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條例》上訴押後處理
規定全港津貼學校加入家長、教師法團校董代表的《校本條例》,激發天主教香港教區與政府對簿公堂。○六年底,天主教香港教區就《校本條例》申請司法覆核被判敗訴後提出上訴,原定排期昨日在高院上訴庭審理,但日前雙方同意繼續商討「和解方案」,令事件再現轉機。雙方代表本周二晚上協議申請將案件押後處理,以便雙方有更多時間討論和解的空間;不過雙方表示暫時未達和解。 讓雙方有更多時間溝通 雙方代表律師昨早在高院開庭前,同意申請押後案件。三位上訴庭法官查詢和解的契機和成功率,以及今次押後是否能解決所有糾紛,但雙方律師表示,難以有確實的答案,亦不可披露和解的空間。上訴庭最後決定予雙方和解的機會,同意將案押後處理,但暫時未知何時再度提訊。 天主教教育事務主教代表胡路明說,雙方代表在開審前的晚上仍在商討,並同意押後案件,期望雙方有更多時間傾談有關細節和交換意見,盼最終達成共識,由於案件審理仍在進行中,不便透露進展。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教育局與天主教香港教區雙方同意暫停聆訊是希望有更多時間,探討雙方可接受的解決方案。教育局樂意聽取天主教香港教區對成立法團校董會的意見及任何有助雙方解決分歧的方法。 去年十一月底,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曾與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共晉午餐,並就《校本條例》交換意見,雖然未達成任何共識,但教育局希望通過訴訟以外的方法,解決紛爭。 孫明揚陳日君曾共晉午餐 《校本條例》於○四年通過,規定津貼學校於二○一○年前成立法團校董會,加入家長和教師等代表,辦學團體代表最多只可佔六成。三年來,全港千一間公營中 學,逾二百所學校按規定成立法團校董會。不過,代表逾二百所學校的天主教香港教區認為,成立法團校董會將削弱辦學團體的自主權,條例更違反《基本法》,因此拒絕接受新規定,於是提出司法覆核,早前敗訴後提出上訴。而直資學校因有其他規管,可獲豁免成立法團校董會。 http://www.takungpao.com/news/08/03/14/JX-877476.htm 抽按:咁咪好囉,唔好理以前果個懞特首喇。依家天主教徒特首,加上律政署基督徒阿頭,大家一家人有商有量丫嘛。 |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8-3-15 00:10 發表 抽按:咁咪好囉,唔好理以前果個懞特首喇。依家天主教徒特首,加上律政署基督徒阿頭,大家一家人有商有量丫嘛。 i miss Tung 特首 , he is my for-ever 特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