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刀斷水
2010/4/16 12:56 
2010-04-16

【明報專訊】生於虔誠基督教家庭的青年,聲稱因家教太嚴,他出於反叛,上網結識14歲女網友並發生性行為,青年早前承認非法性交罪,昨被判入獄11個月。法官指被告在性慾與宗教的衝突下反而變得反叛,苦口婆心勸他難得女友不離不棄,應珍惜機會。

女友不離棄 官勸被告珍惜

22歲被告陳智健於去年3月18日在網上結識14歲女事主,翌日即以補習為名造訪其屯門家中,上門後卻一起看影碟及飲啤酒,兩人之後性交,被女事主父親撞破。陳智健本另被控與女事主非法肛交,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自小跟母親上教會,母親正進修神學,他則於學校任活動助理,同時修讀視覺藝術文憑課程。辯方指被告獲父母、兄嫂、女友及教會支持,相信稍加心理輔導,被告便不會對社會構成危險。

卸責不成熟 性態度扭曲

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指被告較女事主年長,亦非男女朋友關係,但首度見面就非法性交,被告反卸責指事主調情在先,可見他為人不成熟而且性態度扭曲。

法官又指,被告的母親管教嚴苛,平日對他交朋友也要過問,令他性格被動及倚賴,加上他從未與固定女友發生性關係,在性慾與宗教產生衝突下,因過度克制而變得反叛並且犯案。

【案件編號:HCCC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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