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文
2008/8/16 18:47 
美得州一校區准教師配槍
(明報)8月16日 星期六 11:30

美國    得克薩斯州一校區宣布,從今年秋天開始允許教師配槍進教室。此舉在美國尚屬首次。

得州休斯敦郊區的哈羅德獨立校區主管斯維特說,校區董事會成員當天一致通過教師配槍進教室的計劃,學生家長也沒有反對。他說,儘管校園內已經部署了多種防範措施,但考慮到持槍人員有可能闖入教室,教師應該獲准配槍。

斯維特說,根據校區規定,申請配槍的教師必須擁有得州政府發放的隱蔽持槍許可證,還要事先接受危機處理訓練,並得到校方官員許可。

美國近年來頻繁發生校園槍擊案,以至於學校方面不得不考慮允許教師合法帶槍進入教室。此前,美國國會在全國範圍內禁止槍支在校園出現,但遭到最高法院反對。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816/4/7q6s.htm
Step.King
2008/8/16 18:58 
給人持槍進入教室目的在於防範有人持槍闌入教室

這是什麼邏輯???
抽刀斷水
2008/8/17 01:16 
沙文所秉持的Rule #1: Jungle Law.
Step.King
2008/8/17 10:05 
咁同d神父同d女教徒講: 我侵犯你是為了讓你不讓其他魔鬼強姦! 有什麼分別?
抽刀斷水
2008/8/17 11:40 
意識形態上出現錯誤:神父通常搞細路仔,牧師才搞女信徒。

而且,我也想不到這事和帶槍有甚麼關聯。
Step.King
2008/8/17 22:20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8-8-17 11:40 發表
意識形態上出現錯誤:神父通常搞細路仔,牧師才搞女信徒。

而且,我也想不到這事和帶槍有甚麼關聯。


段新聞講: 為了防止人帶槍闖入, 於是就要老師帶槍入課室嘛~
咁如果牧師唔想女教徒被人強姦, 於是先行侵犯女教友!

兩者唔係邏輯相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