧侶、66歲的釋廣德法師,為抗議吳庭艷政府迫害佛教徒,在西貢街頭自焚身亡。星雲法師當時就寫文章表示“哀悼與聲援”。星雲法師說:“雖然佛教徒沒有武力,從來也不用武力,但佛教徒有比武力更強的信心,更強的自我犧牲精神。”這就表明,自焚不是暴力,不是武力,而是自我犧牲。星雲法師明確表示:“我們對這次越南佛教徒護教的奮鬥經過,莊嚴的虔敬之心油然生起,不禁要高叫出:’贊禮佛陀偉大的聖教,贊禮越南佛教徒的護教熱情,更贊禮廣德大師的殉教精神!’”
星雲法師讚頌釋廣德,稱他為“偉大的聖者”,“他把一生奉獻給佛教,最後連生命也交給佛教了,而且交給得轟轟烈烈。為了拯救佛教,他在火焰中焚燒達半小時之久,竟沒有皺一下眉毛,也沒有動一下嘴唇,他的安祥、鎮靜;他的願心、定力,贏得了全世界人類的眼淚。我們可以預感到:吳廷琰總統有坦克槍砲,有憲兵警察,但他不曾勝過越南佛教徒偉大的殉教精神。”“我們佛教徒在歷史上,向來與世無爭,但為了聖教的存亡,只有用慈悲自我犧牲的精神,和對方攤牌。對於廣德大師的這位獅兒的殉教,我們仰首望著雲天,說不出是喜是悲,我們感到辛酸,也感到光榮!”

在文章的結尾,星雲法師向全世界的佛教徒發出呼籲。他說:“廣德大師的犧牲,可說比山還高,比海還大!全世界佛教徒,應該在為這位聖者致哀之餘,更要歌頌他的殉教精神;我們應該把他殉教的經過,作成傳記,永遠的教導未來的佛門弟子,作為精神讀物!”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談到藏人自焚事件時,居然指責藏人組織,指責藏人組織對自焚“不僅不予以譴責,反而進行美化、炒作,甚至煽動其他人仿效”;甚至還說藏人組織的做法是“挑戰著人類的良知和道德底線”。天下沒有比這種攻擊更荒謬更顛倒是非的了。按照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的說法,星雲法師對釋廣德自焚的讚嘆與歌頌,豈不是加倍的“挑戰人類良知和道德底線”嗎?
百度百科是中國大陸自家的搜索引擎,星雲法師是中共當局視為友人的宗教領袖。上面我引述了他們的文字,且看當局及其御用學者何言以對。

今日中國堪稱自殺大國,自殺者的絕對數量世界第一,相對比例也位居前列。中國也是自焚大國,就在最近一段時期,藏人僧尼自焚,拆遷戶自焚,在天安門廣場自焚,令人觸目驚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的自殺和自焚案例中,反對權力的壓迫佔很大比重。事實上,所有的自焚都是對當局的抗議。當局自己心裡非常清楚,所以它倒打一耙,反而給自焚者以及同情自焚者的一方扣上種種罪名,力圖把水攪渾。有些民眾出於對這種問題的不了解不熟悉,或許也會感到困惑,以至於誤解了自焚抗議的意義。因此之故,我們有必要對包括自焚在內的自殺性抗議做深入廣泛的闡發與解釋。

另外,胡平先生在《我們應當如何看待自焚》一文中,對“自焚”所表現出的深刻內涵和社會原因也有精闢的論述,讀者不妨一讀,相信可以得到啟發。因篇幅關係,僅摘錄其中部分段落:

一個人當眾自焚,就是要死給大家看;要死得轟轟烈烈,震撼人心;就是要表現出超人的毅力,從而表現出為理想、為信仰、為尊嚴而寧死不屈的精神。我們知道,有些自殺是捨生取義,是以死抗爭。用艾未未的話:「生命用結束肉體的存在形式來證明精神的存在,或是意志的抗爭。」抗議性自殺最著名的做法就是自焚。當眾自焚必定屬於抗議性自殺。自焚是控訴,是抗爭;或者,是吶喊,是呼籲。

有人說必須反對自焚,因為生命高於一切。

這話未必正確。因為人之為人,人之所以不同於動物,就在於人不是為了活著而活著,人有著比單純的活著更高的追求。如果一個人甘願犧牲一己的生命,為了自由,為了尊嚴,為了信仰,為了「大我」,我們是沒有理由從道義上予以反對的。
——以上引自胡平先生在《我們應當如何看待自焚》一文

台灣的聖嚴法師在“論自殺”裡也指出:佛教雖然反對殺生,但“佛教不是鼓勵自私的宗教。如果為了救濟眾生,在必要時可以捨身,如果為了維護神聖的信仰,在必要時可以殉教;並且,一個真正的菩薩道的實行者,應該是頭目身肉,無一不能施捨的,比如釋迦世尊在往昔生中的菩薩階段時,曾經屢屢捨身,如《法華經》中說:“未有一微塵如芥子許非菩薩捨身命處”,便是最好的說明。其實《雜阿含》卷三九及四七,就有三位羅漢自殺,佛陀倒是讚成的。”

台灣的釋恆清法師在《論佛教的自殺觀》論文的結語部分中,也對佛教利他捨身式的自殺作了總結,現摘錄如下:

大乘佛教的宗教自殺可分下列幾類:(1)捨己為人,(2)表現宗教信仰,(3)殉教,(4)求法,(5)禪宗說法式的自殺。重視個人與群體關係的大乘佛教,強調甚至鼓勵菩薩行捨己為人的宗教自殺。這種行為非但沒有被認為消極,非理性,罪惡或不合道德,相反的它是身為宗教行者的社會責任。另一方面大乘佛教著重的信仰熱誠,則反映在燃身供佛的實踐上。中國佛教秉受的是大乘佛教。雖然有人認為中國佛教是「大乘教小乘行」,但是起碼在「亡身」的修持上,中國古代僧侶是忠實地恪守經典中所描述的菩薩的實踐方式。正因為如此,而引起正反兩面爭論是否一般凡夫適合效法激烈的宗教自殺行為。如果每個人的自殺能像禪師那么自在,也許就不會有爭議。禪師們那種灑脫自在的「自殺」,可算是現身說法表現禪宗特有的精神。

在藏人連續自焚事件發生之後,筆者在出席澳洲悉尼舉辦的“自由在烈火中”研討會中發言時也曾指出:在佛教的教義中對殺生是不允許的,這也是目前一般人對藏人連續自焚事件所感到困惑和迷茫的原因。然而在大乘佛教的教義當中對戒殺是有不同的看法的,佛教南傳教派到北傳教派當中對殺身都做過不同的解答。在佛教教典中指出在眾生無明的情況下來殘害自己的身體是錯誤的,然而,在大乘佛教的教義當中,對以利他主義的護教護法的獻身行為,或者燃身和焚身是開許的和讚同的。特別是在捍衛宗教信仰方面的殉教,以及為利他捨身方面的犧牲。

筆者在發言中專門介紹了一個佛陀的本生故事,說明大乘佛教中強調甚至鼓勵菩薩們的捨己為人的殺生意義。佛陀在因地修行的某一世當中為了救五百羅漢,曾殺死一名海盜,當時佛陀的化身是一位船長,殺死這個海盜完全是為了救度眾生,從內心來講是大菩提心所為。當時不僅五百羅漢得救,被殺的海盜也被超度到佛國無造惡之地,這就是佛性妙用,然而眾生無法認知佛陀的密意。所以一般信眾只知佛教不殺生的教義,而不知道佛法中既有戒殺的戒律,也有為護法護教拯救眾生利他行為時對“殺生”開許的戒律。 (有關對大乘佛教“殺戒”內涵的詳細討論,請見本文的第三部分)

在討論了“利他捨身式的自殺——大乘佛教的自殺觀”之後,人們對藏人自焚究竟是“殺生”還是“捨身”應該有了一個基本的認識。即使我們離開宗教教義,回到世俗的世界裡,以當代社會的人權標準來看待目前的藏人自焚事件,也應該有一個基本道義立場的判斷。從普世價值的角度來看,藏人用自焚的慘烈行為,表達了對中共專制政權的殖民統治,對摧毀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暴力壓迫提出了最為強烈的抗議!而這種抗議是以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來表達的!然而筆者也十分悲哀地看到,這種讓千古歷史都為之發抖的,震憾人心的事件發生後,世界卻依然在冷漠著。與此同時,在華人群體中所表現出來的那種麻木和冷血,以及喪失人性的一些狂言。說明了,經歷了中共60多年的精神毒害後,在我們這個民族中,已有相當多的人在作為人的道德屬性上,已經無藥可救。因此,我們在見證了藏人浴火焚身的慘烈悲情時,同樣也見證了國人中一些人良知的死亡。

因此筆者認為:西藏人民通過這近百位的烈士的犧牲,用鮮血、用生命燃燒的火炬所象徵的道義力量,已經足夠足夠了!因此,我再次呼籲藏人們不要繼續自焚下去了,因為這種為道義獻身的生命付出,有良知的人才能被感動,有正義感的人才會為之震撼和站出來說出真話。而對於那些以殺人為統治手段的魔鬼們,那些在中國大陸可以將大量活人的內臟掏出來去賣錢的魔鬼政府,犧牲再多的生命,他們會感動嗎?會棄惡從善嗎?這個已經極端功利化的世界,又是否能真正站出來主持公義呢?作為一個佛門弟子,雖然我完全理解自焚藏人偉大的獻身精神,理解他們的捨生取義完全沒有違反佛教的教義。我在悲痛之中對獻出生命的藏人們只有表達萬分的崇敬,但我還是要再次呼籲藏人們珍惜生命,能夠堅強的活下去。我深深知道,在佛法的偉大精神上,這些利他捨身的藏人是大慈大悲的活菩薩獻身,在這些自焚藏人的英靈前,我們這些凡夫俗子的任何話語都是蒼白的、無力的,而造成這一千古悲情的元兇,中共政權卻依然像一個巨大的怪獸,用它殘暴的利爪,撕裂著雪域高原。筆者雖然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凡夫,但無法沉默下去,筆者寫下來這些文字,就是為了讓世界不再沉默。因為筆者深深知道,這些為真理和自由獻身的藏人,他們英勇和悲壯的事蹟,不光會深刻的影響未來,而且將永遠的留在人類文明的歷史上!

(註明:本文是筆者“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們自己”系列文章的第三部分)

敬請讀者繼續關注《如何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事件》的第三部分:“如何解讀佛法教義中有關不殺生的戒律”。

本文的第一部分:“如何看待藏人自焚事件”

請鏈接:http://boxun.com/cgi-bin/news/gb ... =201211102217.shtml

本文的第二部分:“藏人自焚的實質,究竟是自身還是捨身”

請鏈接: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 ... .shtml#.UMEPBPGcWDc

2012/12/7

於澳洲悉尼

哈佛專家
2023/9/7 16:57 
如何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事件(3)
西藏新闻社记者
December 14, 2012

文/潘晴 :


佛教戒律中,對“戒殺”還是“開許”截然不同的態度,需要我們追本溯源,來探究事情的來龍去脈。原始佛教經典中曾記載了僧團內部大量的自殺現象,佛陀因此制定了“不殺生”等戒律。但也有一些自殺事件被佛陀默許。當時判斷自殺的標準,是以自殺者本身死前的心境和死後的去向來決定的。

如果能夠體悟諸法無常、無我、沒有煩惱和痛苦,佛陀是允許一些比丘自殺的。佛陀開示:如果能夠對身體無有貪著,無有慾望,便是善終,後世果報亦是善的。所以跋迦梨自刎後,佛陀也同樣為他說“第一記”。可見在特定的條件下,自殺已因現實情況而被容許。

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不同之處在於,小乘重在自我解脫,大乘重在利他。這種崇高的精神,在佛經中一再提倡,成為菩薩道行者追求的重要目標。正如《菩薩十住經》中所說,菩薩為救眾生,內外一切,皆可施與他人。其中有……妻子男女.及支節手足,耳目鼻舌,舉身施與,無所愛惜。大乘經論中廣引釋迦佛前生時,犧牲自己性命救度眾生的故事不勝枚舉。可見大乘菩薩行者對信仰的熱衷要遠遠超過小乘。

那麼,同為大乘信仰的藏傳佛教又是如何看待“生死”的呢?首先,我們需要來了解藏傳佛教中對“生死”的一些看法:

一、藏傳佛教的“生死觀”

人們都說西藏是神秘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西藏的宗教為它披上了神秘的外衣。佛教自7世紀傳入西藏並與本土宗教苯教相互融合,形成獨具雪域特色的藏傳佛教以後,佛教文化就已成為西藏的主體文化。佛教的思想觀念已滲透到人們的思維模式、道德規範、風俗習慣、行為方式中,同時在西藏的哲學、文學、教育、法律、天文、醫學、美術、建築等方面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對於生死這樣重大的問題,藏傳佛教更表現出了雪域獨有的特色。

作為一支有別於印度佛教和漢地佛教的宗教流派,藏傳佛教雖有自己的特色,如自己原始的苯教信仰、神秘的密宗現像等,但藏傳佛教依然以印度大乘佛教的基本理論為主體。在生死觀問題上, 藏傳佛教繼承和發揚了印度佛教因果報應、生死輪迴的學說,將人的一生劃分為過去、現在、未來三個部分。認為人在現世中得到的幸福或者災難都是前世行為的因果報應,而在現世的善惡行為同樣會成為來世報應的根據。但佛教認為生死之苦是可以解脫的,佛教的經典中滲透了對生死的態度,佛教的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就是三種解脫生死之苦的方法。四諦是以苦為因修道求果的解脫法,十二因緣是以因果關係為基礎的解脫法,六度則是自利利他的解脫法,可是若要從根本上解脫痛苦,最根本的就是要消除“我執”。佛教認為眾生由於不能體認自己的心性,而起種種妄念、執著、造業,結果受因果報應,在生死中輪迴沒有期限。故眾生只要能夠了知體認自己“本無生死的寂滅之心”,看清生死實相,破除“我執”,就可以正確的看待生死,證悟所謂“生死涅槃”。受佛教的影響,所以生死輪迴、因果報應的思想深深的反映在藏民族對待死亡的態度上。

與其他民族相比,藏民族在看待“生死”的問題上也許更為超然,其中最殊勝的特點就是重視臨終關懷,讓臨終者面對死亡,正確地看待死亡,了解生命的意義。因為面對死亡,每個人都充滿了恐懼,人們認為現有的一切都會隨著死亡的到來而消失,人們面對即將失去一切時,都會表現出否認、憤怒、失望、接受等幾個心理過程。所以臨終者更期待被人理解,作為家人或者朋友要幫助臨終者面對死亡,幫助他確立死後能轉生三善趣的信念。由於受到佛教的影響,藏民族對死亡的看法是:肉身雖壞,精神不死,死後復生,流轉不息。藏人特別是生活坎坷的人對死亡卻又充滿了希望, 認為死後可以轉生更好的境界,故藏人表現在臉上的死亡態度更多的是安定、慈祥、充滿信心。

“中陰救度”是藏傳佛教中獨特的教義,是針對如何面對死亡,使死亡成為好的轉生來世的導引之法。藏傳佛教將人的生存狀態特意劃分出了“中陰”階段,即人死後到投生前的這個階段,一般為49天。按照《西藏度亡經》的觀點來看,生命是由連續不斷的意識境界組成的。最初是“生有意識”,最後是“死亡意識”,介於兩者之間的即“中陰”境界,這三個階段也分別稱作臨終、法相及投生中陰,他們代表初期、中期和後期“中陰”。 《西藏度亡經》中對死亡的過程有詳細的論述,這本書在藏民族的死亡觀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故人們認為對於處於中陰階段的亡靈念誦此法可以使他們清楚的知道自己所處的境界,幫助他們能更快地轉生。

正是由於這樣的宗教傳統,所以我們看到,在一起起自焚事件發生後,藏人們無論是僧侶還是民眾,都會自發的去保護自焚者的遺體,防止中共軍警的搶奪,自發的聚集數千僧侶和民眾為亡者進行“超度”儀式,念誦各種往生咒和《西藏度亡經》,使他們能順利的進入三善趣,並且家人也不表現出來悲痛以免讓亡者有牽掛而不能轉生。家中有人去世當然傷心,但是藏人卻把這種悲痛轉化成為對死者的美好祝愿。總的來說,藏民族在生死問題上,對生和死都傾注了大量的關懷和祝愿。

由於受到藏傳佛教生死觀的影響,藏民族不光在人死後,為亡靈進行“超度”儀式,在處理遺體上也體現了藏族的特色。他們認為人死之後還要根據今世的業繼續在六道中輪迴流轉,但是身體就像被拋棄的破衣服一般,成為一件沒有用的東西,這樣的觀點似乎也在提醒他們認識到自己,目前(今生今世)只是大千世界中的一個過客。藏族人認為屍體是沒有用的,與其浪費,不如布施予鳥,也算是在世間的最後一件善事,即“天葬”。天葬是西藏處理屍體的一個特殊方法,也是西藏的特色。即人死後會把他送到天葬台,並由專門的天葬師肢解以後餵食給禿鷲。把屍體佈施給禿鷲,一方面是受到佛教“六度”布施的影響,另一方面藏族崇拜神鷹,認為它是溝通天上和人間、人與神的使者,人們希望通過它把自己的神識帶上天。此外還與藏族的“天”信仰有關,“天”在藏族心目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它不僅作為自然界的天,也是人格化的天。關於天葬的來歷和確立,人們認為可能與早期棄屍荒野任鳥獸食之的做法有關,久而久之就形成定式。此外,將天葬作為藏族的主要葬式可能與後期密宗在西藏的興起有關,密宗將“屍林”(天葬台)視作特別的道場,認為是空行母聚集的地方,可以得到加持,在屍林中修持可以克服自身的恐懼,考驗修持者的毅力,消除雜念幻覺等。藏族人民在進行天葬時,會脫掉死者所有的衣物和飾物,意味著人是怎麼來到世上的也是怎麼走的,不想讓任何的外物牽絆著。

在西藏由於地理環境的限制,人死後的葬俗並不僅僅限於天葬,會根據自然環境、死者的身份有天葬、水葬、火葬、塔葬、土葬等形式。雖外在形式有所不同,但是都表達了人們對死者能轉生善趣的美好祝愿,筆者認為西藏的天葬則更多的反映了藏民族超然的“生死觀”。

在了解了藏民族的“生死觀”之後,針對公眾最為困惑的問題,即信仰佛教的藏人,雖然他們“捨身”的目的很明確,但畢竟是以付出人的生命為代價的,這種犧牲是否符合佛教“不殺生”的戒律呢?是的,這個問題是理解藏人自焚事件的關鍵點,也是筆者撰寫此文的出發點。那麼,為什麼在社會發展已步入現代化的今天,藏民族仍要為維護宗教信仰、為爭取民族自由而悲壯獻身呢?如果理解了佛教制定“殺戒”的真正內涵之後,人們的疑慮就會豁然開朗。就會明白藏人自焚是基於捨身利他的崇高目的,這是大乘佛教的根本精神,與佛教戒律並不相違。人們一旦了解了真相,中共對自焚藏人“污名化”的指控就會不攻自破。而造成如此慘烈自焚事件背後的真實原因——中共對藏民族奴役和壓迫的真相,就再也無法繼續掩蓋了。下面我們就開始討論本文的第三部分,也是對理解上述問題來說最重要、最關鍵的部分:

二、如何解讀佛教“不殺生”的戒律

針對藏人自焚事件,人們最困惑的問題是:按佛教戒律,自殺罪極重,根據藏傳佛教密宗“人身難得、即生成佛”的修行教義,人們應該更加珍惜生命。而藏民族又是一個深受佛教“因果輪迴”思想影響的民族,自焚藏人中又有許多是僧侶,有的甚至是仁波切(藏傳佛教的活佛),應該持戒更嚴。不殺生(包括自殺)是佛教的基本戒律,僧人出家時都要受戒,即使是在家信眾,只要皈依了三寶,也要受“五戒”。那麼有人要問:倘若是為了伸張正義,啟醒愚蒙,存志士之仁,懷慈悲之義,為信仰、為民族獻身而自殺者,是否也有罪呢?

佛教大德李柄南居士對此是這樣說的:佛法有原則,有方便,未可呆板。所問之事,果於眾於國有益,即可為之。佛經有割肉飽親,半偈捨身等,便是其例,世法中不降敵,不辱身,其例亦多。義之所在,焉得說罪。

筆者對此的理解是:佛教殺生是重於動機,佛教所謂的「不故殺」,是因為廣泛的大乘慈悲思想而來的,換句話說,佛教的不殺生是基於生命輪迴的實相和甚深慈悲的觀念,基於因果法則,在行為中必須要有選擇,不是盲目的,而是採取重點主義。佛陀制定不殺生戒,以及在大乘戒律中的開、遮,是論心成罪,而非否定生命,不論它的輕重——都是論心成罪,看你的心態動機是什麼。

什麼是戒?戒,梵語“尸羅”,清涼義、謹持義,也稱為戒律、律儀,包括止持和作持,即此應做,此不應做。嚴持戒律,能防非止惡,令身口意三業清淨、威儀具足;面對可意境或不可意境,不起貪嗔之心,內心清淨無染;煩惱現起時能夠及時覺知,並如法斷除煩惱。

佛教最基本的“五戒”,本質是論事不論心,也不難持。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比如說殺生,你看見一小動物,或你的仇人,你心裡有殺的念頭,但並沒有行動真的去殺害它(他),不算犯戒。而菩薩戒(大乘戒律)則是論心不論事,對殺盜淫妄四重戒、或開緣、或遮持、端看動機、論心成罪。

大乘佛教中的菩薩戒,非常重視心意犯罪的輕重,每一條戒相之中都有開、遮、持、犯的分別,如《瑜伽菩薩戒本》中說:為利他故,善權方便,殺盜淫妄、身口七支、於彼眾生、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而且生多功德。

犯同一條戒,因動機、方法、結果等的不同,導致犯罪的輕重與懺悔的方式也不同。如殺人時要具足“是人、人想、殺心、興方便、使人斷命”五個條件,才構成不可悔罪,這與現代刑法因重視犯意和犯罪事實而製定的犯罪構成要件、來審案和判案的道理是相同的。但是佛教心意戒的積極意義,在要求個人自發地觀照身口意的起心動念,防範不法於念頭起時,較世間法更為徹底。

那麼什麼是菩薩戒呢?

什麼是菩薩戒?就是發菩提心的菩薩所持受的戒律。漢傳佛教歷史上一直比較流行《梵網菩薩戒》。但是,《梵網菩薩戒》是入地菩薩的境界,是盧舍那佛在千花台上為釋迦牟尼佛及大千世界雲集的大菩薩所說,所以較難行持。與此相比,《瑜伽菩薩戒》是未來佛彌勒菩薩根據佛陀的經教,並結合眾生的實際情況,為娑婆世界的眾生而說,開遮很合乎人性,比較容易行持。而藏傳佛教一直流行的是《瑜伽菩薩戒》,有關譯本和注疏約有八九種之多,如宗喀巴大師的《菩薩正戒論》等。對於漢地信眾了解菩薩戒而言,是非常好的參考資料。

“瑜伽菩薩戒”的戒條為四重四十三輕,“梵網菩薩戒”為十重四十八輕。

“殺、 盜、淫、妄”四戒是佛教中最基本的戒條,為什麼“瑜伽菩薩戒”的四重戒中卻沒有這幾條?聖嚴法師對此的解釋是:《梵網菩薩戒》屬於頓立戒,不需要經由五戒、八戒的次第,也不需要具備聲聞戒的基礎,就可直接受菩薩戒,自然要強調“殺、盜、淫、妄”這些基本戒條;而《瑜伽菩薩戒》屬於漸式戒,必須以別解脫戒為基礎,必須受五戒、八戒或沙彌戒、比丘戒之後,才能進一步受持菩薩戒。

由於“殺、盜、淫、妄”為聲聞戒中的基礎戒,即別解脫戒中已經包含,而“瑜伽菩薩戒”所強調的只是作為菩薩戒的重點,即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從對治凡夫的貪、嗔、痴來製戒,因此,“瑜伽菩薩戒”的四重中不包括“殺、盜、淫、妄”這幾條基礎戒。

所以,它們的不同可歸納為以下幾條:

1、梵網戒本為釋尊所說;瑜伽戒本為慈氏彌勒所說。

2、梵網戒本具明十重四十八輕,為道俗兼攝之頓立戒;瑜伽戒本以三聚淨戒、四種他勝處法為基準,亦通攝道俗,然必先受聲聞七眾戒而久已成就無犯者,方能受持,故為漸立戒。

3、梵網戒本較為嚴格繁瑣,受者應絕對依教奉行,善守律儀,遮止一切輕重垢染;瑜伽戒本則較方便善巧,通權達變,是染非犯,有開有遮。

總之,《梵網經》的戒條,很符合漢地的倫理和佛教界的習慣;而《瑜伽菩薩戒本》開遮善巧,通權達變,更易為人接受。

現在,我們就來看看藏傳佛教中的一位大法王是怎樣來解讀《菩薩戒本》中對捨身布施的看法,以及在菩薩戒中對殺戒是如何開緣的論述:

《走向解脫·菩薩戒品》節錄
——菩薩戒律儀論大法王白瑪旺甲造堪布益西彭措譯


醜三、饒益有情精進(節錄)

1、捨身布施

…… 有人說,雖然精進能成佛道,但此過程中必須修持施捨手腳肢體等苦行,因此他十分害怕,這是由於愚昧,自生無端的困惑與恐懼。 《入中論》中說,菩薩一方面因強烈的大悲心,一方面以無我的智慧,在布施自己的身體時,不但沒有痛苦,反而會生起歡喜心。即使暫時沒有證悟這種境界,要感受一些痛苦,但是這種苦與輪迴苦有輕重利害之別。為利有情,應勇敢承受這種痛苦。

如《經觀莊嚴論》雲:“荷負眾生擔,懈怠醜非勝,為解自他縛,精進應百倍。”菩薩發心荷負眾生重擔,若懈怠則為醜事,為解自他種種系縛,應當百倍精進修行。菩薩的精進不被妄念、煩惱、苦痛等一切違緣所動搖。菩薩看到世人的野蠻、殘酷、毒害、鬥爭等,心無退轉。乃至證得菩提果之前,對勤行各種善法無有厭足,饒益有情無有間斷。

金剛上師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曾於五台山親見文殊菩薩,爾時於智慧伏藏中自現的教言《忠言心之明點》中云:“無始輪迴痴暗中,流轉無親如瘋人,尋找寂樂美宅故,今應喜聞佛經海。”諸大德均強調以多聞而求聞的智慧,不但是凡夫,乃至三地菩薩都應精進求法,如經云: “越過刀山與火海,舍生赴死求正法。”

……如下所說。就禁惡行戒而言,若以嗔恚心殺生犯墮罪,若以菩提心等的善心去殺生,是墮罪之影事。殺生是嚴重損害眾生的事,以大悲心不殺生是無罪的,但若殺眾生對他有大利益,不去殺他是無罪的影事,實則造罪。以其它煩惱心造罪業情況依此類推。

哈佛專家
2023/9/7 16:58 
2、殺戒如何開緣

當對他人獲得利益成了殊勝方便的時候,十不善業中身口之七不善業有開許的機會。譬如為了救度很多眾生的生命而殺一屠夫;遇到一個快餓死的人,自己去一個富人家偷東西給他吃,使他免於死亡;若有一女人貪婬煩惱熾盛,若不與淫,她將死亡,為救度她而行邪淫;若有一人即將被殺,藏於自家而妄語說見他逃別處;若有一惡友欺騙另一人,將彼引入墮落險地,為救彼而作兩舌;若有一人內心痛苦,為減輕其苦惱,或有喜歡言語之人,為引導他進入佛門,有這種必要而綺語;或為調伏某人而呵斥責罵等作惡口,如上所說皆為開緣,表面看起來為不善業,實是善法。身口七支之開緣如下作詳述。

殺生開緣。如果菩薩得知有一盜賊為了獲得財物即將殺害許多生命,或者將殺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者他將造多種無間罪業,菩薩這樣想:“如果我殺死那個惡人,自己就會墮地獄,如果不殺,他將造無間罪業,受無量大苦。我自己寧可殺那個惡人墮地獄,而不讓他受無間地獄大苦。”菩薩如此思考之後,生起意樂,為將來的緣故生起憐愍心而斷惡人性命。在正行殺時,自己懷著善心或無記心,不間雜惱恨。又因為沒有其它方便可得,所以深生慚愧。由這樣的因緣,雖然殺了那個惡人,但不違犯菩薩戒,反而能引生很多功德……(下略)。

如上所說,表面上看起來不善之行為,其實於眾生有利益,為善法,佛均開許。 《大日經》等經論只開許身語七支, 於意之貪嗔癡不開許,因為判別善與不善唯依發心。 《清淨心之罪障經》中有這樣一則公案,頌云:“善意將鞋墊,置於能仁頂,他人捨棄彼,二者得王位。”《中觀四百論》雲:“菩薩由意樂,若善若不善,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菩薩戒二十頌》雲:“具足悲心與慈心,及善心者悉無犯。”宗喀巴大師說:“心善地道亦賢善,心惡地道亦惡劣,一切依賴於自心,故應精勤修善心。”寧瑪巴大成就者無畏持明洲在《功德藏》中說:“只隨善惡意差別,不隨善惡相大小。”因此, 判斷善惡的根據是發心,意之不善業何時也不開許。

——以上文字段落摘錄於《菩薩戒律儀論》

看了法王的開示,筆者的理解是:受持菩薩戒是要以慈悲心饒益眾生,要不為名相所惑,通權達變,做一切對眾生有利的事。要以善巧攝受、接引眾生,修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等四攝法門。一旦發心做菩薩,要求是很高的,所以菩薩行為是“難行能行”,必要時的捨身護法,捨己救人,或在必要時基於慈悲心,對性罪中“殺、盜、淫、妄”四重的開緣,都要符合饒益眾生的大悲心。

從以上的介紹,不難看出菩薩戒和聲聞戒的差別(即小乘和大乘持戒的差別)。而彌勒菩薩所說的《菩薩戒本》,裡面字字句句都充滿了佛法的高度智慧。為什麼?所謂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在這個人事物複雜變遷的世界上,佛法要都能適應,世法、佛法一樣,都要懂得通權達變。所以佛法不是死的,是活活潑潑的,對應教化各類眾生,形式可以有千變萬化。

但佛法萬變不離其宗,“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慈悲利他”,這個原則是不變的。其實這些法理原則,戒經上都說得很清楚。但不了解佛法的人士和普通信眾卻不知道,所以一聽到藏人自焚,先不問背景原因,就認為違反了佛教“不殺生”的戒律,一旦這個觀念先入為主,也就很難去了解事情的真相了。

三、藏人自焚是“捨身利他”的菩薩行

為什麼筆者認為藏人自焚是“舍生取義”,而沒有違反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簡單地說:就是菩薩戒持戒的方式有開、遮、持、犯,每一條戒都有開緣,決定在利益眾生的哪種狀況之下,可以開緣。開戒不是破戒。破戒是沒有開緣狀況的時候,你要開戒,那就是破戒。開戒是為利益眾生,是為感動一切眾生,是令一切眾生覺悟, 菩薩不惜承擔眾生的業果,完全是基於利益眾生的大悲心,所以佛法中才有特殊的開緣。

這個原則其實在世間法中也很好理解,比如說:人人都知道要遵守交通規則(戒律):紅燈停、綠燈行,違章駕車就會發生交通事故,釀成生命財產的損失。而醫院的救護車、消防隊的救火車、執行公務的警車,卻可以不受交通規則的限制。原因很簡單,違章(開緣)是為了救死扶傷、救災救人、抓捕罪犯,目的是為了公眾的利益。人們只要置換一下,就可以領會。比如佛教中的“五戒”=交通規則,違章就會發生事故=違反戒律就會有果報,而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的違章是基於公共利益=菩薩出於利益眾生的目的對戒律的開緣。

由上面這個簡單的比喻,各位是不是對蘊涵深厚的佛法教義,產生了一種令人恍然大悟的感覺呢?

彌勒菩薩說《菩薩戒本》對佛法的開示,對我們透過名相,看清因果,如實觀察事情的本質,是很有啟發的——如彌勒菩薩說,修菩薩戒的人,可以用霹靂手段顯示菩薩心腸。

基於救度眾生的需要,在特定條件下,甚至是打人罵人、說謊、綺語、搶奪、殺人都可以開緣,不光無罪,還有功德。對此情形,社會公眾如不了解佛法真意,就會誤判,就如同目前在華人社會中普遍誤判的一樣,認為藏人自焚違反佛教“不殺生”的教義,這實際上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佛法是圓融的,為了救度眾生,更是靈活通變的。

因為大乘佛法的根本精神是慈悲利他,只要是為了救度眾生,為了製止罪惡(使罪惡者免於做出下無間地獄的罪業),對戒律的開、 遮、持,都是不違背菩薩戒的。其實,在這個世界上佛法、菩薩道無處不在。六祖慧能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猶如覓兔角。人們如果真讀懂了《瑜伽菩薩戒》,就知道世間一切真正為大眾謀利益,為自由、民主、信仰、人權事業獻身的革命家、政治家、人權活動家,乃至一般有正義感的民眾,在彌勒菩薩看來,他們都是行的菩薩道。更不用說,震撼世界的藏人自焚,每一位殉道者都是為了西藏民族的自由人權、宗教信仰、民族文化而獻身的,難道他們不是大慈大悲的菩薩“利他捨身”嗎?其實,這是人們用常識就可以判斷的,沒有人會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沒有崇高的目的,誰又會去選擇赴死呢?

而雪域藏地是觀世音菩薩的所化剎土,每一個藏族人都會念觀音心咒。 《寶篋經》中說凡是會念觀音心咒的人都是大乘種性。所以藏族人應該說都是大乘種性,藏地的出家人沒有不發菩提心的。出家人在受戒時,同時要受別解脫戒和菩薩戒,普通民眾也深受佛教思想影響。所以筆者認為,那些為信仰、為自由、為民族獻身的自焚藏人,無論是僧侶還是還俗的在家人(根據教義,戒體仍在),都可以說是菩薩的化身,大家應該對他們“捨身”的菩薩行,從心底里升起敬仰心。這不光可以清淨你自己的心,也可以種下一顆慈悲功德種。在此,筆者真心的奉勸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不要因為自己不了解佛法,就跟著中共喉舌來指責、誹謗這些“慈悲利他”的獻身者, 因為依據佛法,這將犯下誹謗菩薩的罪業,《信力入印法門經》中說:“若其有人謗菩薩者,彼人名為謗佛謗法。”

佛經中說:“若以嗔心反對菩薩,比將一切眾生關入牢獄的罪過還大。若詆毀菩薩,比殺害南瞻部洲一切眾生的罪過還重。若生起嗔心而詈罵大乘勝解行菩薩或者對他們說不悅耳之語,比毀壞恒河沙數佛塔的罪過還嚴重。若詆毀菩薩,比殺害一切眾生並奪取他們財產的罪業還要大。”一個人一旦入了大乘,只要相續中的菩提心沒有失壞,對這樣的菩薩都不能以噁心辱罵。而辱罵大乘勝解行菩薩的罪業比毀壞恒河沙數佛塔還嚴重。可見誹謗菩薩的罪過有多麼嚴重。

需要了知的是,此處的菩薩不只是文殊菩薩、普賢菩薩等登地的大菩薩,而是指一切菩薩。很多經論中都說,誹謗菩薩罪的對境包括初發心菩薩,即相續中真實發起世俗菩提心者,誹謗這種菩薩也有嚴重的過患。由於菩薩往往隱藏身份,眾生因為無明,常常對他們造下重罪。藏地有一個諺語:不知盜賊、菩薩在何處。這句話是非常有道理的。看到這裡,各位就明白了,對待藏人自焚事件,不要以為可以信口開河,惡意詆毀。佛法不虛,果報不爽。不要認為這些自焚的藏人就是普通凡夫,理解了佛法,就知道這些獻身者,才是“利他捨身”的真正菩薩行。

如印光大師云:菩薩之心, 猶如太虛, 無不包括。欲利益眾生, 作種種方便, 不得以凡夫知見,妄生測度。以彼已證法忍,了無人我之可得。唯欲攝受一切眾生, 入於如來大覺法海。若有計較, 便屬情見, 便與無人我之道,不能冥契矣。雲布施頭目髓腦, 則誠然。

……此顯菩薩內外俱舍, 了無貪惜。內而頭目髓腦, 外而國城妻子, 無一法生貪著, 故能於生死中獨得解脫。彼受施者, 由菩薩願力攝持,或於即時, 或於後世, 無不親蒙利益, 了生脫死。如歌利王之割截身體, 後為最初得度之憍陳如。此種如太虛量之大菩提心,何可以凡夫小知小見測量?

哈佛專家
2023/9/7 16:59 
四、不畏生死、不住涅槃

如何看待藏人自焚事件,其實反映了人們不同的價值觀。在中共專製文化和無神論的影響下,國人中,只懂得強權,只迷信功利,只相信今世,只追逐享樂的人生觀, 已成為社會的潮流。在這樣的一種社會意識形態下,藏人自焚所象徵的“慈悲利他”的菩薩獻身行為,確實與這些縱情物慾、醉生夢死的中國特色格格不入。人們真的要理解藏人自焚所表現的崇高精神,必須擺脫中共專制腐朽統治對我們這個民族精神文化的毒害,回歸人性的良知與道德的本位。

莊子曰:「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藏人自焚正是以他們的獻身,表現了:不畏生死、不住涅槃、以身殉天下的偉大精神。

慈濟功德會證嚴法師曰:「人生有來有去,透徹因緣與無常之理,才能超越困境,做一個生死自在的自由人。一切人事圓融,了無牽掛,隨順因緣,死時無懼,這就是真正的了生脫死。」

《西藏生死書》與《生死無懼》二書的作者索甲仁波切說:「我們的無明所稱的生和死,不過是那個流動和整體的不同面相而已。要學習如何死,就要學習如何生。而接近死亡,才可以帶來真正的覺醒和生命觀的改變。」

索甲仁波切又說:「生命就是生死共舞,無常律動,每當我聽到山溪奔騰、浪濤拍岸,或自己的心跳聲,宛如聽到無常的聲音,這些改變,這些小死亡,都是我們活生生地和死亡接觸。對某些修行成就者而言,死亡並非挫敗,而是令人歡欣之事,是此生最具榮耀的時刻。我希望每個人既不怕死,也不怕活,每個人都死得安詳。我希望每個人透過心性和實相的了解,找到終極的快樂。」

西藏白教祖師密勒日巴尊者說:「死是生的表徵。我的信仰就是活著——死去,沒有任何反悔。再三觀想死亡時刻的不確定,我佔領了不死的、永恆自性的城堡,現在所有死亡的恐懼已逝,永不再起。」

讀了這些智者對生死的看法,各位是不是有了一些啟發?是不是對“舍生取義”的藏人有了一種新的了解?是不是對佛教戒律有了新的認知?筆者對佛陀制戒真義的理解,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佛教戒律對於殺生(自殺)的價值判定,主要依據是否有利於慈悲利他、救度眾生目標的實現。這樣的立場既有傳統佛法教義的根據,也受現實中社會正義價值取向的支配。

本文對藏民族的“生死觀”和佛教戒律中“開、遮、持、犯”的介紹就到這裡。敬請讀者關注本文的後續部分:如何理解佛教“殺戒開緣”背後的慈悲內涵?筆者將會講述幾個生動的故事,對讀者從佛法教義來看藏人自焚,會有啟發和幫助。

(註明:本文是筆者“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們自己”的系列文章)

2012/12/13於澳洲悉尼


哈佛專家
2023/9/7 17:00 
如何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事件(4)

作者:潘晴


  本文在前幾部分發表後,引來了一些匿名辱罵和攻擊。近日來,中共的喉舌也加強了對尊者達賴喇嘛的污衊和誹謗,試圖製造一種:境內藏人連續自焚事件,是由西藏流亡組織策劃,教唆、煽動而引發的輿論假象。與此同時,中共在海外的一些幫閒,也上躥下跳的發文、發帖,羅織藏人自焚違反佛教教義的罪名,企圖轉移公眾視線,掩蓋中共才是製造如此慘烈、悲壯事件發生的罪魁禍首這一事實真相。

  今天,西藏問題如此頻繁地在國際媒體曝光,聚焦的也不再僅僅是達賴喇嘛,而是包括境內西藏民眾在內的、遍布全球40多個國家的藏人抗議和訴求。我們可以看到,連續藏人自焚引發的國際社會對西藏問題的關注,已使中共當局束手無策,除了採用軍隊嚴控――這種最原始落後的整肅手段外,竟至無以應對。

  中共佔領西藏半個多世紀以來,爭取西藏自由、祈請達賴喇嘛回家、維護西藏宗教、信仰、文化的呼聲,從未象今天這樣,在西藏本土被頻繁地傳誦著。中共傳統意識形態的“愛國主義教育”和“送領袖像進寺廟”的無恥卑劣行為,恰恰激發了長期以來被壓抑的西藏人民熱愛達賴喇嘛、熱愛西藏宗教文化的熾熱情感,並且以觸目驚心、讓人深為痛惜的自焚方式向世界表達著“不自由,毋寧死”的決心。

全世界善良的人都為藏人悲壯的獻身所震撼,都會為自焚藏人送上深深地祈禱,都會去思考,為什麼一個如此善良的民族,要用這麼慘烈的犧牲生命的方式來吶喊呢?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面對這個以百位自焚獻身者,用雪域火焰燒出來的巨大問號,中共唯一掩蓋罪責的手段,就只有拿出佛教“不殺生”戒律的盾牌了。所以筆者“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的文章發表後,中共及其幫兇們如此惱羞成怒,除了歪曲和謾罵之外,並不敢真正在佛教義理上辨明是非。這說明,佛法是博大精深的,是通透一切世間出世間之法的。筆者的論述恰恰是公眾需要的,這也是我們繼續討論下去之必要的原因。下面請看本文的第四個專題:

  如何理解佛教“殺戒開緣”背後的慈悲內涵

  佛陀在世時,對高僧們開示:喝水前不可以開天眼,因為水中也有八萬四千蟲。佛陀年代沒有顯微鏡,但佛陀對宇宙真相的認知是究竟的,怕信眾以天眼看到微蟲(也是眾生),心動而造殺業,故如此開示。可見人們無時無刻都在殺生,佛教不殺的戒律,專指有情眾生,就是我們通過眼耳鼻舌身五根所能認知的“六道眾生”,從而影響到我們的內心升起慈悲。所以戒殺、吃素、放生,是慈悲心的修法,是成佛的正道,解脫的基礎。那麼,我們為什麼又在前文中介紹了“殺戒開緣”的各種法理依據呢?下面我們就來具體分析,佛法中“殺戒開緣”背後的慈悲內涵。

  前文提及,筆者在悉尼的一次研討會上曾經和與會者說起,我問各位,你們都知道佛陀講法,可曾知道佛陀殺人?佛陀做佛千次了,有一世示現為船長,為了救五百羅漢,殺死一個海盜。佛陀此行從內心大菩提心所生,不僅五百羅漢得度,海盜也被超拔到佛土無造惡之地,而這都是佛陀帶給眾生的大福報。所以在佛信眾需知,心正,一切外相都是正法,佛性妙用。但眾生多見皮毛,無法認知如來密意,只知佛教“不殺生”的戒律,不知只要大恭敬心修證到了。佛與眾生是一體,徹見眾生因緣,殺與不殺都是大慈悲心,這樣才能對惡眾施威猛法摧破無明。

  這個故事記載於《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中:

  佛陀有一世也是修行人,有神通。祂坐一條商船出海,在這條船上還有500個商人同行。這條船的船長(其實是海盜)知道這500個商人有錢就想謀財害命,起了殺心。

  佛陀立刻就知道了,祂用神通觀察知道這500個商人都是菩薩轉世,這個船長如果謀害這500人,這個業障很重的;就算不是菩薩轉世,這個殺業也是很重的。

  如果讓這個船長得逞的話,船長死後墮入惡道永無出期。為了不讓船長造這個惡業,佛陀就把這個船長殺了,救了500商人。雖然救了500商人,可是佛陀也造了殺業呀。

  那麼,佛陀為了救五百個人而殺了一個人,這樣的作法合乎道德嗎?其實佛陀雖然殺了船長,實際上是救了他,外表看是惡,動機用心是善的

  佛陀正是抱著這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悲心,而殺一救百,結果佛陀因此功德,超越了七大劫的修行。不光未下地獄,反而乘願入娑婆世界來度化眾生,雖然佛陀在圓寂前,向阿難現示腳上的一根刺,說明這是當年刺入海盜那隻矛所化現,以證明業果不爽。但基於慈悲心故,業報廻然不同。所以在大乘戒律中是讚嘆他的行為的。

  因此,我們在修行菩薩道時,除了動機要純正,抱持大慈悲心之外,為救度眾生,還要具備甘願接受因果報應的膽識,因為有所造作,必有果報。其實,世間上任何事都有因果,但因果很複雜,因中具有善惡,果報也有善惡,就看孰重孰輕。例如,同一塊田地裡,有的種子發育不良,有的雖然沒有好的外緣,一樣茁壯,可見因中的成分不同,所招感的果報當然也有不同的結果。

  如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毘羅衛國時,摩訶男為了拯救族人,寧可犧性自己的生命,這樣的行為看起來雖是殺生,但功勞更偉大。日本的井上日昭禪師殺了一位奸臣,替萬民除了百害。山本玄峰禪師說:「一殺多生通於禪。」意思是:殺了一個人,因此而救了許多人,是通於佛法的。

  所以談到殺生,你不是出於菩提心,就是魔業,不殺也是有漏,殺就是殺,所謂論心成罪。證到後殺與不殺都是功德,都是空性的。要證到這個境界,必須具足大菩提心,以得到神力加持。凡夫的殺業都是我心,嗔怒,執著等,心動所生,積累惡因,造成無量苦難,如戰亂,殺戮等爆發。菩薩殺生其出發點都是「善」。在「因果」來說,實無過犯。我舉上述佛陀的例子分析說明如下:

  釋迦牟尼佛在過去世中,為了救度五百個商人,不得已將那立即要殺害這五百位商人的強盜殺死,這有幾個意義:

  1、救了五百個生命。

  2、阻止了這個強盜種下殺人的惡業。

  3、出發點是善的,救人的同時,也超度了海盜。

  4、依因果來說,救五百而殺一,雖有果報,仍是菩薩善行。

  我再舉例說明——

蓮華生大士(藏傳佛教祖師),在烏金國中,當太子時,殺死一位諸侯的兒子,蓮華生大士是用石子,打死一隻蒼蠅,也把諸侯的兒子殺死了。殺蒼蠅及諸侯的兒子,是有前世因果的,蒼蠅的前世是「蓮花親」。諸侯的兒子前世是娼妓「桑姆」。

  「蓮花親」曾經害死「蓮華生大士」,而「桑姆」也牽纏在內。在這一世,蓮華生大士把「蓮花親」及「桑姆」殺了,其意義如下:

  1、前世業報,今世還之。

  2、用深密救度法,令二人之魂往生清淨佛國。

  3、使蓮華生大士,由人王之因緣變成法王的因緣。

  再有一例,蓮華生大士的應化史蹟中有記載:他身披六種骷髏莊嚴,手持金剛鈴及金剛杵及挾著三尖的天杖。蓮華生大士跳著「金剛舞」。而後將天杖及鈴杵拋出。鈴杵擊中魔子「嘎達瑪」的腦袋,使其腦袋開花。天杖直直插入魔妻「札達嘎」的心中,二者喪命。按蓮華生大士的解釋如下︰

  1、魔子及魔妻若不死,天下必大亂。

  2、蓮師用秘密的誅法遷識,把魔子及魔妻的魂,送上色究竟天。

  3、促成蓮華生大士成就法王的因緣。

  這是大悲聖者蓮華生大士的超度,而外人看來,仍然是殺生。

藏密中的「誅」法的表面上看來,好像是在殺生害命,但是實際上,在如幻的大幻化網的密教遷識的神通運用中,是一種無上慈悲的超度,使他們脫離輪迴的苦海,安住在究竟的境界之中。密教有密教的奧義,因其秘密,才叫「密教」,這些都不是一般人所能認知的。人生的「生、老、病、死」的現象均是有的,早死與晚死,到底是有什麼差別呢?對眾生來說,了知佛陀的無上智慧,在光明覺照之中,證悟生命的終極真理才是最重要的。


哈佛專家
2023/9/7 17:01 
  宗門《語錄》裡面有一個南泉法師“斬貓”的公案,那不是殺生犯殺戒了嗎?你要知道他為什麼去殺這隻貓?他殺一條生命,旁邊有個和尚看到,開悟了,成佛了。這是非常的手段,在某種特殊情形之下,它有開緣。當然,凡夫不能亂學,你去殺貓,你會墮地獄,他殺貓會成佛。所謂佛法妙義就在其中。

  明朝末年的丹霞法師,把佛像拿來燒,他會成佛,你把佛像拿來燒,決定墮阿鼻地獄。他能幹,你不能幹,為什麼?他有特殊的原因。燒一尊佛像,能令一個眾生大徹大悟,明心見性,那一尊佛像燒得是功德多大,他用這種非常的手段,叫一個眾生從這兒開悟。相反,無明眾生(如文革中的紅衛兵)燒一百尊佛像,也不會有一個開悟,那叫破佛身血,墮阿鼻地獄,五逆罪。菩薩用非常的手段、非常的智慧、非常的行為,決定度一個特殊的眾生,而這個眾生真正得度。由此可見,戒律是活的,不是死的,只是我們一般人(包括一些普通信眾)不懂而已。

  下面我們再來看一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典故,說明發起慈悲心和虔心懺悔的殊勝和功德:

過去有一個小沙彌,夜晚走路時不小心踏死了一隻青蛙,師父知道以後責怪小沙彌說:“你怎麼可以隨便踩死生靈呢?阿彌陀佛,這樣一來罪孽深重啊!你應該到後山跳懸崖捨身謝罪。”

小沙彌一聽,剎那間猶如五雷轟頂,這才知道禍闖大了,只好含淚拜別師父,萬分傷心地去到山後懸崖,往下一看,又深又暗,小沙彌心想:“跳下去,粉身碎骨,必死無疑;不跳呢,三塗受苦,累世輪迴,業報逃不掉,這可怎麼辦呢?”小沙彌左思右想,真是進退為難,忍不住掩面痛哭起來。

就在他哭得傷心的時候,有一個殺豬的屠夫經過,看到小沙彌跪在路旁痛哭,覺得奇怪,上前追問,小沙彌一五一十地把前因後果說了一番,屠夫聽了,頓時悲從中來,悔恨萬分的說:“小師父呀!你只不過是無心踏死一隻青蛙,罪孽就這麼重,要跳懸崖自殺才能消業。我天天殺豬,屠來宰去的,滿手血腥,這罪過豈非無量無邊,不知有多深重了。唉!小師父呀!你不要跳崖了,讓我跳吧!應該謝罪赴死的是我啊!”

屠夫一念懺悔心生起,毫不遲疑地縱身朝懸崖一跳,正當他隨風飛墜,眼看就要命喪深谷時,一朵祥雲冉冉從幽谷中升起,不可思議地托住了屠夫的身子,救回了他的生命。這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故事的涵義,正是顯示修行懺悔的殊勝。一念的懺悔心有此功德,相對的,一念噁心想要置人於死,有時雖然沒有行動,但這一念心就足以構成犯行。 (即我們現在所說的犯罪動機,依大乘戒律心意犯罪,同樣會有果報。)

  說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再談一位大家耳熟能詳的人物,花和尚魯智深的故事:

  這是《水滸傳》中的重要人物。從他三拳打死鎮關西,大鬧野豬林,救出林沖,後為高俅逼迫落草江湖,直到攻打青州後,隨宋江上了梁山,一路殺人無數。後來宋江征方臘,魯智深得一僧指點,脫危解困,生擒方臘後,記起他的師傅,五台山文珠院智真長老的贈言:“聽潮而圓,見信而寂。”夜宿杭州六合寺,聽錢塘江潮信,終於頓悟,於是沐浴更衣,圓寂涅般,留頌曰:“平生不修善果,只愛殺人放火。忽地頓開金繩,這裡扯斷玉鎖。咦!錢塘江上潮信來,今日方知我是我。”

  魯智深大家之所以喜歡,是因為他一生光明磊落,行俠仗義,敢作敢為。雖然殺人無數,最後終成正果。 (其實按大乘菩薩戒的內涵,他的殺人是為了救度眾生的大慈悲。所以臨終證得阿羅漢果位。)

  看了上述歷史故事,讀者就可以明了,菩薩為了適應各類眾生的根性及各種環境的需要,化現的姿態是可以靈活的。比如華嚴經善財童子的五十三參之中,就有從事於烽火戰爭及嚴刑峻法的菩薩,觀世音菩薩的三十三應化身中,也現有大將軍身。

  對佛法普通人不懂,不問因果,不知佛法慈悲深意,盲信偏聽,還可以諒解,所謂“不知者不怪”。但有些人藉口說佛門戒殺,裝出一副悲天憫人樣子來,指責藏人自焚是對生命的殘害,恐怕就不是由於無知了。這些人的表演,背後究竟有什麼樣的原因,懷有什麼樣的陰暗心理,是值得人們深思的。因為這麼做的根本目的,是將自焚藏人污名化,以圖栽贓達賴喇嘛。人們由於不了解歷史,根本不知道,藏民族絕不是一個懦弱的民族。藏人捨身,正是為了讓整個民族更多的生命可以免受暴政的壓迫和奴役,贏得自由。


      歷史上,藏民族為反抗英軍入侵,曾“血浴紅河谷”。 1904年4月,近萬英軍入侵西藏,攻入江孜。十三世達賴喇嘛和噶廈政府下令西藏軍民全力抵抗,江孜境內從16歲到60歲的男丁緊急應徵衛國抗英。他們在宗山堡上築起砲台,用土炮、土槍、刀劍、梭鏢和弓箭與入侵的英軍展開了血戰。時年6月,英軍用大砲狂轟宗山堡砲台,彈藥庫被英軍炮火擊中起火爆炸,藏軍傷亡慘重,古堡裡的軍民,仍用石頭拼死抵抗了三天三夜。宗山堡失守後,還活著的的西藏軍民不願被俘,全部跳崖犧牲。整個宗山堡戰役,五千多藏族軍民無一投降、全部戰死、無一生還。歷史上這氣壯山河的一幕,才是這個雪域民族真正氣節的寫照!

如今中共的幫閒們,隻字不提中共歷史上對藏民族的殘酷殺戮,一聽到有人敢於反抗了,就拿什麼違反非暴力原則,違反佛教“不殺生”戒律來說事,好像這些用犧牲自己生命來吶喊的藏人犯下了什麼“彌天大罪”似的。

  這正應了胡平先生說的一段話:——“惡名昭著的羅馬暴君提比留聽到他的囚徒在獄中自殺,恨恨地說:“此人逃脫了我的手掌。 ”

——“這就是暴君對別人自殺十分痛恨的原因。因為暴君要的就是對受害者為所欲為,要的就是對受害者徹底控制,要的就是受害者任由擺佈,完全屈服,而自殺卻意味著擺脫控制,自殺卻意味著說不;所以暴君感到惱火。出於無處發洩的惱怒,所以暴君甚至要對自殺者再加上更重的罪名”。

  而佛法了然於世間出世間一切因果,又怎麼會不通透人間基本正義原則呢?按照這些中共幫閒們的理論,若暴政施虐、若暴亂侵入,豈不是要人們伸長脖子等死?其實不然,佛門戒的是以一己私慾而傷害生命,至於執干戈以衛社稷,反抗暴政侵凌,這正是慈悲勇猛的表現。大法鼓經載:「譬如波斯匿王,與敵國戰,時彼諸戰士,食丈夫祿不勇猛者,不名丈夫。」由此可知佛門戒殺無礙於保衛國家。

更不用說,如今的藏民族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中,遵循達賴喇嘛倡導的“中間道路”和“非暴力精神”,他們寧肯犧牲自己,也沒有對奴役壓迫他們的中共軍警和官員施以暴力,更沒有去傷害無辜。如果這個世界上,對這樣一個和平善良的民族,用燃燒生命吶喊的要求都視而不見的話,也就沒有任何公理可言了!

  中共的幫閒們說:自焚的藏人中,大多數是心智未成熟的年青人。因此一口咬定是受了境外流亡政府的煽動。且不說這些年青人都是所謂“翻身農奴”的後代,都是在中共的“教育培養”下長大的,而達賴喇嘛已經流亡海外半個多世紀了,在中共全面封鎖的藏區,連互聯網都要封掉,整個藏區軍警密布。請問,達賴喇嘛又如何來進行“煽動”?

  人們不禁要問中共,你傾舉國之力煽動一下試試,看看老百姓有谁愿意為你這個政權去自焚嗎?不用說在藏區,就是在內地,老百姓也只有是為了反抗你這個暴虐的政權,反抗你們強盜式的掠奪,才會以身赴死,自焚抗議的!請問在內地發生的自焚抗議事件,又是受誰的煽動呢?所以中共這種詭辯在事實面前,就不攻自破了。

  為西藏自焚的百位殉道者,他們的訴求都很明確,即要求西藏自由,達賴喇嘛回家,拯救西藏的宗教信仰和文化傳承。雖然其中有許多年青人,但站在佛法的角度來看,他們卻都是在因地“利他捨身”的菩薩。都是為慈悲救度眾生入世的菩薩化身。俗話說:自古英雄出少年,中共自己樹立的榜樣少年英雄劉胡蘭,死的時候不是也只有15歲嗎?毛澤東不是還專門題詞:“生的偉大,死的光榮”嗎?更不用說“歌唱二小放牛娃”了,死的時候還是個孩子。所以請不要用凡夫無明的眼光來看問題,拿年齡和身份來說事,菩薩入世是為了救度眾生,就在普通民眾之中,心中無佛,就是真菩薩站在你的面前,你也看不出來。

哈佛專家
2023/9/7 17:03 
  佛教裡有一個公案,僧崖法師說自己是凡夫,願代眾生受苦,燃身供佛,但從他圓寂時的瑞相來看,他肯定是一位大菩薩。這幾天有朋友和我討論:“凡夫能不能代眾生受苦?”根據很多經論的觀點,我理解為:凡夫是可以代眾生受苦的。僧崖和尚燃指供佛時,有人問他痛不痛?他回答:“痛由心起,心既無痛,指何所痛?”他說得很有道理,如果能安住於無我的智慧境界,則不會有疼痛的感受。沒有無我境界的凡夫,要代眾生受苦肯定會感受痛苦,但如果他的心力特別強,如阿底峽尊者的上師達瑪日傑達等,這樣,就是凡夫也可以代眾生受苦。

關於凡夫代眾生受苦的原理,智者大師在《法華玄義》中說:“良以悲心熏於智慧,能拔他苦;慈心熏於禪定,能與他樂。”意思是,當悲心和智慧結合時,以緣起力就能拔除他人的痛苦;當慈心與禪定結合時,以緣起力就能給他人帶來安樂。因此,不僅聖者菩薩可以通過自他交換來解除眾生的痛苦,即便是凡夫,如果悲心特別強烈,由於無私的悲心和無我的智慧是相應的,也可以代眾生受苦,從而解除他人的苦難。

  有一位朋友在網上發帖說:“讓我代眾生受苦太可怕了,自焚燒自己,我連想都不敢想。”這些事都是應該由什麼什麼名人來做的。有這種心態非常正常。眾生的相續不盡相同,有的人利他心特別強,有的人利他心很弱;有的人自私自利心特別強,有的人自私自利心很弱。大乘種性和小乘種性也存在這種差別。因此,如果利他心特別強的人,即便是凡夫也有勇氣捨身來代他人承受痛苦,這就是自焚藏人值得世人敬仰的原因。

今年進入十一月之後,藏人自焚事件發生的頻率越來越快,今天得知已增加到100人,中共政權對此的反應當然是更加地戒備森嚴,頒發種種最新命令、佈告,對藏區更加地施以嚴控,更大範圍的操控國內外輿論,企圖掩蓋事實真相。但問題在於,僧人自焚,你可以封鎖寺廟,你也可以封鎖一切公共新聞,但百姓自焚,你總不能將所有藏區、甚至所有藏民住所都封鎖起來吧?

因此,在境內藏人已經高達百人的連續自焚事件發生之後,人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西藏問題並不是中共說的:達賴喇嘛一個人的問題,也不能簡單歸結為世俗政治與宗教之間的衝突。西藏問題是整個藏民族群體的生存狀態問題,是西藏民族的民族自由、基本人權和宗教、文化和語言的傳承問題,也是整個現代社會的文明指標問題。正是這樣的一種價值認同,凝聚了境內外西藏人的精神訴求。

  已經退出政治權力的達賴喇嘛,將對西藏未來的引領,交給了民選的流亡行政中央,客觀上揭下了中共一向所指責的達賴喇嘛將西藏問題“國際化”的假相。讓西藏問題“返璞歸真”,回歸到它從來也沒有離開過的本土。我們看到,回歸本土的西藏問題,因其與國際社會文明價值接軌的現代性,從而融入了自由民主的理想訴求。

  前不久,上萬名境內藏人前往印度佛教聖地菩提迦耶,聆聽尊者達賴喇嘛傳授「時輪金剛大灌頂」法會。據悉,來自世界各地的逾20萬信眾參加了這一宗教盛會,其中包括近千名來自境內的漢人。這在有史以來還是第一次。這也是達賴喇嘛脫離政治權力後第一次以單純宗教人士的身份,向境內外藏人和華人傳授法會和演講。尊者以佛教傳承中“時輪金剛”所賦予的“創造和諧生活的一環”來啟示信眾,達到“淨化身心,從而創造內在的和平”之目的。

  筆者註意到,達賴喇嘛的語言不僅超越了宗教和國界,也超越了政治意識形態。尊者指出:包括西藏問題在內的所有世界上人為所致的問題,都是佛法所稱的“皆因無明之故”造成的。達賴喇嘛特別向來自境內的藏人開示演說,高度讚揚他們在中共嚴控的半個多世紀裡,以頑強的勇氣捍衛和保護西藏的宗教與文化,稱他們“是西藏真正的主人。 ”

長期以來,國人中的大部分人,由於對西藏的宗教文化、對達賴喇嘛所秉持的精神理念所知甚少,基本認知局限在中國政府製造的輿論氛圍,和電影“農奴”的政治說教以及所謂“自古以來”的謊言裡。長此以往,華人群體中難免出現一種由於無知造成的偏見,和由偏見造成的隔膜。儘管許多人對中共一黨專制深惡痛絕,但一牽扯到西藏問題時,許多人(遺憾的是,由於宗教文化和生活習俗的差異,“不明真相者”在註重實際利益的中國人中為數甚眾)即使主觀並不情願,客觀上也會不自覺地相信官方的宣傳,認為所有發生在藏地的民眾訴求都是“騷亂”,都是海外“達賴喇嘛集團”或“藏獨勢力”煽動的云云。

  漢民族在大一統觀念以及無神論影響下的傲慢和缺乏常識,使得一些人對信仰佛教,千里朝聖,五體投地朝拜寺廟的藏人感到困惑,甚至認為這就是愚昧、落後。自2009年西藏境內接連發生僧人自焚事件以來,在可見的華文媒體和海內外論壇中,罕有反思與同情,多是附和中共宣傳,辱罵甚至“妖魔化”達賴喇嘛和流亡政府的言論,從中可以感到中共統治60年延續下來的思維定勢和語言暴力。儘管這種聲音遠非主流,但由於“華文媒體主流”刻意無聲,因此,這“一面之詞”至少對大陸民眾來說,便掩蓋了大部分的事實真相。

  筆者從海外華人與西藏流亡者接觸的經驗來看,並不是大部分中國知識分子都沒有良知。對許多人來說,藏傳佛教和神秘的西藏文化,仍然是一個未知領域,深奧難解,而西藏問題本身既複雜又敏感,所以很難對西藏發生的事件作出及時和客觀的反應。筆者認為,導致這種局面的直接原因,是由“無知”即佛門講的“無明”造成的,同時也受到這個世界盛行的功利原則的影響。這也是筆者發願,以無我的菩提心,寫出這篇文章來的原因。因為對許多人來說,這也許是了解自焚事件背後的佛法教義真正內涵,和了解西藏宗教文化有用的入門參考資料。

  在21世紀的今天,西藏人民為了宗教自由和尊嚴,竟不得不採用“自焚”這樣一種極其慘烈和悲壯的方式來進行抗爭。筆者的心靈在受到極大的震憾之後,認為這是我們置身其中的,所謂文明世界的恥辱!基於人的基本良知,基於人類社會的基本正義,所以我要公開站出來為藏民族、為犧牲者吶喊。儘管筆者的聲音是微弱的,但獨裁者聽得到,從其幫兇的反應中就可以看出,真相是使獨裁者最為惱怒和恐懼的!

  因為,當人們了解了西藏民族,了解了佛教真正的精神,勇敢地站出來,為苦難的藏人說話的時候。就是將西藏人民和中國人民爭取自由的奮鬥,連接在一起的時候。而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們自己!西藏問題將成為所有關注中國未來命運人士的共同問題。雪域高原,其年輪和滄桑所見證的真相和痛苦,其生命燃燒所發出的光芒和火焰,對於國人、特別是中國知識分子來說,都是對其靈魂與良知的映照和拷問。

最後筆者用剛剛在郵件中讀到的一句話,來祝福那些為自由和信仰獻身的英靈:一位日本藝術家Tomoyo Ihaya為自焚藏人作畫四十多幅,其中一幅畫的文字說明是:river carries your souls to the white light and you will come back to your motherland, free and peaceful motherland.(河流帶著你們的靈魂奔向光明世界,將回到你們的祖國——自由和平的祖國。)

  (註明:本文是筆者“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們自己”的系列文章的第五篇)

  潘晴

  2012/12/14

  於澳洲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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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在悉尼國際漢藏對話會議上的書面發言

作者/潘晴


  熬了多個不眠之夜之後,《如何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事件》1-4,共四個部分的長文已全部發出,終於可以擱筆喘一口氣了。這篇專門從佛法教義分析入手的文章,為人們重新看待藏人自焚事件帶來了一個新的視角,提供了理解佛法戒律慈悲內涵的入門資料。這幾天來,與不少朋友在交流中討論了這篇長文。朋友們告訴我,文章最多的反饋還是集中在這樣幾個問題上:(1)這個潘晴,好大的膽量,竟敢在太歲頭上動土,居然敢動到佛法頭上? (2)你寫這篇文章時的心情如何,顧慮大不大? (3)你是如何會想到來寫這樣一篇文章的,中共方面對此的反應又是如何? (4)整篇文章太長,也不太容易讀懂,是否能寫一篇適合網絡讀者的簡明版?

針對這些問題的解答,也為了感謝朋友們的關心和幫助,如實說明本文的緣起過程,筆者想了想,覺得應該寫個後記做個說明,以回應各方面關心的人士,也許對人們理解這篇長文會帶來幫助。

  本文在12月14號發完了第四部分之後,筆者註意了一下中共喉舌的反饋。看來我的判斷和發心沒有錯,這4篇文章確實捅到了中共的罩門,破了它的“武功”,同時也為困惑中的公眾解開了謎團。對此,中共方面當然是惱羞成怒的,這些天來,黨國開動宣傳機器,加強了對尊者達賴喇嘛和西藏流亡行政中央的污衊和誹謗,而中共的幫閒們,也上躥下跳的對筆者進行人身攻擊和謾罵。這些反應均在筆者的意料之中,從這些反應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共雖然氣勢洶洶,但在宣揚“藏人自焚違反佛教教義”的歪曲誤導時,已經不是那麼理直氣壯了。在人民日報海外版最新的評論文章中,已開始悄悄地轉向,聲稱藏人自焚事件並非“宗教理由”而是“政治原因”。在中共喉舌的宣傳中,出現了一個很滑稽的罪名:“有人為自焚事件製造佛法依據”。中共此舉意圖明確,一方面是為了繼續轉移公眾視線,掩蓋中共自己才是製造如此慘烈事件罪魁禍首的事實真相,另一方面,也看出中共內心的虛弱,更說明了佛法的博大精深,如同照妖鏡一樣的洞察一切鬼蜮伎倆,使得中共的欺騙和邪說原形畢露。

  說到這裡,筆者就可以回答上述的問題了。

  第一,不是筆者膽子特別大,而是世界上的道理千千萬萬,但歸根結底都是些常識;現實中的困惑林林總總,但透過迷霧總是可以發現真相。佛法本是釋迦摩尼觀察認識世界的智慧結晶,法自本存,與天地萬物同在,非佛陀“製造”。中共居然說得出有人“製造佛法依據”,已徹底暴露其對“佛法”本質的無知。因此,人們就可以明白,中共的欺騙宣傳是什麼“貨色”了。

  第二,佛法是洞察世間萬事萬物之法,筆者當然知道發表這4篇文章將帶來的後果。一些表面正在發生的“矛盾和爭議”其背後的實質不難察覺,但筆者內心坦然,對此不懼、不迎、不怒、不爭、不迷、不隨,笑看“花開花落、春去秋來”。

  第三,一些朋友的建議中肯、實際,我會在適當的時候,寫一些篇幅較短,更為通俗的介紹性文章,已適應公眾的需要,也歡迎朋友們一起來討論這個話題。

  第四,這篇後記實際上是記錄筆者思想變化和本文緣起的歷史介紹,所以寫著寫著也就越來越長。因此,回答完了問題,也就算結束了。如果有興趣深入了解的朋友可以接著讀下去,也許您會發現一個人真實的心路歷程。

佛法認為世間之事都有一個緣起,這篇文章的緣起雖然說來話長,但直接觸發點卻是因為我和達珍女士(注1)就慘烈的藏人自焚事件性質的一番討論,其中涉及到安樂業先生(注2)的一些深刻地,也是不容忽略的重要觀點。達珍希望我對這些問題能夠予以說明,我對達珍表示,如果要從“法理”上真正說清楚這個問題,將會是一個“系統工程”,請給我一點時間來深入思考,也許我會把它寫出來。不過,我也答應達珍,無論阻力多面大,為了這些犧牲的生命,我一定接受您的邀請,在陳弘莘和安樂業組織的研討會上先來談談我的看法。於是就有了我對“從佛法教義看藏人自焚事件”第一次公開的發言,這也是漢人中第一次有人從這個角度來談。事後,達珍、安樂業、秦晉都向我表示,這個角度非常重要,希望能夠寫出來。秦晉還專門向我要了一些參考資料帶往達蘭薩拉,作為面見尊者達賴喇嘛以及和流亡行政中央討論時的備忘錄。而我覺得,我對達珍女士一向信賴,她的建議一定有深刻的道理在其中。我既然答應了達珍,做人就要言而有信,不能再推辭了。更因為,藏人慘烈的自焚事件越來越多,如今人數已高達百人,所有善良的人都在為此心中流淚。而我基於自己的良知,也覺得到了下決心來寫這樣一篇文章的時候了。

  臨動筆之前,我和好友高健、餘世新有過一次重要的面談討論,我向他們交了底,也發了願。朋友的關切、理解和支持,對我來講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內心更加堅定的一個重要的“助緣”。我對高健和老余說:“藏人為了爭取自由,連命都豁出去了,我能做得事情不多,就是把真話講出來而已”。雖說朋友們都為我捏了一把汗,但我告訴高健和老余:“後果我已經想清楚了,不就是一條命嗎?”我告訴這兩位最好的哥們:“為了那些用燃燒自己生命來吶喊的藏人,我又有什麼放不下呢?地藏王菩薩說過:地獄不空、誓不成佛。我雖是一介凡夫,但畢竟是一個多年的佛門弟子,為了能給苦難的藏民族說幾句公道話,我豁出去了,佛法之威嚴,因果之不昧,我是清清楚楚的。如有不測,我就交出這條命吧。如果違逆了佛法真意,我也甘下地獄!承受無間痛苦的懲罰。”

  文章第一篇發表後,得到了來自多方面的鼓勵和支持。其中除了藏人朋友達珍、東賽、貢嘎扎西、達瓦才仁之外,還有海外著名的政治評論家胡平先生,好友陳維健,民陣主席盛雪女士,以及墨爾本的阿木兄、好友楊建利、張健、石依地、日本的小林、丹麥的張國亭以及《熱愛西藏》郵件組的許多朋友都給予了關注和支持。在此,我也向各位一併致謝!並說明之所以來寫這篇文章,是我一直堅持的一個觀點,我真正認為:“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們自己”。這也是這次“悉尼國際漢藏對話會議”的主題,有關這個觀點的詳細論述,我將會在寫下一個專題時,專門提出來和各位討論。

  這段時間以來,由藏人連續自焚事件引發的國際關注,不光使得傳統民運運作的方式有了改善,在聲援藏人和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方面,形成了新的合力操作模式。同時也在更深的層次上,促使我們來思考民運長期堅持的“非暴力抗爭”原則,以及展開什麼是“非暴力抗爭”最後底線的討論。我們看到,由藏人連續自焚事件造成的世界震撼和現實反饋,已使人們不得不對傳統的“非暴力”原則進行反思。這不光是因為藏人的抗爭如此慘烈,犧牲如此巨大,世界又是如此冷漠。同時也因為,中共的專橫態度和華人群體的普遍麻木與藏人自焚方式的悲壯震撼,給我們帶來的強烈反差和對比。筆者認為,這是此次研討會應該涉及到的一個重要的,也是關係未來國內民眾抗暴模式和策略的一個議題。這其實是包括新疆、內蒙和中國內地民眾此起彼伏的抗爭行動都需要認真面對和思考的問題,既我們究竟應該怎麼辦?出路在何方?國際壓力的形成如何操作?談判對話的門何時才能打開?

  筆者由於經歷過那個“觸及皮肉,就是觸及靈魂”的文革時代,小小的年齡就領教過“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對共產黨的“魔鬼”本性有刻骨銘心的認識。因此,多年來心中一個最大困惑,就是對待“魔鬼”本質的專制暴政,我們究竟應該怎麼做?中國人、西藏人、蒙古人、維吾爾人以及太多太多的人,60年來流盡了鮮血,多少人為此又把牢底坐穿? 89年天安門民運最高漲的時候,我內心十分清楚共產黨的本性不會改變,最後一定是血腥鎮壓。這也是89年筆者在國內時,如此沉默的原因,既絕不高調,只與志同道合的朋友攜手共進,默默耕耘。但即使這樣,仍然沒逃過清查。好在當年即使是在中共的軍警系統也有許多有正義感的人士,悄悄地給予了關鍵性的幫助,這才使得許多人能逃離當年血腥的鎮壓和迫害。

哈佛專家
2023/9/7 17:05 
  我在踏上自由的土地之後,本能地開始了尋找“推翻中共暴政”的政治力量。 89年加入了民陣,但總覺得“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提法太天真了,對結束老共的殘酷統治真得會有效嗎?難道89年中共在天安門的血腥屠殺還不說明問題嗎?筆者之所以參加了中國自由民主黨,就是認為:“抗暴是人民不可剝奪的權利,是捍衛人權價值的底線和基石”。但筆者又是一個在精神信仰領域接受了佛家思想,將此作為自己對生命意義“終極關懷”的一個人,面對這樣一個似乎看上去是悖論的選擇,筆者又是如何在這兩者之間找到一種正確的解答?和得到融通佛法智慧之義理的開示呢?

  看了我的文章,相信各位會從中得到啟發,即佛法是包容一切世間出世間之智慧的,也是維護人世間正義法則的,更是圓融的、符合人性的。這也是我認為,所有基於人的善良的本質,基於人道主義立場,發出呼籲藏人停止自焚的海內外人士。他們的願望從根本上來說,也是慈悲的,是符合佛教利益眾生之教義的,認為自焚藏人是捨身利他的菩薩行,和呼籲藏人珍惜生命、停止自焚並不矛盾,這是眾生站在不同立場所發的慈悲心。特別是在面對中共這樣一個魔鬼政權的時候,保存生命價值,也是為了更好的抗爭,為了全民族爭取贏得最終的自由和未來,更需要藏民族保存力量、團結一心,以堅韌的勇氣和信心,來贏得全世界正義力量的支持和幫助!當然我們談及這個話題時,要區別一些專門為中共轉移視線,混淆事實因果關係的幫閒的似是而非的論調。對此,人們要有清晰地洞察能力,不要輕易地受騙上當。相信各位在筆者介紹的佛法教義中可以得到一些啟迪,掌握明辨是非的智慧和應對中共欺騙的方法。

  讀者也許會有興趣了解,筆者是怎樣從一個堅定的主張“以暴抗暴、武裝自衛”的政治組織成員,成為了以“慈悲為懷”的佛門信徒的呢?故事說來話長,從小筆者就在文革的艱難歲月中長大,當年父母都被長期關押隔離,我年邁的外祖母在照顧我們幾個孩子的時候,總是會悄悄地在家裡供上一張很小的“觀世音菩薩”的法像,點上一炷香,虔誠敬拜,期盼菩薩保佑我們度過那些苦厄的歲月,這在我的記憶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成年之後,我的意識中一直在尋找著心靈的歸宿。由於在中國那樣一個無神論氾濫的國度,我的精神探索一直沒有機緣完成。

  雖然在我身上早就有過多次“心靈感應和宗教體驗”,但真正找到信仰的方向還是在離開中國之後。

  到了澳洲之後,我幾乎在各個宗教的門口徘徊過,有一次,參加教會的主日崇拜,深受感動,差點當場站起來接受洗禮。如果不是後來的一些因緣,我也許就會成為一名基督徒了。 90年代的最初幾年,我和民運中的一些朋友經常在一起“談佛論道”。但其他人只是談談就過去了,而我卻慢慢地深入了進去,也由於宿世的因緣累積,我終於成為了一名佛教徒。在1994年的“六四”悼念活動中,我的內心第一次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震撼和感動。前來參加活動的西藏喇嘛們,在肅穆莊嚴的氣氛下誦經祈禱,一陣陣如同金屬低頻諧振的神秘天穹之音,慢慢地穿透了我的心扉,我的靈魂為之震動,我的內心為之哭泣,在不知不覺中我悄然淚下,一種深刻地感動包圍了我,彷彿在剎那間,我的意識突然醒覺到,這是我無始以來靈魂的呼喚,這就是我真正的心靈家園。

  從此以後,我開始接觸藏傳佛教,雖然當時我已經皈依了“禪宗門下”的藏慧法師,在漢地佛教的傳承下學習佛法。但是我還是被強烈的心願所驅使,去了解一個對我來說,語言不通,教理和儀軌又這麼神秘和難解的藏傳佛教。記得當年我和老余等一些道友,常去藏密的道場參加法會。我是聽也聽不懂,明也不明白,只知道虔誠地盤腿坐下,默默地感受那種心靈的沐浴。有時一個法會下來,我的腿已經麻木到了失去知覺,站也站不起來。但心裡的平安喜悅總是會靜靜地升起,不知不覺中,我原本頑強鬥狠的性格有了一些改變,人開始慢慢地沉靜下來。

  有一次給我們傳法的上師仁波切,親切地招呼我們坐在他身邊談家常。我這才知道,這位金剛上師所經歷的悲慘故事。他告訴我們:1959年,他才9歲,在中共開始鎮壓之後,他和家人一起隨難民們逃離西藏,後來被追上來的中共軍隊發現了,當時許多逃亡者包括他的家人全部被槍殺。只有他一個小孩子,跪在雪地裡,默默地念誦“六字大明咒”。那些圍著他轉的軍人居然沒有發現,他得以死裡逃生。在這樣一個“奇蹟”發生之後,他隻身翻越了喜馬拉雅山雪域到了達蘭薩拉,一直跟隨尊者達賴喇嘛修行,後成為一名金剛上師仁波切,為弘揚藏傳佛教來到了澳洲。


       在聽完了這個悲慘的故事之後,我問這位金剛上師:“您的全家都被解放軍殺了(他們全家連他共十一位),您難道不恨這些殺了您全家的中共軍人嗎?您又為什麼對我們這些漢人這麼好?還教導我們學習佛法,指引我們修行解脫之路呢?”這位上師給我的回答是:“我們藏人和你們漢人都是兄弟姐妹,這些軍人是在“無明”中犯下的罪孽,我們應該慈悲這些眾生,我不光對他們不懷仇恨,而且還將我們今天法會中誦經的功德迴向給這些人,以助他們脫離罪惡迷惑,早日回到向善之路中來。你們雖然從事民運,但記住不要仇恨你們的“敵人”(無明眾生),這個世界上慈悲才有力量,因此我說,我們藏人、漢人都是兄弟姐妹”。

  我承認,這位上師的慈悲和以親身經歷的開示,徹底地顛覆了我多年來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準則,使我真正開始來思考什麼才是人生的真理?什麼才是人性的善良和偉大?這個真實的故事也一直激勵和感動著我去為苦難的藏人做些什麼,去償還我們這個民族對另一個弱小民族所犯下的罪孽。這個心願一直伴隨著我,直到2009年我隨民運組團訪問達蘭薩拉。在參加西藏抗暴50週年紀念集會上。我終於有了一個機會來向藏民族公開地表達懺悔之情,我向在場的數千名藏人講述了這個悲慘和感人的故事,請求他們接受來自一個漢人的反省和致歉。

在這樣一個真實故事的感動下,在當事人劫後餘生繼續弘揚佛法的慈悲精神,和原諒與寬恕仇敵的非凡之表現的影響下,藏傳佛教以祂博大的精神和慈悲的情懷徹底地征服了我。在這位上師的安排下,我於1996年正式的接受了尊者達賴喇嘛三天的“時輪金剛大法”的灌頂,成為了一名藏傳佛教的弟子。就在參加完灌頂法會之後的第二天,在秦晉的聯絡下,悉尼一批民運和媒體的人士被達賴喇嘛接見。我作為剛剛皈依尊者的一名弟子,特地準備了哈達希望能獻給尊者。進門時,當我以藏傳佛教的叩拜方式向尊者頂禮時,尊者一下子就將我託了起來,一直托住我的手直到在他身邊坐下。我的內心充滿感動,對我的靈性生命來說,這是一次真正的拯救。在整整一個小時四十分鐘的接見過程中,尊者無限慈悲的給了我一種特別的加持。我知道,從此在我的心田裡種下了一棵慈悲的種子。

不過由於我這個人天性頑固,好奇心又重,仍然不願放過這樣一個難得的當面請教尊者的機會,我向尊者提出來我內心長期的困惑,既人民是否有權反抗極權暴政的侵凌?在中共暴力鎮壓時,人民是否可以“以暴抗暴”?尊者耐心地聽完我的問題,回答我說:“慈悲是最有力量的,這個世界上的壓迫和罪惡是因為人心的“無明嗔恨”而造成的,要真正解決這些問題,光靠暴力是不行的”。尊者還對其他我們所關心的中國問題作了回答,比如他認為:“對於中國未來的發展,不光需要資本主義的活力,同時也需要社會主義的公正。”這些話是尊者在1996年說的,而今天中國的發展現狀證明了尊者的預見和擔憂。尊者最後又特別的囑咐我:“這個世界上最有力量的是慈悲”。

尊者的開示和藏傳佛教的影響,使我內心多年形成的仇恨情結慢慢地開始鬆開,開始從一些新的角度去梳理解決中國問題的政治方案,也開始逐步地去理解佛法中博大精深的內涵。慚愧的是,多年來我這個人笨拙懶散的習性,和受無始以來的業力束縛的處境,使得我一直沒有在修行上真正用心去努力,我仍然是一個在世俗紅塵中打滾的無明凡夫,也沒有真正理解尊者開示中,關於“慈悲才是最有力量的”教誨背後的深刻內涵。這些年來凡事多有不順,我知道這是業力的果報,在對佛法的感悟加深之後,有些事慢慢地也就想開了。前幾年裡,我告訴過身邊的一些朋友,我內心其實不在所謂的紅塵中,所作所為,不過是盡責任、盡義務、消業還債罷了。民運中的事也是如此,不管你是什麼人,歷史上功勞和名氣有多麼大,但我們每一個人都會犯錯誤,曾經做錯的事情總有一天要補回來。這是因果的道理,圈中人如果懂得了這一點,就不會有這麼多的責難和誤解了,民運中的是是非非也會少得多。今天我將歷史恩怨中的人與事,都看做是我的“增上緣”而心存感謝。但由於從小經歷的苦難使我形成的叛逆性格以及暴烈的脾氣得罪過不少人,在此利用這個機會表示我的歉意。

  談了我的經歷之後,各位對我為什麼會來寫這篇文章就理解了。從佛法的角度來看,一切事相都是因緣和合的結果。我曾經在給達瓦才仁的回信中說到,我是以慚愧和懺悔的心來寫這篇文章的。因為,如果不是雪域高原藏人們用生命點燃的火焰燒醒了我的良知,我也許還在昏昏噩噩中虛度生命。即使多年來為民運和人權事業奔波,但由於凡夫的知見束縛也是錯多對少。坦白地講,作為一名佛門弟子,多年前尊者在我心裡種下的這顆慈悲的種子,直到今年才真正開始發芽成長。對於我來說,這令千古歷史也為之發抖的雪域烈火,徹底地震撼和喚醒了我!於是才有了這樣的4篇文章,如果這樣能恕一些我這個佛門弟子無始以來的罪孽,如果還能為公眾理解藏人自焚事件帶來一些新的視角或幫助的話,我也就內心釋然了!

  由此緣故,我真誠地感謝所有在我的寫作過程中,給予我精神鼓勵和支持的朋友們!同時也感謝那些反對我的觀點,提出批評的朋友,由於這些特別的原因,我得到了佛門所說的“增上緣”,從而幫助我完成了這個心願。最後,我真誠地祈禱和迴向給我的根本上師,觀世音菩薩慈悲的化身尊敬的達賴喇嘛。並真誠地祈禱和迴向給那些為自由和信仰獻身的雪域英靈,願他們的靈魂早日在佛光的照耀下,回歸那永恆的真如法界!

  最後衷心地感謝高健兄的代勞,使得各位與會者能夠了解我的想法,了解這篇文章在藏民族這個特別艱難時期的重要意義,以及一份筆者對藏人的真誠情誼!

  祝悉尼國際漢藏對話會議圓滿成功!

  祝各位與會代表新的一年快樂吉祥!

  扎西德勒!

  潘晴

  2012/12/24

  平安夜於悉尼

  (注1:達珍女士是西藏流亡政府“行政中央”駐澳紐、東南亞地區的華人事務聯絡官;注2:安樂業先生是著名的西藏前政治犯,流亡作家和詩人。)


哈佛專家
2023/9/7 17:07 
佛教對社會自殺行為的預防
恆強法師 2012/02/26

一、前言

自殺就是自己主動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一般有精神疾病性自殺與衝動性自殺。前者以抑鬱症患者為常見,自殺行為又是精神分裂症和躁狂症的常見症狀。後者常常由爆發性的情緒引起,如冤屈、悔恨、羞愧、激憤、狂躁或賭氣等。還有部分人是理性自殺,如非精神疾病性的持消極人生觀與價值觀者,又如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保家衛國等犧牲自我的社會道義行為以及舍身布施、以身殉教等宗教自殺行為。

我國每年有28.7萬人自殺身亡,另有200萬人自殺未遂。自殺已成為我國人口死亡的第五位原因,更是15至34歲人群的首位死亡原因。又大多數自殺者和自殺未遂者年富力強,大學生和青少年自殺現象屢見不鮮。自殺不僅給當事人造成傷亡,更直接給親人、朋友帶來嚴重的心理創傷,還會造成親人、家庭甚至單位和社會的重大經濟損失。自殺已成為我國具有普遍性與嚴重性的重大社會問題,預防、阻止、減少社會自殺行為就成為政府、社會、民間以及宗教團體所面臨的重大任務。

本文著眼於社會自殺行為的焦點問題,逐步探討佛教的自殺觀及佛教對社會自殺行為的預防,以張揚佛教積極、智慧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及佛教淨化人心、和諧社會的濟世情懷與社會功能,希望借此對社會的規範個人行為、和諧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公義、預防社會自殺行為提供有益的幫助。

二、佛教的自殺觀

自古以來,因為歷史傳統、宗教哲學、價值觀念、社會地位的不同,人們對自殺持不同看法。樂觀主義者認為自殺是懦夫的行徑;悲觀主義者有厭世輕生的思想;激進主義者有以死明志的豪情;神本主義者認為人的生命是屬於諸神的,沒有神的諭令而自殺是褻瀆神明的邪惡行為;自然主義者認為人在無邊宇宙中實在渺小無能,晚生早死就根本沒有任何區別;自由主義者認為人是生而自由的,任何人都有生死的自主權。

而佛教是慈悲護生、珍愛生命的,不殺列為五戒之一。不說蟲蟻等微小生命物,就連沒有生命的草木都不得損毀。佛教奉行人本主義反對神本論,而人身難得,因此注重當下修行與現世解脫,又認為人間修行勝於天上,所以尤其珍惜人的生命。不殺戒以殺人為重罪,而人自殺是殺人的一種特例。佛陀在世時,多有比丘修不淨觀後厭患色身而以死為解脫,有的自殺,有的求人殺死自己,有的以殺人為度他。所以佛陀制戒,規定比丘自殺者犯偷羅遮罪,意為此罪障礙自殺者進入人天善道而墮入惡道。而比丘親手殺掉求死者,或幫助求死者自殺,或讚歎死亡、勸誘和蠱惑別人自殺,最後別人因此而死,則此比丘犯波羅夷罪。此罪又稱斷頭罪,如人斷頭不可復生,犯者從此失去比丘資格,不得再在僧團中住,與道果無分,這是聲聞戒律中極重罪之一。

聲聞戒明確反對自殺以及親手殺求死者、幫助求死者自殺或讚歎自殺、勸誘、蠱惑別人自殺的各種行為。但根據《阿含經》,也有例外的情況。如跋迦梨比丘病痛難忍要求刀自殺,經佛陀開示後他能於身不起貪慾,「若於彼身無可貪可欲者,是則善終,後世亦善」,於是佛陀沒有阻止。他自殺時「不住識神」,佛陀為他授「第一記」。闡陀比丘也是病痛難忍要執刀自殺,舍利弗、摩訶拘絺羅與他談論佛法時,他自記「弟子所作,於今已作」,於是他們也沒有阻止。他自殺後「餘身不相續」,佛陀為他授「第一記」。瞿低迦比丘已得「時受意解脫」,卻先後六次退轉,為了第七次不退轉而舉刀自殺。他自殺時「不住心」,佛陀也為他授「第一記」。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已經獲得相當證量、死後不會再受生輪迴,這時候因病痛因道業等原故舍身自殺沒有大過,至少是可以默許的。有人認為舍利弗、大愛道等舍壽涅槃以及中國禪師的坐脫立亡等也屬於這一類。

另外大乘佛教裡也有不少舍身布施、求法、弘道、護教的自殺行為。如佛陀過去世行菩薩道時曾舍身投虎、割肉救鷹及為半偈舍身,還有中國的沙門道積絕食至死以抗議北周武帝滅佛。大乘經典中最為典型的就是藥王菩薩燃身供佛,而《梵網菩薩戒》又規定要燒身臂指供養諸佛乃至舍身布施畜生、餓鬼等。僅《高僧傳》所載,就有法羽等八人傚彷藥王菩薩燃身供佛,又如曇林以身餵虎救村人、法進割肉濟饑民等舍身布施。雖然燃身供佛有大乘經律的依據,但是法供養佛主要還在於通過依法修行、自覺覺他來續佛慧命。所以象法羽等燃身供佛曆來頗有爭議,如智者大師認為真法供養當是起觀修空慧,義淨更認為燒身供佛之類會依戒招罪。舍身布施也是要看情況的,如初發心出家者於佛法未聞、未修、未證,初發心菩薩而未證空性,或者魔與邪見者前來索求身命,像在這些不能使自他成就大義利的情況下,則不應舍身布施。但不惜身命求法、弘道、護教的精神以及為了維護他人、集體、民族或國家等正當的重大利益而犧牲自我的行為還是值得讚歎和學習的。

綜上所述,佛教認為敬法出家當保命求解脫,自殺會障礙善道,所以佛制戒不許。但對於已經具有相當證量、來世不會再受生輪迴的聖者,因病痛因道業等原故而自殺,則為佛所默許。又或者為了求法、弘道、護教以及為了維護他人、集體、民族或國家等正當的重大利益而舍棄身命的行為,是值得稱讚和學習的。但以上兩類不具有社會普遍性,而此外的如精神疾病性自殺和情緒衝動性自殺等具有社會普遍性與嚴重性的自殺行為,於人於己有害無益,則為佛教所反對。

三、佛教對社會自殺行為的預防

俗話說好死不如賴活,趨利避害、好生惡死是人的求生本能。對於一般身心正常、生活幸福的人,自殺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而只有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人們才會想到不如一死了之。由於個人生活經歷、身體與心理狀況、家庭與社會關係、生活與社會環境、人生觀與價值觀的不同,很難找到導致自殺的單一原因。通常說來,精神疾病、生理疾病、學習壓力、就業競爭、情感挫折、經濟壓力、家庭變故、人際關係緊張、社會矛盾衝突、極端的價值觀與宗教信仰以及特殊的創傷性經歷,都可能是引發自殺行為的直接原因。

很多自殺者都有一個矛盾的心態,一方面想要自殺,另一方面又希望得到他人與社會的幫助,其實他們的自殺行為是最後一次向社會發出求助的強烈信號。如果有熱心人及時出來規勸、阻止,哪怕是杯水車薪的幫助,最後可能只是一起自殺未遂的事件。但是周圍的人如果對試圖自殺者持冷漠、旁觀、起鬨的態度,這也是促成自殺成功的一個因素。所以自殺不是個人簡單的行為,它突顯了人與人及家庭、單位、社會或政府之間一種冷漠的、不和諧的關係,是社會矛盾的反應。由於社會改革、變遷以及由此引起的社會無序狀態,破壞了對個體來說非常重要的社會支持和交往,而嚴重削弱了他們生存的能力、信心與意志。良好的自信心、穩定而幸福的婚姻家庭、足夠的社會支持及公正合理的社會道義是防止自殺的積極因素。所以樹立積極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與社會關係、加強精神疾病的研究與治療、成立專業的自殺預防機構是預防自殺的有效手段。

淨化人心、規範個人行為、和諧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公義,除了國家制度與法律、社會道德與輿論,還有宗教的教義、戒規與情操。這三者是互為補充、相互影響的。佛教是慈悲、智慧的宗教,一方面追求自我道德和品質的完善,也追求社會的和諧與淨化。佛教的緣起性空、修行解脫、隨緣自在的價值觀與人生觀可以消除人們對社會人生的執著、困惑、悲觀與失望,持戒、忍辱、四攝、六和敬等佛教和諧精神和人本主義思想有利於規範個人行為、和諧人際關係、增加社會支持、緩解社會矛盾,禪定修習可以淨化人心、防治一些精神疾病,佛教還可以開展弘法、社會義舉與慈善活動等協同政府、社會及民間各種自殺預防機構一起預防自殺行為。

<一>積極、智慧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釋迦牟尼別妻離家、舍棄太子的尊榮,決不是消極、悲觀、遁世,而是直面人生的煩惱與痛苦,為了得到清涼、安樂與自在,於是堅定無畏地獨自尋求解脫大道。但佛陀也不是獨善其身,經中說如來出世後當為五事:「一者,當轉法輪;二者,當度父母;三者,無信之人立於信地;四者,未發菩薩意使發菩薩心;五者,當授將來佛決。」佛陀覺悟後不辭勞苦、輾轉各地說法四十五年,度人無數,目的就是為了人心的淨化、社會的祥和。在佛陀的教法裡,出家人要意志堅強地遠離世俗的各種慾望,經由嚴謹的律儀生活與堅忍的禪觀修行,方可由初果、二果、三果最後到四果而成就五分法身、究竟解脫。佛教出家眾毅然拋棄世俗中虛幻不實的五欲享樂,通過不斷完善自己的道德與品質而精進修行、積極進取,追求清淨、安樂、自在、智慧的人生,以斷除煩惱、解脫自在、弘法利生、淨化人間為人生的目標與價值。可見佛教決不是消極、悲觀、遁世的,而是持有積極、智慧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佛教認為世間一切事物與現象都是因緣而有的,緣聚則生,緣散則滅,沒有任何獨存的、唯一的、永恆的實體。世界上沒有創造一切、主宰一切的神或上帝,也沒有永恆的靈魂。人們的命運其實多是自己造成的,將來則要由自己的雙手去創造開拓。我們要想得到清涼、自在,就只有依靠自己不斷努力去創造清涼、自在的因。也就是說,佛教所講的無常、苦、無我,不是說要我們接受宿命的安排、上帝的主宰或消極處世,而是要我們不斷提升自己的智慧、完善自己的品質從而把握自己的命運。緣起性空思想告訴我們,外在的環境與內心的煩惱是因緣而有、沒有自性的。如事業、愛情、婚姻、名譽、地位等,這些都如鏡中花、水中月,是虛幻的暫時的而充滿變數的,又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我們沒有必要因此焦慮、抑鬱、痛苦、絕望甚至自殺。而我們內在的智慧與品質才是提升自己生命質量、改善自己將來命運的根本。

至於在家人修學佛法,也並不意味著要放棄自己世間擁有的一切,但是要對人生的成敗得失始終保持一顆平常心,做到隨緣自在。智慧的人對於可以做的事則努力堅持,不可做的事則及時放舍;而愚蠢的人對於可做的事卻半途而廢或功虧一簣,不可做的事則強而為之、自蹈絕境。智者的這種生活智慧正是佛家所說的隨緣。隨緣雖可說是隨遇而安,但不是隨波逐流、無所作為,而是洞悉事件成敗的因緣,事可為雖然暫時不順而會迎難而上,不會功虧一簣;事不可為則知難而退保全既得利益,而不心存幻想。總之,隨緣就是根據自身條件、時節因緣量力而行、見機行事,時機未到不強求,時機一到緊抓不放,是自己的、正當的就積極爭取,不是自己的、不是正當的就主動放舍。在我們學習、生活、工作中,正是因為不能明見事情成敗的因緣而進退失據,由於進展不順、遭受挫折、徒勞無功而迷茫、懊惱、悔恨、焦慮、激憤、失眠、不思飲食、情結低落、自暴自棄,乃至產生自殺念頭。只要我們對於成敗得失保持平常心,人生的煩惱與痛苦就會少很多。如果進一步做到不為內外境所轉,心無所住,所有的煩惱與痛苦就會熄滅,我們就能得到真正的清淨、安樂與自在。

佛陀作為解脫自在、智慧圓滿的人間覺者,他「普見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也就是說如來所具有的福德與智慧,眾生也本自具足,只要拔除無明蓋與煩惱障,清淨本性就自然顯現,任何人都能通過自我修行而達到覺悟、解脫。所以佛陀又說:「善男子,莫自輕鄙,汝等自身皆有佛性,若勤精進滅眾過惡,則受菩薩與世尊號,化導濟度無量眾生。」佛陀借由他本人的出生成長、結婚生子、出家苦行、降魔成道、大轉法輪直至涅槃等人間成佛的歷程,教導苦難眾生依照八聖道精勤修行即生就能得到解脫。因此《華嚴經》中說:「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可見在佛教裡,每一個人都是尊貴的、潛力巨大的,內心自性裡有清淨、安樂、自在、智慧等無盡的寶藏等著我們自己去開發,我們完全不必自卑自賤。

佛教還認為人道於六道中有自己殊勝的地方,經中說我們的這個人間有五事勝過諸天:勇健、有正念、有佛出世、是修業地、是行梵行處。又經中說「人間於天則是善處」,因為「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所以連諸天也求生人間聞思佛法。但是人身卻極為難得。一般人由於過去現在業力的牽引而會於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等六道中輪迴。因佛難遇、佛法難聞,眾生起惑造業多,除貪離愛難,所以多墮三惡道,難得人身。如經中說,眾生得人身的如手上土那樣少,不得人身的如大地土那樣多。就算這期生命得到人身,但是命終後再得人身的也如手上土那樣少,墮入三惡道的如大地土那樣多。又人身之難得,比大海中的盲龜每過百年浮出海面時正好碰到漂蕩在海面上的一段浮木的木孔還要難。因為人間殊勝,人身難得,所以人應當珍惜現有的生命和福報,把握善因緣,不斷提升自己的智慧、完善自己的品質,從而改善自己的命運。若是因為出身不好、經濟困難、事業不順、感情受挫、婚姻破裂、社會適應能力差、身患疾病或有殘疾而自卑自賤、自暴自棄,或者縱情聲色,沉迷於煙、酒、黃、賭、毒等極不健康的生活中消耗生命、慢性自殺,這都會障礙自己改善將來的命運而只能使自己生活得越來越糟、越來越痛苦。如果自殺,更會障礙自己來世進升善道而墮入惡道,那損失就太大了。


哈佛專家
2023/9/7 17:08 
<二>和諧精神

自殺行為有個人因素,也有社會因素。人與人及家庭、單位、社會或政府之間一種不和諧的、嚴重失調的關係是導致自殺行為的社會原因。如個人遇到困難、冤屈、矛盾與衝突卻找不到申訴和解決問題的渠道,或者在尋求社會支持與幫助的過程中遭受冷遇、刁難、打擊甚至迫害,因此讓人倍感孤獨、無助、激憤、絕望,這是導致自殺行為的一個重要的典型的社會原因。所以建立一個能體現社會公義、有足夠的社會支持及相應的社會福利的和諧社會是預防社會自殺行為的根本。社會和諧則有賴於民-主、平等的政治制度和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佛教正是以民-主、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則處理內部問題,依靠戒規、忍辱、四攝、六和敬等成就一個清淨、安樂、和諧的團體,同時以此淨化人心、和諧社會。

佛教是主張眾生平等與社會民-主的。在2500多年前,佛教就反對印度當時的婆羅門至上的婆羅門教教綱與社會歷史傳統,而主張不論社會出身一律平等。在僧團內部,四姓出家,同一釋姓,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沒有任何社會階級的區別。佛教僧團處理內部事務主張僧事僧斷,更主張民-主生活,其保障就是羯磨法。現代社會的議會提案,是半數或多數讚成便能通過,卻絕少有要求全體一致讚成才能通過的。而佛教的羯磨法,除滅諍羯磨是取多數人意見之外,其它的則通常要求一致通過,只要僧中一人有異議,便是羯磨不成,所提出的議案則不能執行。佛教僧團的內部生活管理制度足以保證民-主、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則,完全合乎現代社會的民-主精神。佛教又主張自行化他,這也表明了佛教追求社會民-主、平等、公正、合理的良好願望。

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是佛教五戒的內容,也與一般的國家法律、社會道德相一致,因此可稱為全社會的行為通則。現代的生態環保法規與泛人道主義精神反對隨意虐殺動物,而殺人會破壞別人的家庭幸福、擾亂社會秩序甚至危害國家安全,給他人帶來不安、恐懼、絕望的心理壓力或者長期的心理陰影與創傷。偷盜會造成別人的財產損失,給他人帶來憤怒、失望、驚慌、焦慮、不安等不良情緒。邪淫會破壞別人的婚姻與感情生活,以及由此產生的社會黃色產業會嚴重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社會秩序。妄語會損害人際關係、家庭關係、社會關係,造成經濟、情感、生活的波折,而在法庭上做偽證會使他人蒙受冤屈甚至無辜喪命。飲酒戒中的「酒」則泛指具有成癮性的神經、精神麻醉品或有害的行為習慣,包括現在常見的吸煙、酗酒、黃色產業、賭博、吸毒及長期食用其它麻醉性藥品等五大社會公害,若是沉迷其中,不僅損害自己的身心健康,還會影響家人的正常生活、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國家安全。佛教的五戒正是為了保證大家的身心健康、家庭幸福、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而淨化人心、規範個人行為,避免給自他帶來各種各樣的傷害。聲聞具足戒多達兩三百條,則更是如此。

而菩薩戒除了止持戒,還有眾善奉行的作持戒,進一步體現了佛教淨化人心、和諧社會的濟世情懷。菩薩的廣大利他行可概括為四攝與六度。六度中的持戒、布施、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散見於本文。四攝包括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就是以自己的財物、知識、情感、體力乃至身命等,不求回報地給別人帶來健康、幸福、安全、快樂、技能、智慧等,如以自己財物或舉手之勞去助人為樂,基於同情心或社會道義的輿論支持,基於個人情操、職業道德或社會道德的舍命救人、殉職、殉國及殉教等壯舉,以及其它幫助他人不求回報的社會義舉與慈善活動等。愛語就是說誠實語、質直語、柔軟語、調解語、激勵語、關懷語、寬慰語,而避免惡口傷人、諷刺誹謗、挑撥離間,愛語是和諧人際關係的潤滑劑。利行就是自己的言行舉止能夠給別人帶來利益,隨時不忘幫助別人、度化別人、成就別人,而不是基於獨善其身或損人利己的狹隘、自私的人生價值觀。同事就是能與別人和睦相處、打成一片、同舟共濟,而不會袖手旁觀、拒人千里甚至落井下石。佛教四攝法就是努力去幫助別人、融洽人際關係、和諧社會關係的行為規範。

六和敬是指身和共住、口和無諍、意和同事、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共住是說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互相照顧幫助,避免肢體上的衝突與侵犯。口和無諍是說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互相謙讓、勸慰、激勵,避免言語上的糾纏與紛爭。意和同事是說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彼此友愛、互相敬重,避免內心裡的對立與怨恨。戒和同修是說大家在日常學習、生活、工作中遵守共同的成文約定,不許有制度上的違犯行為。見和同解是說大家見解一致、理念統一、目標相同,不許有思想上的分裂行為。利和同均是說集體財物大家可以平等受用、合理分配,不許有經濟上的特權行為。六和敬精神正是現在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內部人事管理的通用原則,也是政府與社會努力融洽人際關係、和諧社會關係時可以借鑒的指導精神。

縱然有國家法律、社會道德的規範,但是個人、家庭、單位、不同社會階層等相互之間還是不可避免地出現矛盾與衝突。面對這些問題,既需要民-主、平等、公正、合理的社會司法制度或人事制度,又需要個人的忍辱精神。忍辱即是對外來的侮辱、傷害等都能忍受,又對加害者不忿怒、不結怨、不報復。正所謂忍一時風平浪盡、退一步海闊天空,忍辱就是避免當時造成矛盾的進一步激化,等到大家誤會消除或心情平靜後再來說明、處理,所以忍辱是人際關係與社會關係的一個安全閥。忍辱又有忍耐、安忍的意思,就是為了理想、信仰或真理,在面對千阻萬難時堅忍不拔、毫不動搖、決不退縮。那些意志軟弱、禁不起挫折、容易自暴自棄的人正需要這種忍辱負重的精神。

對於僧團來說,有教義的心靈淨化,有羯磨法的制度保障,有戒律的個人約束,有四攝法的行為規範,有六和敬的指導精神,有忍辱精神的人際關係安全閥,足以保證一個民-主、平等、公正、合理、清淨、安樂的和諧團體。此外,佛教有關社會和諧的教法還有以《善生經》為代表的家庭倫理與社會倫理思想、《遊行經》中國家長治久安的七法等。而這些正是家庭、單位、政府與社會大眾處理人際關係、家庭關係、社會關係及內外事務等可以借鑒的和諧精神。

<三>禪定修習

禪定是六度之一,又是戒定慧三學之一,佛教借著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的次第修學來降伏煩惱、求得解脫、證得三明六通。而對於一般人,禪修時通過放鬆身心緩解緊張、不安與壓抑,抑制興奮、憤怒與狂躁。經常性的禪修則可以調治神經衰弱、抑鬱證、焦慮證、恐懼症、躁狂症、強迫症及其它精神疾病,使患者改善食慾與睡眠,保持良好的心態、健康的身體、旺盛的精力。禪修又通過訓練心的專注力與止觀雙運而降伏煩惱、消除痛苦,達到心的清淨、敏銳,成就慈悲與智慧。

一般的禪修應該選擇在一個相對安靜、沒有旁人打擾的、采光通風良好的房間裡進行。初級的禪修對於放鬆肌肉和神經、舒緩不良情緒、提高思惟能力、改善飲食與睡眠會有很好的效果。禪修前的身心放鬆有經行、深呼吸、全身肌肉鬆弛及全身放鬆運動等方式,由此可以減輕患者的恐懼、壓抑、焦慮、興奮感,調整肌肉緊張、心跳加快、手腳發冷、呼吸急促等現象,效果良好則會使人產生身心輕快、舒適、愉悅的感覺。高級禪觀則要求止觀雙運,也就是定慧均等,能讓人充分認清人生煩惱與痛苦的真相而生起如實的智慧,能達到煩惱全消、心境明亮、覺察力強、如實知見的境界,進入深定後雜念全無,甚至呼吸與心跳都會停止,有的還會引發神通。

佛教的十隨念是專念某一對像以收攝心念、息除妄想的十種禪法。念佛、法、僧等可以克服恐懼感,念施可以起慈心,念戒可以消除惡念,念天可以得輕快,念休息可以得清淨,念安般可以消除緊張、興奮與狂躁,念身無常可以除我執、貪愛,念死可以消除對死亡的恐懼。十隨念還對身有殘疾或患有疾病者有很好的心理安慰、疏導與舒緩作用,可以重新樹立起他們對生活的熱愛以及生存的信心與意志。

數息觀也就是十隨念中的念安般,主要通過默數呼吸、心隨呼吸、觀察息相而修習禪觀。我們日常所說的深呼吸不是數息觀所用的方法,最多是數息觀前的準備。對於一般人,可先深呼吸,等身心放鬆、呼吸平緩後,再自然呼吸,不要任何有意識的控制。然後一呼一吸記為一息,心裡從一到十再從十到一如此反覆地默數呼吸。默數呼吸純熟後接著就可放棄默數,只是用心覺知呼吸、觀察息相。數息觀可以很好地放鬆身心,緩解緊張、不安與壓抑,抑制興奮、憤怒與狂躁,消除恐懼、壓抑、焦慮感,可以產生輕快、舒適、愉悅的感覺。所以數息觀可以很好地調治神經衰弱、抑鬱證、焦慮證、恐懼症、躁狂症、強迫症、歇斯底里症、習慣與衝動控制障礙、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疾病。

四無量心是通過禪觀成就個人的慈、悲、喜、舍四種品質。慈是施給無量眾生快樂,悲是消除無量眾生的痛苦,喜是慶幸無量眾生離苦得樂,舍是眾生平等、心無二別。這種座上觀修,要心緣無量眾生,又能感招無量之福,所以稱四無量心。這種禪修能打開自己心量、悅納他人、接受社會,克服自私、狹隘的心理,可調治自閉症、社交恐懼症及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等。

患有性心理障礙者,他們最初因為道德與慾望的衝突,可能導致強迫症。如果道德戰勝慾望,則可能患上抑鬱症,或者引發其它替代性的性行為,如戀物癖、異裝癖等。也可能因為慾望得不到滿足,而引發暴飲暴食、瘋狂購物等行為控制障礙。當無法克制慾望時,則可能產生露陰癖、窺陰癖、摩擦癖、同性戀或性侵犯行為。佛教的不淨觀,正是通過觀察不同腐爛程度的死尸或自身充滿淚、涕、汗、垢、痰、屎、尿等三十六種不淨物,從而克服、消除對美色、嬌聲、體香、唇味、細滑等有關對異性、性愛的貪著,以調治性慾亢進、露-陰癖、窺-陰癖、摩擦癖、性施虐癖、性受虐癖、同性戀等異常性心理與性行為。

一般人對於美好的東西與快樂的感受易起貪愛,並且經常有「我」、「我所有」的固執意識,以及「這是恆常不變的」或者「希望這是恆常不變」的想法。這就是常人於色多起淨倒、於受多起樂倒、於想行多起我倒、於心多起常倒的四顛倒。佛教的四念處正是對治這四倒,要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實際上沒有一個絕色美女身上不是充滿淚、涕、汗、垢、痰、屎、尿等種種不淨物的,都只是一具臭皮囊;身心所能感知到的快樂無不是暫時的,人們孜孜以求、患得患失時又給自己帶來無盡的煩惱與痛苦,而越是美妙的、越是快樂的東西就越能給我們帶來傷害;我們的心常為外境所轉,念念生滅,從來就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意識、想法或情緒;現實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因緣而有的,緣聚則生,緣散則滅,沒有一樣東西可以說是「我」或「我所有」的。四念處是佛教最基本的禪修方法,修習時要求止觀雙運。佛教徒通過四念處的修習,是要樹立起諸行無常、諸受是苦、諸法無我的決定見,以及生起隨緣不變的生活智慧,從而斷除煩惱、遠離痛苦,得到清涼、安樂與自在。

試圖自殺的人心裡通常充滿敵意、矛盾與痛苦,患有精神疾病的自殺者更是如此。事發前往往有經常性的悲傷、情緒低落,對日常生活中很多事失去興趣,有睡眠障礙,食慾、性慾、體重下降,感覺疲乏勞累,注意力經常不能集中。又有些人心理素質不高、承受能力低,如青少年、大學生等,因為一時的學業不順、戀愛受挫、人際衝突、家庭矛盾等不良的突發事件而產生自殺的衝動。適當的禪修正能調治、克服、消除以上這些身心上不良的精神疾病症狀與情緒衝動,從而避免自殺的傾向。佛教的禪修方法很多,因為並非針對禪定專修者,以上只簡單說明基本禪修方法中主要的幾種。但要補充說明的是,禪修必須由訓練有素且熟悉生理、心理病學的明師作指導,否則容易出偏,可能會引發新的身心疾病或者使原有的身心疾病更趨嚴重。另外心智失常、自我控制能力差的精神病患者顯然不適合禪修。總之,禪定修習可以放鬆身心,能克服、消除不良的意識、情緒、觀念與行為,通過止觀雙運產生的智慧可以認清並避免不實的、壓抑的、扭曲的、否認的不良心理和自他各種不真實的人格面具,從而改善身心狀況、調治精神疾病,樹立起緣起的世界觀、積極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哈佛專家
2023/9/7 17:09 
<四>弘法與慈善活動

要預防、減少社會自殺行為,政府和民間則需要設立研究與預防自殺行為的常設組織,又以正確的輿論導向防止自殺,增加對自殺率高發地區、地點的監控管理,加強精神疾病的研究和治療,還要努力和諧人際關係與社會關係,如改善社會信用系統、福利制度以及建立以社會互助為理念、以家人鄰里為基礎的社會支持系統。所以預防社會自殺行為不僅需要政府官員、衛生保健部門、相關研究機構等協同開展行動,還要有教育部門、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司法部門、宗教團體及新聞媒體的合力參與。佛教可以調動自身與社會的資源,通過各種弘法、社會義舉與慈善活動參與其中,一起為預防、減少社會自殺行為而努力。

淨化人心、規範個人行為、和諧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公義,除了國家制度與法律、社會道德與輿論,還有宗教的教義、戒規與情操。這三者是互為補充、相互影響的。佛教通過宣揚純正的佛法反對神本觀、宿命論、殺人與自殺能升天的邪說,建立起緣起的世界觀以及珍惜生命、積極進取、完善自我、奉獻人生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又運用佛教教義、戒規與禪定修習等淨化人心,消除人們心中的煩惱與痛苦,調治精神疾病患者與情緒衝動者,為規範個人行為、和諧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公義、建設人間淨土而努力。

佛教可以借助宗教號召力開展弘法活動與社會義舉,協同政府、社會及民間各種自殺預防機構一起預防自殺行為。如通過社會宣傳、動員和融資,促進和幫助社會對自殺行為的干預,提高公眾對自殺的認識程度以及防止、干預自殺行為的意識與能力,還為有自殺傾向的人、曾經自殺未遂的人以及自殺者、自殺未遂者的親屬與朋友提供心理幫助與支持,消除他們的自殺傾向或者由親朋自殺事件帶來的心理創傷。對於那些遭受事業與情感挫折的人,面臨學習、就業與工作壓力的人,人際關係失調、有家庭矛盾與社會矛盾的人,佛教弘法師借助國家法律、社會道德和佛教教義、戒規、情操等予以化導、解開心結,恢復他們正常的身心以及生存的信心與意志。

佛教還可通過自身組織的慈善基金會發動社會幫助落後地區、貧困與無業人群、智障與殘疾人士、身患重症者或長期染病無錢醫治者等弱勢群體,為他們提供知識教育、就業培訓、醫療衛生、經濟生活等多方面的援助,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增強他們的社會適應能力,消減他們的不良心理勢能,緩解社會矛盾,防止出現自殺傾向。

四、結語

自殺已經成為我國具有普遍性與嚴重性的重大社會問題。預防自殺的直接有效手段就是樹立積極、智慧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與社會關係、加強精神疾病的早期診治以及成立專門的自殺預防機構進行自殺行為的專業干預,同時還要以正確輿論導向防治自殺,加強對自殺率高發地區與地點的監控管理。但是我國大多數地區尚未建立起自殺預防機構,而且從事精神疾病治療的心理醫生遠遠不夠。所以預防自殺行為不僅需要政府官員、衛生保健部門、相關研究機構等協同開展行動,還要有教育部門、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司法部門、宗教團體及新聞媒體的合力參與。

佛教的教義、戒規、情操與修行方法有利於淨化人心、規範個人行為、和諧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公義。佛教認為敬法出家當保命求解脫,自殺會障礙善道,所以佛制戒不許。對於一般的社會大眾,或於佛教不生信仰,或者有信仰卻無修無證,佛教更是反對他們自殺。佛教一方面追求自我道德和智慧的圓滿,也追求社會的和諧與淨化。佛教的緣起性空、修行解脫、隨緣自在、弘法利生等積極、智慧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可以消除人們對社會人生的執著、困惑、悲觀與失望,持戒、忍辱、四攝、六和敬等有利於規範個人行為、和諧人際關係、增加社會支持、緩解社會矛盾,禪定修習可以淨化人心、防治一些精神疾病。佛教還可以調動自身與社會的資源,通過各種弘法、社會義舉與慈善活動等協同政府、社會及民間各種自殺預防機構一起預防自殺行為,通過社會宣傳、動員和融資,促進和幫助社會對自殺危機的干預,提高公眾對自殺的認識程度以及防止、干預自殺行為的意識與能力,還為有自殺傾向的人、曾經自殺未遂的人以及自殺者、自殺未遂者的親屬、朋友提供心理幫助與支持。

佛教思想對佛教信徒是有積極影響,但佛教弘法活動何時象基督教一樣走進社會、融入生活,這是佛教淨化人心、和諧社會的時代局限性。另一方面,佛教禪定對於精神疾病的預防與治療雖然已經引起國內外學者的注意,但是臨床操作還有待進一步研究與完善,而且教內弘法師將禪修防治精神疾病付諸社會實踐的自覺性幾乎沒有。這些都是佛教自我發展、適應時代的新課題,有待我們進一步努力。


哈佛專家
2023/9/7 17:10 
「佛教與自殺的對話」論壇後記:停止自殺污名化 加強事後支援
文: 唐秀連
圖:網上圖片
2018-09-24

過去數年,香港青少年的自殺率急遽上升,情況相當嚴重。9月10日為一年一度的世界防止自殺日,香港佛法入世網絡(Hong Kong Network of Engaged Buddhists)值此之前,在香港中文大學舉辦了一場以「佛教與自殺的對話」為題的論壇,以期重新審視佛教對自殺問題的立場與態度,以及在自殺防治、自殺者遺屬的照護上,所擔當的角色。

自殺不只是個人問題,亦非罪業

論壇於9月8日舉行,來自佛教界及公眾的參與者逾百人。當天共有五位講者,分兩場發表。第一場從佛教經典、戒律及心理學角度探討自殺現象。第二場是關於自殺防治的實務,講者們從自殺者家屬的療護層面出發,探討如何從佛法擷取資源,加強自殺事件發生後之事後介入(postvention)效果。

首位講者是香港中文大學的兼任講師唐秀連博士。她指出,當今華文佛教界對於自殺普遍採取批判性和罪業化的態度,將自殺事件歸咎於個人的脆弱無能,對自殺者欠缺同理心,亦未走進現代語境,深入自殺現象的始末,致使佛教界對自殺防治的貢獻,始終有限。考諸經典,佛教認為人身難得,自殺障礙梵行,故不贊成自我了斷生命,但卻沒有視自殺為不可饒恕的惡業。面對舍利弗和大愛道這兩位阿羅漢的自行滅度,佛陀的反應是「默然可之」,可見佛教並非在任何情況下皆斷然反對自殺。因此,若從佛教角度處理自殺問題,有必要將佛教教義,與佛教界的流行說法,區分清楚。

臨床心理學家、香港入世佛法網絡發起人陳雅文,從演化心理學的脈絡,說明人類基因裏有「自毁的種子」。由於社會資源所限,為了確保有足夠資源讓下一代生存下去,人類先天潛藏著自我犧牲的「種子」,當有需要時,會自願結束個體的生命,以免佔用下一代的資源。故知自毁的種子,一直潛存在人類的基因中,在人類的進化歷程中擔當著奇妙而重要的角色。所以,自殺不是個別的問題。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人類無法逃脫自我毁滅的命運?如果從維持人類物種的生存策略而言,也許自殺行為是沒法徹底根絕的。不過,我們卻有能力減少個別自殺事件的發生。按照佛教的緣起觀,任何事情都是條件聚合而生,條件消散而滅,自殺行為亦如是。雖然每個人的基因裏都藏有自毁的種子,但只要拿走灌溉種子的助緣,或科學所稱的風險因素(近代心理學研究中確認的風險因素,包括精神或情緒病、濫用藥物或酒精、兒時創傷等),種子無法發芽成長,自殺行為便不會出現。因此,避免培植這些風險因素,同時致力灌溉人們自愛的種子,如是雙管齊下,就能將自殺的機會減至最低。

要之,自殺行為是眾緣和合的結果,涉及個人、家庭、社會、環境及文化等諸種因素,交互影響的關係。所以,要緩解自殺問題,便需要所有持份者的共同協力。假如一味諉過於當事人,就會過度簡化了自殺行為的複雜成因,無法對症下藥地幫助意圖自殺者脫離困境。

自殺者遺屬:道場眾說紛紜,讓我更感沮喪!

談到自殺,通常人們的注意力只放在自殺者身上,而往往忽略看顧自殺者親屬的感受。論壇上,佛教徒陳文慧小姐以過來人的身分,訴說自殺者家屬曲折跌宕的心路歷程。

四年前,陳小姐從新聞得悉表弟跳樓身亡的噩耗。當時她剛皈依,在悲痛之餘,嘗試從信仰中尋找表弟輕生的答案。道場的師兄言人人殊,有的說是罪業,有的說是輪迴。有人煞有介事地表示,表弟死後會不斷重覆跳樓墮斃的情景。亦有人勸誡她儘早安裝蓮位,因為表弟已經魂遊;又謂要請一部《地藏經》回家唸誦,但不能點香,恐防會招惹鬼魂。  

這些莫衷一是的意見,不但無法釋除她心中的疑惑,反而讓她越感沮喪和不安。由於家屬覺得丟面,於是只在富山殮房舉行了一場極其簡陋的葬禮。此事讓她耿耿於懷,覺得對表弟有所虧欠。其後半年,她不停去追尋表弟自殺的原因,最後仍是苦無線索。

身兼佛教徒及自殺者親屬兩重身份,陳小姐除了經歷一般自殺者家屬的哀痛與愧疚情緒外,佛友們繪影繪聲地描述自殺身故者暗無天日的死後世界,也讓她惴惴不安,卻又不知所措。其惶恐無助的感覺,實不足為外人道。

自殺往生者永不超生的說法,在佛教徒之間流傳甚廣,但這究竟出自何經何典,委實無人知曉。這種充滿恫嚇性的言說,早已深入民心,或許最初是為了阻絕人們自尋短見的方便手段,卻令自殺者蒙上洗脫不了的污名,而且加重了遺屬的精神負擔,為他們在喪親的復元路上,徒添障礙。

Suicide Postvention:紓緩遺族創傷

香港社會對應自殺問題,大多集中於事前預防(prevention),在自殺事件發生後,往往欠缺適切的善後措施。事實上,自殺的事後介入(suicide postvention),本身就是自殺防治中極為關鍵的一環。

臨床心理學家葉劍青解釋,suicide postvention的重點,是陪伴事主同行,在自殺事故發生後,為直接受影響人士提供正面的助緣,減輕事件造成的傷害。具體的工作,是留意親友的心理反應,協助他們紓緩哀傷的情緒,度過喪親的難關。部分遺屬因為哀慟過甚,會陷入抑鬱絕望的深淵,產生自毁的傾向。假如能夠及時採取事後支援措施,便可防止此類因親友自殺所誘發的自殺模仿事件。

葉劍青表示,震驚、痛苦、內疚、憤怒、寂寞、恐懼、悲傷,都是自殺者家屬常見的情緒反應。學習接納這些強烈的感受,調節回憶,多與瞭解自己處境的人傾談,都有助他們走出喪親的陰霾。而作為遺屬的關懷者,應抱著包容和接納的心,聆聽對方的感受和經歷,切記不要讓自己的見解和判斷打斷了對方的敘述,尤其不應對亡者施以道德審判。《賢愚經》卷七記載,佛陀前生為慈悲的設頭羅健寧國王,在百姓飢羸無食時,跳河自盡,轉生為一尾大魚,供國民取食充饑。由此可見,某些自殺行為是出於高尚的道德情操,不能一概而論地標籤為愚昧自私的行徑。

借鑑台灣經驗

相對於香港仍屬起步階段的自殺應對措施,一海之隔的台灣,在自殺防治和自殺後的關懷服務,較之於香港更有長遠發展,特別是對自殺遺屬的支援工作,值得我們好好借鏡。

香港史學會執行總監鄧家宙博士,在會上介紹台灣行之已久的自殺後援助服務。顧名思義,「自殺後」即著眼於自殺事件後的善後措施,而非回溯自殺前的處境,因為自殺既成事實,即使尋根究柢地追究責任,偵察原因,亦無濟於事。此外,人們亦不必妄自詮釋亡者的死後境界,以免增添遺屬不必要的傷痛。在自殺事故發生後,當務之急,應是善待死者和遺族。

所謂善待死者,就是要讓自殺亡者與其他先人一樣,得享作為人而應有的喪葬儀式,藉此維護其尊嚴(且稱為「殯葬倫理」)。而對遺族來說,透過參與完整的喪葬禮俗,與亡者正式道別,有助疏導家屬的哀痛。鄧博士指出,相對而言,香港受客觀環境(資源、法例)的局限,殯葬禮儀側重遺體處理,甚少顧及遺屬的情感需要,實在亟待改善。台灣的自殺後支援系統已甚完備,除重整殯葬倫理外,還開展針對自殺者親屬的悲傷輔導,教導他們調適情緒的技巧。部分遺族還組成了互助團體,在相互扶持中,逐漸走出喪親的幽谷,重建光明的未來。

值得一提的是,台灣的自殺防治領域引入「守門人」的訓練。「守門人」擔任「早期發現、早期干預、早期協助」的角色,能有效阻止自殺意念者採取實際行動,降低自殺率。個人接受訓練後,懂得如何辨識自殺行為,並對有自殺風險者做適當的回應或轉介者,他就是「自殺防治守門人」。因此,只要透過適當的學習,每個人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目前香港佛教界推行的生死教育,主要集中在臨終關懷。亡者的身後事,通常交由殯儀公司負責;遺屬的情感支援,則仰賴於社工、輔導員或心理學家的專業知識,佛教界在其中尚未擔當積極的角色。這個情況同樣見於自殺防治。對於自殺,本地佛教界的主流觀點仍較因循保守;在防止自殺和事後關懷兩項,未見突破性的進展。是次論壇的目的,即志在集思廣益,重新省思佛教對自殺問題的立場與觀點,希望為本地佛教界的自殺防治工作,貢獻若干思考的資源。

哈佛專家
2023/9/7 17:11 
自殺有罪?無罪?──一位遺屬的詰問

    文: 梁錦萍
    圖:網上圖片
    2021-07-03

素心患有抑鬱症的母親跳樓身亡。經歷了多年的沉思,接觸到佛教義理後,心靈得到一份安穩平靜。近日她鼓起勇氣問一位資深師兄,母親將往何處投生?得到的答案令她非常困擾。師兄告訴素心自殺是犯殺生罪,犯殺生罪最大機會是墜入惡道。另外一位喜歡探求靈異事物的朋友告訴素心,自殺而死的人,將永遠重複尋死時的行為,如跳樓的話將在同樣地方重複跳樓,既不得安息也不能往生善處。素心聽了這個說法,原來平靜的心靈一下子變得波濤洶湧十分不安。她替亡母往生之處擔憂,也為她不忿。亡母一生善良,孝敬父母兼侍奉姻親終老;放棄工作撫育素心成材,教導她做人要正直忠誠。難道這樣一個好人,不幸患上抑鬱症以自殺終結生命,便永遠不得安息。這樣合理嗎?

素心的疑惑促使我就佛陀如何看待自殺開始探詢。普遍認為自殺者都犯了殺生戒,當然不會得生善處。就自殺是不是罪這問題,我向專研此課題的唐秀連博士討教,讓我視野有所開闊。唐博士指出流行對自殺是犯殺戒的觀點,大多未能從戒律中提取明證。礙於本文篇幅,讀者如果有興趣深入閱讀的話,可以參考此連結。內文詳列佛教典籍對自殺、企圖自殺和自殺不遂卻傷害到其他生命的案例。在這裏 我只是分享自己閱讀後的想法而已。

閱讀文章後我更確定自殺是複雜的問題,我們難以非黑即白地判定這是犯罪與否。經上記載一位比丘病入膏肓,自覺病不久活,不忍心眾僧及看病比丘照顧辛苦;決意不進食不服藥,企圖自斷性命,佛陀稱這比丘無罪。(《善見律毗婆沙》卷十一)。再讀其他跟自殺相關的經典,發現佛陀就不同處境、不同自殺動機和由於企圖自殺引起其他生命傷亡,有著不同判斷。具足智慧慈悲的佛陀,也不會妄下判斷去定自殺比丘的罪,我們一界凡夫又豈能按以一刀切方式去判他人有罪與否?至於一個人死後能否往生善處,有著多項決定因素,比如一生行事為人,本身最重的習氣牽引,臨終時的念頭與狀態等等,這些絕非單獨憑離世形式而決定。抑鬱症是這個世紀最流行的疾病,也是導至自殺的主要因素之一。既然這是病症引至自盡,是一種無奈與不幸。

越認真閱讀和思考自殺這課題,越難給予簡單答案,我也沒有能力為問題提供絕對的答案。「自殺是否獲罪?沒有一致意見。但頗一致看法是自殺是不善法,必須嚴正對待,但沒有對自殺大加責難的取態,展現了佛教既嚴正,亦溫厚的作風。」 願以唐博士文章這幾句作結,也留給讀者繼續思考的空間。


哈佛專家
2023/9/7 17:11 
哀傷輔導的故事──自殺有罪嗎?
文: 梁錦萍
圖:網上圖片
2021-05-20

「自殺而死的親人將要到哪裏去?會不斷重覆了斷生命時的痛苦嗎?永遠不能往生善處嗎?」

安琪是虔誠佛教徒,滿臉憂傷的她急切地追問著我;她忘了筆者只是一個不甚諳佛教義理的心理輔導員。安琪父親的屍體,被遊人在郊野公園發現;她陪伴情緒崩潰的媽媽到警察局落案,獨自到殮房認屍去。她為父親的後事奔走,也要為母親安排精神科醫生,替她治療急性抑鬱反應。安琪身心雖然疲累,卻能夠在勞累中把突然喪親的情緒轉移開去。

直到父親的喪禮結束,所有親友離開殯儀館,安琪開始失眠,腦海不斷回想父親生前的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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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爸爸身體一向良好,精神煥發,聚會時還會跟丈夫談天說地。一下子,竟曝屍荒野,連半句話也未曾留下。記憶所及,他應是在我小學階段已常因『生意』,須早出晚歸那種……。當我成家立室後,返回香港定居,老爸的頭髮隨年紀老去而變白。近幾個月,他主動多給我電話。有一天,丈夫告訴我,老爸叮嚀他要好好照顧我。『要好好愛護太太啊!安琪從小就自我要求很高,工作壓力大,在競爭劇烈的香港社會,女人好辛苦。』」

安琪跟所有有親人突然離逝的家屬一樣,內心充滿了內疚與自責。「爸爸在失蹤前三日,曾給我電話,他說身體有些毛病。我直性子,只說他應該自己好好覆診……。他沒說甚麼便掛了線。沒想到這是最後一次通話。回家收拾爸爸的遺物,發現了他抽櫃中的信用咭、賬單、稅單、一袋袋的藥物;尤其顯眼是他安放了一套平日喜愛的西裝,像要方便我們處理後事似的。」

安琪懷著悲痛安排了法事,盼望盡一己之力送父親最後一程。儀式肅穆莊嚴,加上安琪每天念經,讓母親情緒安定了下來。安琪每天念一部《地藏菩薩本願經》,她感到這樣是為父親盡點綿力。整整一個年頭,安琪一邊接受輔導,一邊處理喪親之痛,靠著信仰熬過最艱難的心理關口,重新找到生活的支點。今天安琪跟母親更加親近;她更去了當義工,關心社區孤獨和貧苦的長者。

可是,晚上安靜時,安琪腦袋縈繞著一個問題:「自殺而死的親人將要到哪裏去?在釋迦牟尼佛眼中,自殺是犯罪嗎?如果是犯罪的話,果報又是甚麼?若因為久病不想連累親人而了斷生命、出於為他人設想而自盡,果報又如何計算?」

連串問題超出了輔導員的專業範圍,但筆者也明白此話題對於自殺者親屬有著莫大意義。因緣巧合認識了唐秀連博士,她深入研究佛教戒律與自殺的關係,下期文章筆者將深入淺出去探討佛教如何看待自殺這社會問題。


跟家人談死亡,真的需要勇氣
文: 梁錦萍
2023-07-26

死亡是人生的最後階段,我們是否已經做好準備,讓自己安然無憾地完成生命的結業禮? 新生兒出生有百日宴、幼兒入學、小學、中學、大學等皆有各式慶賀儀式、結婚的隆重更不在話下。籌備各種儀式之前,家人多會聽取主角的想法,好讓主角感受到被尊重,並且存留美好的回憶。奇怪的是死亡明顯擺在眼前時,家人之間卻避開談論有關安排。

阿恩的母親癌症第二次復發,內臟衰竭下幾度陷人深度昏迷。進出醫院至離逝之間的四個年頭,母親都渴望向家人交待身故後的安排。可是,每當她正要開口,子女們便立刻回應:「媽媽努力康復吧!你會長命百歲!」母親看著兒女捨不得自己,於是把心裏話都吞下肚子去。阿恩是有勇氣耹聽母親的遺願的一個。原來母親一直希望死後將骨灰運返馬來西亞,跟早年分離的丈夫合葬。母親離逝當天,阿恩轉告家人母親的遺願,但兄姊因為未曾聽過這遺願,考慮到拜祭不方便,便把母親骨灰安葬香港墳場。半年後,阿恩對於未能完成母親遺願耿耿於懷,於是瞞著家人請安葬業者把骨灰取出,偷偷把母親骨灰帶回故鄉。事後家人都責怪阿恩獨斷獨行,沒有尊重大家都有繼承和照顧母親的龕位,兄弟姊妹心存嫌隙,已經有兩年沒有聚頭了。

談論死亡似乎是華人的社會禁忌。不想、不聽、不談的逃避態度,不但逃不過死亡的事實,避談死亡除了可能使亡者未能圓滿遺願外,更有機會在家人之間種下相互猜忌的種子。

老人家或身有重病的家人其實遠比我們想像的更願意談論死亡的話題。記得當年在大學擔任社會工作學士督導老師時,有兩位同學在長者中心舉辦「死亡別狂傲」小組,在小組中老人家非常坦然談及自己身後事,例如殯葬規模、期望的開銷、採用那個宗教或非宗教儀式、遺體安排、期待家人拜祭的頻率……討論的開放程度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

珍妮回憶亡父時總感到欣慰。她的父親68歲時中風,女兒陪伴他做康復運動時,輕巧地問父親有否想過後事的安排?出乎珍妮意料,父親不假思索回答「把我火化後的骨灰跟你早逝母親合葬吧!你和哥哥都有小朋友啦,工作又忙碌,清明時節帶著兒女來拜祭也輕鬆一點,不用如此辛苦啊!」珍妮也把父親心願告訴家人,面對父親離逝,家人齊心合力按著老人家意願打點後事。轉眼二十年了,兄弟姊妹互相關心照顧,每提起逝去的老爸更是讚口不絕。

跟家人談論死亡需要無視陌生話題生起的尷尬氣氛;面對內心失去摯親的憂慮情緒,也要預備對方對這敏感話題的反應……真的需要勇氣!為了快要身處生死兩岸的摯愛的家人,可以對死亡這話題開始花點時間想一想、認真張開耳朵聽一聽,跟家人朋友聊一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