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版的分類安排
關於神職人員犯案,可集中在 N-1 主題下回覆。 本版舊文章將陸續完成分類工程。 | |||||
無謂為班耶青SIN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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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和電視電台有薪水的 你們有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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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 抽刀斷水 頂多係人地有薪水喎 同樣的 ,兩文兩語 : 人家開工有薪水 ,但失去了開工那時候的自由 ,無法照顧家人,做義工,休息,娛樂 ,重搞到成身疲勞 ,咁條數又點計呀?? 你的循環式 ,我幫你搞店了 ,next!! | |||||
勸你地唔好理佢地 咪開心d law | |||||
如果希望更多人不至於被耶青搞到唔開心,係咪應該要做D野? | |||||
佢地唔好理我地 各走各路 見到人傳福音直接叫佢走 咁咪天下太平LAW 你貼幾多篇文都好 基基都唔會消失嫁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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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關於這些紅字的部分嗎?↓↓↓↓ 牧師林進友 涉性侵害判4年 〔記者張琦珍╱台北報導〕收養白曉燕撕票案主嫌陳進興幼子的牧師林進友,被控涉嫌在輔導三名少女時對她們性侵害,台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林進友身為神職人員,未克盡負責照顧、輔導少女責任,反而對三名少女性侵害及猥褻,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林進友四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進友對少女所指述的部分性侵害情節,坦承不諱;但他的辯護律師辯駁,指是三名少女主動「投懷送抱」,林進友身為牧師,理當克情禁慾,但面對這種情況,「仍做柳下惠者能有幾人?」律師認為,林進友的反應,正應驗心理學大師佛洛依德的名言:「男人用下半身思考」。 林進友的律師還指出,三名被害少女平常和異性交往複雜,林進友慾火焚身之際,未斥三少女停止是「生理自然狀態,雄性生物天性使然」;又稱林進友是因三少女而引發生理衝動,致無理性思考能力;律師反指三少女自陷於「性遊戲的氣氛」中,且未對雙方的進一步性行為表示反對,故林進友並無猥褻或性侵害的犯意。 但法官認為,三被害少女皆為十六歲以下的幼女(其中一女未滿十四歲),對性行為的意義及後果,並無嚴肅認知,故無法表示同意或反對;反觀林進友為神職人員,應具成熟度及判斷力,但他卻未對三名少女盡責照顧、教養,反指被害少女主動投懷送抱,法官認為律師所言皆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林進友是台北縣新店市仰望福音之家的負責人,本案三名被害少女,是因家長認為需加強管教,而交由林進友照顧、輔導,平日少女還稱林進友為「爸爸」;據原告指控,林進友從八十九年起,在台北縣新店的教會中,對三人猥褻及性侵害共十次,經少女告知家長後,全案才爆發。 案發時,家長一度以為是少女不服管教,故意惡作劇詆毀林進友的名譽,因為林進友在教會中有「燒酒牧師」之稱,是浪子回頭的典範;此外,他還因收養白曉燕命案主嫌陳進興的幼子而聲名大噪,家長原本不願提出告訴,但因林進友不斷對外界放話,表示是被害少女投懷送抱,家長忍無可忍遂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則認為林進友部分犯罪情節,已達「變態」地步,且犯後又毫無悔意,除判刑外,應接受強制治療,但台北市立療養院鑑定後認為,林進友的犯行,並非因性行為異常,或受其他精神疾病影響,認為無強制治療必要。 承審法官審酌林進友身為神職人員,卻基於共同的犯意,對他所照顧、輔導的三名少女,施以性侵害、猥褻;法官從一重論處,就林進友對未滿十四歲少女性侵害部份,判處三年四個月,另連續猥褻未滿十四歲少女部分,判處十個月,合併執行四年。 牧師林進友 涉性侵害判4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jul/4/today-c1.htm 法官比較大啦 性侵害少女 牧師林進友:上帝,我錯了! 中華民國91年7月9 自由電子新聞網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上帝我錯了」、「我不配當牧師」……,摘下脖子上的十字架項鍊,雙膝跪倒不斷地當著眾人面前嚎啕大哭,因性侵害三名少女而遭判刑四年的仰望福音中心牧師林進友,在教友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正式向社會大眾及他曾經傷害的少女們道歉。 成立仰望福音中心協助邊緣青少年的林進友,被指控於八十九年一月至九十年四月間,先後性侵害三名輔導的未成年少女達十次,並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定這些舉措當時雖然沒有違反三名少女的意願,但仍無法逃脫利用權勢猥褻與性侵害未成年少女的罪名,因此一審判刑四年。 在台北市基督教聯合會多位牧師的陪同下,林進友昨天公開現身向社會大眾道歉。身後就是斗大的「我錯了」大字海報,林進友一走入記者會會場就脹紅了臉、不斷低啜,甚至等不及聯合會牧師朱台深致完辭,就當場放聲大哭,直喊:「我錯了!」 林進友當場發表了一篇「我錯了!」的書面聲明,聲明上寫著:「我知道我錯了,我誠懇地向身心受創的當事人以及她們的家屬、向社會大眾、向教會、向曾經愛護我、支持我、幫助我的人以及向上帝認錯,我願意為自己所犯的錯,甘心接受來自道德與法律的懲罰與制裁!對不起,我錯了!」 不斷哭嚎的林進友口中唸唸有詞,反覆說著「我不配當牧師」、「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我不要再犯錯,我不要再犯法,真的很不好過」,情緒激動的林進友還一度在眾人面前下跪、哭倒在其他牧師的懷裡,而他也不願針對犯案情形及是否上訴一事多做解釋。 至於媒體報導林進友以佛洛依德的名言︱「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為自己辯駁,林進友昨天表示,這句話是他的辯護律師說的,他根本不知道誰是佛洛依德。 另外,林進友的妻子阮麗玲昨天也發表書面聲明表示,林進友的錯不但得罪上帝,也破壞了婚姻中的約,如果林進友不悔改,沒有人能原諒他,而她更不曾請求社會大眾原諒先生。 基督教聯合會牧師朱台深轉述阮麗玲的話說,她之前從不曾為這件事接受媒體採訪,更不曾說過「社會大眾應包容進友」的話,因為如果林進友不悔改,連她自己都不會原諒他。 性侵害少女 牧師林進友:上帝,我錯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jul/9/today-c4.htm | |||||
牧師林進友涉性侵害案二審被判5年 聲淚俱下痛罵 Video 2003/01/28今日新聞 仰望福音之家牧師林進友,三年前被控對三名未成年的少女強制性交和猥褻,28日高等法院做出二審宣判加重其刑五年的判決,林進友在聽了宣判後再度痛哭流涕表示,他對不起他曾幫助的人,但法官並未憐憫原讓他悔改的心。他並痛罵「這是什麼社會!」 台北訊 牧師林進友被控強制3名未滿14歲的少女性交一案,高等法院28日二審做出加重5年其刑的判決,林進友在得知判決後,情緒失控並痛哭流涕表示,雖然他對不起他曾幫助過的人,但法官並未憐憫原諒他悔改的心,林進友還痛罵:「我相信上帝,四年前祂『救」了我,但這個判決我不信!人心險惡,我要悔改,大家都需要悔改!這是什麼社會!一定要逼人走上絕路嗎?!」。 這件宗教醜聞發生在3年前,當時新店仰望福音之家牧師林進友,被控涉嫌猥褻3名未成年少女,其間還大玩性遊戲。一開始林進友一度坦承犯行,但最後林進友卻公布一卷錄音帶,證明自己才是被害人;不過仍無法反駁3名少女的證詞。結果一審被判4年有期徒刑,當時這個判決也讓林進友淚灑記者會,令人印象深刻。 因為性侵害未成年少女,日前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牧師林進友,也曾經因涉嫌於苗栗縣苑裡鎮仰望福音之家,以鐵鍊鎖限制不乖的少年、兒童,於2002年2月間,遭苗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在2002年8月21日作出二審判決,依私行拘禁罪將林進友判處有期徒刑10月。林進友21日到庭聆聽判決,聽到判決結果,林進友當庭泣不成聲。 仰望福音之家受台中地方法院、苗栗縣政府等單位委託,安置輔導兒童少年,但縣政府社工員卻於1999年11月間查訪時,發現有5人被鐵鏈鎖在鐵窗,案發後引起各界注目,負責人林進友及其助手沈美惠,則聲稱,鏈鎖及綑綁是為了便於管理方便,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仍依私行拘禁罪,將林、沈兩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及6月。 牧師林進友涉性侵害案二審被判5年 聲淚俱下痛罵 Video http://www.nownews.com/2003/01/28/322-1406670.htm 牧師猥褻少女案/二審判五年徒刑 林進友痛哭 現場消息/性侵害案二審宣判加重 林進友表示司法不公 林進友牧師性侵害案 二審判刑5年 2003/1/28 TVBS 曾經收容白曉燕撕票案主嫌,陳進興之子的牧師林進友,因為涉嫌利用照顧行為偏差少女的機會,連續性侵害多名少女,一審被判刑4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林進友被判刑5年。林進友聽判,當場痛哭流涕。 法官認為林進友不知悔改,幾次開庭供詞反覆,一審宣判時,他坦承猥褻少女,當場他還引用佛洛依德的名言,「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這句話,來辯稱自己是因為生理反應,才會受不了少女們的投懷送抱。到了二審,他卻說是仰望之家的少女,過河拆橋。 林進友說要悔改才有希望,只是面對法官的判決,他仍舊把錯歸咎少女,認為法官偏頗判決。至於未來要不要上訴,整理胸前的十字架,他說,等看到判決書後在做定奪。 林進友牧師性侵害案 二審判刑5年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jean20030128111043 | |||||
可以是,亦可以引申到準備求情的時間--即單純是信徒面對訴訟/被捕也可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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