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
2009/10/26 12:17 
為了遊戲機吵翻天
〔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都是「機機」惹的禍!大學生阿山(化名)將遊戲機借給女友小芳(化名)的弟弟,2人分手後,男方侵門踏戶索討,阿山的阿姨更出示小芳貼在男性陽具旁的不雅照,質問小芳的牧師父親「女兒是怎麼教的?」並爆發拉扯,小芳的父親氣得向北縣警方控告對方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傷害等共3項罪名。
男方率眾秀不雅照
阿山的阿姨被傳訊到案說明,理直氣壯的說,小芳家人態度太差,她才會拿照片請小芳父親「認認看」,影中人是不是他的女兒?
警方調查,20歲大學生阿山曾將遊戲機借給小芳的弟弟,弟弟又轉借朋友,9月初,阿山要求歸還,小芳弟弟卻拿出壞掉的遊戲機,阿山拒收,要求修理好再拿來還。
阿山的阿姨(35歲)9月21日打電話索討,小芳的母親接到電話表示「等修好再來拿,還是請第三者送還?」阿姨認為對方的態度很不好,深夜與姊姊、阿山到小芳家理論,向牧師出示小芳不雅照。
因手機螢幕太小,牧師轉身找老花眼鏡,阿山家人誤以為他相應不理,雙方發生拉扯,互有輕微傷痕。
牧師氣得怒告3人
牧師向警方提告,指稱家住社區大樓,阿山率母親、阿姨未經社區警衛同意或通報,就直闖民宅,深夜登門吵鬧,還不讓他關門,涉嫌妨害自由;阿山的阿姨還持他的女兒私密照片當眾羞辱他,涉及妨害名譽;在拉扯過程中,他受了傷,再告對方一條傷害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6/today-so5.htm
龍井樹
2009/10/26 12:35 
小芳貼在陽具旁的照片只能夠證明那陽具是小芳的玩具,不能夠證明遊戲機是阿山的玩具。既然小芳也大方放棄不討回她的玩具,阿山亦好應該拿出一點紳士風度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