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要反對基督教的「罪/原罪」?
在基督教神學裡,「罪」不是你做了什麼具體傷害他人的事。它是一種存在狀態。 你不愛神?這是罪。 你不順服?也是罪。 你有慾望?更是罪。 你沒有照它指定的方式去愛人?還是罪。 這不是道德判斷。這是直接把「你這個人」判定為有缺陷的產品。 於是整個邏輯就變成: 你不是因為傷害他人而犯罪,而是因為你「不是他們想要的那種人」。 當你開始用「罪」來替代思考,用「順服」來取代判斷,用「悔改」來逃避責任。 那麼你失去的就不只是對道德判斷的能力,而是成為一個「完整人」的能力。 。。。。。。。 這就是把對人對事的行動思考,轉嫁到一個邏輯思維層面上,但是那個邏輯思維本質本身,不是在事物的本身上,而是一套看法與觀點,此看法觀點是一套對事物的可悲單一認知,如果對於這種單一認知有任何現實不吻合,就說是魔鬼攻擊所致,問題的邏輯無用承擔任何責任,並稱呼其為完全人,耶穌彌賽亞的救贖/拯救,緣故/果效! 。。。。。。。 因為基督教的標準從來不是:「有沒有努力當個好人」 而是「你有沒有完全符合神的要求」。 所以在基督教的道德敘事中,就會變成這樣: 你做善事,只是你應該做的。 你做錯事,證明你本來就壞。 你質疑這套標準? 恭喜你,又多了一項罪名——驕傲、悖逆。 同時,當一套道德,把「是否符合神的要求」放在「是否傷害他人」之前的時候,它評價的就不只是行為的對錯,而是人的存在本身。 。。。。。。。 基督教的罪根本不是教你如何不要傷害他人,而是自比如神!然;因他人的有罪就可以施展傷害他人!當中智商高超的宗教領袖就會在歷史舞台展開高規格的上帝代言人護撕,理由很簡單,自比如神,對方有罪!從單純宗教霸凌舞台,演變成國家政治權力鬥爭的舞台! 為什麼我們要反對基督教的「罪/原罪」?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EcH2CoNNa/ | |||||
恭恭敬敬请安师父【中国台海十三郎】 恭恭敬敬请问师父 有关的 Bible? 谢谢谢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