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基督徒要对上帝“拍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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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拍马屁”这三个字的负面含义不谈,我乐于承认我写的文章从某个角度而言是一篇拍马屁的文章。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篇奴才式的文章。 我们人一般而言会在三种情况之下拍别人的马屁——至少我到目前为止只想到这三个,他们是: 1)出于恐惧而拍马屁, 2)出于利益而拍马屁 3)出于爱而拍马屁, 第一种,出于恐惧而拍马屁是当拍马屁者如果不拍这个马屁,他就可能利益受损,甚至有身家性命的危险。 但是基督徒和对于基督教了解比较多的人都知道,那就是不论基督徒犯什么错,只要愿意悔改,都能蒙神的赦免,主耶稣基督十字架上的代赎和宝血的洁净是永远有效的,一次献祭,就除去全部罪恶。这一点往往是很多人攻击基督教的原因,因为看上去这个神很纵容基督徒。 但是这恰恰体现了神的爱是无条件的。神许诺他爱我们,他和我们订立永远的契约(新约,旧约)承诺永远爱我们,所以基督徒根本不必担心因为得罪神而没有被赦免的机会,因为我们知道神爱我们。正如圣经所言: “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所以基督徒不会出于恐惧而拍神的马屁。 第二种,出于利益而拍马屁。同样,基督徒和对于基督教了解比较多的人都知道,基督徒得蒙神的爱不是因为各种好的行为,不是因为人格高尚,乐善好施,不是因为积了很多功德。基督徒从神那里得到好处,仅仅因为基督徒“信上帝”,这就是“因信称义”的道理。正如圣经所言: “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可见,不管基督徒是否拍神的马屁,基督徒都有神完全的赐福,基督徒甚至在还不认识神的时候,神就爱他们,赐福给他们了,我们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去拍神的马屁呢?拍神的马屁不能使基督徒得到更多的好处。 既然基督徒不必因为不拍神的马屁而担心害怕有什么后果,既然基督徒不去拍神的马屁也能得到神的赐福,基督徒为什么喜欢拍神的马屁呢?——因为爱。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真心爱的人,我们才心甘情愿的去讨好他,拍他的马屁,希望用自己的行动令对方快乐。我们会拍女朋友的马屁,会夸她漂亮,聪明伶俐什么的,因为我们爱我们的女朋友;我们会拍父母的马屁,我们会说贴心的话,会给他们买补品,给他们添置他们需要的物件,因为我们爱我们的父母;我们会给爷爷奶奶过寿,祝他寿比南山,长命百岁,尽管我们知道很少有人能活到一百岁,我们这样的拍马屁是因为我们爱我们的爷爷奶奶…… 不是因为恐惧,不是因为利益,是因为爱,使得基督徒在不相识的人面前心甘情愿的拍神的马屁,这是每一个被神爱到的人对于神自然而然的爱的回应——抛开这个词的负面含义,我们就是喜欢拍马屁,这不才不是什么奴才心理呢。 | |||||
关于“爱”的问题,有“应该怎样爱”和“事实上我们是怎样爱”的问题。我必须承认,即使是基督徒,一样经常做不到神要我们做到的“应该怎样爱”。 其实,道理上,爱妻子丈夫和爱儿女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爱别人”,对于我们人应该如何爱别人,耶稣有四个字回答我们:“爱人如己”。 我想,不论对谁,这四个字足够说明问题了。除了一些心理上有一点亚健康问题的人(他们连自己都不爱),我们怎样爱自己,就努力学习怎样爱别人。 赵丰年兄: 平心而论,我知道你是基督徒的时候,感到有一点意外。可见不仅别人对基督徒有一个批判的标准,我们自己也有一个基督徒的“标准形象”在,我想我们忘了主耶稣教导我们的那句话了,耶稣说: “强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所以,我也要警醒,不要用一个人的外表,思想立场之类的东西判定他是不是得着了基督的救赎。 对于你所说的敏感问题,我需要说明,我是坚持所谓“一神两国”(康来昌牧师语)观念的基督徒,那就是我们基督徒虽然还在世上生活,还要认认真真的过自己的人生,但是我们同时是神国的子民,地上的国度是要过去的。我们在世上应该做一个问心无愧的好人,一个好公民,一个热爱自己国家民族故土的中国人,但是我们更应该用属灵的眼光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知道人与人之间的一切隔阂,不论是宗教的,种族的,文化的,性别的,政治的,经济的,一切的一切,都会在世界的末了,在神的日子来临的时候被打破,神要我们与他和他和好,神也要我们世上全体人类相互和好。作为基督徒,我们为什么要这样看重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强调“你属于什么,我属于什么”呢? 在这一点上,我虽然也有很强烈的故土,民族,国家的感情,但是我不会让这种感情成为我的上帝,如果我们用其他的东西代替了神的位置,那就是“拜偶像”了。 不是指责什么,只是说说我的想法,与你共勉,愿神祝福你。 skywise,别人我不知道,我自己在信主以后犯罪不要说二次,二十次也不止了。 当然我到今天都还没有触犯过国家的刑法,所以我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但是按照神的律法,我不合格。 我想做一个好人,但是我肉体软弱,面对世界的诱惑,社会的风气,内心的私欲,我往往跌倒失败。 但是神怜悯我,不因为我的软弱,失败,犯罪就放弃我,他总是给我机会。主耶稣的门徒彼得曾经有一次问耶稣,对“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在犹太人的文化里面,”七“是一个完全数,好像中国人说“十全十美”一样,所以按道理彼得说的已经很宽容了,但是耶稣却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感谢主,他宽容我不是七,乃是到七十个七,正如哥林多前书那一段很有名的经文: “爱是恒久忍耐”。 回过头来再回答ileyaa的一段话:“好的教义是否一定能产生善的行为那起码在中世纪某些时候并非如此.所以不能完全迷信任何教义,而应该具有独立的批判精神.” 这段话说的非常好,他指出了一切宗教的问题,那就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问题。 圣经里面有很多教义,告诉我们“应该怎样”,但是和很多经典不同的在于,圣经明明白白的告诉人,没有人可以完全做到圣经中这些教义所规定的道理(所谓“神的律法”)。圣经说: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所以圣经中间的种种教义,根本上而言,不是叫我们知道我们“应该如何做”,而是让我们知道我们人“做不到什么”,圣经教义的目的,不是叫我们知道“如何作个好人”,而是知道“原来我是一个坏人”,而且是无可救药的坏人。 而很有趣的,明明圣经告诉我们,这些律法是让人看了知道做不到的,但是同时主耶稣又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一边告诉世人,没有人能成全律法,没有人能全做到,另一边又告诉人,律法必要被成全。这不是矛盾么?——不矛盾,因为圣经要告诉我们,人自己不能成全律法,但是如果他和神合为一体,如果有耶稣基督的救赎,有神的圣灵在他的生命里面,如果他接受从神而来的“新生命”,他就有可能做到。换句话说,不是人能做到而是神能做到,是人靠着神做到。 小虫-dotnet,我不想跟别人争什么“素质高下”,素质这种东西很主观,也不当饭吃。我想要告诉你的只有一句话,就是: “我在关天的这些文章,主贴也好,跟贴也好,都是我一个键一个键敲出来,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不是贴出来的。” 飘然旷野,上面那些文章(基甸注:指转贴的方舟子等批判基督教的文章),我想转贴者自己也未必知道,这些文章的错误在哪里,我想他们可能跟本不关心这个问题。他们认为他们所转贴的,都是明摆着的铁证。 可惜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举例的这些话,都在圣经什么地方,上下文都是什么,换句话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些话在说什么。 这些文章,网上已经被反驳过无数次了,我本人在关天也讨论很多次了,我实在没有精力,每次花时间一个键一个键的打字,只是为了回应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问题在哪里的copy文章。 | |||||
耶徒禱告求告上帝,不為了“利益”?“利益”不局限於物質,“消災免難”是不是“利益”?“身體健康”是不是“利益”? 耶教的書籍,教導信徒禱告的,如大陸出版的《祈禱的操練》,翻開一看,實則就是教導信徒如何拍上帝的馬屁獲得利益。靈恩派的東西,如韓國趙庸基的信仰準則,就是“求則有”,用拍馬屁從上帝那裡獲得好處,趙就憑著這個構建了全世界人數最多的教會。 類似作者這種虛偽的耶徒見多了。對照聖經,和約伯記裡三個自命不凡對約伯挖苦諷刺的朋友沒什麽兩樣。這就是當今基督徒的嘴臉 | |||||
而且駁斥了,他又轉貼另一文章來,總是當沒聽到你的話似的。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8-8-4 16:16 編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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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性发作 兼 心理变态,基督徒都心理变态 兼奴性发作!何必又转些 试图 掩人耳目的 文章 来 混账 一番呢? | |||||
人必定成为自己情欲、贪婪的奴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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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y are freed from their own wil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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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狗 经常卖弄的 狗屁理论! | |||||
算是吧?不過不喜歡AOE和Blizzard社的即時戰略系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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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约拿·杨 於 2008-8-4 13:30 發表 总觉得基督教的教义很肤浅, 最近我上教会听讲道, 听多了,觉得跟学校的道德教育没什么两样, 只是加了上帝默示、耶稣复活等等的神话。 听来听去, 对自己一点帮助都没有。 | |||||
又玩文字遊戲? 人不做神的奴隸 就要做自己的奴隸? 我命由我不由天 | |||||
一个人都不能控制自己的思维,还说不是自己的奴隶,真是笑话,就如上面的,自己都知道自己的命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却还要说大话,难道不是自己说大话的情欲的奴隶,还是主人,哈哈。 楼上的谈论证明了人不是神的仆人,就是自己的奴隶。 |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8-8-15 12:15 發表 你说得很好,奴隶就是言不由衷,身不由己,你们难道不是这样撒谎的吗?而且明知这个谎言能够被揭穿都这样说。哈哈,你们的言语证实了你们是自己(其实是魔鬼控制的肉体)的奴隶。 | |||||
[ 耶十二 12] 滅命的都來到曠野中一切淨光的高處 ‧ 耶和華的刀從地這邊直到地那 邊盡行殺滅 ‧ 凡有血氣的都不得平安 ‧ | |||||
得救是一种奥秘,若非一个人看到自己的无能,自己的软弱,自己的罪恶,人是无法谦卑来到神的面前,接受祂的白白的拯救,也就无法看到上帝的圣洁,也就无法理解上帝对罪的公义和对人的爱了。感谢主,我的谦卑都是神赐给的,靠我自己也是不可能谦卑下来的。 若对罪恶不惩治,那么是对义的亵渎。 | |||||
懲治罪惡有很多方式,況且吃奶的嬰孩有什麼罪惡,竟要給殺害且死後要受永火之刑? [ 約書十 40] 這樣,約書亞擊殺全地的人,就是山地,南地,高原,山坡的人,和那些地的諸王,沒有留下一個‧將凡有氣息的盡行殺滅,正如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所吩咐的‧ 只有惡魔和瘋狂的宗教狂熱者才會認同永刑是對罪惡的適當懲處,任何有良知的現代人都不會接受無限期的永遠虐待,是對犯罪者的合理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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