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源
2008/9/10 18:19 
約翰福音10-35: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經,當然是指「舊約」囉 ! )
瑪拉基書3-5、3-6:
你們常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卻不自知。
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在耶和華眼中皆是善的,並且祂喜悅這些行惡的人。
箴言28-4、28-9: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必與惡人相爭。
箴言21-3: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猶太法典中一個有名的故事(Baba Mezia 85a):
一隻被帶往屠宰場的牛逃脫了,牠害怕的將頭藏在教士的衣襬下,
教士說:「去吧!你本來就是為了被宰殺而創造的。」
上帝對冷酷無情的教士說:「既然你沒有憐憫之心,就讓你也受些苦吧 ! 」
於是教士足足病了13年。
有一天,教士的女傭打掃房間,正要趕走躺在那裡的幾隻鼬鼠時,
教士說,就讓牠們躺在那兒吧!
這件事,上帝看到了。幾天後,教士的病就好了。
(世上有誰比猶太人更了解摩西 5 經的精髓呢 ? 呵呵呵...)
瑪拉基書3-14:他們頂撞萬軍之神說,遵守神吩咐的,在神面前苦苦齋戒有何益處呢 ?
約拿書4-11:
耶和華對約拿說,這棵樹,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城中,
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 12 萬人,而且還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他(牠)們的命呢 ?
彌迦書6-8:
耶和華豈喜悅牛犢或公羊呢 ? 世人哪 ! 神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以賽亞書5-7:神指望公平,誰知卻有逼迫;指望公義,誰知卻有哭喊。
羅馬書14-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
吃飯(eat)的人是為主吃飯的;禁食(not eat)的人是為主禁食的,都感謝神。
備註:
部份教會竟然引用羅馬書14-6:「吃肉或不吃肉都是為神吃的,感謝主。」
多麼可笑啊 !部份 教會把「eat」解成「吃肉」,把「not eat」解成「不吃肉」。
請問這不是「睜眼說瞎話」是什麼 ?
以西結書7-9:
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我必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
你就知道擊殺你的是我---耶和華。(可憎的事,請參考第神之道第 1、2、3 集)
雅各書1-27: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保守自己不染世俗。
啟示錄22-12: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約翰一書3-4:違背律法的就是罪。(律法,請參考神之道第1、2、3集)
備註:
有部份教會用以下這段經文,說明神是嗜血腥貪肉味的...
申命記12-20:
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裡想要吃肉,就說:「我要吃肉」,
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關於這點,本姑娘說明如下...
申命記11-24 :
從約旦河東方曠野、利巴嫩,並伯拉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神是如此「明確」地畫出這個「食肉境界」...
仔細一看,哎呀 !真可惜,台灣正位於「境界之外」呢 !
再者,「應許之時」是現在嗎 ?
誰能告訴我,現今哪個國家的國界,與以上神指定的「食肉境界」完全相符的 ?
假門徒,時與地皆不符合神的意旨,你為什麼只會斷章取義呢 ?
申命記8-8 :
那美地有小麥、大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和蜜。
你們在那不缺食物,一無所缺。
申命記11-14、11-15 :
神必按時降雨在那地上,使你們可以收5穀,也必使你吃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
單看「飲食」的部份,這 2 段與申命記 12-20 互為前後文,
「小麥、大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蜜、5穀」
乃是神所指定美地上的食物,其中並沒有血肉。
也正因為有這段經文存在,才能解釋申命記 12-20 的「突兀」。
諸仁者,為什麼我心裡想要吃5 穀,不需要先執行「自言自語」這個程序,
我心裡想要吃肉,卻必需先執行「自言自語」這個程序呢 ?
吃東西之前竟然還要先「自言自語」一番,這樣還能稱為隨心所欲地吃嗎 ?
申命記中的「應許之時、食肉境界」,經史學家考證,
乃是始於約 BC 1400 年,終於約 BC 920 年。
現今時代的台灣,並不屬於申命記中的「應許之時、食肉境界」。
此外,如果你夠聰明的話,這段「就可以隨心所欲...」,配合...
出埃及記16-35:以色列人吃嗎哪共 40 年,直到進了迦南境界。
剛好可以證明,摩西本人至少吃素 40 年哦 !
如果你還是看不出前後文連貫性,那就再來一段吧...
申命記12-18 :不可在任何你看中的地方吃肉,只能在神的面前吃。
基督徒,你平常都在什麼地方吃肉呢 ? 是神的面前嗎 ? 呵呵呵...
路加福音6-46 ~ 6-49:
耶穌說,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行我的話呢 ?
凡到我這裏來,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他就像一個人蓋房子,深深挖地,
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發大水的時候,房子總不能搖動。
而那些聽見我的話卻不去行的,就像沒有根基的房子,水一沖就塌了 !
---是故,信「耶穌是基督」的人,沒有根基;行「神慈愛之道」的人,魔不能動。
馬太福音12-11: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在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 ?
如果是假門徒,10隻羊掉在坑裏,也許會當作沒看到吧 ?!
因為他們把100隻羊放血,眉頭也不會皺一下呢 !
(放完血後,他們還會不停地複習申命記,斷章取義自我催眠 ! )
prussianz
2008/9/11 06:52 
原帖由 逆源 於 2008-9-10 18:19 發表
約翰福音10-35: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經,當然是指「舊約」囉 ! )
瑪拉基書3-5、3-6:
你們常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卻不自知。
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在耶和華眼中皆是善的,並且祂喜悅這些行惡的人。
箴言28-4、28-9:違棄律 ...


again saved up in my emails box

again ThANKs

: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