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
我那兩篇文章是針對基督徒寫的,因為看到有人獲得基督救恩之後卻糊里糊塗地走偏了路,有失去救恩的危險,就像看到舊約時期那些被天主拯救,跟隨梅瑟出埃及、過紅海的以色列人,不願進入天主所賜的福地,而要回頭重返埃及過奴隸生活一樣令人惋惜,所以我作出「在意」的提醒。因為文章都是基於聖經和基督信仰的神學觀點撰寫,非基督徒不容易理解,所以才有網友勸我用「放下」這種非基督信仰的修行方法,去避免自己被身外物事羈絆,以求內心的平安、「自在」。 一般來說,對於非基督徒針對我的神學觀點作出的種種質問、奚落、指責和謾罵,我是不作回應的,原因是雙方的立場沒有交集,故沒有討論、調和的空間。然而,當我看到這句「放下,自在」時,覺得自己還是有責任就此事再寫一篇文章,讓非基督徒知道我為何「放不下」、「不自在」。 我們基督徒在互相問候時,會彼此說「主佑平安」、「祝你平安」等祝福語;但基督徒的「平安」跟非基督徒的「自在」並非同一概念。「平安」是指我們認識真理、追隨耶穌基督之後,在任何境遇中都相信天主時刻與我們同在,即使身處困境也心中不慌,勇敢地摃起自己沉重的人生十字架,在天國的路上安心地與基督同行。因為非基督徒不認識真理,所以他們不可能享有這種平安;他們說的那種「自在」,只是把心中的一切牽掛與憂愁通通「放下」,讓自己處於一種與世間一切事物再無任何實質瓜葛的泰然獨處狀態。 然而在我看來,上述泰然獨處的「自在」,只是一種麻醉狀態而已。尤如一個病人,在他面對自己身體的疲倦、疼痛、頭暈、呼吸困難、失禁等種種病徵,感到徬徨無助的時候,有人對他說:「這些痛苦都是假象,只要你接受一劑麻藥,任何痛苦都不能再纏繞你,你就能享受自在的感覺了。」那個「放下,自在」的概念就是如此,所謂「放下」就是建議病人把一切病徵與痛苦看成與自己身體無關的幻象,並用麻藥將其隔絕於自己的神經感覺之外。但問題是:這真是放下嗎?這樣「放下」就真的自在了嗎?病人真正需要的不是治療的藥物嗎?若病人接受了這個建議,只用麻藥而不對症下藥地接受治療,他實際上是在自殺!因此,基督徒是絕對不認同「放下」就能自在得平安這個說法的。 既然對身體的疾病不能掉以輕心,必須認真醫治以免危及生命,那麼我們更加應該認真對待自己靈魂的疾病 —— 罪。不要以為像打麻藥那樣把罪「放下」就不再受其纏繞,這是不可能的事。「罪」是人類始祖背叛天主之後,導致我們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攜帶着的「原罪」病毒,它使我們心中的私慾被激活而不斷犯罪,我們終身都會受其纏繞,靠人自身的努力是無法「放下」罪的。根治這個靈魂惡疾的唯一方法是接受耶穌基督的醫治,因為「他在自己的身上,親自承擔了我們的罪過,上了木架,為叫我們死於罪惡,而活於正義;『你們是因他的創傷而獲得了痊愈』。」(伯多祿前書2:24) 若想醫治自己的靈魂疾病,就必須學習基督的福音,認識自己所犯何罪,然後向天主認罪懺悔,求主赦罪;如此,靈魂的疾病方能獲得醫治。主耶穌說:「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我不是來召叫義人,而是召叫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1-32)有很多人不承認自己的靈魂有病,並堅持以麻醉的方法去「放下」一切,以求得到自在與平安,因而對基督的召叫充耳不聞。對於他們,主耶穌這樣說:「因為他們看,卻看不見;聽,卻聽不見,也不了解;這樣為他們正應驗了依撒意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聽,但不了解;看是看,但不明白,因為這百姓的心遲鈍了,耳朵難以聽見;他們閉了眼睛,免得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了解而轉變,而要我醫好他們。』」(瑪竇福音13:13) 耶穌基督雖然向門徒發出福傳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馬爾谷福音16:15),但祂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人若不承認自己有病,不接受祂的醫治,祂是不會強人所難的。基督徒傳福音是在執行主耶穌的命令,並不是刻意地去干涉、介入別人的生活,基督徒並沒有強迫,也不可能強迫任何人去信從福音。然而現在我談論的並不是非基督徒信從福音與否的問題,而是看到有自稱相信耶穌基督的病人,接受了基督的治療之後,不遵醫囑並扔掉祂開的藥,轉頭去相信坊間「神醫」開的處方,看到這種基督徒的自殘行為,難道我能「放下,自在」嗎? 「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我就一張基督徒家中「神明廳」的照片連續發三篇文章(另外兩篇的鏈接放在本文下方),如此上心,說明此事在我心中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希望本文的解釋能幫助非基督徒了解我的觀點與立場的背後邏輯;如果各位朋友覺得我解釋得不夠清楚,可以直接請教我的派遣者耶穌基督,只要你不諱疾忌醫,只要你虛心地、誠懇地跟耶穌醫生討論麻醉藥也不能幫助你「放下」的靈魂痼疾,主耶穌一定會詳細解答你的疑問,因為祂說:「你們求,必要給你們;你們找,必要找著;你們敲,必要給你們開」(瑪竇福音7:7)。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92180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92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