淚兒
2010/1/5 23:28 
因為人永遠不夠好、不夠好到上天堂!
   世人不知道天堂的聖潔標準、也看不見人的敗壞程度,所以就自訂一個標準,然後人比人。。當然囉!總有相對的較好較壞。。這下、有人要驕傲了!
   社會上公認的大好人也暗知自己不完美,但比起別人來、實在好多了。
   外表明顯的『好』蓋住了細微隱藏的『壞』,於是『壞』就被忽略或不被計較。但神『鑒察人心』(耶 17 : 10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 34 : 7)。
   罪人本來就不願意看到罪,魔鬼更極力幫助我們遮蓋,牠藉著宗教蒙蔽我們,使我們自恃好行為、揚棄十架救恩,最後靈魂必將走向滅亡。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 2 : 10),上帝有憐憫、知道人的軟弱,祂絕不是評量人的行為、卻是因人的信來接受人。
   聖經明講『因信稱義』、有四次之多,所以絕對不要在上面動機關。有人問:『那為什麼神要頒下十誡、制訂律法呢』?
   律法是為了使我們知罪,引我們仰望耶穌、因信稱義的。基督徒在培育那個神賜下的新生命、而不是信一個『無用的、以律法組成的』宗教!
   太 19 : 16中講到一個少年財主想得永生。他迫切地來問耶穌:『我當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這個問題裏就有著極大的錯誤!
   跟許多人一樣,他誤以為:我若修身養性、多做好事、除去惡行,那麼神必根據我的行為稱許我、賜我永生、當做報償。
   這樣的觀念完全避開『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 : 23)的事實。要知道人的過犯不只得罪了人、也真正得罪了神。
   人做過許多錯,而罪是不能用好行為去彌補的!但這並不表示好行為不重要。
   許多人誤解了基督信仰、以為『因信稱義』的意思就是人生活或道德上可以一塌糊塗、然後只要說信主、受洗,就上定天堂了!不是的!
   信主是心靈的徹底悔改,完全明白過去走錯路、今日因神的救贖才得重生、往後要走主的道路了!絕不是口稱、或噗通下水了事,更不是挾主恩故意犯罪。
   請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 2 : 8),人因著信得救後、就成了神的工作,然後呢?『為要叫我們行善』(弗 2 : 10)!
   簡單說就是,人生來有罪、根本無法一直行善,所以才需要信主。信主之後才能裡外一致的行善。基督徒的好行為當然很重要、好行為才能榮耀主名啊!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 3 : 28)。不在乎遵行律法也不是要廢掉律法,『律法。。都要成全』(太 5 : 18)、也要『堅固』(羅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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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要注意喔!『堅固律法』是對的、但『守律法稱義』就是錯的 ; 『基督徒要有好行為』是對的、但『憑好行為上天堂』就是錯的。
   人若靠好行為能上天堂,永生就不算是禮物,耶穌就算白死了、聖經也騙人、上帝更是昏庸。若『守律法能稱義』,基督信仰就瓦解、就成了一個宗教!
   基督徒的好行為不是為了上天堂、也不是為要贏取神的愛,卻是我們對上帝愛的回應。神是美善,所以『有神生命的人』有美善的行為並不難!
   母親節時,小女兒自動烤了一個蛋糕送媽媽、表達對媽咪的愛,可是沒有人能用一個精美的蛋糕換一個媽媽出來!
   人不能憑好行為上天堂!人付不出任何代價來換取跟上帝的關係!你只能憑著信、真心悔改、感恩接受耶穌的救恩,此外別無他途!
   『因信稱義』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堅持『守律法稱義』的就是異端。
匿名
2010/2/2 10:40 
難怪基督徒會不思進取,不堅持信仰:犯過了多大的罪行暴行,向上帝說句對不起便沒事,這樣和天主教販賣贖罪劵有何分別?
淚兒
2010/2/2 22:19 
回復 2# Guest from 202.40.137.x

梗係有了 ,贖罪劵要錢買 ,向上帝說句對不起不用錢
唯一相同的是大家都是白痴不用腦
匿名
2010/2/3 09:45 
連錢都不用花...
耶穌要是知道了,一定心痛得很:救贖成為了一個便宜的交易。
我也替祂感到傷心欲絶,悲憤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