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2009/10/28 23:14 
又係我網友的留言 :
http://tw.myblog.yahoo.com/jw!mL ... =1020&sc=1#1786


善威儀/金剛鉤/疾風行於2009/10/24 12:49

馬太福音8-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馬太福音20-16:
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提多書1-16:
他們說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

耶利米書12-2:
他們的口是與神相近,心卻與神遠離。

雅各書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箴言21-21:
追求仁慈的,必尋得生命和尊榮。

羅馬書1-32:
他們雖知神判這種不義之事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行,還喜歡別人行。

馬太福音11-12:
天國是靠努力才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

哥林多前書7-19:
受割禮沒什麼了不起,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可以。

馬太福音4-4: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馬可福音3-35: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出埃及記20-6:守我誡命的(You should not kill.),我必慈愛他們直到千代。

約翰福音10-35:
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經,當然是指「舊約」囉 ! )

瑪拉基書3-5、3-6:
你們常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卻不自知。
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在耶和華眼中皆是善的,並且祂喜悅這些行惡的人。

箴言28-4、28-9:
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必與惡人相爭。

箴言21-3:
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馬太福音7-22、7-23:
耶穌說,當那日(末日審判)必有許多人對我說:
「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異能嗎 ?」
我也必定明明白白地告訴他們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BBQ)吧 !」

討論誰是神的選民,毫無意義可言。

以上聖經中神的話語,已說得很明白了,即使是「基督徒」,也沒有比較幸運。
匿名
2009/10/29 00:39 
你們不要只看文章 ,也要上上那個網頁 ,才可看到更多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