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 68次電話滋擾女教友
【本報訊】義務顧問牧師身兼輔導員,因不滿一名女教友在互聯網惡意中傷他,在 10日內致電女教友 68次,女教友不堪滋擾報警。涉案牧師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不斷打電話罪,暫委裁判官溫紹明認為被告真心悔改,多年來均循規蹈矩,相信不會再犯,輕判罰款 800元。 報稱無業的被告郭東全( 49歲)以枴杖輔助到庭應訊,他聲稱是教會的義務顧問牧師,沒有收入,只收取教會 2萬元車馬費。控罪指被告於 3月 15至 25日,不斷打電話給姓吳女教友。香港宣教會總幹事陳牧師昨回應指,郭東全並非該教會顧問牧師或按立牧師,他多年前曾是該教會教友。 指遭網上惡意中傷 案情透露,被告與 26歲的事主於 07年透過教會聚會認識,兩人成為朋友,每隔數月聚會一次,相約吃飯,兩人亦透過 SMS聯絡,後因誤會於去年初未有聯絡,至去年 5月重修舊好。事主於 3月 13日開始收到滋擾電話,當她收到第 16個滋擾電話時報警。 警方調查後證實在 3月 15至 25日間,被告利用其手提及固網電話致電事主達 68次,其間不發一言。警方在 6月 10日拘捕被告,他接受警誡時指多次幫助事主,她卻在網上惡意中傷他,被告為了報復才打滋擾電話。無聘用律師的被告求情指,事主既是女教友亦是他的輔導對象,他對自己所作所為感到羞恥,希望能親自向對方道歉。 案件編號: KTCC5223/09 ------------------------ 一個自稱義務顧問牧師,但教會指沒有這回事,到底誰在撒謊呢?會不會又是因為醜事外揚而反臉不認人? 嘩,車馬費竟然都有兩萬大圓,究竟牧師平時收開幾多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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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知正規牧師去喝花酒---嗶----------(因不良用語,消音處理)可不可以去申請公費阿? 畢竟騷擾教徒才罰個八百,相信以他如此崇高之品信,就算被發現,也會有人幫他翻案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