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李天命教授批基督教立教五原謬
(1)自造自己?自言自語? 自造自己?自言自語? 耶穌就是上帝?一切都是上帝創造的,即是一切都是耶穌創造的?所以地球也是耶穌造出來的?太陽也是耶穌造出來的?銀河系也是耶穌造出來的?億萬星系也是耶穌造出來的?「所有一切」當然包括耶穌在內,那麼耶穌創造所有一切就包括了創造自己?耶穌創造自己之前存在不存在?如果存在,已存在的耶穌怎麼可能創造耶穌出來?如果不存在,不存在的耶穌又怎麼可能創造耶穌出來? 耶穌就是上帝,同時又是上帝的獨生子?那麼耶穌是自己的父親?上帝是自己的兒子?如果耶穌就是上帝,那麼所謂耶穌復活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即是耶穌復活升天坐在自己的右邊?耶穌向上帝祈禱即是耶穌向自己祈禱?耶穌向上帝祈禱即是耶穌向自己祈禱?原來耶穌是神經佬? (2)殘虐悖理,欲加之罪(2)殘虐悖理,欲加之罪 耶和華是公義和慈愛的?那他為什麼要創造那個愛吃水果的夏娃,而不創造一個不愛吃水果的夏娃?為什麼要創造那條會說話的蛇,而不創造一條不會說話的蛇?為什麼要創造那條會說話的蛇來引誘那個愛吃水果的夏娃?為什麼吃了那個水果就會產生傳染性大過任何病毒的原罪?為什麼殺人強姦最多只判死刑而不必下地獄受永刑,吃那水果反而罪該萬死要下地獄受永刑?為什麼不但吃那水果要下地獄受永刑,而且所有其他沒沒吃那水果的無辜者也要下地獄受永刑?「吃不吃那個水果都要下地獄受永刑」這項規條,無非欲加之罪,這是「愛與公義」的表現呢,還是殘虐悸理的表現呢? (3)自編自演,多此一舉 (3)自編自演,多此一舉 如果上帝是全能全知的,宇宙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的,是他早就知道將會發生的,且是由他一手安排的,那麼「水果事件」和「十架事件」豈非由他自己一手包辦,自編自導自演,玩弄世人,還要演得那樣滑稽劣拙,玩得那樣荒謬野蠻? 上帝搞了這麼多莫須有的荒謬事出來然後才「派自己」下凡救世,那有什麼救恩可言?為什麼上帝說要有天地就有天地,卻不能說要救世就救世,而要派自己被釘上十字架才能救世?這豈不是脫褲放屁,多此一舉? 傳道人說這正是上帝的愛與公義的表現,因為世人犯了罪,上帝雖愛世人卻也不能無償赦罪。但問題是:那吃水果的罪只是被無限誇大的罪,那沒吃水果的更只是莫須有的欲加之罪,無辜陪人受罪,何況連人類社會也有無償赦罪這回事,難道全能的上帝也「不能」無償赦罪?那齣自編自導自演的荒謬劇《水果陷人與十架自釘》,豈不正是脫褲放屁,多此一舉? 再說,為什麼上帝那麼遲才派自己下凡救世?他下凡救世之前的世人怎麼辦?如果說,上帝下凡之前的世人沒有得救的途徑,那麼上帝遲遲才派自己下凡就是欠缺愛心公義而不是全善的;如果說,上帝遲遲才派自己下凡是因為別有隱衷,「不能」不遲,那麼上帝就不是全能的;如果說,上帝下凡之前的世人另有得救的途徑,那麼釘十字架一事豈不又是脫褲放屁,多此一舉? (4)威嚇利誘,逼良為娼(4)威嚇利誘,逼良為娼 「信就上天堂享永福,不信就下地獄受永刑」這個教條,憑空強造出一個「天堂永久公民 vs 地獄永久賤民」的二分,正是「救世自義心態 + 自我膨脹心態 + 霸道排他心態」的最深根抵,是宗教戰爭、宗教屠宰、宗教迫害、宗教強橫、不文明、非理性的「最高典範」。 特須注意的是: 從思想層面上看,這個教條可說是天下古今最惡劣粗暴的威嚇利誘,那究竟是表現了神性還是露出了魔性呢? 就正常情況而論,說不說真心話可以由自己控制,信不信一句話為真卻往往不由自己控制。你能自我控制使自己真心相信「1>9」嗎?當一個正常人看出某套教條愚蠢至極荒誕至極時,他怎麼可能硬逼自己真心相信?扭曲理性、硬逼良知,這種「精神性逼良為娼」不但極度邪惡,而且極度野蠻,因為等於硬逼別人真心相信「1 〉9」,硬逼別人真心相信方就是圓。 (5)罪魁禍首,認魔作父罪魁禍首,認魔作父 歸根究底,如果宇宙一切都是耶和華創造的,而耶和華又是愛世人的,那他爲什麼要造那個魔鬼化身爲蛇出來害人?護教者辯稱不是耶和華想害人,而是魔鬼有自由意志。但為什麼要給魔鬼自由意志?莫非因為自由意志的後果始料不及?但不是說耶和華是全知的嗎?莫非耶和華早知魔鬼會害人卻奈何不了魔鬼?但不是說耶和華是全能的嗎?莫非耶和華就是喜歡造個魔鬼出來害人?但不是說耶和華是全善的嗎? 不管怎麼砌詞狡辯,一旦聲稱耶和華全知全能全善而且宇宙一切都是他造的,那就不能不承認:耶和華是始作俑者,追溯源頭,他要負上最大的責任。可見基督教所宣揚(即使屬實)的那位造了個魔鬼化身為蛇出來害人的耶和華,其實本身正是邪惡至極的最大魔頭。 一語總結:所謂「我們在天上的父」,原來應當改寫成「你們在心底的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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