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刀斷水
2008/7/31 16:33 
 ●踏入廿一世紀,當人類沉浸於科學技術突飛猛進帶來的物質豐裕的喜悅時,卻往往忽略了社會科學與時並進的重要性。面對暫難解答的宇宙奧秘,或是社會、經濟變遷,往往亦是邪教乘虛而入之時。邪教妖言惑眾,反社會、反人類、反科學的所作所為,給社會、家庭、個人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近廿年間,世界各地的邪教組織發展迅速,據統計,全球目前有多達三千多個邪教組織存在。邪教組織所散佈的末世、恐懼、憎恨、棄絕社會等異端邪說,已經造成不少集體自殺、危害他人、破壞家庭倫理關係的悲劇。

   香港作為言論自由的國際大都會,更易成為邪教滋長的溫床,人們對此切勿掉以輕心。

  美邪教組織製造自殺慘案

 正當中國政府嚴厲取締聚眾鬧事、破壞社會安定的邪教「法輪央v組織之際,以西方民主典範自居的美國卻屢屢發出干預之音。而事實上,美國本身亦備受邪教困擾,在美活動的邪教組織多達千個,聯邦調查局、軍警亦曾以坦克、直升機重擊邪教組織,怎不叫人質疑美國對邪教是否有雙重標準。亞洲鄰國日本對邪教一樣深惡痛絕,甚至運用法律手段,窮追猛打「奧姆真理教」等邪教組織。

   近十多年來,世界各地的邪教十分猖獗。七年前美國加州聖菲莊園內有卅九人受邪教毒害集體自殺事件。進入九十年代,西方國家接連發生多宗邪教教派人士集體自殺的慘劇。九三年四月十九日,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包圍得克薩斯州韋科市市郊邪教「大衛教派」的莊園五十一天之後,發射催票u逼屋中人投降,六個鐘頭後,莊園起火,教派領袖科里什和八十名追隨者,不是葬身火海便是中槍身亡。最為慘不忍睹的邪教集體自殺事件、發生於七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邪教「人民聖殿教」牧師在圭亞那命令九百多名追隨者喝下混和氰化物的葡萄汁集體自殺。

   廿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邪教組織不斷出現,儘管派系不一,林林總總,但都是歪理邪說下的一種極端邪惡的勢力。他們共同的特點就是通過「造神」、「立說」、「結社」、「斂財」等,建立「秘密王國」,以神權加教權的統治,操縱邪惡勢力,危害民眾生命安全,破壞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

 以日本「奧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為例,他把自己說成是上帝或神靈的替身,使信徒深信不疑,死心塌地地盲目相從,以便他隨心所欲地操縱一切。

   麻原彰晃還藉「世界末日」之說向信徒斂財。日本「奧姆真理教」在一九八九至一九九五年的六年間,資產擴大了二百五十倍,達一千億日圓。

   「奧姆真理教」還介入和影響國家政治。它們創辦報刊,宣傳自己的綱領和主張,吸納軍警人員和政治家參加其組織,陰謀奪得政治權力,控制某一地區,甚至想控制政府。「奧姆真理教」曾成立「真理黨」參加日本的大選,其內部組織模擬日本國家體制,有憲法和武裝,妄圖建立以「奧姆佛法」為基礎的自治國家,以「太陽寂靜國」代替日本國。由於政治上的野心和危害,與社會的磨擦不斷,該邪教參與的恐怖案件層出不窮。他們製造並使用武器、毒氣、毒品,勾結暴力團伙,攻擊、綁架、暗殺、監禁退教者及無辜百姓,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九五年三月,他們發動東京地鐵沙林毒氣襲擊事件,造成大批無辜乘客死傷,墮落成如假包換的暴力恐怖集團。

   事件發生後,日本政府運用法律武器,限制、取締邪教。日本有關當局對製造「沙林」恐怖事件的「奧姆真理教」依法制裁,逮捕了教主麻原彰晃和大批骨幹分子;引用《破壞活動防止法》和《宗教法人法》解散該教,取消其宗教法人資格;根據《破產法》凍結其全部財產。其後,日本內閣更制定並通過《奧姆對策法案》,進一步限制「奧姆真理教」的活動,防止其死灰復燃。

   美國也曾制定抑制邪教的專門法律,嚴密控制邪教的流傳和影響。一九八五年,美法庭以嚴重違反移民法等罪名,將來美搞靈性復興運動的原印度邪教教主拉傑尼希課以罰款並將其驅逐出境,使該教在美國的勢力得以基本清除。馬來西亞等國引用反騷亂法令,將邪教活動消滅於萌邪狀態。西方一些國家設立專門機構,如「反邪教局」、「觀察站」等,配備熱線電話,負責收集邪教組織的情報,密切關注邪教組織的動向並制定對付措施。法國國會邪教調查委員會制定了關於邪教組織的十條參考標準,提醒人們認清邪教;法國有關部門加強企業的職業教育,提防邪教魔爪伸入,特別注重防止其「以金錢捧出政府候選人」。德國政府明文規定,禁止「科學教」組織的成員從政任職。歐盟議會每年定期公布邪教情況,以提醒各國對邪教進行制約。

  香港有邪教 前車不可忘

 在香港,涉及邪教的事件時有發生,像「青龍教」、「天道神教」、「天父的兒女」等邪教,犯下了誘騙婦女「賣肉獻金」等罪惡勾當,最終都招致政府、警方介入處理。

   有研究邪教問題的專家指出,香港是個匯集中西文化的國際城市,不同宗教、種族都可以和睦相處,言論自由,香港人亦較容易接受新思想,因此,邪教有更多乘虛而入的空間,其造成的危害不能不引起人們的重視。他分析,香港有宗教、言論自由,只要不幹犯刑事罪行,道德上的犯錯無人理會,警方亦難以監管,所以,邪教容易在香港滋長的擔心並非杞人憂天。他說,在香港這樣一個特定的社會環境下,亦容易成為邪教滋生的溫床。由於香港的父母大都需要外出工作,家中小孩乏人照顧,心靈空虛,很容易墮入邪教甜言密語的圈套。尤其當社會存在不穩因素,或危機感時,社會上一部分人就容易受邪教迷惑。而一旦誤入邪教,要脫離並非易事。在國外,便有家長以強硬方法逼子女脫離邪教,結果造成自殺的悲劇。所以,平時多關心子女、家人,是防止誤入邪教的有效方法。

   本港以往揭發多宗涉及邪教活動的罪案,人們或可從中獲得借鑑。本港警方在九六年九月廿五日於深水步長沙灣道四十二至四十四號一單位偵破一個打著茅山招牌,設立神壇誘騙無知婦孺的「青龍教」邪教組織。警方除搗破該邪教神壇外,亦突擊搜查旺角、深水步等多處地點,拘捕卅六名男女,事件揭發有人騙取信徒的香油錢及利用女教徒賣淫的肉金維生。

   該邪教組織被警方偵破的過程頗為戲劇性,最初前往報警的並非案中的受害女子,反而是兩名邪教男主持,他們企圖利用警方介入,阻止受害女子的家人追究,虛報被人勒索,結果弄巧反拙。案中的女事主因與男友口角而被人誘騙入教,更被人安排賣淫,將所得的肉金奉獻給教會,其十四歲的妹妹亦落入圈套,遭人迷姦後利用作為搖錢樹。該邪教「青龍教」的教主毛雲龍卅四歲,為運輸散工,他涉嫌向迷信無知婦孺灌輸「一九九九年為世界末日」的消息,入教修道可令全家避過此末日的災劫,教友信以為真而為教會奉獻。毛曾被警方落案檢控,法庭將其判監兩年,但後來上訴得直推翻控罪。

   另一個以女教徒為餌引人入教的邪教組織「天父的兒女」,一度活躍本港,引起警方關注,並將該邪教負責人請離本港。「天父的兒女」(Children Of God),近年易名為「愛之家」(Family Of Love),一九六八年由美國人Moses David Berg創立。教徒稱他為Father David(大衛神父)。「天父的兒女」被視為一神秘教派,一度活躍於香港,其後匿居於澳門數年,八十年代又重現本港。

   一九七七至七八年期間,「天父的兒女」開始全球性的「釣魚傳道法」(Flirty Fishing),女教徒奉命以自己肉體為餌,以釣男人為神聖使命。一份「天父的兒女」內部資料顯示,單是其中一個月,全球女教徒曾釣過五千多名不同階層的男人,女教徒更以此作比賽,選出與最多男人性交的「女漁夫」。一九七五年,「天父的兒女」亞洲區總舵主何先生奉派來港建立「天父的兒女」亞洲總部,高峰期全港有逾萬信眾,當中不少是本地青年男女。

 「天父的兒女」教規荒淫,男女信徒可大被同眠,據聞新入教的女信徒需要遞交一幀全身裸照。該邪教全職傳道人超過一萬人,信徒數以十萬計。七五年進駐香港設立亞洲總部,在香港設有十多個「家」,信徒過千人。   「天父的兒女」在港活動一度十分活躍,除了在維多利亞公園聚會,亦有派「傳教士」上門探訪一些公司及徵求筆友等。

   八一年,被指為異端邪教的「天父的兒女」,受到本港警方監視,包括何先生在內的多名教徒被請離境,其後該教將基地轉往澳門。

   八四年,他們捲土重來,主力吸納大學生入教。八五年,警方突擊「天父的兒女」分布全港的多個據點,該邪教多名成員再次被請離港。

  資料:邪教的社會特徵

 縱觀不同邪教的種種作為,事實上有不少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極端特徵和共通點。他們以一些聳人聽聞的傳言「造神」,組成秘密龐大的組織,宣揚隔離社會的宗教生活,恐嚇批評者,令信徒與社會勢不兩立。誤入邪教的代價,便是失去意志自由、破壞家庭倫理關係和招致經濟損失。

   從社會學的角度看,邪教是一群抗拒主流文化的「小派」。他們與既有的社會結構脫節,他們的價值觀、世界觀和道德觀與傳統所認同的相異。雖然有些人會為他們辯護,說他們只是一群不為多數派接納,而遭受壓制的少數派。但問題並不是這樣簡單。正統的教派與人數多寡並沒有太大的關係,釵h新興的邪教異端發展異常迅速,儼然成為大型的宗教組織。例如摩門教便有四百六十多萬的教友,守望台有二百二十多萬人。單從社會的角度分析,仍然不能圓滿解釋為甚麼從一個相同的信仰傳統,會產生不同的門派;即使對同一傳統的不同解釋,不能就此輕易判斷哪一個是對,哪一個是錯。但是邪教的一般社會特徵歸納起來,是有跡可尋的,它們包括:權威的領導人;反社會的行為模式;對領袖及所屬群體的絕對效忠;受迫害的意識;神秘而嚴密的內部組織;獨斷的自我聲稱;排他主義;嚴格的紀律;對教友作思想的管制和操縱;強制的服務及傳教活動等。

   具有部分或全部上述特徵的教派,很可能是邪教,但不一定是異端,因為這些極端的社會行為,有時也會在一些信仰正統的教派中出現。

 一旦誤入邪教,其結果是後患無窮,由於沉迷邪說,令人失去意志、自由,容易產生幻覺、驚慌、精神分裂、罪咎感、懷疑自己的身份,最終導致難以跟人建立互相遷就、親密的關係,智力、幽默感減退,身體衰退、判斷力差,對家庭造成倫理關係破壞和經濟損失。

http://paper.wenweipo.com/2001/02/01/HT0102010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