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源
2008/9/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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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龍的圖騰與撒旦》一文的回應



作者: Peter Yuan 牧師

(美國聖約歸正基督教會)




    一位姊妹轉來一篇網上文章《龍的圖騰與撒但》(下面簡稱《龍》文,本文後面附有該文鏈結),邀請筆者發表意見。我覺得此問題在中國信徒中確有普遍性,因此特以本文作為一點回應。因為時間倉促,難以面面俱到;但,我將努力兼顧嚴謹解經和實際運用,力求理論與實踐的平衡,以期能幫助弟兄姊妹們消除疑惑,堅定信心。


    我將根據該文的行文順序,逐點回應如下:


    該文的第一部分為“歷史淵源”,實際上是遠志明所編導的專題片《神州》的片段摘要。這種近似史詩般的敍事手法如果運用的好確實引人入勝,顯然,遠先生是個中高手。然而,如果研究歷史,恐怕需要更嚴謹的態度和方法。這裏所引用的褒姒“一笑傾國”的傳奇顯然不能作為嚴謹的歷史事實來對待,最多也不過是一半真實、一半神話;而將這樣一個傳說般的故事作為中華民族歷史和文化的“轉捩點”,似乎證據不足,也顯得輕率。如果這就是“龍”作為魔鬼化身的來源的話,恐怕非常勉強。


    根據聖經,人類在挪亞洪水之後不久的巴別塔(參創11)事件時就幾乎整體性的敗壞了,包括後來成為神的選民的亞伯拉罕的父輩(參書242),也肯定包括我們中華民族的祖先。這就是說,中國人的敗壞和犯罪絕對不會是起始于周幽王。


    弟兄姊妹們應切記,學者們的觀點可作為參考資料,但,基督徒的最高標準是聖經,此外無它。


    接下來,《龍》文作者給出了兩個“事實佐證”。關於這類所謂“見證”,我有一些看法:作為聽眾,我們很難判斷事實的真相究竟如何。經過多年觀察,我發現講見證的人會有一個傾向:漸漸地把“見證”修飾得越來越好……。筆者本人就有切身體會:早年筆者剛剛開始傳道的時候,非常喜歡用見證故事(而且,也常能感動得人落淚),然而,久而久之,我發現自己不自覺地在不斷修飾所講的見證,這引起了我的警覺:難道神需要我們用這些修飾過的“見證”來“幫忙”嗎?即使你的動機是“好”的,作假見證仍然是罪;神不需要這樣的“見證”!實際上,聖經本身就是神為自己所作的完美無誤的最好見證,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所以,我現在傳道主要是講聖經,較少使用人的見證,需要用到人的見證的時候會非常小心。


    有一位來自東北的弟兄,在聽了我的課後,回想起他以前愛聽的一位89年從大陸逃出,現在美國作“傳道人”的東北老鄉張某的“講道”就有以上特點:同一件事,前後說法大相徑庭,令人迷惑。這位“傳道人”聖經根基非常薄弱,現在常常教導靈恩派的東西,大家要小心。


    基於以上原因,我覺得很難判斷《龍》文中的兩個“見證故事”的真實程度,所以會避開討論這兩個故事的細節,而專注其相關聖經經文的應用:


    第一個故事先談到“老鼠怪”,我們略過其細節,誠然,神比萬有都大,若真有邪靈,它們當然會懼怕神,因而約44的運用還算適當(若真是邪靈作怪的話,問題是我們無法考證)。接下來,便涉及到龍、蛇圖案的問題了;實際上,該文的第二個“佐證”故事也是關於這類圖案問題;因此,我將其作為重點一併回應。


    在討論龍、蛇圖案之前,我們來探討一下該文對彼前116節(“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的應用。我們先完整地摘錄一下該段經文:“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原文作束上你們心中的腰),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 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欲的樣子。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113-16)顯然,這裏所說的“要聖潔”是指那謂語的主體 你們(基督徒)要聖潔;也即是說,蒙恩得救的基督徒要從內在(心裏)到外在(行為)都要追求聖潔 是針對人,特別是指人的內在品行。而《龍》文的“佐證”故事中所針對的是當事人根本不知情的的碗裏和郵票上的圖案 完全是外在的東西;這就帶出了以下疑問:1)這些圖案真的代表鬼魔偶像嗎?2)魔鬼或邪靈真的附在這些圖案上嗎?3)即便這些圖案真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那些原本毫不知情而接觸了的人會因此就不聖潔了嗎?4)神是要屬神的人聖潔,還是要那些身外之物聖潔?5)基督徒的聖潔之路是在於對付自己內在的罪呢,還是在於銷毀一些有龍、蛇圖案的杯碗、郵票之類的物品?換句話說,銷毀某些身外之物,就能潔淨我們內在的罪嗎?


    上述後三個問題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仔細思考一下上述問題,並對照聖經找出答案,我們將不難看出:該文此處所引用彼前116節不一定適當。現在,我將基於聖經的教導來探討一下前兩個問題。


    這些圖案真的代表鬼魔偶像嗎?


    首先是:這些圖案真的代表鬼魔偶像嗎?不一定。我將從以下五個方面來探討:


    1.我們先來看一下該文所引用的第一處聖經經文:“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裏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啟示錄201-2)”這段經文的希臘原文中,“龍”、“古蛇”、“撒旦”前均有定冠詞,表示特指那一個……,而不是泛指所有的龍和蛇(類)。這與創31節的希伯來原文的用法是一致的:在創31節中,“蛇”也是帶定冠詞的,專指那一條蛇,而不是所有的蛇類;所以創31節更準確的中文譯文應該為:“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那條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顯然,在伊甸園出現的這條古蛇是一條特別的蛇(或者是撒旦的化身,或者是被魔鬼所附);至於其他的蛇,只不過是一般的爬行動物;所有動物都是神創造的,而神所造一切原本是好的(參創1)。我不知道究竟有沒有龍這種動物;但恐龍的存在是很可能的,因為有大量的恐龍化石;假如真有龍這種動物(根據啟201-2,龍和蛇也許是同類?)那麼,它們原本受造也該是好的。所以,我們不能以偏概全:因為那條特別的蛇就否定所有的蛇和蛇的圖案。


    2.再則,我們要注意,並非所有聖經經文都可以簡單照字面意思來解釋,比如:有些經文是具有象徵意義的。《龍》文最後引用的經文是列王記下183-7,這裏的銅蛇源自民數記214-9。根據約翰福音314節,原本這銅蛇是象徵基督的,是摩西奉神之命造的,是好的!然而,無知的罪人曲解這個真理,把銅蛇變為另一個崇拜的偶像,因此,希西家才毀滅了它。看來,問題的根源在於人的罪和人對真理的無知和曲解,而不在銅蛇本身。如此,至少說明蛇作為動物,並不等於魔鬼;就是用於象徵意義的時候,也不一定就是專指魔鬼,其意義要由經文的上下文和以經解經來決定(類似的情況還有聖經對“獅子”的象徵性運用)。


    3.另外,我們要留意一些詞語意義的轉移:有些詞語原本是褒義或中性的,隨著時間的推移,變成了貶義;反之亦然。比如:西方人早餐常吃一種稱為 Cereal的麥片食物,現在這種食物也早已流入中國。實際上,這個詞現已仿佛成為麥片的代名詞。然而,就是在西方,可能大部分人都不知道,Cereal原是古羅馬穀物女神的名字。對大多數人(包括基督徒),他們根本不知道這個典故,也根本沒有把這個詞與什麼偶像聯繫在一起,他們就是當它為一種普通食物的名稱而已。那麼,這許多的基督徒,他們天天買Cereal、叫Cereal、存放Cereal、吃Cereal,他們就因此犯罪、被玷污、不聖潔了嗎?這樣說,恐怕難免論斷之罪吧!?同理,我們要小心,龍、蛇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與偶像有聯繫,對另一些人來說,只不過是普通動物而已。有人錯誤看待某件物品,不等於該物品本身有錯,更不意味別人一定會有同樣問題。

逆源
2008/9/15 20:11 
4.接下來,我們來檢驗一下偶像的本質:根據林前8:4節:“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 原來,偶像不過是虛無縹緲的東西。問題是出在人心裏,人背逆真神,把原本不是神的當作神(參羅1:18-32);羅14:14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這進一步說明,偶像崇拜的關鍵問題出在人心,因為罪是從人裏面而發出的,耶穌說過:入口的不會污穢人,唯有出口的才會污穢人(參太15:17-20);當然,那些被用來作為偶像的崇拜物件因人的罪的緣故也變得令人可憎(如,上面講到的銅蛇)。



    5.有了以上討論的鋪墊,我們可以來分析一下中國和中國基督徒的實情,我想簡要談六點:1)中國確實存在對龍的偶像崇拜,且影響很大。2)並非所有中國人都從宗教和偶像崇拜的角度看待龍,也有人單從文化甚至動物學的角度出發(特別是現代中國人)。3)對蛇的崇拜似乎沒那麼普遍,反而許多人是從某些基督徒對聖經經文的“相關解釋”而得到此類觀念。4)不少中國信徒確實對龍、蛇等物很敏感,他們有與《龍》文相似的觀念。5)其他一些信徒對此問題感到很困惑。6)也有信徒開始建立起符合聖經的整全、平衡的觀念。(我將在本文的最後部分提出相關建議來應對這些現實情況)



    魔鬼或邪靈真的附在這些圖案上嗎?



    下面我們來看第二個問題:魔鬼或邪靈真的附在這些圖案上嗎?這件事聽起來好象太玄了!



    就此問題,我想簡要談五點:



    1.聖經確有人和動物被鬼附的例子;但好象沒有動物圖案被鬼附的佐證。



    2.魔鬼的主要目的是害人,所以附在人身上和攪擾人是其手段;至於《龍》文所舉的“鬼入豬群”的例子,耶穌把它們趕入豬群,恰是它們的失敗,而不是成功:即表明它們不再能危害那受害者,入豬群恰是它們失敗的結果。



    3.拜過偶像的物品是可憎,因而要毀滅它們,借此表明憎惡罪惡、與之分別為聖的態度;但,千萬不要高抬這些物品,以為它們有什麼魔力、權勢;這樣一來,就認同了拜偶像者的觀念,上了魔鬼的當。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已經勝過了一切,並要將魔鬼等一切仇敵踏在腳下,更不用說那些被造的物品。



    4.說這些物品有鬼附、有魔力,可能是受靈恩派渲染的錯誤觀點的影響,或者是源於中國教會一些傳統的錯誤、迷信般的教導;有一本被很多人推崇的靈恩派的書,繪聲繪色地描寫各種“邪靈”附著在家中的櫥櫃、各樣物品及各個角落裏,結果,其名曰讓人從邪靈的轄制中得釋放,實際讓人壓力更大:許多姊妹看過此書後,夜裏不能入睡,白天不敢一個人在家。



    5.弟兄姊妹們當好好地在至聖的真道上裝備自己,明辨是非,剛強壯膽,抵制各樣錯誤思想。主耶穌說: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它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10:28)”



    小結和建議



    最後,針對此問題,我想作點小結並提幾點建議:



    1. 內容決定方法,根據聖經自身的特性,聖經的經文解釋要嚴格依據特定的方法:首先,聖經是完全的神的話(沒有絲毫錯誤),這決定了我們的解經必須是以經解經(參林前2:12-13);其次,神也完全是用人的話記載下來的(聖靈默示神所揀選的僕人記載下來的),因而解經要注意經文的歷史文法特徵。如此嚴格解經,就能儘量避免曲解聖經,或者說將人自己想當然以為的意思讀進去(傳講聖經真理者要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加強真道裝備)。在本文所討論的問題中,注意那條蛇與其他蛇以及整個蛇類的區分就是例子,此外還有字面意思與象徵意義之間的差別等。



    2. 注意神的特殊啟示與普通啟示的和諧一致性。神的特殊啟示(如聖經真理)不會否定神的一般啟示(如神所創造的萬物和自然規律),反而見證其美好(參創1:31);同樣,神的一般啟示也不會與神的特殊啟示矛盾(如無神論、進化論者以為的)。神的特殊啟示和一般啟示共同見證神和神的榮耀(參詩19;羅1:20)。以聖經來否定自然科學(如天主教曾經幹過的)是偏激狹隘;以為真科學會與聖經矛盾(如科學主義者和進化論者)是愚昧無知。《龍》文因為解經上的片面,加上受某些已有的觀念影響,以偏概全地造成了對某些動物及其圖案的全盤否定。



    3. 基於上述兩點,面對此類問題的時候,我們強調要堅持整全平衡的,本於聖經的世界觀;同時,要注意不被世風搖動。舉例來說:印度和泰國有上百萬偶像,其中涉及千百萬動、植物。如果按《龍》文所說的處理方法,幾乎所有有動、植物圖案的都要銷毀了。圖案既然都要銷毀,那麼,那些動、植物本身怎麼辦呢?如此說來,那些印度和泰國的基督徒可難辦了!



    4.根據聖經教導(徒15:29),那些直接用於偶像崇拜的物品,雖然本身並不會有何魔力;但,為了不絆倒弟兄姊妹,也為了表明對偶像崇拜的憎惡和與之分別為聖的立場,我們還是主張銷毀。



    5.面對對此問題有不同看法的弟兄姊妹,一個重要的原則是:愛。根據保羅在處理關於能否吃祭過偶像之物時的教導(參羅14;林前8),那些有真知識的弟兄姊妹不能輕看和論斷那些一時軟弱的弟兄姊妹;反要體諒包容。當然,軟弱的弟兄姊妹也不要甘於對真理的一知半解,反要在真道紮根,不斷成長,就能分辨好歹了(參來5:12-14)。



    6.聖經鼓勵我們羡慕“作先知講道”的恩賜;然而,足夠的真道裝備是必須的,因為作師傅的要受更重的判斷(參雅3:1)。對於那些不合聖經的、出於極端靈恩派的教導(如:危言聳聽地宣揚各種靈怪事物),則要堅決抵制。



附:

  〈龍的圖騰與撒旦〉

    http://blog.sina.com.cn/u/4ac5d21b010009er
逆源
2008/9/15 20:12 
又一篇极度无耻的文章!!!
dior13dior13
2009/10/10 20:34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10/10 20:40 編輯

「1.聖經確有人和動物被鬼附的例子;但好象沒有動物圖案被鬼附的佐證。」

早期美國西岸迷信瘋馬,就是馬突然發瘋變成瘋馬框奔不止;直至死亡,是馬被鬼附身了;要立刻槍決,不然城鎮就會有厄運,有一部片子叫閃靈殺手,該片中的男主角米奇幼時因偷竊被監禁毆打於濃莊中,被迫成為勞動者。當他長大在逃亡的時後,就是於濃莊中騎上了就地發瘋的瘋馬狂奔而去,散弾槍的射擊響音接在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