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精神病人
我自幼愛在圖書館遊蕩,其中一本由一名臨床心理學家孫天倫所著的書(好像是叫《靈與心理學》),書中以個案形式,寫出許多疑似遇見鬼神又疑似是心理有問題的個案。書中最後沒有結論究竟是遇鬼抑或心理有問題,但我內心的結論卻是:當中的主角遇見的鬼或神,其實都只是他們自己的幻覺。 我接觸過的精神病人,有些是遺傳的,因為家族中亦有成員是如此。不過,假如家庭中的某位成員總是神神化化的,其他家人也許因要照顧他所受的壓力而也「被傳染」都說不定。 這個都市充斥著怪異的人。我坐地鐵,有些自言自語、大聲喧嘩,他們也許亦知道自己怪異,有些假裝在講電話,令自己的自言自語「合理化」;有人帶著生的雞翼,在車上吃得津津有味;有位老伯幾乎每天帶著他的一堆「珍藏臭臭膠袋」到銀行去提存,而因他是銀行的客戶令職員無法拒諸門外…… 我認為沒有一條明顯界線,去判定某人是否有精神病。因面對事物的關係,那種「不正常」就會被誘發出來。據聞一些政權,為了讓敵方間諜保密,會把間諜關起折磨和精神虐待,直至永久瘋掉。即是說,只要方法精準,「正常人」也可以變成「不正常」。 據一名我接觸過的人說,其實當他自己感到有點不妥時,亦會主動入院留醫;但假如他想出來時,亦可以在醫生面前回答合適的答案,就可以假裝沒事大搖大擺地放出來。我觀察到,許多這類人對人性和心理都十分了解,而且有些很聰明,在思想上和藝術等領域上,甚至可以很有成就,例如尼采和梵高等都是。 他們有些似乎無法抗拒去做某些事,例如無故說話,無論有沒有對象;之前說的膠袋老伯每天要到銀行一趟等。這些「動力」究竟從何而來? 以上種種在普通人眼中難以預估的行為和思想,最近亦成為電視電影編劇的常用題材,因為有了這類人,劇情就可以更天馬行空,無須符合既定的框框,而且觀眾亦往往猜不到結局。 宗教與精神病的關係,亦正是我近來思考和研究的主題之一。(宗教性精神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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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和網友傾談,有些被認為是鬼上身/著了魔的人,其實可能真的有精神病,但可能經過驅魔人/大師的「處理」,就會變得正常,因此很多人都認為他們「法力高強」。 這其實是因為心理作用:著魔者經過古怪的驅魔儀式後,真的以為自己的鬼/魔離開自己的身體,感到釋放和安慰,回復正常。 他們寧願選擇相信驅魔人說是「鬼上身」的外在因素,認為「自己也不想的」,多於相信精神病醫生、心理學家說他們「心理/精神有問題」這內在因素,認為「是自己造成的」。 而且,驅魔的過程簡單直接,就算這個驅魔人不成功,只代表他「法力未夠」,再另行找道行更高的驅魔人即可;至於看醫生,要服用由石油提煉的古怪藥物,而且往往要長期食,極可能有不同種類和程度的副作用。很多我認識的病人都告訴我,他們自己會偷偷停藥,到自己覺得「精神不好」時再重新開始吃,因為許多藥都令人思想呆滯,想不到東西,亦令外在形態更古怪(包括癡肥、身體不自主地搖動等)。 如果這假設是成立的話,驅魔的「療效」似乎比看醫生更佳。 | |||||
面對社會的殘酷與競爭,即使是沒有病的人也想逃避,轉而濫用藥物或投入基督教,更何況是有病的人呢? 有人對我說笑,自己有空也假扮一下瘋癲,在精神病院留個紀錄,到日後殺了人也不怕,法庭只會判入精神病院而不會坐牢。 不過,既然覺得精神病人聰明絕頂,深愔人性,也其實應該相信他們自己有能力改變,做回普通人吧--至少,我相信其中一部分人是可以--至少可以維持一段時間吧。 以我自己為例子,我在中學時期,曾經有一段時間,覺得每個同學、老師都在欺負我,許多人都在針對著我,當時我一個朋友也沒有,這個世界再不可愛……到近期我才知道這算是抑鬱症,但我當時也都熬過了。 林夕的焦慮症也是如此,他自己在想要克服這個病症,然後告訴別人自己的經驗,好讓其他人都能小心呢。洪朝豐更是精神分裂,出院後還著書敘述心路歷程和在病院的經歷。 不過,既然世間殘酷,為何要面對現實,做回普通人呢? 我家附近有兩夫婦,應該也是病人。他們間中會大吵大鬧,管理員也怕了他們,有時會驚動警察叔叔上來。在巴士或地鐵車廂上大聲喧嘩自言自語,對於他們來說的確暢快,但就嚇怕了其他人了。 這些都是擾亂了其他人的行為。行為怪異,往往令自己的路更難走,旁人根本不知道對你如何反應,那種未知的感覺都令人敬而遠之。 社會是群體的聚集,如果想活得順利一點,我覺得都是做個普通人會好一點,這是我近來悟到的一點心得,應用於向來以為自己很特別的我,尤其合適。精神病人能否應用,就看看試試吧,總比吃那些石化藥物好一點吧。 *以上只代表我的一點看法,並不代表本網立場,謹此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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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在我來說只是「大多數」的代名詞,並無褒貶的意思。 | |||||
對這方面有興趣的人,有一本書不妨可以看看。 傅柯(Michel Foucault)的《瘋狂史》(Histoire de la folie)。 當然不必看原文,中譯本就很夠了。 這本書非常有助於啟發一些思維與社會觀察,特別在壓迫與宰制上。 另外還有兩本小說值得參考:卡夫卡的《變形記》(或譯作蛻變),以及夢野久作的《腦髓地獄》。 為什麼會想講這三本書,呵呵,看過內容應該就能更加裡解。 有時候阿,所謂正常、不正常也只是定義。 那麼這個定義是由誰去決定,處置手段又如何去定呢?往往和權力體有關。 這當中,包括施加各種手腕與作為的背後思維,牽涉的層面就很廣。 換個說法來說好了,中古時期的西方你只要不信教、批評神學,就是不正常;你被迫害致死卻在那個時代環境裡是正常的。再換個說法淺白(不過不太專業)去講:一個長期受虐、幼時有過深傷害陰影的人,長大後變成反社會的殺人狂,那麼我們或許可以說,他之所以變成那樣,是很"正常"的。但一般人會將之定義為變態、不正常,並且接著再以對付不正常的不正常手段去對待之。這裡就便有一個弔詭之處。這樣的作為和中古世紀迫害他人的教會的作為,是不是背後精神與心裡是雷同的呢? 最後再引一句大家常常會聽到的話做個延伸:天才與瘋子之間往往只有一線之隔! | |||||
你說的是博弈論的先驅John Nash,最著名的代表理論是納許均衡(Nash equilibrium) 這個理論很有意思也很重要,維基百科連結在這。 | |||||
Thank you! | |||||
在香港,就我觀察,就有很多不同程度的病人,在社會的各個階層上出現,包括街角的流浪漢,以至過氣明星。之前有報章雜誌,還以「四大癲王」為題,嘲弄藍潔瑛、蔡楓華、陳寶蓮及洪朝豐,就是迎著公眾歧視小眾的心理(正常欺凌不正常)來炒作,這跟陳冠希事件相似。 政府亦知道這個現象,尤其是當經濟轉差時出現更多,但醫院無法容納這個多病人,這方面資源的耗用比其他病多,有些亦看來無法治好,只集中把一些具攻擊性的人關起來,其餘的只好把他們留存在社區。 在社區的病人,很多都由政府部門收留作合約員工,因為商業社會根本容不下他們。據我所知,政府部門內很多低級員工,都涉嫌「有些問題」。有穩定的工作,情緒都會較為穩定,我想,這算是妥善的解決辦法吧,也辛苦了公務員一族了。 | |||||
基因研究也發現了許多事情,例如強姦犯又多數有一組特殊的基因,所以很多被囚禁刑滿的人,出來後不久又再犯非禮強姦;據說殺人犯也可從基因中看到一些相同的組合。如此解讀下,自己的行為仿佛只受那些密碼操控,自己只能很無奈地依從,就如專橫的上帝不給予人類自由意志一樣。 不過,我認為自己可以控制的事情還有很多。 近年青少年濫用藥物的情況嚴重,從前的毒品倚靠植物提煉,始終有所限制,現在則變成石油副產品,幾乎要多少有多少,成本可以降低很多。 以現今消息的靈通性,青少年沒可能不知道濫用藥物可以造成腦部永久性損害。明知後果卻仍然繼續,可以看到他們感到現實世界並不可愛,很希望藉著迷幻的感覺來逃避現實,即使要付上永久的後果,有點自毀的意味。不過,酒精不可以作為這種暫時的逃避劑麼?相對來說,酒精的傷害似乎沒這麼深,但就有即時的頭痛、肚痛的抑制性的反應,警告著受者是否已過量(當然亦有人成功超越這界線,成為酗酒受害者了)。 | |||||
抽過香菸又抽過大麻的就知道,香菸怎麼跟大麻比? 使用毒品不見得一定是為了逃避或沉迷,有時候是為了尋求刺激與新體驗。 但是非常容易上癮的毒品很不妙就是了。 要說逃避劑,其實抗鬱藥也是這種性質。鎮定劑跟助眠劑其實也不是一樣? 差別只在法規下合法與否而已。 | |||||
說句公道話,例如藍潔瑛 1999年4月:她因服食過量藥物產生幻覺,第一次被送進精神病房治療。 2000年:藍潔瑛大鬧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被拘禁在精神病院長達一個星期之久。 2004年1月:她在家中報警聲稱要自殺,兩天後再次被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2004年9月:報警求助。警方將她送到將軍澳醫院,大鬧醫院十多小時,後證實患上抑郁癥。 2005年8月:認識了年逾七十的退休律師曾權威。 2008年9月:因服用的藥用完,一人前往香港東區尤德醫院精神病院,院方將其強行綁入院,並向政府申請禁制令。 ————————————— 她的行為,不也為社會造成困擾? ————————————— 一個士吧拿,拿去開縲絲,很正常。 一個士吧拿,拿去扑頭,不正常。 一個士吧拿,拿去扑頭自衛,以免被殺,又很正常。 正常不正常,大抵是看看你的目的是什麼。或許精神病人的「精神病」,就是他們的目的/需要難以令人有同理心,(例如精神病人白求恩醫生,不要命地去戰場上救人) 又或, 像天才一樣,他們不擅長表達自己目的(又或大眾太笨?) 例如瘋子唐伯虎 「 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换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做田。 」 | |||||
尋求這種刺激和新體驗的背後,又豈不是嫌棄這世界太沉悶?在尋求之前,又豈會事先不知道那傷害麼? 情緒刺激過後,就會帶來低落,這現象似乎是各種刺激性物品的共通點,因此才會令人泥足深陷,再次服食來尋求刺激。 很多歌曲都有敘述毒品和濫用藥物,據聞Beatles後期也有借用迷幻藥獲取靈感(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 stands for LSD 迷幻藥),還有Eric Clapton唱Cocaine已染上毒癮等等。 香港政府的官方禁毒歌曲,似乎有點老土和有心無力,陳百強的《摘星》之後,就好像無甚優秀作品,而演唱禁毒歌曲的歌手亦接二連三涉及濫藥事件,陳百強亦涉嫌服藥自盡,不斷自打嘴色。 我個人印象最深刻的,還是早年已解散的樂隊Anodize一曲《快樂藥》在副歌中的一句: 「藥是快樂 為何又感失落?」 一句啟發出藥物不是優質快樂的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